2022年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出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普通貨物运输车辆“三检合一”改革部署,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对2019年发布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将其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表述调整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
新的《规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第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货运车辆(不含总质量≤4.5t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工作。
《规范》第5条规定: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车辆网上年审的审验机关,审验内容如下:(1)对于总质量4.5t(不含)以上、12t(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2)对于总质量12t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3)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规范》第7条还规定:总质量12t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等能够自动归集的信息,无需重复提交。
据悉,新《规范》相比2019版本的主要变化是:一是统一调整相关概念表述,将第4、8条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修改为“机动车检验检测”,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修改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将第9条中“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修改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二是规范相关表述,将第2条“不含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修改为“不含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