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领会“三新一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在“八要”上学思践悟、积极作为

2022-06-25 11:49赵卉
中国军转民 2022年5期

赵卉

摘要:“三新一高”的提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第一大党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必将引导“十四五”乃至相当长一段时间国内各方面、各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格局、大逻辑和总方向。

关键词:“三新一高”;纪检监督;“八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首次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作为整体理论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随后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要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面對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属性,积极应对新变化、新问题,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体现服务大局作用,为贯彻落实“三新一高”保驾护航。

“三新一高”战略的提出,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前所未有之大变局面前的政治定力、治国理政能力,特别是对发展趋势、关键问题的辨别力、决断力,体现了历经百年依然具有蓬勃生命力的中国共产党对认识、分析和解决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政治判断和战略思考,是坚持与遵循“实事求是”这一贯穿我党全部实践、全部理论的基本线索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将辩证唯物主义与世事国情党情有机结合、理论指导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实践和战略部署。“三新一高”的提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第一大党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必将引导“十四五”乃至相当长一段时间国内各方面、各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格局、大逻辑和总方向。

纪检监督工作的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其核心使命,始终应该围绕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始终应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始终应该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做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应深刻领会“三新一高”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融入发展变化的大势、事业发展的大局,要顺应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冷静分析、客观总结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既不能“守株待兔”,等着问题发生,被动开展工作,也不能“刻舟求剑”,僵化固化地对待、处理变化中的问题,用“老”思路解决“新”问题。要进一步激发使命感,增强主动性,深刻领会“三新一高”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结合点,始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集团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服务大局,为积极应对“三新一高”新机遇新挑战保驾护航,为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瞄准纪检监督工作的着眼点,坚持为“创新”“发展”“闯难关”护航、清障的主基调。要正确认识新变化、新趋势,了解、掌握主业关键点、风险点,更要盯紧可能滋生、转化问题的潜在矛盾点,特别要防止出现假借改革发展之名权力寻租、沽名钓誉的情况,防止借“改革”搞“钻营”、借“试错”搞“擦边”、借“特事”搞“特殊”等现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坚决破除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传声筒”“中梗阻”“绊脚石”,切实为改革、发展、创新提供良好氛围,为想干事儿、能干事儿的人营造干成事儿的环境和条件,为推动改革创新成果转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聚焦纪检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不放松。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对已经出现、发生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妥善处理,更要把着力点放在“育”和“督”上,努力做到教育前置、措施前置、动态监督,把教育提醒的工作融入日常,把监督执纪的力度体现在平常,抓住“人”“事”两个工作面,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不敢”“不想”的根基,在制度上扎紧“不能”“不行”的栅栏,努力在“防患于未然”“解决于微时”“消灭于萌芽”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不出事是最大的止损、不发生是最大的保护的普遍认知,切实把纪检工作的效能体现在为企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上。

三要抓实监督工作切入点,围绕思想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等关键问题,做好教育提醒监督。一是落实教育常态化。要坚持把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的重要部分,和党史教育紧密结合,和作风建设融为一体,和法制教育有机统一。要从理想信念、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典型警示等多个维度开展教育。同时,要围绕“岗”“责”提高教育针对性。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提高对“责”“权”“利”的正确认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普通党员、全体职工,要侧重党纪教育、普法教育,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问题研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通报、台账等工作机制。对违规违纪事项,既要纠正其行为,更要归因和回溯,在“为什么发生”上多关注,在“怎么能不再发生”上下功夫,对能公开的违规违纪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回避问题、不遮羞护短,不放过苗头、不粉饰太平,解决深层次、实质性问题。

四要找准风险关键点。要结合行业特点、职责分工,加强对“关键点”的研判与管控。特别要对权力集中、资产聚集、资金往来频繁的部门、岗位持续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工程关键节点的监督,在标准上不搞随行就市,在流程上不搞形式主义,在监管上不搞“一阵风”,切实把“三新一高”的机遇转化为企业发展、事业进步、科技创新的动力。

五要落实精准问责,围绕岗、责形成管理闭环。层层追责、一追到底不是分摊责任,更不是分担违纪风险。在执纪中,必须要把问责的“准星”调准,重点监督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监督具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的岗位。抓早、抓小、抓细、抓实,重在改正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流程,加强经验反馈,将反馈与整改相结合,与教育相结合,与执纪相结合,达到个案纠正、群体教育、普遍督促的效果。

六要正确认识处理纪检监督和工作督办的关系。纪检监督的核心是政治监督,通过监督业务工作发现深层次问题,是纪检监督的手段和途径。纪检部门要通过延伸工作触角,达到全程监督、重点督办的目的,但不能将纪检监督等同于工作质量把关和工作进度提醒。纪检监督的重点在“督”,手段是“办”,目标是“清”,“督”应侧重于认识是否到位(思想)、履职是否到位(作风)、过程是否合规(守纪),办的“尺子”是党纪、法规、制度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现实意义是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队伍。在具体工作中,既要确保纪检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督办权,又要重视表面化倾向和职能跑偏问题,防止出现对违规违纪现象只“改”不“追”、只“督”不“挖”。

七要有格局、有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干部要能够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不必在我”就是要甘于平凡、不攀比功劳、不计较得失。“功成必定有我”就要做到忠于职守,对职责涉及的领域,敢于碰硬,不做“老好人”,不当“和事佬”,履职尽责。

八要有能力、有办法。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具有独特的业务属性,其本质是做“人”的工作。纪检检察人员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工作手段,提高工作能力。要努力做懂业务的纪检干部,提高交流业务“风险点”的话语权,提高监督执纪的综合能力。

“三新一高”为纪检工作带来了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不断探索工作新措施、新办法,积极强化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效果,

为贯彻落实“三新一高”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工院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