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宁波市2022年度孤儿和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調整。全市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调整后,全市机构孤儿月标准为3024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标准为2419元,均较2021年增长17.2%。调整后的机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居全国第一,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居全省第一。E5787314-7492-4389-B566-4A8809DEA7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