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晨,王秀丽,马月珍,姜玲玲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山东济南 250031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已进入加速度时期,山东省作为全国的人口大省,“人口海啸”席卷而来。 截至2020 年11 月1 日,山东省60 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 122.1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0.9%,远高于全国18.7%的平均水平,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 截至2020 年底,山东省有养老机构2 373 所,养老机构床位39.2 万张,护理型床位17 万张,占65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3.66%,整个社会面临着沉重的养老负担[1-3]。 另外,由于我国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减弱,很多老年人开始逐渐尝试选择依靠社会资源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山东省的医养健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模式尚不成熟,各项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该研究以济南市为依托,于2021 年1—6 月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行问卷调查,旨在探索和完善因地制宜的养老服务项目,以期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现报道如下。
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方法,从济南市主城区中每个区随机抽取2 个街道,每个街道随机抽取2 个社区,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对社区60 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 纳入标准:①该地区居住时间≥1 年;②年龄≥60 岁;③意识清楚,沟通交流无障碍;④志愿参与并配合者。排除标准:①住院或者入住养老机构者;②有认知障碍、精神障碍者或者交流障碍者。 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060 份,删除无效问卷99 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961 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66%。
在参考相关文献及征询专家意见基础上自制调查问卷[4-5]。 调查问卷由3 部分组成:①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居住方式、月收入、收入来源、健康状况、主要照顾者等。②老年人对养老政策的了解程度及将来的计划养老方式等, 均为单项选择题,其中养老方式包含3 个条目,分别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③养老服务需求以是否具有养老服务需求为老年人的总体服务需求为问题,是和否两个选项,为单项选择题。 如果调查对象选择具有养老服务需求,则需要进一步选择具体的需求项目,包括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精神慰藉服务需求3 项内容,为多项选择题。
由调查人员逐一入户对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由老年人自行填写,不能填写者由调查人员为其逐一阅读问卷内容并根据其意愿代为填写。问卷当场发放当场收回,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调查人员负责解释。
问卷回收后由专人进行统一整理和编码,应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对所有变量进行统计性描述,单因素分析采用χ2或秩和检验,对单因素分析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进行多因素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该次调查中,844 名老年人具有总体养老服务需求,占调查总人数的87.83%。 在具体服务需求项目中,576 名有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占68.25%,536 名有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占63.51%,356 名有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占42.18%。
以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作为自变量,以老年人是否具有总体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分析。老年人总体养老服务需求与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居住方式、健康状况、主要照顾者、计划养老方式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性别、月收入、收入来源、对养老政策的了解程度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则影响较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影响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单因素分析(n=961)
将是否有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精神慰藉服务需求作为因变量,以单因素分析具有统计学意义的7 个变量(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居住方式、健康状况、主要照顾者、计划养老方式)作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及计划养老方式对老年人各项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不明显(P>0.05),其他各个因素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以及精神慰藉3 个方面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不尽相同,见表2、表3。
表2 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Logistic 回归各变量赋值
表3 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
目前我国设立的养老服务项目大多停留在日常生活照料层面[6],该研究结果显示,在各种养老服务需求中,68.25%的老年人具有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均高于生活照料服务需求(63.51%)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42.18%)。由此可见,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已经退居其次,医疗保健服务已然成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最迫切需求,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也逐步提高。 这表明,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变化,老年人步入老年后自我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已开始逐渐重视身体的保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7]。 这提示我们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时,要紧紧围绕“健康老龄化”这一总体目标,强化老年人急需的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并同时兼顾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
正常情况下,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因新陈代谢放缓、生理机能逐渐下降等原因,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也会越来越差,对他人照顾的需求就越多[8-9]。 该研究结果显示,80 岁以上老年人对于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更大,这与李菲等[10]的研究结果一致。 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经济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更加注重自身的健康需求,当身体状况逐渐下降而家庭照料资源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时,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和利用就会增加。
在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丧偶的老年人相对于其他老年人,无论是在生活照料服务方面,还是在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方面需求更大。有研究指出,家庭情感支持对老年人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11]。 已婚丧偶老年人因以往长期有伴侣的陪伴,在共同走过的数十年婚姻历程中,大家都能够相互照应、相互帮扶,各自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生活上相互守望照顾,精神上互相抚慰依靠[12]。一旦丧偶,原本完整的家庭结构和功能残缺不全,老人不仅承受着丧偶的打击,而且其安全感会被削弱,孤独感、无助感也会随之而来,同时因为缺乏另一半的关心和照顾,老人在生活上也会产生身体疾病无人照料等困扰,因此会更加希望有家人的陪伴和照顾。而未婚、离婚或分居老年人的生活状态一般是自己一种主动行为的选择,并不像丧偶老年人一样是一种无法改变事实的被动接受,对自己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已经逐步适应,因此与已婚丧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显著差异。
在居住方式方面,与子女同住老年人在生活照料方面比独居老年人需求更大,这与杨淑娟等[13]的研究结果一致。 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调查样本影响,145 名独居老人中身体健康或有病能自理的占71.03%,这类老年人可以在家独立生活,因此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少。另一方面,独居老年人中有28 名与保姆同住,住家保姆的存在减少了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这可能是由于住家保姆能够针对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照料服务,满足了老年人的部分生活需求,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而降低其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 另外,与子女同住老年人对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明显多于其他老年人,原因可能是虽然子女与老年人同住,但工作生活的快节奏导致家庭成员间的亲情交流减少,同时迫于学习工作压力,子女陪伴老年人的时间相对有限,其家庭的精神慰藉功能减弱[14]。
就主要照料者而言,不管由谁照料,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服务均有较高的需求。在样本人群中,18.73%的老年人主要照顾者是本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成员作为主要照顾者的比例逐渐增加,占到调查总人数的59.83%,这与赵晟宏等[15]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对于老年人来讲,有老伴照顾的老年人,能够彼此关怀照顾,生活比较有规律,活得更健康,因此较由其他人员照料的老年人在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较小;主要照顾者为其他人员如保姆、社区人员等的老年人,照顾者能够为老年人提供较为完善的生活服务,因此其生活照料需求并不凸显[16],但在医疗保健方面缺乏较为专业的指导,在精神慰藉方面,既不能像依靠子女照料的老年人一样享受到天伦之乐,亦不能像靠自己照顾的老年人一样已习惯个人生活或有自己固定的朋友圈,因此对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更大。
老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因个体特征差异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其中医疗保健需求又是老年人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时,应根据老年人不同的特点,以需求为导向,构建精准、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旺盛的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