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安全视频会议
4月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安全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突出重点,围绕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高风险企业、工业园区、水源地、历史污染遗留问题较多的矿山等开展排查。着眼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具体内容及推进措施。要坚持科学排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明确整治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坚持闭环管理,按照时限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完成。
全国首个省级碳普惠应用在浙江正式上线
3月29日,由浙江省发改委牵头开发建设的“浙江碳普惠”应用,在“浙里办”正式上线。“浙江碳普惠”是全国首个省级碳普惠应用,也是浙江省“双碳”数智平台中的重大应用之一,助力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深圳启动2021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
深圳市2021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于近日启动。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对全市碳排放管控单位作出调整,新增101家企业进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控范围,同时剔除38家不宜继续纳管企业。调整后,全市2021年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共计750家。
韶关超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近日,从韶关市发改局了解到2021年韶关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约5.4%,比省下达韶关市年度目标任务低2.2%;能耗总量为1312.11万吨标煤,比2020年新增34.11万吨标煤;低于省下达韶关市年度能耗总量新增目标的58万吨标煤,超额完成省下达韶关市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目前,韶关市已连续三年顺利完成该目标任务。
清远首设“生态文明服务官”并发布创投计划
日前,随着“清远北江生态文明展示馆”的即将建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及清城分局结合项目建设,首创“生态文明服务官”选拔活动,并计划于6月初为首批“生态文明服务官”颁发聘书。据介绍,“生态文明服务官”是清远生态环境宣教与科研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品牌的統称,首批面向广东省职教城院校师生进行选拔。角色定位分为宣教服务、科研服务两个方向。
《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印发
4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据悉,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目前已上线运行。入库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其他环境治理八大领域。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印发
3月28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支撑保障五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要求,推动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印发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技术规范》规定了锰渣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并按照锰渣产生后的处理流程和最终去向,规定了锰渣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
《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印发
4月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6日起施行。该《办法》将充分调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化完善广东省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进一步规范碳普惠管理和交易。
江门为“海上大熊猫”保驾护航
4月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新修订的《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施行。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以及中华白海豚救护和处置措施、禁止行为等内容,明确了突发情况处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奖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要求。91F107C2-9568-4AC4-B86A-70E5508D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