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时
习近平总书记称赞广西是民族团结、民族交融最成功的地方,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并勉励广西“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始终保持好、巩固好、发展好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鲜明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三个共同愿景”之一强力推进。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广西570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的殷殷期盼和共同心愿,将进一步促进壮乡儿女人心归聚、精神相依,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共筑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从2022年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个共同”教育,在沿边沿海地区创建“四个共同”示范长廊,做好安边、固边、兴边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八桂大地,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广西故事”。要以各级、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研究基地为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等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广西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持续打造铜鼓、壮锦、风雨桥、干栏、灵渠、花山岩画等一批体现广西特色的文化品牌。讲好“瓦氏夫人千里抗倭”“百色起义彪炳史冊”“边境军民合力同心守边防”“《大瑶山团结公约》碑”“沪上企业援八桂”“天津两千医生赴广西”等历史佳话,广泛传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故事”。
播撒爱国主义教育的“红色种子”。要以“国旗工程”为载体,在沿边沿海和内地全域性深化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的“红色种子”根植于各族群众和青少年心灵深处。以实施“十百千”工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每个县10个以上,每个市100个以上,广西1000个以上)、“百点工程”(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100个示范点)和“四个并重”(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散杂居地区、城市和乡村、边境与内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并重)为抓手,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促进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广西2000多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西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当前,广西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持续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好“四个家园”。
构建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是支撑着这个民族繁衍生息,也是维系其发展的动力源泉。要树立品牌意识,推动广西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互鉴交融,加强中华民族史研究,编纂交往交流交融史,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长久之策、固本之举,以语言相通促进各族人民心灵相通、命运相通;加强现代文明教育,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让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鲜花飘香、果实累累。
构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富裕幸福家园。没有各民族“小家”的幸福,就没有中华民族这个“大家”的幸福、团结和巩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要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地区发展格局,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着力缩小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农村发展短板,解决好阻碍发展的难点堵点,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构建各民族互嵌融居的守望相助和谐家园。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各族群众跨地区、跨区域流动,人口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强。为保证各族群众在共同的居住环境、学习平台、创业条件中,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的全方位嵌入,要加快构筑好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统筹好城乡建设布局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各民族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制度保障和表彰激励机制,帮助解决好劳动就业、技术培训、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实际问题,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构建各民族共建共治的边疆稳定平安家园。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广西是祖国“南大门”,千里边海防线居住着数百万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同国家安全紧密相关。要紧紧围绕“平安广西”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夯实平安建设的法治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各个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健全各族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边海防建设,加快安边、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步伐,大兴边境贸易、跨境旅游、海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边海防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实现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
为全面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群众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将会同广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三项计划”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标志性、示范性系统工程,也是促进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不断强化各族青少年“五个认同”。实施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双向组织沿边沿海地区和内地各族青少年开展夏(冬)令营活动等体验式交流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欣赏包容,不断增强他们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教育厅已联合印发《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努力营造祖国处处是家园氛围。实施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鼓励支持沿边沿海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到区内其他地区或东中部地区就业创业、居住生活,鼓励支持内地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开发建设;通过有序推进互嵌式流动融居、务工、创业,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参观团、民族联谊活动等群众性交流活动,让各族群众充分享受“中华民族一家亲,祖国处处是家园”的生活环境。
全力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实施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持续打造“壮族三月三”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等业态,通过旅游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与幸福感。
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当前,广西要不断加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制度保障,构筑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四梁八柱”。
强化顶层设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作出“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当前,广西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指导性文件,促进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两个纳入”实施細则,确保做到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和政绩考核。持续运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棒”。此外,制定党员干部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职责行为规范,明确将是否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职责作为考察内容,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率先垂范、担当作为。
制定规划措施。抓紧编制《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从构建宣传教育、创建工作、促进“三交”、政策法规、研究支撑、风险防控、组织领导等工作体系入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抓好落实。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发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作用,汇聚强大合力。拓展民族工作委员会工作渠道,推动委员单位积极开展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持续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四部门“同商同议、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同力同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推动广西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凝心聚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来源:《当代广西》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