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海
青年男子赵小强有了婚外情还不满足,为寻求刺激,又与女网友相约见面,不料,在发生关系后,女子突发不明疾病,不省人事……
那么,赵小强对于“一夜情女友”的死需要负责任吗?
28岁的赵小强,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2013年,赵小强在外漂泊了几年后回到老家,开始搞装潢生意,生活逐渐走上正轨。其间,赵小强娶了妻子,还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
有了稳定工作和温馨小家庭,赵小强度过了一段幸福的生活。但好景不长,因性格不合,赵小强和妻子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恰在此时,多年失联的女发小王云霞进入了他的生活。
赵小强与王云霞从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经常在一起玩耍。后来,王云霞搬进城里生活,两人失去了联系。
2019年3月,一个偶然机会,赵小强与王云霞重逢,两人在聊天过程逐渐产生了感情,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经常到宾馆开房见面。
因觉得开房频率太高,怕被家人发现,王云霞决定租个房子,作为两人的约会地点。2020年5月,赵小强在王云霞上班地点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此后,王云霞工作不太忙的时候,就会到租住屋与赵小强见面,两人悄悄过起了半同居的生活。
然而,家外有家的状况还是没让赵小强满足。闲暇时间,他又将目光盯在了网络交友上。
2020年10月15日晚上,赵小强闲著无聊,便登录某社交平台App刷动态,试图寻找“一夜情”人选。很快,赵小强便发现了目标。赵小强看到,一位网名叫“花开半夏”的女子发了很多动态,且每个动态的文字都非常露骨,还配有不少半裸露照片,极具挑逗性。赵小强查看对方的地点,发现她和自己离得很近,于是赵小强立即通过私信与对方联系,随后两人开始聊天。
“花开半夏”告诉赵小强,自己近40岁了,有家庭,但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自己非常寂寞。赵小强听了随即提出,两人能否在不破坏彼此家庭的情况下做情人,“花开半夏”没做任何推辞,当即同意。随后两人开始在聊天中打情骂俏,并互发裸露照片。见“花开半夏”对自己毫不避讳,赵小强直接提出与对方见面开房,“花开半夏”再次欣然应允,但告诉赵小强说,自己刚来了“大姨妈”,暂时不方便,等过几天再约。
此后几天,赵小强一有时间就与“花开半夏”聊天,等候对方的通知。2020年10月25上午,赵小强与“花开半夏”联系,“花开半夏”告诉赵小强可以见面了,但要等到晚上9点自己下班以后。赵小强非常兴奋,当即同意。随后,赵小强打电话问王云霞当天晚上是否回租住屋过夜,王云霞说当天比较忙,要回也至少要到次日凌晨。赵小强觉得这个时间差刚刚好,当即与“花开半夏”联系,约好当天晚上9点后开车去接“花开半夏”到自己的租住屋,“花开半夏”同意。
晚上9点多钟,赵小强开车来到约定地点等候,并将车牌号告诉了“花开半夏”。不久,一名女子骑电动车从赵小强车前经过,并将电动车停放在马路边一家宾馆的员工车棚里,然后径直走到赵小强车前,上了车。
这时,赵小强才看到“花开半夏”的样貌:微胖体形,身高一米五左右,短发,圆脸,小眼睛,戴着显眼的耳钉,身穿米黄色外套,斜挎一只红色的单肩挎包。虽然觉得该女子比自己大了不少,但因为是网上约来的“炮友”,赵小强也没在意年龄差距,随后载着“花开半夏”前往自己和王云霞租住的租住屋。
路上,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了一些家常。进入房间后,“花开半夏”顺手将挎包挂在门口的玄关上。两人先后洗了澡,随即便直奔主题,在卧室床上发生了性关系。结束后,赵小强给“花开半夏”倒了杯水,然后到客厅沙发上抽烟。其间,“花开半夏”让赵小强把自己包里的手机递给她,赵小强照办,随后又回到沙发上。一根烟抽完,赵小强就去浴室洗澡。
从浴室出来,赵小强看到“花开半夏”还赤身躺在被窝里,闭着眼睛。因害怕王云霞提前回来撞上“花开半夏”,赵小强便催促“花开半夏”起来洗澡、穿衣服,自己开车将其送回去。但“花开半夏”没有回话,依然闭着眼睛,没有动。赵小强遂回到客厅。过了一会儿,赵小强见“花开半夏”还没动静,便又来到卧室,只见“花开半夏”还躺在床上,手里拿着赵小强放在床头的一瓶“清醒剂”说道:“你是不是给我下药的?我现在浑身不舒服。”
赵小强告诉“花开半夏”说,那是清醒剂,是提神用的,自己平时开车犯困的时候,会将它放在鼻子上吸一下,提提神。就在赵小强解释的时候,“花开半夏”的表情出现了痛苦状,并开始在床上滚来滚去。
赵小强一看“花开半夏”的表现,第一反应是“花开半夏”想讹自己,便没好气地问:“你到底想怎样?你是想要钱,还是身体真的不舒服?如果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
但“花开半夏”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在床上滚来滚去,嘴里喃喃自语,但听不清在说什么。
见此情景,赵小强非常害怕,觉得自己肯定被讹上了。随后,赵小强试图将“花开半夏”扶起来好好谈谈,但“花开半夏”刚被扶起来,随即又瘫倒在床上。赵小强非常着急,但又无计可施。
就在此时,王云霞开门进了屋,一眼便看到卧室床上躺着一名女子,便质问赵小强怎么回事。赵小强顾不上回答王云霞的问题,立即又大声问“花开半夏”到底想怎样,但此时“花开半夏”已经停止滚动,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不说话。
几分钟后,“花开半夏”突然趴在床边开始呕吐。赵小强见状,赶紧将“花开半夏”扶好躺下,问她哪里不舒服,“花开半夏”依然闭着眼睛不回答。思来想去,赵小强决定先将“花开半夏”送走再说。
随后,在王云霞的指导下,赵小强帮“花开半夏”穿衣服,“花开半夏”则一动不动,任由赵小强摆布。
衣服穿好后,赵小强将“花开半夏”抱出卧室,然后右手搂着“花开半夏”的腰部,将“花开半夏”的左手搭在自己的肩上,“花开半夏”头部无力地靠在赵小强的肩膀。随后,赵小强搀扶“花开半夏”一步步挪到门口,将“花开半夏”扶坐在地上,“花开半夏”随即瘫倒在地。在赵小强帮“花开半夏”穿鞋期间,“花开半夏”睁了一下眼睛,右手朝房间方向稍微抬了一下,随即又无力地垂下。赵小强见状,明白了“花开半夏”的意思,让王云霞将“花开半夏”遗忘在床上的手机拿过来。随后,王云霞取下挂在玄关边的“花开半夏”挎包,将手机放进去后,将包递给“花开半夏”。“花开半夏”缓慢伸手接过包,随后手又无力地垂下。临出门时,王云霞建议赵小强为“花开半夏”找一家宾馆住下,赵小强答应。
赵小强抱着“花开半夏”出门后,“花开半夏”已经没有任何行动能力,赵小强便将“花开半夏”半拖半抱进了电梯。到了车库,赵小强将“花开半夏”抱到车后排座位上躺下,随后开车前往“花开半夏”停放电动车的地点。路上等红灯的时候,赵小强想到要给“花开半夏”找宾馆住下,便在她身上翻找身份证,但没找到。
很快,赵小强开车来到了“花开半夏”停放电动车的车棚附近,随后又试图叫醒“花开半夏”,但“花开半夏”始终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听到她发出类似睡着了后轻微打呼噜的声音。
赵小强停下车,点燃一支香烟,脑子里迅速思考对策:“花开半夏”没有身份证,肯定不能开房住宿;如果自己去宾馆为她开房,必然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那就无法跟她撇清关系,后续治疗、赔偿等费用以及可能遇到的麻煩将无法估计;之前两人聊天过程中,从没提及过彼此姓名,更不知道“花开半夏”家在哪里,又无法送她回家;如果将她送到医院,既要花钱治病,还必然面对两人是什么关系的询问和质疑……
怎么办?思来想去,联想到“花开半夏”离开时还能用手抓包,又在车上发出类似打呼噜的声音,赵小强心想让她在地上躺会儿,或许会自己醒来。随后,赵小强将“花开半夏”从车上抱下来,让她倚靠在车棚边的一根柱子上,但“花开半夏”随即瘫软下来。赵小强见状来不及多想,立即开车离开了现场。
次日,赵小强越想越后怕,便将与“花开半夏”联系的那个社交App账号注销了。
2020年10月26日凌晨2时许,一名路过的路人发现了倒在地上的女子,上前查看,发现该女子没有丝毫反应,遂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后,检查发现该女子已经死亡,遂对该案展开侦查,并很快确认了其身份。次日,警方经侦查发现赵小强有重大嫌疑,并将其抓获归案。赵小强如实供述了自己与网名叫“花开半夏”的女子网上相识并发生性关系前后的全部过程。
经司法鉴定,该女子符合高血压性脑出血死亡,性生活或情绪激动等可为诱发因素。同年10月28日,赵小强被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取保候审。
2021年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赵小强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期间,该院专门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就赵小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问题展开讨论,出现了三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小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犯罪。具体理由有三:一是本案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有回避可能性。从赵小强发现被害人身体极度不适到将被害人放至案发现场,其间有长达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在该时间段里,被害人并没有死亡,因此具有救助的可能性,而赵小强既没有将被害人送医,也未实施任何救助行为。二是赵小强对被害人具有救助义务。被害人在赵小强提供的场所内与赵小强发生性关系后,突然发生危及生命的疾病,在此情况下赵小强对被害人有进行抢救的义务,但赵小强没有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是将被害人放至比较隐蔽的地点后离开,该不作为行为可以等同于杀人行为。三是赵小强主观上具有间接犯罪故意。赵小强明知被害人发生重大疾病需要及时就医,但为了不花钱、撇清关系等目的,将被害人放至偏僻地点,客观上排除了被害人被其他人救助的可能性,主观上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小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有三点:一是被害人与赵小强发生性关系后,出现了呕吐、口齿不清、昏迷等症状,但因为双方是第一次见面,赵小强对被害人的身体情况不太了解,无法知道具体原因,加上赵小强当时处于慌乱状态,并没有意识到被害人会死亡;二是赵小强事后将被害人放至其停放自行车的车棚边,目的是不想花医疗费和解脱自己,并没有考虑被害人可能死亡的严重后果;三是赵小强对被害人无伤害或杀害的意图,只是不想为此事担责,并无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理由有二:一是赵小强积极作为将被害人送至案发地点,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无法查清。脑出血导致死亡的概率很大,从尸体解剖结果看,被害人救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即使赵小强实施了积极的救助行为,被害人也可能还是死亡结果。二是赵小强主观上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而且赵小强没有将被害人送至荒郊野外,而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
经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及请示上级检察机关,2021年11月9日,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赵小强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赵小强没有预见到会发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已尽到了普通人应尽的义务,被害人如果得到及时救助是否具有避免死亡结果的可能性无法鉴定,因此,本案无法证实赵小强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赵小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情节较轻,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在与赵小强发生性关系后,身体出现一系列明显反常症状,在此情况下,赵小强应负有救助义务,且应认识到被害人需要送医救治,但其为撇清关系、逃避责任,将被害人送至案发地点的水泥地上,显然没尽到普通人应尽的义务。被害人在赵小强离开前尚未死亡,存在救治的可能性。综上,赵小强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小强对被害人的死亡具有过失。同时,鉴于赵小强未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未取得谅解,本案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情节较轻”情形,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2021年12月23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赵小强有期徒刑四年。赵小强表示服判不上诉。(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