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碧
[关键词] 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解放生产力;共同富裕
2020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2021 年6 月1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推进共同富裕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任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需要深入认识的是,邓小平在论述社会主义本质时,是把“共同富裕”与“解放生产力”(还包括“发展生产力”,本文统一概称为“解放生产力”)放在一起的。实际上,理解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不能离开“解放生产力”来进行,社会主义本质在实践上就是从“解放生产力”到“共同富裕”的推进过程,这一进程蕴含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性。今天,只有着力实践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科学理解从“解放生产力”到“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揭示其过程的规律性,才能充分理解共同富裕的实践意义。
一、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具有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规律意蕴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与传统理解不同,这个不同体现在不仅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现实基础予以了新的认识和判断,而且在理论上还具有从本质把握上升到实践规律揭示的新突破,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解的逻辑和理论维度发生了变换,也正是有了这个变换,才创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今天,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来弄清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逻辑内涵。
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这一论断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阐述的经典。从内容上看,邓小平的论述与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特征阐述不同,是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进行叙事。实际上,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述,把“共同富裕”与“解放生产力”放在一起,不只是为了解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且是为了解答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的问题。而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判断,就意味着在回答前面问题的同时,也回答了后面的问题,即包含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意蕴,体现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的新突破。
在中国进行改革开放之前,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通过对其社会特征阐述的各种理论得到反映。而这些理论当然包含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但是都没有指向其本质实践的规律揭示。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形态是空想社会主义,其发端于近代人们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殘酷性批判而设想出来的理想社会,他们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和欺诈以及对人类理性和社会公益的违背,主张消灭私有制和剥削的雇佣劳动制度,建立公有制等。这些思想阐述了一种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社会设想,采取了两个实体之间的比较形成认知。之后,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探索,以资本主义的矛盾揭示了社会主义实现的历史条件及其规律性,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但是毕竟那时社会主义社会还没有成为现实,对于社会主义本身的认识也只能比较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不足而进行超越性描述。例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对共产主义的表述,一是指消灭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即消灭私有制;二是指消灭旧的分工,即发生旧的自发分工向自觉分工的转变,实现人自由自觉的联合;三是指人的全面发展,即从“偶然的人”转变为“有个性的人”[4]122。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的特征进行了预见:一是消灭私有制、剥削制度以及资产阶级;二是铲除旧的分工,劳动真正成为人们的生活手段和需要,执行按需分配;三是建立新的联合体,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推动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4]272-294。此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有相应的描述,都属于超越资本主义之后的社会实体描述。
苏联建立后,它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具有代表性,这主要反映在列宁、斯大林的相关论述和苏联的政策中,主要包括:一是政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二是经济上实行全民所有和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以及按劳分配为主的经济制度,三是实行以上述制度为基础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根据苏联的经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具体过程与苏联有别,但是基本制度框架是参照苏联。
通过以上梳理可知,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主要从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来进行。一方面,这种社会主义本质认识,在理论范式上属于客体属性的“本质论”,局限于形式逻辑的方法使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起源于空想社会主义,是比较现实资本主义社会设想出来的新概念,以往的这种对象性的“比较”认识,在逻辑上强化了社会主义认识的实体属性即“本质论”的思考逻辑并构成理解的倾向性。
而邓小平一反这种传统理解的逻辑,从实践出发来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认识,并且在“本质论”中予以了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规律揭示,这就不是简单的属性论了。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基础是唯物辩证法,这种方法对事物的认识不仅着眼于对事物本质的把握,而且更重要的是关注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历史规律揭示,注重事物发展的过程性把握。就此,恩格斯曾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5]这里强调事物的存在是发展的,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发展才能实现自身,对之需要以坚持事物发展的过程思想来对待和理解。显然,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本质层面,而是需要提升到其发展的规律层面。
从邓小平的论述来看,他的理论表述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过程把握的逻辑要求。关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一方面阐述了“解放生产力”和“共同富裕”都是本质;另一方面,又在本质的内在关系中予以了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逻辑叙事,实际上就蕴含了对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指认,即把对本质的把握上升到对规律的揭示。这一点体现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度,不仅讲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而且讲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问题。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一条规律,这是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认识的真正突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二、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意蕴
“解放生产力”和“共同富裕”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包含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的意蕴。具体地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目的”与“手段”矛盾运动的规律性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运用,具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基础。而关于实践的理解,作为人的感性活动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价值性,“即现实世界对当作目的本身的人的发展的关系”,它包含了历史必然性。而“历史必然性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动之间的历史联系,是现实条件同人的活动及其结果之间的本质联系,是活动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的内在联系”[6]。人的价值活动的内在关系,表现为活动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的一种实践环节的关联结构。通常地,目的通过一定手段的施为就变为了结果,结果是目的的现实化。但是,在实践中,结果不一定等于目的,因为目的作为结果的实现受到手段的限制,只有当目的与手段统一时,结果才表现为目的的现实化。如果目的与手段不统一,那么结果可能会偏离目的。为此,以结果当作目的实施的过程来把握理解时,结果作为一个自身实现的过程,就是蕴含目的与手段的矛盾运动过程,即二者对立统一地发展。
社会发展具有目的与手段矛盾运动的规律性,经济的生产和发展亦如此。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阐述道:“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方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7]每个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的在许多经济规律中占主导地位的规律,起决定作用的规律则是基本规律,显现为社会生产的目的与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的统一。这里,斯大林用社会矛盾的方法来阐述社会主义经济基本规律,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矛盾原理的运用。
关于用矛盾的分析方法来把握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及其主要矛盾,毛泽东在《矛盾论》(1937年)和《论持久战》(1938年)中就有深入的阐述,其中在《矛盾论》提出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矛盾的不平衡发展”[8]的理论范畴等。此后,这种方法广泛运用于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上。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9]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0]2017 年10 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提出:“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11可以肯定,我国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方法和理论,与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本规律的分析方法都蕴含了对马克思主义矛盾原理的引申运用。
诚然,我国运用的主要矛盾分析方法遵循了目的与手段辩证统一的关系原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其中蕴含的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逻辑叙事,实际上包含了目的与手段基本原理,有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意蕴。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实践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就是“共同富裕”作为目的与“解放生产力”作为手段的辩证关系。
毋庸置疑,在人的实践发展上,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即人的发展是依赖于自身的实践来实现的。作为实践,在主体的活动上包括目的、结果和手段,手段就是把目的转化为结果的中介。这里的中介,在现实上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即生产。人实际上是依靠自己的生产来发展自己的,因此提高生产力是发展的根本性方面。而劳动者是生产力的核心因素,生产力的发展本质上就是提高劳动者的生产能力。生产力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因此人只有在自己的活动中才能发展自己。这样,人的发展表现出以自我实践作为中介,而这个自我实践就是人的劳动能力,即生产力。为此,生产力的解放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它是在手段意义上被理解和指认的。相反,“共同富裕”这一范畴,则表达了人的发展这一目的的规定性。只是历史的发展具有曲折性,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因阶级压迫关系,无产者不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他们得不到发展,对他们的解放成为了历史任务,并表达为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则改变了这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反映出的共产主义的思想意向。
总之,“解放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二者不是并列关系的,而是目的与手段的矛盾关系范畴,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及发展的规律性。
(二)解放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手段运用具有利用市场经济作为中介运动的性质
解放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手段,也是共同富裕实践的过程。那么如何实现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引入市场经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此,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过:“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这个论断已经被中国改革发展的事实所证明,引入和利用市场经济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那么,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解放生产力?
这里,需要从生产力的内涵说起。关于什么是生产力,过去教科书上一般性地将其解释为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力。虽然这种解释没有错,但是这种撇开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定义,仅仅从“人的自然关系”来理解的生产力,将生产力的内涵简单化了。也就是说,生产力作为产生于人的活动的规定,不能单纯地理解为人的自然关系,还应包含人的社会关系,并且必须以人的社会关系作为中介去理解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即生产力的形成。人的实践包括人的自然关系与人的社会关系,同时二者是互为媒介的[12]。
就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4]80这里,“共同活动”的规定,包括了人的社會关系及其与人的自然关系互为媒介地构成实践的内容并表现为生产力[13]。显然,对生产力的理解应当还包含人的社会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生产力属于历史范畴,本质上指人们共同活动的能力。
“实践在本质上是生产的,而且是一种扩大化的再生产,它不仅表现为对客体的加工,即对环境的改造,而且,也是更为重要的,体现为通过消费、享用实践的成果,从而再生产出具有新的素质、需要与能力的主体,即人对自身的改造”,“再生产出不仅具有直接生命力的个人,而且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个人”[6]。基于此,需从实践或劳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意义上来把握人的本质,也因此,马克思才会把它阐述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56。社会关系是实践即劳动的历史展开。那么,在生产力的发展上,基于人的本质来看,它不过就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提升,即人的“共同活动能力”的提升,进而生产力的形成和提高,不只是指个体能力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指人类共同体活动能力的社会性发展。这就是为什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分工的逻辑来阐述生产力的原因,他们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4]68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人的发展就是社会关系的全面性。现实上,分工就会有交换,交换就是社会关系,表达着人的本质内涵及其力量。人类普遍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就是社会关系的发展,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提高。基于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人类从“地域性的存在”向“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4]86过渡的历史必然性论断。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人的分工和交换的不断普遍化。人类社会只有在不断推进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化中,促进社会关系的全面性,生产力才会提高。
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如何解放生产力,过去苏联和东德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都做过计划经济的尝试,但是由于高度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条块分割,劳动者被束缚在工厂和农村的土地上,生产资源的要素不能自由流动,没有促进分工和交换,不能有效促进人们的普遍交往和社会联系,这样就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不提高,经济就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就不能解决。
相反地,市场经济的分工和交换是社会关系形成的社会机制,因此市场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需要引入市场经济来发展生产力。此外,市场经济作为历史结果的范畴,它本身蕴藏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客观性,人们只能继承它,而不能随意选择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十分落后的条件下,还处于自发分工的水平时,这就需要扬弃地利用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包括市场这个经济手段。
只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在于,“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4]85。“私有制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生产力同人的活动本身分离”[6],即自发分工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方式对人的发展仍有负面作用。对此,邓小平非常清醒地把“市场”与“计划”当作经济手段并列而非目的,这是高屋建瓴地从历史逻辑来把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不同。
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生产力的历史进程具有对市场经济利用的中介运动性质及其必然性,即具有客观规律性。
(三)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目的在通过分配来表现的规定上具有生产性分配与非生产性分配互补的结合性
解放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则是发展生产力的落脚点,即目的。但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生产”不等于“分配”。因此,财富的增长并不意味着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需要通过分配的环节来发挥作用,这就是“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区别。当然,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诚然,分好“蛋糕”,需要以做大“蛋糕”作为前提,这就是联系。这种联系包含了相应的必然性即规律性。而分好“蛋糕”与做大“蛋糕”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怎样具体规定的,这就是关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共同富裕本质实践的分配规律把握问题。这里,关于分好“蛋糕”需要服从做大“蛋糕”,这个原则作为分配规律的规定就是有生产性分配发挥决定性作用和非生产性分配发挥辅助性作用的互补性及其结合,也就是说,共同富裕在分配层面上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正确理解这个原则,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生产性分配和非生产性分配,其次需要正确认识生产性分配与非生产性分配的作用关系。
1.生产性分配和非生产性分配
分配可以用不同的依据进行分类,目前我国提出了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概念。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2]这里,“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14]。基本方法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2]。这里是政策表述,而我们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研究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协调发展关系及其包含的分配规律,实际上就是处理好生产性分配与非生产性分配的关系。这两种分配是在生产环节分配和非生产环节分配中形成的,是现实存在的形式。
(1)生产性分配。生产性分配指通过生产环节实现或达成的个人收入的分配。这种分配覆盖目前我国上述分配分类中的初次分配,即“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14]。关于初次分配实际上又存在两种情况:市场机制的分配和非市场机制的分配。市场机制的分配主要存在非公有资产的企业里,其分配是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包括地租、资本利润和劳动者工资等。这里的工资是“人力資本”作为生产要素发生的,而绩效、奖金收入等也不过是劳动报酬的延伸。而具体的个人的分配收入可能来自上述的全部要素,也可能只有其中某个要素。非市场机制的分配主要存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这里国有企业采取统收统支的分配制度,利润分配执行国家大(税收)、企业中(发展基金)、个人小(劳动者消费需要)的分配限量原则,个人的收入只能在个人分配的限量里面,主要以工资并包含绩效、奖金、福利等方式形成,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配通过国家财政拨付,形式也与国有企业基本一致。这里劳动者的工资和绩效收入等,不是私人企业里的人力资本。因作为国家编制工作人员,其收入属于计划性分配所得,基本原则也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个人的劳动技能、强度和贡献作为依据。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工资和相应绩效收入等。这样,我国生产性环节的个人收入存在市场机制分配和非市场机制分配两种形式,但它们都是生产性分配范畴,是国家和社会基本的分配形式。
(2)非生产性分配。非生产性分配指发生在非生产环节,为了平衡收入、缩小差距、实现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解决贫困问题而针对部分人员实施的分配形式。这种分配包括目前国家分类划分中的再分配和三次分配,是通过国家财政调节的分配和社会慈善捐助形成的分配。国家财政调节的再分配主要为了满足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保需要以及提供国民待遇性质的福利等。以社会慈善捐助为主要形式的三次分配主要为了满足人员因灾、重大疾病、贫困的救济性需要。这些分配不发生于生产性环节,因此概述为非生产性分配,是国家和社会发展必要的补充形式。
2. 生产性分配与非生产性分配的作用关系
诚然,生产决定分配,但是分配也影响生产,如果分不好“蛋糕”,就一定做不大“蛋糕”。基于这个制约,我国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在分配领域中要求发挥生产性分配的决定性作用和实现非生产性分配的辅助性作用。实质上,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共同富裕所要遵循的分配规律。
在经济发展的分配结构中,生产性分配必然是主要的并发挥决定性作用。整个社会大部分人员都要通过就业和参与生产环节来实现经济收入,才能促进经济发展,也只有这样经济才是发展的。而非生产性分配是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其他原因致贫的人员予以的保障性分配。基于此,任何分配必须以保证再生产的可持续作为前提。因此,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强调调整国家分配制度和政策,但阐明了以初次分配为主和“保护合法性收入”的原则。同时,从前提来看,只有经过40余年的改革积累,只有在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对高收入者进行规范和调节,才有了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回报社会,否则能对谁调节呢?事实充分说明,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具有生产性分配发挥决定性作用和非生产性分配发挥辅助性作用的互补性,这是一条基本经济原则。
(四)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过程具有不平衡性、阶段性和相对性的发展特点
诚然,从手段蕴含目的的关系来看,“解放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实践是同一个过程,区别只是不同阶段谁处于中心而已。从发展的方面来看,“解放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不相等,二者在发展阶段的关系上具有先“解放生产力”后“共同富裕”的逻辑过程性,这里的过程性包含了分步实施要求,从而体现了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具有不平衡性、阶段性和相对性的特征。
首先是不平衡性。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享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成果,使人人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实现公平正义。但是,它不等于全社会个人的收入和待遇都完全一致,平均分配一切成果。现实中,存在各地区、各行业以及个人能力和贡献的差异性,这种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使得人们的实际收入、享受和发展存在差异性,以致在不同地区、行业、个人之间的共同富裕实践具有不平衡性,这其中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幅员辽阔,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开发基础不同,发展进程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尤其生产力积累、经济增长状况、消费水平都不一样。基于此,要在全国搞统一的分配结果,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二是我国解放生产力实现经济增长,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就是允许存在一定的竞争和收入的差异,采取了不平衡的发展机制。改革开放之初,国家采取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允许一部分人或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都是竞争性机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势必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发展需要竞争性机制,如果没有这种机制经济发展就根本不可能,这是客观的要求。按照这种逻辑和现实,共同富裕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发展,但也允许发展的不平衡性存在,不搞平均主义。
其次是阶段性。中央提出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实际指的就是共同富裕具有阶段性特征。诚然,“共同富裕”是以“解放生产力”作为前提,它的实践表现为目的与手段的矛盾运动过程。生产力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能力,不同的历史阶段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同,它不随人的意志转移而转移。因而,生产力的历史性,决定了共同富裕的历史性。从现实来看,我国40余年的改革开放,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过程,而共同富裕,也只能是从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做起。邓小平深刻理解“解放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过程性和阶段性,因此才会提出“让一部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的远见卓识。关于“解放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过程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必然突出解放生产力的重点工作,只有经过40余年的积累,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后,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国家由富起来向强起来迈进,这时国家才有条件解决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实际上,共同富裕任务的全面解决是解放生产力的后置目标,表达了其实现的阶段性。
最后是相对性。共同富裕是一个相对概念,不是平均主义,现实上具有相对性。第一,从横向比较来看,首先,个人之间由于环境、能力和贡献的不同,收入存在差异是客观的,如我国分配体制中的按劳分配也具有按能力和贡献大小分配的差异性,不是平均主义。其次,东西部、沿海内地之间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也不一,因此共同富裕也必然具有地区差异。最后,共同富裕也是我国相对于国际社会的一个概念。在国际上,由于不同国家间的历史、文化、环境等不同,发展程度也不同,在经济水平和文化生活上也存在差异,中国的共同富裕不可能与国际上其他国家进行整齐划一的归类。中国的共同富裕的内涵,在国际上是一个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概念。因此,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中21世纪中叶的发展目标也只是定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二,从纵向比较来看,我国共同富裕是相对于小康社会而言的,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新阶段,因此,它是自身发展的一个相对概念。同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共同富裕目标的推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实现的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第一个目标是“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11]28,第二个目标是“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1]29。这里的“两步走”戰略安排,意味着发展是分阶段的,促进共同富裕也是分步实施的,其实现具有相对性。
三、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揭示的重大意义
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包含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揭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规律”的揭示,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实践原则。其一,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蕴含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揭示的理论是一种从实践出发的论述,它没有形而上学地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其核心概念“解放生产力”与“共同富裕”都是社会实践范畴,是从人的实践发展来进行阐述的。其二,它是一种反映社会实践的理论。这一理论关注社会主义本质实践及其实现的过程规律性,而不是当作实体对象进行属性描述。其三,它是一种服务于实践的理论。这一理论不是“坐而论道”的,而是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是面向现实和服务于现实的。
第二,“规律”的揭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中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其一,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及其实践规律揭示包含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通过所蕴含的目的与手段的辩证推进关系等规律显示出来。其二,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从“解放生产力”到“共同富裕”的论述,不同于以往的任何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创新性。其三,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内容。
第三,“规律”的揭示,充分显示了其蕴含对中国国情以及对外关系的正确把握。其一,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及其实践规律包含了对中国国情的深入理解,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的现实把握。其二,它指明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具有“解放生产力”与“共同富裕”辩证运动的现实发展过程性。其三,它蕴含的历史方位认识包含了关于世界情势的判断以及对对外关系的准确把握。
(二)实践意义
第一,遵循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新阶段,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20世纪中晚期,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找到一条成功的建设道路,还是一个未能解决好的问题。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点包括苏联70年的探索也没有成功,而后发生了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入低潮。而德国柏林墙的倒塌,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著述《1999年:不战而胜》,弗朗西斯·福山提出的“历史的终结论”等,使得社会主义处于前所未有的挑战之中。在这个背景下,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重新提上了日程。
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社会主义如何走的这个十字路口,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给世界社会主义带来新的生命力。原因就在于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实践做了重新认识,不仅创新地提出把“解放生产力”和“共同富裕”阐述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把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揭示为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开创了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论述,超越了过去的社会主义认识,其在“本质论”的内在关系中蕴含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揭示。正是有了这一正确的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取得了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决了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难题。可以说,现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中心在中国,中国成为了全球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和带路人。因此,中国当代的社会主义本质认识,尤其是对这一本质实践的规律揭示,具有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意义。
第二,遵循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促进了中国共产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所蕴含的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涵指,不仅是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一种新认识,而且提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发展的可行的现实道路。其重大意义在于,关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从实践出发的,把社会主义本质归结为主体实践并深刻地阐述为社会目的与手段辩证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从而把社会主义目标与实现它的手段辩证地统一起来,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
而具体地把解放生产力落实为市场经济的引入和利用,揭示了市场作为生产力解放的中介及其运动的规律性,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为什么要改革开放、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依据。诚然,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仅是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创新,而且是整个社会普遍分工和交换的深化,即“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4]68。
我们知道,生产力就是人的本质力量,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依赖于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性提升过程。而社会关系的全面性推进,需要通过生产中的分工和深化交换不断实现。分工和交换就包括了人们的共同活动,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就是共同活动能力的提升,即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人类社会会出现全球化的原因,而且它具有不可逆性。当前,全球化是以资本生产的形式发生,具有异化的性质,但是它本质上也包含了人的发展即社会关系的全面性要求。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从“地域性存在”向“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4]86的转变的规律,人类的这个“转变”实际上就是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就是它们的中介。按照辩证法,目的表现为中介,现实就产生着它的中介运动及其规律,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原理,也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客观条件。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通过市场经济的引入利用并把它作为“解放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中介,解决了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尤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建设社會主义的问题。
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论,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践社会主义本质尤其“解放生产力”的规律,对它的遵循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三,遵循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规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形成指引。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它的提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展示了理论上的巨大成就。一是准确把握了当代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方位。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同时也蕴含了社会主义实践的规律揭示,这一认识的产生,是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的产物。
一般来说,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形态划分,是大的历史分期的理论框架。然而,在一个社会形态之内,它们又会有各种阶段,而且由于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结构的要素在一个具体民族或国家内部的发展具有特殊性,如西方发达国家,生产力高度发达,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虽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了,但生产力却又相对落后。这种特殊性,使我们对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发展的认识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作出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予以历史方位的正确把握,才能得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正确地加以运用。关于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给出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这一判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社会主义的深刻把握,直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仍予以强调和坚持,尽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化。而这个判断的意义在于,能够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所蕴含的规律意蕴,为社会主义实践作出了指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
二是关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把本质的把握上升为规律的揭示并运用于实践,尤其是科学地把市场经济引入当代构建为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中介,从而不仅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且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发展了社会主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的深刻在于,不是从实体对象出发,而是从实践的本质出发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符合历史地予以了正确的逻辑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是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从“解放生产力”到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逻辑叙事,蕴含了市场经济作为中介运用的规律指认,促使认识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社会主义实践找到了合理利用资本主义积极成果的渠道。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包括对资本主义积极成果的继承,但如何继承?过去找不到合理的路线,不知道如何对待资本主义遗产,通常以高级社会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设想来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关系,人为拔高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形态水平,在实践上造成了政策失误。实际上,邓小平把计划与市场并列并理解为社会发展的手段时,就是给出了我们如何从实际出发来科学对待现实社会的立场。对此,邓小平曾提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其中就包含了两个社会“共存”的表述。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创造性地适应它,这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创新。而社会主义本质实践的规律揭示,为我国处理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提供了逻辑前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也是其理论贡献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