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雪婷 李晓东
关键词:哈努姆霍泰普;本尼哈森;诺姆边界碑;世袭;联姻
诺姆长(Nomarches)是古埃及地域区划诺姆(Nome)的首领。纳尔迈(Narmer)统一埃及时诺姆长既已存在,而助其完成统一的军队就是由不同诺姆力量构成的。诺姆与诺姆长都是古希腊语词汇,在古埃及语中分别以Hry -tp、HAty-a(皆为“领头者”之意)与spAt、qaHt(皆为“地区”之意)词汇表达。1纳尔迈调色板上带有地区图腾标志的几个跟随纳尔迈的征讨者,应该就是诺姆长的最早形象。2由此可知,在埃及统一之前,地方势力是在其首领的带领之下建立起来的政权,此时的地方政权虽为诺姆的前身,但从逻辑上说应该是各自为政,首领的授任也皆各行其事,如何产生、世袭与否皆由诺姆自己定夺。但到了王朝时代,诺姆长的遴选则不再由诺姆自己做主。在已知的文献中,诺姆长最早出现在第三王朝佐塞尔(Zoser)统治时期,佐塞尔王墓地发现的陶片记录了上埃及第十六诺姆官吏的名单,但如何授任并未提及。3但借此陶片资料可知,古王国时诺姆长与法老同在都城居住,类似朝臣,很可能授任于法老。到了第五王朝中期,诺姆长不再居住于都城,而是各自返回自己的诺姆。4因此,古埃及历史上诺姆长的授任出现两种情形:中央政权强大时诺姆长由法老任命,中央政权衰弱时则诺姆长代代世袭。由于第二中间期有些诺姆效忠第十五王朝统治者希克索斯人(Hyksos),第十七王朝打败希克索斯人并将其驱逐出埃及之后建立起第十八王朝,法老便再次将诺姆长调集到都城居住,防止他们再次背叛。1这是学界的共识。然而,有无第三种授任模式,诺姆长是否都是男性,诺姆长的职责以谁为重,诸多问题皆需探清。哈努姆霍泰普(Khnumhotep)的家族世系,诺姆长职位的世袭与任命,诺姆与相邻诺姆的联姻,诺姆长的职责,第十二王朝的诺姆划界,中王国期间古埃及人的社会意识形态,皆可在《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The Biography of Khnumhotep, Prince of Beni Hasan)中寻得踪迹。
哈努姆霍泰普是埃及中王国第十二王朝的一位诺姆长,学者们习惯上称之为哈努姆霍泰普二世。该铭文刻写在本尼哈森(Beni Hasan)3号墓的墙壁上,因其壁画上第一次出现U型琴并刻画了古埃及人心目中完整的宇宙图画而为人熟知。陵墓壁画刻画了他接受亚洲人带着礼物前来拜访的场面,成为史学研究中的图像学研究不可多得的材料。学界对于诺姆长哈努姆霍泰普的研究多集中于其陵墓中的壁画与陵墓中出土的文物。比如《本尼哈森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宇宙》2《本尼哈森陵墓绘画解释性应用与滥用》3《戴胜鸟与洋槐:古埃及丧葬画面解码》4《阿西乌特萨拉姆学校博物馆一个未公开的女性杂耍艺人小雕像》,5都是关注本尼哈森陵墓内壁画与文物的研究,很少有人对铭文中所涉诺姆长的授任与职责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分析。本文拟就此问题加以探讨,所据底本为德·巴克(A. De Buck)的《埃及文读本》(Egyptian Readingbook),6并参考布莱斯特德(J. H. Breasted)的《古埃及记录》(Ancient Records of Egypt)和纽贝里(P. E. Newberry)的《本尼哈森II》(Beni Hassan II)的英译文。7此外,蒙泰特(P. Montet)也发表过节选译文,主要为原文199行之后的内容。
哈努姆霍泰普家族是中部埃及的望族,其母亲是埃及第十六诺姆诺姆长的女儿。铭文开篇即清晰地交代了自己的家系:“摄政诸侯,国王熟知者,为其神所钟爱,东方土地之治者,内赫瑞(Nehri)之子,哈努姆霍泰普,真言如此,诸侯之女巴凯特(Baqet)夫人所生,真言如此。”9内赫瑞是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父亲,巴凯特是他的母亲。铭文的后半部再次交代家系:“给予我的另一个恩泽:我的长子纳赫特(Nakht),赫瑅(Kheti)所生,被任命为银普特(Input)总管,继承了他母亲之父的职位,成为唯一陪伴,1并被任命为上埃及摄政。”2赫瑅是铭文主人哈努姆霍泰普的妻子,纳赫特是其长子。她还有一个儿子,文中有提及:“哈努姆霍泰普,内赫瑞的儿子哈努姆霍泰普之子,家主赫瑅所生。”3墓主人哈努姆霍泰普的小儿子与父亲同名,也叫哈努姆霍泰普。
家族中同叫哈努姆霍泰普的有3人,为区分方便分别称作哈努姆霍泰普一世、哈努姆霍泰普二世和哈努姆霍泰普三世。但哈努姆霍泰普一世不是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父亲,而是他的外祖父。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父亲是内赫瑞,身世不详。母亲巴凯特是哈努姆霍泰普一世的女儿。古埃及人没有姓氏,名字的继承亦无父系母系的分别,甚至没有辈分的考虑。选择继承谁的名字往往以认同为标准,即谁的名字会给自己带来荣耀。哈努姆霍泰普二世之所以没有继承父亲内赫瑞的名字,可能与父亲并无重要的头衔有关。而他继承外祖父的名字可能是因为后者的显赫身份,他的外祖父不但是迈纳特-胡夫镇(Menat-Khufu)的首领,而且还是第十六诺姆的诺姆长。他自己也因此继承了外祖父迈纳特-胡夫镇的首领之职。
哈努姆霍泰普二世自传铭文并不是该家族完整的世系图画,仅凭这篇铭文还无法看清这个家族在中王国乃至在整个古埃及第十二王朝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幸运的是,本尼哈森墓地不仅有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陵墓(T3),哈努姆霍泰普一世(T14)、阿蒙尼姆哈特(Amenemhat)(T2)等十几个家族成员也都埋葬于此。4学者很容易就能根据同名的墓主自传铭文建起与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相关的家族世系表:
哈努姆霍泰普一世身居要职,是第十六诺姆(即瞪羚诺姆)的诺姆长,并监管迈纳特-胡夫镇。他育有两儿一女,两子分别继承了迈纳特-胡夫镇镇长(儿子纳赫特)、瞪羚诺姆长(儿子阿蒙尼姆哈特),女儿巴凯特则嫁给了内赫瑞,似乎没有继承什么官职。不知什么缘故,纳赫特与阿蒙尼姆哈特均没有将职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巴凯特的儿子,即这两位舅舅将自己的职位传给了外甥哈努姆霍泰普二世。这样,哈努姆霍泰普二世就像他外祖父一样集迈纳特-胡夫镇镇长与第十六诺姆诺姆长的职位于一身,并通过与相邻诺姆长女继承人的婚姻将第十七诺姆的行政管轄置于自己家族手中。后来,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儿子纳赫特成了第十七诺姆的诺姆长,另一个儿子哈努姆霍泰普三世则继承了父亲在迈纳特-胡夫镇的权力,成为该镇镇长。
由此可见,在中王国,至少有些诺姆长的职位是世袭的。哈努姆霍泰普一世将诺姆长传给自己的儿子阿蒙尼姆哈特,阿蒙尼姆哈特又将这一职位传给外甥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第十七诺姆的诺姆长职位亦由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妻子传给儿子纳赫特。当然,纳赫特的母亲只是第十七诺姆的继承人,最后是否真的出任诺姆长则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儿子继承了第十七诺姆诺姆长的职位。女性可以继承家族产业,包括世袭的爵位甚至职务,虽然可能是在没有男性继承人可以继承的情况下才能如此,但父系母系的继承权的区别显然不像其他文明那么大。
然而,继承职位并不是自己家族完全可以决定的,还需要法老的任命。铭文中3次提及上下埃及之王对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任命:
上下埃及之王,内卜考瑞(Nebukaure);拉神(Re)之子,阿蒙尼姆哈特,赋予生命,永远像拉神一样安稳的统治,任命我为摄政诸侯,东方土地监管者,荷鲁斯(Horus)与帕赫特祭司,于迈纳特-胡夫继承我母亲之父的职位。他为我竖起了上埃及边界石碑,让北方土地像天堂一样完美。他以宣告陛下之言的方式,沿其中线划分了大河,就像我母亲的父亲之所为。
然后,他任命我为摄政诸侯,尊贵的辅佐者,玛赫迪(Ma-hedi)伟大的首领。他竖起上埃及界碑直到乌奈特,其北部到达银普特。他沿其中线划分大河,其水,其田,其树与其沙地远达西部荒漠。
上下埃及之王内卜考瑞,赋予生命,像拉神一样永恒统治,让我作为摄政诸侯之子继承我母亲的父亲之统治,因为他如此热爱玛阿特(Maat)。他本人就是阿图姆神(Atum),内卜考瑞,赋予生命,永恒的权力,像拉神一样永恒幸福。他于其统治的第十九年任命我为迈纳特-胡夫的摄政诸侯。
内卜考瑞,即阿蒙尼姆哈特一世(Amenemhat I, 前1985—前1956年在位),第十二王朝第一位法老。文中3处提及他的任命,职位则是两个,即迈纳特-胡夫镇摄政诸侯与玛赫迪(即第十六诺姆)的首领。两个职位的任命是否一次完成尚不清楚,也许是分别任命。但显然,世袭继承也是需要法老认可的。无法确定的是,中王国时期埃及法老若想打破诺姆长的世袭传承,任命新人作诺姆长,这种仅凭法老任命的情形是否出现过。仅就可读到的文献看,任命是一种荣耀,世袭才是传统。这一荣耀对于独霸一方的诸侯特别重要,铭文中四代人的继承都强调了上下埃及之王的任命:
他(法老)任命他为迈纳特-胡夫的摄政诸侯,东方土地监管者。他竖起上埃及界碑,他让北方像天堂一样完美。他沿中线将大河划分,其东边远达东边的荷鲁斯山。当陛下到来,他驱除邪恶,像阿图姆神本人一样出现,他让城市知道其与(其它)城市的边界,他们的边界像天堂一样完美,并据其所记知其水深,调查旧事,因他如此深爱玛阿特。
这是对哈努姆霍泰普一世即本篇铭文传主哈努姆霍泰普二世外祖父的任命。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自传本来并不涉及他的舅舅纳赫特,因为他反复强调他是继承外祖父(“母亲的父亲”)而非他舅舅的职位与头衔。但文中还是记录了他舅舅纳赫特的受命:
他以陛下,荷鲁斯,诞生之生命;两女神,诞生之生命;金荷鲁斯,诞生之生命;上下埃及之王,赫坡瑞卡瑞(Kheperkare);拉神之子,辛瓦瑟瑞特(Sesostris),赋予生命,像拉神一样稳固统治者口授之命任命他的长子,正义的纳赫特,至尊之主,为其迈纳特-胡夫遗产之治者,作为国王的一个伟大恩宠。1
第四代继承人纳赫特继承的虽是他母亲的第十七诺姆,但铭文中亦两次强调法老的任命:
给予我的另一个恩泽:我的长子纳赫特,赫瑅所生,被任命为银普特总管,继承了他母亲之父的职位,成为唯一陪伴,并被任命为上埃及摄政。陛下,荷鲁斯,两土地之主;两女神,让玛阿特现身者;金荷鲁斯,让众神满意者;上下埃及之王,哈亥坡尔瑞;拉神之子,辛瓦瑟瑞特,赋予生命,像拉神一样的永恒的权力,给予他全部每一种高贵。
诺姆长的继承不限于父子之间,亦不限于男女。这一现象反映了一直持续的古埃及权力继承中的合法性观念,比如法老继承权的合法性除了来自于神,便是来自继位法老的血统。有些独特的是,埃及权力继承的血统合法性来自父母双方,而不仅是来自父亲,显然这一传统在王室内外都一样。诺姆长授任的双重性,既需世代相袭又要法老任命的情况令人想见此时埃及法老与诺姆长中间的关系有点像后来的诸侯与君主,既有忠诚又很独立。君主若有战事,无论内战外战,诸侯出兵听令君主,完全依靠忠诚。君主可以命令诸侯,但诸侯的军队却由诸侯调遣。虽然哈努姆霍泰普二世自傳铭文没有涉及战事,但在继位前,作为第十六诺姆诺姆长,他的舅舅阿蒙尼姆哈特自传中却记述了跟随法老征战库什(古代努比亚)的事迹:
我跟随我主向南航行去打击外国人中的敌人,因为作为诸侯之子,王室印玺佩戴者,瞪羚诺姆军队伟大的首领,作为接替我年迈父亲的男人,因为王室恩宠他,宫廷钟爱他,我必须驾船南行。我驶过库什,继续向南,抵达大地之端,带来给我主的贡品,对我的赞扬直抵天上。然后,陛下平安地前进,在邪恶的库什打击他的敌人,像一位积累了丰富经验者一样我跟随着他返回,我的军队毫发未损。我远航南方是为了带回矿金给上下埃及之王赫坡尔卡拉(辛瓦瑟瑞特一世),永恒的生命。
我跟随世袭王子,国王的长子阿蒙尼(Amny),愿他长寿、繁荣、健康,驶向南方,随我南征的我军中400名最好的士兵安全返回,没有损失,我带回了分配给我的金子。因此我被王室赞扬,国王之子为我感谢神祇。
《阿蒙尼姆哈特本尼哈森自传铭文》不止一次说“我的军队毫发未损”。可见诺姆长的军队属于诺姆长,不是国家的军队。
《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所提供的历史信息不仅包括哈努姆霍泰普家族的家系与诺姆长继承的双重授任,而且还包括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事迹,即疆域的划分:
他为我竖起了上埃及边界石碑,让北方土地像天堂一样完美。以宣告陛下之言的方式,他沿其中线划分了大河,就像我母亲的父亲之所为,陛下,荷鲁斯,重生者;两女神,重生者;金荷鲁斯,重生者;上下埃及之王,塞霍泰普伊布瑞(Sehotepibre);拉神之子,阿蒙尼姆哈特,赋予生命,永远像拉神一样稳定的统治。他任命他为迈纳特-胡夫的摄政诸侯,东方土地监管者。他竖起上埃及界碑,他让北方像天堂一样完美。他沿中线将大河划分,其东边远达东边的荷鲁斯山。当陛下到来,他驱除邪恶,像阿图姆神本人一样出现,他让城市知道其与(其它)城市的边界,他们的边界像天堂一样完美,并据其所记知其水深,调查旧事,因他如此深爱玛阿特。
疆界的划分至少有两个层次,南北东西之界和城市与城市之界。前者是国界,而铭文中反复说的“他让城市知道其与(其它)城市的边界”,这是诺姆内部的区划。“他竖起上埃及界碑,他让北方像天堂一样完美。”这个划分则是诺姆之外的边界。但究竟划的是诺姆之界还是上下埃及之界仅凭这篇铭文还无法断定。“上埃及边界石碑”,原文wD Sma,前词为石碑,后词泛指上埃及。瞪羚诺姆虽不是上埃及22个诺姆中最北面的诺姆,但从整个上下埃及狭长的尼罗河谷来看,它的确位于整个南北埃及的中间。因为东西划分是以尼罗河中线为界的,让人不得不想古埃及人上下埃及的概念是否也并不严格按照42个行政区划的上埃及22个下埃及20个的区划表述。还有接下来的一句“让北方土地像天堂一样完美”,说明铭文中所提界碑不是南方埃及的国家界碑,而是诺姆界碑,更准确地说是上下埃及之间的界限划分。辛普森(W. K. Simpson)直接将这句翻译成“他为我建立起一个南部界碑”,2 Sma一词直接理解为南部。当后面的铭文再次提到界碑划界的时候,这一判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然后,他任命我为摄政诸侯,尊贵的辅佐者,玛赫迪伟大的首领。他竖起上埃及界碑直到乌奈特,其北部到达银普特。他沿其中线划分大河,其水,其田,其树与其沙地远达西部荒漠。”3“上埃及界碑直到乌奈特”,乌奈特是上埃及第十五诺姆的称呼,意为“兔子”,正好位于第十六诺姆之南;“其北部到达银普特”,银普特也正好是上埃及第十七诺姆,意为“豺狗”,位于第十六诺姆之北。这显然是诺姆界限的划分,难怪辛普森直接将其译为“南部界碑”,而不是“上埃及界碑”。但原文用的词汇是意为“上埃及”的Sma而不是“南边”的rsy,因此仍将其译为“他为我竖起了上埃及边界石碑”
哈努姆霍泰普家族四代诺姆长都有疆界划分的记述,继承其母第十七诺姆职位的哈努姆霍泰普三世在其父亲哈努姆霍泰普二世的铭文中多次提及,可见疆界划分对每一位诸侯都非常重要:
陛下,荷鲁斯,两土地之主;两女神,让玛阿特现身者;金荷鲁斯,让众神满意者;上下埃及之王,哈亥坡尔瑞(Khakheperre);拉神之子,辛瓦瑟瑞特,赋予生命,像拉神一样的永恒的权力,给予他全都每一种高贵。他在银普特修建了他的纪念堂,他发现遭到破坏的地方和受到破坏的城市就进行了修复,根据土地记录让人知道他们的边界,调查什么是旧有的,在上埃及树立了界碑,并重建了北方,像天堂一样,在低洼的土地上竖起总共15块界碑,建立其北方土地直到瓦布特。当摄政王子哈努姆霍泰普之子,正义之声,受人尊敬的纳赫特请求说“我的水域还不知道来自国王的伟大恩惠”的时候,他沿大河中线划分土地,其银普特的西边直达西部土地。
北部诺姆边界竖起至少15块界碑,可以推测,诺姆之间的界限十分明确。然而,为什么要划分诺姆的地界,是历代的传统还是新的需要,却不能不让人深思考察。宽泛地讲,古埃及的界碑有两种,一种是竖立在埃及边界地区的界碑,另一种是竖立在国内的界碑。在埃及的南部边界考古发现了许多界碑,这些界碑通常竖立在要塞附近。第二王朝布佷(Buhen)要塞遗址位于尼罗河第一、第二大瀑布之间,靠近第二大瀑布,曾经是埃及与努比亚的南部边界。第十二王朝先后在南部的塞姆纳(Semna)、库玛(Kumma)、塞姆纳南和乌隆纳尔瑅(Uronarti)建有4个要塞,并竖立了几个边界石碑以标志与努比亚的界限。随着埃及势力的扩张,至新王国图特摩斯一世(Thutmose I,前1504—前1492年在位)到图特摩斯三世(Thutmose III,前1479—前1425年在位)统治时期,尼罗河第五大瀑布的库尔古斯(Kurgus)遗址铭文中将这个贸易枢纽认定为埃及的南部边界。第十八王朝法老埃赫那吞(Akhenaten,前1352—前1336年在位)进行宗教改革,迁都于阿玛尔那(Amarna),建都城取名为埃赫塔吞(Akhetaten),意为“阿吞神的地平线”。阿玛尔那西北的图纳-格贝尔(Tuna el-Gebel)大墓地和奥比多斯乌姆-戛阿伯(Umm el-Gaab)的舒妮特-匝比(Shunet el-Zabi)要塞都是地区地界标志,位于底比斯西岸的赫瑞-霍尔-阿蒙(Heri-hor-Amun)小城则是底比斯诺姆的南部边界。
国内界碑还有一种情况,库塞(Cusae)被视为第十五王朝的一个边界,这是一个特例。库塞位于埃及尼罗河谷中部的阿斯乌特(Asyut),自古就是埃及的土地。但第十五王朝这个希克索斯人统治的王朝却将库塞定为自己王朝的南部边界。南方还有第十六、十七王朝,因此不可将之视为国界,尽管南方埃及人经过库塞到北方要缴纳入境税,这个边界是不同王朝的势力范围边界,不是国界。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界碑与国界界碑的划分是后人的概念,古埃及人并无这样的区分,他们将整个世界都看成是埃及的土地。
中王国第十二王朝为什么要划分疆界,《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提供了一些线索。国界界碑在该铭文并未涉及,国内划界在文献中4次提到。铭文中提到:“纳赫特请求说‘我的水域还不知道来自国王的伟大恩惠的时候,他沿大河中线划分土地,其银普特的西边直达西部土地。”这句话透露出这样的信息,这次划界是第十七诺姆的诺姆长向法老提出的要求。尚不清楚是否每个诺姆的划界都是自己提出来的请求,但至少这种情况存在。诺姆疆界的面积涉及诺姆的自身利益,土地广则资源多,势力范围大,但向国家缴纳的赋税也多。诺姆边界清晰有助于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同时减少邻近诺姆之间的纠纷。第十二王朝对第十一王朝的事情还记忆犹新,相邻诺姆互相攻伐在第十一王朝之初多有发生。第十一王朝的建立者尹尤泰弗一世(Inyotef I)就曾攻占考普托斯(Koptos)、丹德拉(Dendereh)、希拉克里奧坡里(Herakleopolis)等城及相邻诺姆。中间期混乱期间造成的诺姆边界混乱一定会延续到统一时期,因此造成的诺姆间土地纠纷一定不少,重新划界或明确边界便十分重要,尤其对于诺姆自己来说,更显得急迫。诺姆疆界划分在古埃及文献中记录稀少,这篇铭文对于研究古埃及中王国时期甚至整个王朝时期的土地、税收、行政等问题都十分珍贵。
至于诺姆长的职责问题,《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也有相关记录。除了疆界划分,铭文中多次提到修缮城市、建造纪念堂和陵墓:“他修建了他的纪念堂。他的得意作为是修缮了他的城市,以使他的名字永久流传,以使他将其大墓地的陵墓得到装点以便永恒。”2修缮城市是为了名字永久流传,可见古埃及人是多么看重身后留名,难怪古埃及人那么看重丧葬,因为丧葬也是为逝者修建使其名字永存的纪念性建筑。哈努姆霍泰普陵墓里的壁画保存完好,从此生到彼生,描绘得比较完美,很能说明古埃及人的生死观与宇宙观。追求永恒是所有古埃及人的追求,“名字永久流传”便是这永恒追求中的现世部分。虽然如此,修缮城市显然是诺姆长的职责所在。宫廷官员的自传中多是此生所为记述,其中很少见到修缮城市业绩的记录。修缮城市可以作为一件耀眼的业绩让自己的名字永存,可见并不是每个诺姆长都能很好地履行这一职责。
城市的修缮关涉民生,神庙的修缮则关系到人们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中心是否完好无损。神庙既是敬神仪式进行之地,又是人们学习知识、认识世界之地,古埃及的学校就在神庙里。古埃及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对于人生的认识都是从这里得到答案的。而学习,特别是对于宇宙人生知识的学习,是主要通过仪式的进行来完成的。因此,修缮神庙对于诺姆长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大事:
我修复了他们的葬祭神庙,我跟随我的雕像进入神庙。我献给他们祭品,面包、啤酒、清水、葡萄酒、熏香和肉,交给葬祭祭司。我把田地与仆众交给他。我命面包、啤酒、牛与禽等葬祭品献在每个新年之日于大墓地的每个宴席上,无论是大年还是小年的宴饮,亦或在年末五日土地划分的大祭或是小祭的宴会上,在12月宴会或12月中的宴会上,献给每一个幸福生活及死者的宴会。
摄政诸侯哈努姆霍泰普之所为:我在我的城内修建了一座纪念堂。当我发现廊柱厅已成废墟,我就再建了廊柱厅。我竖起廊柱并使之焕然一新,将我的名字刻上,以便让我父亲的名字再生。我在每一个纪念堂之上刻写下我之所为。我用来自内皋的雪松为该陵墓内第一道门制作一张七肘尺的墓门和五肘尺两掌尺的双门。面包、啤酒、牛和禽等丧葬祭品都供于我修建的纪念堂中。我修建了一个湖并建了栈桥,以为此廊柱厅提供呼吸。我该城的纪念堂比我前辈的更为壮观,该城香火兴旺,而其丧葬地的纪念堂更比此前先祖的完美。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除非内战爆发,战与和不由诺姆长决定,宗庙大事便成为职责中的重中之重。古埃及神庙大体上可以划为两类:敬神神庙与葬祭神庙。敬神是对现世的解释与模仿,葬祭是对来生的描绘与解说。一个回答世界的创造,一个回答人生的归宿。哈努姆霍泰普二世还在自己的传记中记述了儿子纳赫特的大事:“他在银普特修建了他的纪念堂,他发现遭到破坏的地方和受到破坏的城市就进行了修复。”3有葬祭神庙就会有陵墓,葬祭神庙是举行仪式的地方,而陵墓才是真正让人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一个人有这个入口就有可能进入到永恒世界,没有这个入口此生结束便魂无所依了。给自己建造一座陵墓虽不是诺姆长职责所系,但却展示一个人的尊严,它不涉及政绩,却关涉形象。
我最高的尊严是修建了一座陵墓,因为一个男人应该效仿其父之所为。我的父亲为自己在梅尔内弗瑞特(Merneferet)修建了一座上好石灰石葬祭神庙,以使他的名字永恒。他为永恒而修缮它,这样他的名字就会活在人民的口中,并活在活人及大墓地他的陵墓里面,以及他永恒的完美房屋内,他永恒之地之中,一切都遵循国王恩宠与宫廷对他的钟爱。
盖棺论定的简短自传无法将人的一生事無巨细地展现出来,而是只书最重要的事情,选择中可见其共同的价值观念。古埃及人特别看重自己的名声,都希望自己的名字永恒。《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篇幅不长,却8处强调自己家族成员的头衔,4处强调界碑的竖立,3处记述纪念堂的修建,3处记载陵墓的修建,2次提及修缮城市。所记事情不多,但件件见其身份与地位,足见古埃及此时的社会意识中身份地位之重。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家族的声望、法老的偏爱和自己的成就构成一个人社会地位与阶层的基础。虽然个人美德也是构成个人声望的一个因素,因此在铭文中出现根据能力提升下属的字句,但与其它反复强调的因素形成对照,就显得不那么辉煌了。古埃及人意识中人的最高美德是维护玛阿特。玛阿特常以头戴羽毛的女神形象出现在壁画、浮雕与雕塑中,代表着真理、平衡、秩序、法律、道德与正义。根据能力提升下属之所以成为个人美德,是因为这一作为执行与维护的是代表公正的玛阿特。玛阿特最初不以羽毛的形象出现,而是神像脚下的踏板,其寓意在于这块踏板的平直。后来它由“平直”衍生出完整的公平、正义、平衡、秩序等含义。
玛阿特是古埃及人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念,而哈努姆霍泰普二世铭文中选择所记述内容似乎并未把这一观念放在首选。无论是头衔还是业绩,对于代表维护玛阿特的公正提拔下属的行为并未大书特书。这是否意味着玛阿特这个古埃及社会意识中最重要的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并未真的占据统治地位,或并未那么深入人心?玛阿特无论从当时的绝对正义还是从其已经成为古埃及人意识形态中的集体无意识来说都不应该受到其它价值观念的挑战,而这篇铭文中的事迹选择却似与玛阿特地位相抵牾。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古埃及的社会等级本来就是社会秩序、平衡、法律与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成为社会结构中高层的一环,正是让玛阿特稳固长久之举,而法老又是维护玛阿特的人间代表,受法老的恩宠自然也就与玛阿特并行不悖了。
中王国诺姆长的授任采用了世袭加钦定模式。虽然古埃及历史上诺姆长的授任并无明文规定应该如此,但多数时候却是这样实行的。这种模式依据的不是成文的法律或政令,而是古埃及政治生活中的惯例。疆界勘定与城市修缮、神庙修建为诺姆长工作之要务,维护玛阿特则是每一位诺姆长,甚至法老义不容辞的责任。单独一个个案分析很难完全界定整个中王国时期诺姆长授任与职责,但对于整个古埃及中王国乃至整个历史上诺姆长授任与职责的研究,这一个案却是最为重要的史料之一。有关中王国诺姆长的研究还有其他文献可资利用,可对于回答本文所提出的问题,即中王国诺姆长授任模式、职责与操守观念,《哈努姆霍泰普自传铭文》无疑是最可靠也最详尽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