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宣传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推动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协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艺人经纪行业管理工作,及時反映本行业的情况、问题和诉求,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进行行业规划、规范、协调,维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人经纪活动健康秩序,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经纪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五)推动会员单位诚实守法开展艺人经纪业务,对会员单位履行监督职责。
(六)研究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经纪行业发展方向,促进和协调会员单位加强交流合作,推动艺人经纪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七)依法保护和维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人的合法权益。
(八)开展为履行本会责任、实现本会宗旨所必要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