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文件大力支持中长期激励实施,自上而下地对国有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加以规范,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探索实践日臻丰富。中长期激励在实施中要科学规划,强化保障,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本文立足于国有企业薪酬绩效工作实践,总结提炼现有中长期激励方式,就中长期激励方式优化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对如何完善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配套建设和监管保障机制提出建议和观点,对国有企业实施合理高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提供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方式;优化
中长期激励作为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和维系人才队伍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国内外先进企业通行通用的重要激励措施。中长期激励适用于对企业经营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化人员的核心人才,对于这些核心人才来说,短期激励的效果已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减的情况,针对关键核心人才开展的中长期激励,不仅能够满足他们对于成就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还能够使他们拥有新的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以期能够得到最终的奖励,是员工和企业双赢的一种激励方式。目前,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中长期激励支持政策,为国有企业开展人才储备、争夺和激发活力提供了根本方向指引和路径手段。
一、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方式研究
1.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方式主要包含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等,另外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收支明确的企业可以选择项目分红激励,中央科技型企业可以开展岗位分红激励。相关政策明确了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适用企业范围、适用条件、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实施条件以及激励方案管理等,随着政策的发展和调整,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适用企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实施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开、可采用的激励方式进一步丰富,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在国际上使用广泛、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实施方案较为成熟的中长期激励方式,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为部分民营上市公司所使用,但国有企业实施应用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探索阶段,从无到有、从有到严、从严到稳。股权激励一般包含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模式,一方面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限制条件不断放宽、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不断拓展、对人员的激励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在企业治理、行权条件、公司运营状况等方面,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央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与限定。总体来看,鼓励和加速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开展股权激励的政策导向越来越鲜明,呈现出激励力度加大、管控力度加强的双重特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央企业及科创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自由度日益加大,实施要求也日益规范。
3.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伴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员工持股已从一项普惠式的员工福利或者国有企业改制的手段,转变为针对企业关键核心人才的重要激励手段,员工持股的管理与实施也更加规范。关键核心人才主要指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业务骨干,相关政策对适用企业范围、员工持股比例、持股方式、入股价格和审批要求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总体来看,政策对推进员工持股的态度更加积极,不再强调实施范围和监督管理,而是重点关注了员工入股的方式和价格,要“同股同价、现金入股”。在实施方向上,“利益绑定”说明员工持股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享,而非管理层的股权收购,因此需要在方案制定的方向和激励对象的选择上加以关注;在实施范围上,强调“严控范围、强化监督”,说明在一段时间内,推行员工持股企业的门槛不会降低,并要进一步避免员工持股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规范做法。
4.项目跟投
跟投机制作为一种近年来新兴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在金融及房地产行业已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在国有企业中尚不多见,主要以“双百企业”和“科技示范企业”为主,政策倾向于在新兴业务、创新业务及市场竞争类业务开展跟投,跟投人员一般为与跟投业务关联程度紧密、对跟投业务的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相關政策对跟投方式、跟投额度、跟投出资方式、跟投退出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5.超额利润分享
超额利润分享属于较为常见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之一,在国际上使用得较为广泛,但在国有企业中实践并不多,适用企业也以“双百企业”和“科技示范企业”为主,非此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可依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实施。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要把握战略引领、增量激励、市场导向三个原则,对与企业经营业绩有直接重要影响的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进行激励,政策从企业治理结构、运营管理水平、企业发展状况等方面对可实施超额利润分享的企业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在分享额度总量上,年度超额利润分享比例一般不高于超额利润的20%,超额利润分享额一般不高于企业本年度净利润的15%;在个人分享额度上,企业负责人岗位合计分配比例一般不超过超额利润分享额的20%,个人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一般不高于其当年薪酬总水平的2/3。
二、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方式优化
1.创新组合中长期激励方式
随着产业升级和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所涉及的业务领域日渐多元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日益复杂,仅靠单一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容易引起企业内部的不平衡,也难以满足企业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因此,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多种中长期激励方式的组合应用,通过创新中长期激励组合模式,建立系统化、多层次的中长期激励体系。如将岗位分红与超额利润分享相结合,为分红设置浮动奖金池,加大激励作用和效能释放;也可探索科技型企业分红和股权激励与项目跟投相结合,分别针对科研团队中不同层级的人员采取风险等级不同的激励方式,以不同的激励约束力度对不同的激励对象达成不同的激励目的。
2.丰富中长期激励方式手段
不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在激励约束力度、适用对象、激励导向等方面各有侧重,激励作用和效果也大不相同。在不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中,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和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在国有企业中应用较广,大多处在试点阶段。除了当前采用的这几种中长期激励方式,未来可进一步继续探索实施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进一步明确各种中长期激励政策要求和适用条件,积累更多的实操经验。
3.扩大中长期激励实施范围
國有企业可综合运用中长期激励政策,进一步扩大中长期激励的实施范围。一方面,对在国有企业中实施时间较长,激励方案、管理方式和风险管控等较为成熟的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和项目收益分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虚拟股权激励等的实施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选择企业性质相同、经营发展情况相似的国有企业进行推广,逐步扩大到试点以外的企业,进一步扩大实施企业范围。另一方面,考虑到国有企业新兴产业单位存在大量的市场化用工,部分员工因身份限制无法得到有效激励,可探索针对新兴产业单位的中长期激励方式,考虑将市场化用工纳入中长期激励范围。
4.与薪酬激励体系有机结合
中长期激励是国有企业薪酬激励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薪酬绩效等物质激励和培训、荣誉、职业发展等非物质激励共同构成国有企业的激励体系。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是丰富拓展国有企业原有薪酬激励体系、增大激励力度的重要举措。因此,在制定中长期激励措施时,应着重聚焦关键性人才、竞争类业务和创新型企业,充分考虑薪酬绩效等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特点和差异,充分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紧密相连,将中长期激励与现有薪酬绩效体系有机结合,两者共同发挥激励作用,增强整体效能。
三、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配套建设优化
1.建立中长期激励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需要结合国家中长期激励政策要求和自身中长期激励推进情况,制定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中长期激励政策落实的适用范围、实施要求和执行标准。逐步构建适应国有企业需求的中长期激励制度体系,将中长期激励相关实施理念、实施原则、实施要求等固化在激励制度中,并落实到中长期激励实施的全过程,为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提供制度支撑依据。此外,依托企业中长期激励制度体系,指导企业所属各单位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推进企业中长期激励管理权责明晰化、措施具体化、业务流程化、考核标准化,确保企业中长期激励方案及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在提升中长期激励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同时,着重加强动态化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在统一的框架标准下适度发挥企业能动性、体现独特性,使激励方案更加贴合实际,实现激励效能最大化。
2.优化用工配置和业绩考核制度体系
中长期激励的实施与员工岗位、工作业绩密切相关,企业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的管理模式会对中长期激励机制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国有企业在实施中长期激励过程中要加快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加快推动业绩考核、岗位管理和人才选聘等配套制度建设,完善优化与中长期激励相适应的用工配置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施中长期激励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经营特点等情况,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现企业经营发展业绩要求和考核导向,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对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单位进行考核管理。
3.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不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在财务指标要求、会计核算、税收清缴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如企业实施项目收益分红,应按照具体项目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进行独立核算,反映具体项目收益分红情况。因此,国有企业在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过程中,应该加快推进资产评估、成本核算和税务清缴等财务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适应中长期激励要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按照中长期激励政策中财务管理的要求,控制成本费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营运资产,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等财务行为,依法申请中长期激励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优惠,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通过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护企业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四、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监管保障机制优化
1.加强中长期激励宣传引导
国有企业要及时发布和更新中长期激励政策文件,组织学习宣贯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中长期激励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文化宣传、内部培训、外部经验交流等各类方式,加强对中长期激励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确保员工能及时充分了解中长期激励各类政策,进一步加深员工对实施中长期激励机制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对中长期激励政策的实施要求、适用范围和执行标准等的宣传介绍,为中长期激励政策的实施提供良好环境,营造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积极氛围。
2.加强中长期激励组织领导
加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组织实施,结合企业战略和发展规划,统筹制定企业中长期激励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计划安排和组织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强化激励方案落地,确保企业中长期激励平稳实施,有效达成激励目标。在学习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长效机制,分阶段分批稳步推广实施。同步建立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建设规范董事会,做实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强企业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3.加强中长期激励实施管控
国有企业可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研讨、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的过程管控和监督,定期跟踪中长期激励进展情况,总结评估中长期激励的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形成闭环管理。按照中长期激励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提供针对性指导,促进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相互交流和借鉴,督促确保中长期激励高效开展,稳妥推进。
4.构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应制定中长期激励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针对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加以防范。加强对激励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管控,明确各层级责任;强化合规管理,规范配套薪酬、绩效和用工管理,确保中长期激励推进过程依法合规。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及制度实施中长期激励、兑现激励收入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责令纠正,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结语
中长期激励体现了人本主义管理思想,是实现与员工这一重要利益相关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和谐共生的重要手段。中长期激励的设计应充分体现并考虑企业关键核心人才这一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激发关键核心人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与之共担风险、共同参与企业价值创造,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动力。同时,应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将员工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相绑定,聚焦长期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企业获得持续发展动力和持久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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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琪(1991- ),女,籍贯:山东日照,电气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济师,研究方向:干部管理与薪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