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26日,任弼时写了《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一封信,也是其向中共中央书记处递交的“请战书”。
为了能得到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应准,他详尽陈述了自身的身体状况和请求工作的期望:“最近几天内,每日看电报、文件及报纸,总共在四小时左右,尚能支持得住,不感觉太疲倦,自然,初期不要过分疲劳,但做点工作,如分管组织部和青委,我想是可以的,请加考虑。”第二天,毛泽东给予了如下回复:“同意弼时意见,试做工作,每日不超过四小时,主管组织部和青委。”
任弼时之所以会给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封如此文风朴实、言辞恳切的“请战书”,源于其一生恪守的“能坚持一百步,就不该走九十九步”的赤子情怀。在早期革命实践活动中,任弼时曾两次被捕入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加之长期艰苦的革命斗争生活,其身体状况并不十分理想,但其始终抱病积极主动承担着繁重的工作。抗日战争结束后,苏联米尔尼科夫医生来华给党的高层领导干部做了一次身体普查,结果反馈是:“除了任弼时外,所有干部的身体都是健康的。”基于此,米尔尼科夫医生给出了如下建议:“任弼时的病情是严重的,随时都会发生问题,如果护理好,还可能维持一个时期,建议马上休息。”随后,党中央便作出了让任弼时休息的决定,让其住院治疗。
1949年4月11日,任弼时带病出席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做了政治报告。但他刚讲完一部分,便开始感到头晕、心悸和气喘,其余的只好由荣高棠代他宣读,但他一直坐在主席台上,直到会议结束。会后,经心脏专家和眼科专家会诊,确认任弼时病情很严重,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决定让他休息养病。随后,任弼时前往玉泉山休养。1949年11月下旬,任弼时前往莫斯科治疗,其间每天仍然坚持读书、读报。1950年5月任弼时回国后,尽管党中央决定让他继续休息一段时间,但在身体略有好转时,任弼时就向党中央提出了恢复工作的申请,于是便有了《致中共中央書记处》这封“请战书”。
在得到中共中央书记处允许其恢复工作的批复后,任弼时便立即忘我地投身于工作之中。每天的工作量远远超出了医生的建议和要求。这一工作状态持续到了其生命的最后一刻。
(摘自《湘潮》 全紫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