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柳
6月30日,一男子在家里暴力踢打孩子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宁波警方发布通报:董某和胡某两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董某情绪失控殴打其幼子,已将董某依法传唤到案。无独有偶,今年4月中旬,一名幼童在被喂食过程中遭到一男子多次扇耳光、卡脖子虐待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巢湖警方针对该视频发布通报: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程某情绪失控殴打幼子,已被传唤到案。
同样是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同样是情绪失控,同样是殴打幼子。视频画面触目惊心,公众莫不义愤填膺。孩子属于弱势群体,最需要全方位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对儿童施加侵害。而本应成为孩子避风港的父母却成为侵害者,将暴力手段施加在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更加于情难恕、于法难容!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近年来家庭暴力虐童事件频频发生,某些丧失人性的父母,虐待、殴打未成年子女的手段令人发指。这些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们——保护儿童不遭受家庭暴力,全社会都应该保持高度警觉。
在家庭中成年人对儿童的暴力伤害是容易被忽视的,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伤害,往往发生在私密的家庭空间,且常被冠以“教育”之名。一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教育”与“暴力”的界限。此类事件频发,根源在于一些家长对儿童的人格和权利的蔑视。在这些家长眼里,打自己的孩子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殊不知,家暴式虐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都有相关规定。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家长们应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要知道孩子是享有平等权利的个体,而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
另外,少数知情人,比如亲友、邻居等,也常常抱着这是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不便插手的认知或心态视而不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中增加的“强制报告制度”,规定了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发现有虐待孩子等情形时,有主动报告的义务。可是,在现实中,很多人还是选择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家长的无知和周围人的漠然,给受害的孩子带来的可能是一生的陰影和噩梦。对儿童的虐待,不仅会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也会在他们心理上造成无法抚平的创伤。
保护未成年人并不缺乏社会共识,缺的往往是源头的防范和震摄以及精准监督、及时制止。当保护儿童的屏障被人为破坏,社会正义的手如何伸向家庭?这其实需要公众的警醒:家庭,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带;虐童,也绝不只是“家务事”。杜绝家庭虐童事件,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家庭、社会以及相关组织机构的共同努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完善救助机制和领养体系,都可以加固筑牢保护网,帮助孩子远离家庭暴力。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和社会都应当呵护孩子。为他们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编辑/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