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新发展阶段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新疆昌吉州通过制定促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吸纳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合作社,形成了一支数量可观的队伍,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培养机制,但也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滞后、整体素质较低、培训效果不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要优化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强化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素质,切实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绩效,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好合作社带头人的辐射带动作用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水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體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1]现阶段是加快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新发展阶段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情况,厘清存在问题的症结,笔者实地考察了昌吉州多个县市,深入乡镇与农村社区,设计了相应的问卷及访谈提纲,经过广泛的访谈、调查等方法,获取了可靠翔实的资料,提出要从内容的针对性、途径的有效性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制度支撑体系,切实解决好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问题。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现状
(一)制定促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
近年来,昌吉州先后制定颁布了《自治州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昌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昌吉州农民合作社“星级”认定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对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出了若干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趋于系统化,极大促进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
(二)吸纳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合作社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由能人带动、专业大户、村干部领办、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及企业人才领办等类型,特别是村干部领办的“三位一体”模式在乡村建设和带动致富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截至2021年6月底,已创立国家级示范社23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07家、州级示范社222家。[2]
(三)形成一支数量可观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据统计,昌吉州现有合作社带头人共3571人,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2915人、占总人数的81.6%,其中种植业1172人、林业268人、畜牧业1437人、渔业38人;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52人、占总人数的1.5%;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604人、占总人数的16.9%,其中农机服务121人、供销65人,劳动力转移服务126人,民族刺绣110人,技术服务类182人。共吸纳合作社成员11.26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67.4%。[3]
(四)初步建立有效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培养机制
昌吉州各县市已经将培训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每年都投入一定的经费,组织合作社带头人赴区内外进行培训。一些县市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示范社驻社培训、现场培训,让合作社带头人在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实践中培养成长。如呼图壁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合作社培训经费达到40万元,各乡镇由于财政状况各不相同,年培训经费在0.5万元至1万元不等。
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职能定位不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管理效能及服务水平都不能尽如人意。这对合作社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培训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影响了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
(二)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全州共有县乡(镇)级合作社辅导员165人,远远满足不了3571家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尽管昌吉州也出台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但对辅导员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评价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之受辅导员队伍自身素质、业务能力、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制约,致使辅导员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微乎其微,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成长和发展。
(三)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
目前,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文化程度在中专以下的高达85.3%,大专以上仅占11.1%,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合作社带头人年龄相对偏大,35岁以下仅占13%,45岁以上的占到37.8%;[4]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带头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视野比较狭窄,缺少“敢闯、敢冒、敢试”的勇气,缺少开拓和开放意识,很难适应效益型、集约型、外向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四)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效果亟待提高
全州范围内职业院校、成人培训机构几乎不涉及合作社人才专题培训项目,这方面的师资力量严重短缺,在短期内难以满足合作社带头人培养需求。业已开展的培训内容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不分参训人员的层次、岗位、行业和工作性质,培训内容“一锅煮”,“上下一般粗”,培训内容不切实际,不少参训者感到“不想吃”或“不够吃”。不少人认为集中培训无法达到缺什么补什么的效果,感觉学习后没什么提高,对指导实际工作作用不大,合作社带头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成效亟待提高。
(五)合作社带头人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部分合作社带头人整天只顾忙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主要精力并未放在合作社的发展上,合作社带头人整体作用发挥有限,并未起到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相当部分的合作社带头人对合作社管理制度掌握不多,甚至对合作社的基本运营规则都知之甚少,致使合作社无法进行规范化运营,带头人作用很难发挥 。截至2021年6月底,在全州3571家合作社中不运行的合作社(僵尸合作社)就达1537家,占总数的43%,处于运行状态的合作社占57%,运行的合作社中比较规范的仅有771家,占运行总数的35.3%。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对策思考
(一)优化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管理机制
1、加强高位推动
加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干部引导是关键。在州、县(乡)层面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统一领导,要把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之内。要将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要将任务完成情况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相挂钩,督促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加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2、确立好长远规划
要全面精准掌握昌吉州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建设翔实的资源库,在此基础上颁布昌吉州农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鄉镇农经站要对合作社带头人实行跟踪管理,实现管理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强化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
1、明确合作社辅导员的职责定位
调研访谈中发现,有很多合作社辅导员对自身的工作职责不清楚,工作中呈现懵懵懂懂的状态。农经部门要明确合作社辅导员的职责定位,合作社辅导员主要负责什么、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使之有职有权,责权明确。
2、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的考核奖惩机制
要建立适宜的考核办法。可以通过定期工作例会、每月调研、严格考勤、动态考评、项目申报等制度对合作社辅导员进行全面考核。要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分类晋档、勤绩联酬”的奖惩体系。把激励、淘汰机制相结合,对考核优秀的合作社辅导员,及时给予奖励。对业绩较差、工作态度差、群众不认可的合作社辅导员,经组织考察确认,予以淘汰退出。确保形成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良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
(三)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素质
1、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合作社发展模式
探索实行村主要领导与合作社产业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肩挑的管理模式,构建“村党总支+村委会+合作社党支部”三位一体组织架构,采取村干部领办、党员带动、农民参与的方式,实现村党组织协会化管理实体经济,夯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基础。
2、积极吸引西部志愿者投身合作社事业
“要紧紧围绕‘谁来种地‘谁来振兴乡村,坚持本地培养和引进输入相结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5]要有计划地把西部志愿者吸纳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要通过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的落实,真正调动西部志愿者到合作社任职的积极性,让西部志愿者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解决合作社带头人后备人才奇缺的问题,缓解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结构性矛盾,为合作社搭建人才“高地”。
3、要积极为各类人才搭建在合作社施展才能的大舞台
可探索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停薪留职、返聘等办法领办、创办合作社,吸引一定数量的“体制内”的能人返乡创业,逐步形成扶持一人带动一片的能人发展效应。切实使各类人才有创业的舞台、发展的空间、干事的氛围、成事的条件,开辟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新途径。
(四)切实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绩效
1、要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是要提高参训的自觉性。积极通过多种媒体及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相关培训信息及优秀合作社成长发展历程的宣传。切实在广大农牧民中植入“培训开眼界、学习能致富”的理念,养成合作社带头人自觉性参训的习惯。
二是要提高各级部门的认识。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相关部门及领导要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将其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常抓不懈。
2、要提升培训效果
一是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力戒形式主义和闭门造车的习惯作风,不能为培训而培训,为完成任务而培训。要深入基层,收集分析培训需求信息,切实实现“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目标,真正契合合作社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的实际培训需要。
二是要创新培训方法。在培训中要把培训学习与研究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应多采取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互动式教学法,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参训人员的参与程度,让参训人员带着问题培训,在学习中思考问题,运用理论指导调研,在调研中寻找对策,在理论和实际的反复印证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学习效果。从而实现“边学习、边思考、边升华、边提高”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学习培训的成效,提升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健全激励机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1、健全政治激励机制
对扎根农村基层,带领群众积极创业致富的合作社带头人,要“高看一眼”,打破身份界限和体制壁垒,量才使用。特别是要注重培养选拔年轻优秀的合作社带头人,及时吸纳进村两委班子中,提升村班子带富、领富的能力,拓展合作社带头人发挥作用的舞台。
2、健全经济激励机制
完善合作社带头人星级评定制度,把合作社带头人的星级评定同其发挥作用程度相挂钩,按照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薪酬待遇,切实增强合作社带头人带富、领富责任意识。
3、健全成就激励机制
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每三年开展一次州级优秀合作社带头人评选活动,大力选树典型和标杆,提升优秀合作社带头人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成就感。激活合作社带头人振兴乡村、服务群众的内驱力,充分发挥好合作社带头人“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辐射带动作用。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日报2020年10月31日第2版。
[2]根据2021年12月调研结果编制而成。
[3]根据2021年12月各县市农经局提供的数据编制而成。
[4]根据2021年12月各县市农经局提供的数据及调研结果编制而成。
[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20年11月第1版第316页。
作者简介
李 嘉 新疆昌吉州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