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主体培育质量提升研究

2022-05-30 05:04:43邢如芳
炎黄地理 2022年8期
关键词:科技型市场主体山西

邢如芳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是加快山西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面临着市场主体对扶持政策知晓率低而享惠少、政府部门主动“入企服务”意识不够,孵化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山西应持续加大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力度,提升营商环境,完善孵化体系建设,进而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推动山西市场主体倍增,将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山西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迫切要求。因此,对推动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提升进行研究,有利于评析现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政策的合理性,对提升推动山西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政策的实施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实践意义。

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的意义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更是就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有力支撑,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李克强总理强调,“经济发展的根基在于市场主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是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源,破解就业难题的“蓄水池”,对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战略性意义。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是山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动力,是促进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核举措。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的培育状况,是区域营商环境与经济潜力的重要指标。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是保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融合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显著不佳,发展举步维艰困难重重。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能力不强,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相对较弱,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能力差,再加上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等问题,这些都对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纾解山西“稳就業、保民生”的工作压力,培育、保护和激发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活力已经成为稳增长、稳预期的重中之重。在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反复与经济下行之下,只有实施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山西才能战胜经济发展面临的三重压力,奋力夺取“双胜利”。

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的困境

2022年以来,山西省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十分重视创新鼓励创新,经过多措并举培育市场主体,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到2022年6月底,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摸高到357.55万户,同比增长21.47%。但是总体来看,山西省市场主体新增注册数量及增速、新增注销数量及增速与创新能力还不甚理想,市场主体创新内生动力不足。

市场主体对相关扶持政策知晓率低,受惠少

经调研发现,山西省虽然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等扶持政策,构建了“1+1+8+1”政策体系,但实际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扶持的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却很少。由于政策的落地实施存在时效性,有些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在政策实施的“前一秒”就已经倒闭,而且审核流程较长,经常会出现跨越两个年度现象,不少市场主体以为补助政策取消,就没有再申报。还有很多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对国家和山西省各种扶持政策、宽松信贷政策不了解,且大多数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最需要的仍然是各种补贴政策,并降低门槛。虽然政府体系已经提供了一些相关政策支持,但成效仍然不大。更多的时候,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达不到享受政策的门槛,例如一些优惠政策享受的前提是必须先有税收贡献,这就导致很多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只能“望洋兴叹”,无法真正地享受到政策福利。

政府部门“入企服务”主动意识不够

面对各种不确定性,仍有部分政府部门不能高效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缺乏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的耐心、定力和行动力,主动意识不够,不能真正“沉下身”“静下心”主动入企,用心服务。现阶段政府部门“入企”服务不够深入,“进企帮企”尚需突破,主要体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在入企服务过程中只停留在了解情况、收集问题上,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只做出一些解释和承诺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法真正做到尽己所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这就导致政府入企服务行为变质,所谓的入企变成了“走过场”,沟通不够,解读不足,服务敷衍,赋能蓄能少,“保驾护航”不用心、不用力,也影响着市场主体地催生,不能真心助力市场主体“满血”发展。

孵化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身单力薄”,存在先天不足问题,现阶段我国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地位尚未真正确立起来,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较大,迫切需要完善的公共孵化服务体系提供精准、个性的全链条孵化服务。然而,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发展中也面临着新挑战,其服务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与市场需求适配,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品牌,同质化现象严重,硬核服务力不足,服务功能不齐全,提供的低端服务有余,高附加值的高端服务严重不足,创新孵化服务资源尚未产生实质性的聚合效应与裂变效果。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融资难,融资贵是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中的老问题,特别是一些急需扩张规模,提升装备技术,提高质量效益的中小微市场主体,资金缺口比较大。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性质都有不同的需求,规模较小的市场主体主要需求为短期流动资金,资金解决途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日益强化的大背景下,银行业放贷普遍以大企业、大项目为主要对象,对中小微市场主体的资信认定以大企业指标作参照,信贷门槛高、抵押担保条件多、融资审查严,中小型市场主体的生产、办公场所均为租赁,无法抵押贷款,导致多数中小微市场主体难以满足获得贷款的条件,市场主体普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融资链条不长等问题。建议银行针对此类情况,推出针对性融资、贷款方案。

企业家观念陈旧

相当一部分企业掌门人满足于现状,存在“小富即安”“小步慢走”的思想,缺乏创新发展意识。在企业发展上,没有快速做大做强的意愿,没有主动进行产业整合的理念,既不愿牵头做“龙头”又不愿被别人整合;在资本使用上,对新理念接受程度低,有一部分企业过度强调稳步发展,以没有银行贷款为荣,对股权融资、资本整合、挂牌上市等有排斥心理;在市场开拓上,不能主动适应市场甚至引领市场,而是被动地在市场中“随波逐流”,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抵御风险能力低。

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提升的对策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量多面广,是经济活力的体现,也是带动就业的主力军。相关方面应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强化政策协同与服务合力,打造美好创新生态,让“活水”源源不断滋养市场主体,下大力气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制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中小微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精,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加大扶持力度

要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关键是扩大市场容量。政府相关部门应实施好市場主体引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励创业创新。重点围绕放宽市场准入、人才、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商业氛围等方面内容,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加大落实“惠企援企”扶持力度,实现政策“红利”直达“速享尽享”,用“真金白银”和“真招实招”帮扶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解渴”“止痛”。要以更积极主动态度推进“纾困、惠企”政策落好落实,常态化组织送政策、送专家、送服务“三送”活动、“法律进企业”等活动,为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解读与利用支持;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对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方位提高激励政策的知晓度、兑现率,扩面增点。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特点、痛点、难点,要精准把脉对症下药,为困难企业 “雪中送炭”“根部施肥”,注入“源头活水”“放水养鱼”“救眼下”“谋长远”,实现“减负”与“增效”双向推进,让市场主体“青山常绿”。

继续提升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应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委省政府发布的“1+1+8+1”政策体系,通过“线上+结下”的形式开展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的常态化宣传,做好政策的精准推送、分类指导、宣传落实,确保政策措施广而告之、深入人心、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还要做到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针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了解企业经济运行动态,帮助企业寻找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帮助企业畅通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市场环节;协调原材料、资金、物流运输、用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用多种方式、多个平台开设专栏,宣传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建设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相关部门应把服务市场主体作为营商环境创优措施的基本抓手,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协调联动多点突破,打好漂亮“组合拳”,靠前发力,推行“集成式”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前落实,靶向解决市场主体营商“痛点”,聚力打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堵点”“断点”,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完善孵化体系建设

孵化载体应创新强化作为孵化动能转化的“策动源”,深耕科技创新主责主业,探索建立一体化、一站式政策服务平台,保持政策体系的持续优化和扶持,推进孵化企业快速实现产业化。通过搭建创新资源聚合、集成、流转的科技服务运营平台,推动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助力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可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支持”的模式,建设一站式双创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工商、税务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项目服务全过程跟踪帮办代办的工作机制,通过“搭平台、强政策”,着力为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搭台清障”。

加强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培育帮扶力度,优化创新体系与孵化流程,促进产业生态良性循环,增强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众创空间、孵化器、双创基地等孵化载体应聚焦重点行业,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集聚创新创业资源全要素,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化、智能化、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精准滴灌”,以满足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提升需要。依托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空间载体,构建涵盖“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培训、创业交流、创业展示、创业媒体、创业投融资、中介服务”等全要素的创业服务资源体系,帮助市场主体实现从“0”到“1”的成长。

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而创新生态就是创新创业活动赖以存续的阳光、空气和水。围绕构建中小企业“创新生态”,实施“双创”工程,构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生态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形成“孵化器搭台、政府助力、创业者唱戏、多方合作共赢”的新型“双创”模式。不少企业容易受市场短期利益影响,追求生产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不少企业盲目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规模,在创新发展、应用新技术、新模式上存在严重不足,产品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的品质、性能也就满足不了消费升级需求,产品更新换代周期长,跟不上消费升级的步伐。

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市场主体的担保业务。加大与银行对接力度,培育引进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科信贷、流动资金贷款、政采贷、知识产权融资质押等各类金融业态发展,发挥国有信用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微市场主体融资方面的作用,召开信用担保机构经验交流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要素支撑。推进小微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构建小微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服务机制和体系,培养小微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完善诚信体系。

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山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对于提振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推动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山西省通过建立市场主体倍增“1+1+8+1”政策体系,致力于营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加快孵化科技创新型小微市场主体,精准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使科技型中小微市场主体得以快速增长,为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董静,徐婉渔.中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演进历程与转型升维[J].上海管理科学,2021(03):62-70.

[2]李克强.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07):5-6.

[3]刘刚.浅论微观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J].中国质量监管,2022(01):52-53.

猜你喜欢
科技型市场主体山西
我在山西等你
黄河之声(2022年6期)2022-08-26 06:46:08
山西老陈醋保护有法可依
今日农业(2021年21期)2022-01-12 06:32:08
玉米市场主体售粮积极性提高
今日农业(2021年5期)2021-11-27 17:22:19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山西:抓紧抓实春耕生产
今日农业(2021年7期)2021-07-28 07:07:10
云创新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持续性学习机制
经济与管理(2020年4期)2020-12-28 00:44:12
山西叹五更
青年歌声(2020年11期)2020-11-24 06:57:42
人民币汇率破7 市场主体应对有序
中国外汇(2019年18期)2019-11-25 01:41:48
三地实践:有效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
中国外汇(2019年11期)2019-08-27 02:06:24
民营科技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现代冶金(2016年6期)2016-02-28 20: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