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牧野 杨锡贵
古代中国,以宁乡名县者有四。其一为南北朝时期南齐(479—502)设立的宁乡县,系广熙郡(今兩广地域)辖县之一。其二为南北朝时期北周大象元年(579)从离石县析置的宁乡县(因该县有宁乡水而得名),隋代改名平夷县;民国三年(1914),改名山西中阳县,今属山西吕梁市管辖。其三为隋置宁乡县,后改为镇,时属泰州(今属江苏)管辖,明清时设巡检司。其四为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设宁乡县,时属潭州管辖,今为湖南宁乡市。这四个同名县,唯湖南宁乡县一直沿用至2017年改为宁乡市,其建置沿革的演变轨迹如下。
据清康熙、乾隆、嘉庆、同治年间所修《宁乡县志》(以下分别简称清康熙志、清乾隆志、清嘉庆志、清同治志)记载:唐虞夏时代,宁乡系禹分天下为九州中的荆州之域;商朝时,宁乡为荆楚地;西周时,宁乡地域属荆楚管辖;东周即春秋战国时期,宁乡为楚黔中地。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宁乡地属长沙郡。西汉时,宁乡地域为长沙国所辖十三县中的益阳县地。东汉建武六年(30),宁乡地域为恢复设置后的长沙郡所辖十二县中的益阳县属地;东汉末,孙权与刘备争夺长沙,孙派鲁肃率万人屯益阳,与关羽对峙,双方讲和后,以湘水为界,长沙以东属孙权,武陵以西属刘备,宁乡地域隶属孙吴。
宁乡地域设县,始于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是年,从益阳县析出一部分地域设立新阳县,隶属长沙郡。西晋太康元年(280),新阳县更名为新康县,隶属衡阳郡,一直沿袭到南朝时期。隋开皇九年(589),新康县被撤销,并入益阳县。
古代宁乡在唐代的建置,据前述清代宁乡四志记载,唐武德四年(621),从益阳县析出一部分地域重新设立新康县,隶属潭州。志书又曰“七年复省入”,最早出自南宋潘自牧所撰《记纂渊海》卷十三:“宁乡本汉益阳县地,吴分置新阳县,属衡阳郡。晋改为新康。隋省入益阳县。唐武德复置新康,属潭州,七年省之。本朝置宁乡县。”其依据是朱熹弟子南宋清江张洽所编《地理沿革表》,即《历代郡县地理沿革表》(今佚)。由于唐宋时期的益阳与宁乡均属于潭州管辖,通观《记纂渊海》上述记载,应该是指唐武德七年(624)新康县省入长沙县,隶属于潭州。
唐代宁乡的建置,清康熙、乾隆二志均称“贞观元年,复改置曰宁乡”。但清嘉庆志认为,新、旧《唐书·地理志》和成书唐贞观之后的《元和郡县图志》所载潭州管辖的六县,均为长沙、湘潭、湘乡、益阳、醴陵、浏阳,没有宁乡县,而《记纂渊海》也没有唐朝设置或改置宁乡县的记载。故唐贞观元年(627)改置宁乡县实不足为据。
五代时期的宁乡建置,清康熙、乾隆两志均称:“唐明宗天成二年(927),马殷改潭州为长沙府,宁乡仍隶焉,寻复省入龙喜县。”如前所述,唐时并无宁乡县,也就不存在马楚时宁乡仍隶长沙府的问题。而“寻复省入龙喜县”,更是与史实不符。
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载:“(乾祐二年)秋七月,辛亥。湖南奏,析长沙县东界为龙喜县。从之。”欧阳修撰《五代史》卷六十:“潭州龙喜,汉乾祐三年马希范置。”《十国春秋》卷六十九:“汉乾祐三年为唐保大八年十一月丁未也……是岁,潭州置龙喜县。”其卷一百一十二亦云:“龙喜,汉乾祐三年,楚王析长沙县置。”清康熙《大清一统志》卷二百二十二则称:“五代汉乾祐三年,楚王马希范尝置龙喜县,今无考。”这些记载表明,龙喜县设立于后汉乾祐二年(949)或乾祐三年(950),设立者为马楚国的第三代国主马希范或南平贞懿王高宝融(948—960年在位),其所处方位在长沙县东界。今查马希范在位时间为932—947年,后汉乾祐三年(950)则是马希广在位的最后一年,《五代史》显然是搞混了马希范和马希广的在位时间;再结合清杨丕复《舆地沿革表》卷十八“汉乾祐三年,马希广置龙喜县于府东,属长沙府”之记载,则龙喜县应该是后汉乾祐三年(950)马希广所置,位于长沙府东。
既然是“析长沙县东界为龙喜县”,位于长沙府西的宁乡省入位于长沙府东且相距百多里的龙喜,显然不合常理。故清嘉庆志“案”云:“今长沙东界浏阳,则当日龙喜县治疑在长沙、浏阳县地,未必西越湘江百里之遥,似龙喜县废置与宁乡沿革毫不相涉矣。《方舆胜览》载铜官渚在宁乡县界三十里,杜甫有《铜官渚守风》诗,‘官与‘关音相近,今靖港对岸地名铜关,距宁界三十里,岂宁之东界为当日长沙之六乡地耶?”清同治志亦认为:“考《五代史》称,析长沙县东界为龙喜。今长沙东界浏阳,则当日龙喜疑浏阳县地,其废置与宁乡无涉。”
龙喜废置既与古代宁乡毫无关系,而据《十国春秋·十国地理表》,其时长沙府领长沙、湘潭、湘乡、益阳、醴陵、浏阳、攸县、龙喜、茶陵九县,并无宁乡建置,则五代马楚政权时未独立设县;又因前已述及唐武德七年(624)新康省入长沙县,唐贞观元年(627)并未改置宁乡县,则马楚时的宁乡地域很有可能仍归长沙县管辖。
因此,这一时期古代宁乡地域在三国吴时设为新阳县,西晋至南朝为新康,隋朝时撤销其建置并入益阳县,唐朝时重设新康后又裁省,五代时未独立设县,仍属长沙县地,其隶属或长沙郡,或衡阳郡,或潭州,或长沙府,呈现出县名多次变更、置罢不常、归属不一的特征。
宋建隆四年(963),宋军占领潭州(亦曰长沙郡),时宁乡地域属潭州。不久,宋王朝对潭州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重要调整,宁乡县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析置的。
究竟何时析置宁乡,记载不一。清乾隆《长沙府志》、清同治《长沙县志》均认为是在北宋初,清康熙、乾隆二志均认为是宋开宝年间(968—976),《元丰九域志》《记纂渊海》《文献通考》《读史方舆纪要》以及陈芳绩著清光绪《历代地理沿革表》均认为是宋太平兴国二年(977),而清嘉庆、同治志则认为是在太平兴国六年(981)。这四种说法,当以太平兴国二年(977)说更为可信,不仅史料较多,而且《元丰九域志》《记纂渊海》《文献通考》是宋元时人著作,更接近事件发生年代,又有以考订精详著称的《读史方舆纪要》加持。
如何析置的记载,亦详略不一。或曰析长沙县地置宁乡县,或曰以长沙縣玉潭镇置宁乡县,或曰析长沙六乡置宁乡县,或称改置宁乡县,或称析置宁乡县治于故新康之玉潭镇。而清同治《长沙县志》卷二在概述长沙县沿革时云:“乾德元年罢龙喜,置常丰。旋罢常丰,析地入宁乡。”又曰:“宋初罢龙喜、置常丰,旋罢常丰,析长沙六乡及益阳县地置宁乡。”
宋究竟是否罢常丰,析其地入(或置)宁乡,这是一个需要加以澄清的问题。其首要前提必须是宋代在湖南确曾设立过常丰县。我国古代历史上设立过常丰县,但不在湖南境内。其一为唐天宝元年(742)由万安县更名而来的常丰县,时属荆湖北路,在今贵州铜仁西南。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十八:“常丰县,本万安县,天宝元年更名。”其二为宋乾德三年(965)由常丰场升格而来的常丰县,时属溧州,今江苏溧阳市。《隆平集》卷一:“乾德三年,以溧州常丰场为常丰县,衡州安仁场为安仁县,江陵府白洑巡为潜江县,白日巡为建宁县,万庚巡为万庚县,白沙院为玉沙县。”
志书确有古代湖南境内设常丰县的记载,《元丰九域志》志云:“乾德三年,升常丰场为县。开宝中,省入长沙。”但曾巩《隆平集》的记载是“乾德三年,以溧州常丰场为常丰县”,同一年设立两个同名县,显然令人难以置信,高度怀疑《元丰九域志》将《隆平集》所载省略割裂为“升常丰(原注:别本作安仁)场为县”,然后加上或衍入“开宝中,省入长沙县”。《明一统志》卷六十三则记载为“宋罢龙喜,置常丰县。开宝中废,常丰入焉”,极有可能承袭《元丰九域志》的错讹而加以发挥,因该志被后人评价为“舛伪抵牾,疏谬尤甚”。将这一错误进一步强化的是《四库全书》馆臣,在南宋李攸撰《宋朝事实》卷十九“太平兴国七年,析长沙县置宁乡县”后,馆臣加有小字注:“《宋史》载开宝中废长丰县入长沙,元符元年以长沙五乡、湘潭县两乡为善化县。此阙载。”所称“《宋史》载开宝中废长丰县入长沙”,正是清康熙《大清一统志》“开宝中,省入长沙。按:《宋史》‘常作‘长”的直接来源,清康熙《清一统志》因袭其错误。最后,王先谦《全省掌故备考》卷一“长沙县”条亦出现了“五代汉析置龙喜县,宋罢龙喜,置常丰县,开宝中废常丰入焉”的记载,系考辨未详,以讹传讹。至于《清一统志》称“按《宋史》‘常作‘长”,则指的是宋代位于河北任丘县附近的长丰县(后降为长丰镇),《宋史》中没有将龙喜县、长丰县与常丰县联系在一起的记载。既然古代湖南没有常丰县,其废置又与宁乡无关,清同治《长沙县志》关于“旋罢常丰,析地入宁乡”的记载也就成了孤证,不足为据。
综上可知,宋代宁乡县应该是在太平兴国二年(977)析长沙县六乡及益阳县部分地域而设(《宁乡县志·大事记》认为是析益阳及长沙、湘乡部分地域置宁乡县,不知何据),至于“常丰县废置后并入长沙县”则为无稽之谈。
元代,宁乡县的建置得以保留,隶属长沙郡(元天历二年即1329年改名天临路)。明洪武五年(1372),天临路改为长沙府,宁乡县为其属县。清顺治四年(1647),清军攻陷长沙后,沿袭明代府、县建置,宁乡为清长沙府下辖的十二州县之一。
民国建立后,因历史原因,全国同名县达一百二十六处之多,极不合理,于施政更是殊为不便。民国三年(1914),北京政府内政部对各省重复县名进行了清理。其时,湖南、山西两省均有宁乡县,湖南省宁乡县得以保留,是因为“湖南宁乡县自宋太平兴国析置以来迄今未改,虽与山西省重复而定名较久,拟存”,而山西省宁乡县则改名中阳县,因“山西宁乡县于金明昌六年改置,今仍之,与湖南省重复,其设置在后,拟即改名。查该县为汉西河郡中阳县地,今县西二十五里即其故治,拟定名中阳县”。民国三年(1914)5月至民国九年(1920),宁乡县属湘江道。后来实行行政督察区制度,且多次调整,宁乡所属行政督察区也随之变更,民国二十七年(1938)始属第一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始属第五区,抗战胜利后为省政府直辖十县之一,民国三十七年到三十八年(1948—1949)7月属第五区。
新中国初,宁乡县属益阳专区;1952年属湘潭专区,1962年复归益阳专区。1983年7月,划归长沙市管辖。2017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以原宁乡县的行政区域为宁乡市的行政区域,宁乡市由湖南省直辖,长沙市代管。自宋太平兴国二年(977)以来一直沿用的宁乡县名才被宁乡市名取代,共存在了一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