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诗峰 付迪 徐新星
河南是农业大省,也是用膜大省。多年来,地膜在全省瓜果、蔬菜、花生、大蒜等作物种植生产上取得了突出的增产增收成效,但是随着地膜使用年限的不断增长,地膜也从增产增收的“白色革命”逐步演变为困扰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白色污染”,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势在必行。
一、严格监督管理
河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地膜全过程监管,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全省各地要加强地膜使用控制,积极落实各主体回收废旧地膜的法律责任,不断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作出处罚。
二、项目示范引领
为系统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自2022年起,河南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全省重点覆膜大县启动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重点推广应用0.015 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強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以试点示范为抓手,采取试点先行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方式,集中打造一批试点示范区,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良好局面,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三、推动减量替代
全省各地应积极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价,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地膜。大棚蔬菜生产要采用一次覆盖、多茬连种以及行间覆盖“一膜两用”“一膜多用”等农用地膜减量技术,在保证作物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减少农用地膜用量。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生产可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覆盖,减少农田“白色污染”。在作物收获期,有关部门要根据作物种类和区域条件,科学指导农民按照合理的揭膜时间和揭膜方式,在地膜完成其功能且未老化破损前进行揭膜回收,以提高地膜回收率。
四、创新回收机制
全省各地应根据区域气候特点和覆膜作物种类,积极引导组织农户、回收利用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在农作物种植前和收获后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地膜,并及时交到回收网点回收利用或随农村生活垃圾一起回收处理,严禁将废旧地膜随意丢弃或者焚烧。重点覆膜地区应积极探索完善农膜回收利益链条及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膜回收体系,推动农膜回收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残留监测
有地膜覆盖的县(市、区)要科学布设地膜残留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建立农用地膜残留监测制度,掌握重点区域地膜残留状况和变化趋势,评价农田地膜污染程度,为加强地膜残留污染的监管、防控、治理以及综合考评提供科学依据。
六、强化宣传引导
全省各地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媒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地区要以项目为抓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良好做法,引导农民和市场主体把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化为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