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发出该市广陵区原副区长叶浩被“双开”的通报,其中提到其“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不付利息”。叶浩借钱不付息,享受便利却不付成本,凭的正是手中的公權力,让被借款者不得、不敢、不好意思收息。
梳理近年来相关案例,“借”字可谓屡见不鲜,借车、借钱、借房;向老板借、向企业借、向下属借,虽然名义上是“借用”,但早就变了味,不仅违纪,还涉嫌违法。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5.16)8A6ACEC4-7E22-4578-BC0E-BD3CCA1B8E68
文萃报·周二版2022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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