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部分桥隧实施错峰通行
为进一步缓解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
一、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时
二、錯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区域: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三、错峰规则
在工作日按照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时断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时断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时断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时断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时断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四、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2022年度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残疾人驾驶车辆备案规定继续沿用2021年度备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对以下符合要求的汽车统一实施备案通行,无需再自行申请办理。
一、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C2或C5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本人名下的汽车,错峰时段通行错峰区域时须为本人驾驶。
二、每名残疾人仅限于备案本人名下的1辆汽车,并将会以短信告知备案成功信息。
三、对违反上述备案规定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桥隧错峰通行首日效果显著
2022年3月1日是重庆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实施的首日。经监测,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均衡性得到改善,“削峰填谷”成效逐渐凸显,限行桥隧周边道路运行相应好转,其中,松石大道、西双大道、高滩岩立交、西环立交等桥隧周边通道节点较为明显。
一、新增“1桥3隧”交通运行情况
高峰时段平均小时总流量4.31万辆,环比减少0.8%;
高峰时段前后平均小时总流量1.22万辆,环比增加61.1%,受限车辆在限行时段前后出行更为明显。
二、限行桥隧“16+4”交通运行情况
高峰时段平均小时总流量19.0万辆,环比增加1.3%;
高峰时段前后平均小时总流量4.98万辆,环比增加15.5%,峰值运行车辆逐渐提前或延后至平峰出行,削峰填谷效果凸显。
三、中心城区整体交通运行情况
高峰时段小时在网车23.5万辆,环比略有下降;
高峰时段前后小时在网车8.1万辆,环比增加6.6%。
中心城区其他未限行区域未出现明显缓行,交通运行也呈现好转态势,早高峰平均车速28公里/小时,环比提升6.9%。
桥隧错峰通行范围涉及的桥梁、隧道双向及周边交通监测执法设备运行正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电子抓拍和现场执法的方式对闯禁车辆进行处罚,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处罚规定,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将被给予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加大对假套牌、遮挡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时间和交通方式,注意关注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微博、抖音账号,以及路面LED交通诱导显示屏提示信息,尽快熟悉2022年度桥隧错峰通行公告内容,养成良好通行习惯,提高出行效率,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