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若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经历过一场真正的冒险。
当时学校会给小孩子们订青少年刊物。一本叫作《红树林》,另外一本叫作《青少年报》。大家都比较喜欢《红树林》,理由是它的内容很多都是孩子们喜欢的故事和漫画。报纸就显得严肃一些,但因为我从小就有一个作家梦,所以我选择了《青少年报》,并写一点儿东西发在上面。
一次笔友活动,我认识了大我两岁的玲和猴。玲是一个高瘦的女生,当时的她还戴着牙套,脸上还有青春痘。猴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胖子,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一条缝。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看我的,估计在他们眼中我也不太好看。三个笔友聚在一起,猴提出要一起出去溜达。我自然是双手赞成,我是一个没有出过小村的人,仿佛所有好玩的地方都跟我没什么关系。
那时候的手机还是3G的,买车票还是要用纸币,我兜里揣着二十块钱就似乎有着天大的财富。母亲把我送到地铁站后还是不放心。等她见到了两个岁数比我大一点点的同学,嘱咐他们“要照顾好最小的孩子哦”,才让我们进了站。玲已经上初二了,总是沉默寡言。她是那种会把事情全部操办好的姐姐,不过如果有更具智慧的领导者,她也乐意跟随在其身后。猴便是这么一个人。他嘴唇上沿已经长出了绒毛,说话也变得更有磁性,他背着黑色的双肩包,认真地浏览地铁站的牌子,做了决定。
“我们一直坐到少年宫。”
要知道,当时能有一个敢于做出决定的领导者是多么让人省心的事。我们坐上地铁一路向少年宫疾驰而去。少年宫里面有个物理博物馆,我十年后再去那儿的时候,里面的设施依旧跟我当年去时没有太大区别。但当时,它们对于几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来说是极为有趣的。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里面的歪歪扭扭屋,必须斜着站才能站直。我们晃悠悠转了一圈,好不容易落回地面,仿佛在太空中走了一遭。
这场远大的冒险并没有结束,吃完午饭后,我们还去了中心书城。当时的中心书城已经初具规模,也是这座城市为数不多能够拿出手的标志性建筑物。我们在那里翻着书看,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她穿着红色的绒质衬衫,灰褐色的长裤,向我们递出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是一名聋哑人,想要好心人的帮忙,如果您给我钱,我会给您绑一只象征爱心的红绳……后面的我忘记了。她脸上挂着微笑,希望我们能给予她帮助。最后我们都拿出了十块钱。她让我们在纸板上写上名字,然后潇洒地离开了。
我们虽然心有疑惑,但是仍为自己献爱心的举动沾沾自喜。我们溜达了一圈后,又遇到了这个人。她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给过她钱了,依旧把牌子放在我们眼前晃了晃。我抢先一步,把手腕上的红绳让她瞧。
“我们给过钱了。”
她向我们微笑了一下,眨了眨眼睛离开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也许他们身后有一条灰色产业链,有人强迫他们为其讨饭挣钱。
猴看着她的背影,敲了敲桌子。
“我想,如果我们跟踪她的话,会不会找到那个幕后黑手呢?”我们三人很“隐蔽”地跟在她身后,每当她回头时我们就假装聊天或者进店。最后她不见了,我们更加笃定总部就在这所中心书城内。在某个节点,我们做出了人生中最大胆的决定:分头寻找,扩大搜索。这是极其危险的选择,但我们依旧义无反顾地分开了。选定自己寻找的楼层后,我在二楼独自搜寻着。拐过一个书架,带着微笑的聋哑人姐姐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她摸了摸我的头,并没有伸出她那张需要帮助的纸板。
我被吓傻在原地,以至于她再次消失,我都无法留意到任何她存在过的痕迹。这是我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冒险,它聚集了勇气、智慧,以及专属于我的无法与人言说的懦弱。她是不是骗子,已经不重要了。那条看不见的黑暗基地是不是在这所书城内,也不重要了。回到家中,我依旧陷在恐惧中无法自拔。
多年以后,一次大学暑假,我和朋友又去了书城,我们约定在休息区下一盘象棋。在下棋的时候,我始终等待着她的出现。我的内心十分笃定,像是在等待另一场约定。十分钟后,二十分钟后,那道火红的身影站在了我旁边。这次伸过来的不是纸板,而是各式各样的纪念品,红绳换成了科比与詹姆斯的篮球手环,她要求我们关注补习班的公众号。她确实来了,以另一种形式,依然是标志性的微笑与青春靓丽的外表,她似乎永远不会老去,而是成为一种切实的存在。我按照她的要求把信息输入到手机里,要了一只科比的手环套在手上,它与之前那条红绳无异。
这次我不再害怕。故事的剧情没变,改变的是我们。我们已不再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