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沁源县委组织部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近年来,我县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上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但仍存在一些困惑、瓶颈和问题,亟待全面有效解决。
存在问题:一是指标设置宽泛化。目前,我县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主要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项目进行测评。测评内容相对抽象宽泛,一般化的、原则性的、概略的东西比较多,难以用细化量化、具体明确的标准尺度衡量,致使定性评价困难,考察结果不够精准。如在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中,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大多用“政治素质过硬”或者“政治立场坚定”等,特点基本雷同,没能够将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准确表述出来。二是考察方式程序化。目前,我县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也仅限于谈话和测评两种方式,考察方式程序化、单一化,不同程度存在重“速度”轻“质量”现象。如由于干部推荐和考察是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仅局限于填写政治素质测评表、谈话对象对干部的政治素质打分评价。获取的褒扬类信息较多,问题、缺点和不足了解少,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表象化”“走过场”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结果运用“简单化”。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中,谈话测评对象对考察对象评价一律评价为“好”“不错”。评价内容过于简单空洞泛化,缺乏运用价值,导致考察结果运用不足。
对策建议:一是细化量化指标,突出针对性。进一步细化量化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指标,科学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准尺度,将相对抽象的政治标准具体为容易理解的日常表现,使标准看得见、能落实、可考核,全面提高考察的精准度和真实度。二是改进方式方法,突出实效性。坚持与干部日常表现、集中考核考察深度融合,坚持“一时”与“一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对政治表现精准画像。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导向性。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强化综合分析研判,避免空洞宽泛评价,对政治素质考察优秀的干部在职级晋升、表彰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重点倾斜,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