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鲁镇时代活得最清楚的人
——鲁迅《祝福》隐性结构梳理

2022-05-11 23:42:45安徽吴礼明
名作欣赏 2022年13期

安徽 吴礼明

《孔乙己》隐性结构——对立的士子

刘勰在谈及“隐”“秀”时说:“文之英蕤,有秀有隐。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意思是说,文章的精华在有所隐含、有所凸显处。所谓“隐”(隐含)是指言外另含一层意旨,“秀”(凸显)是篇章之中独特秀拔的部分。这就是文章的工精巧妙之处。这就是前人文章所谓美好的绩效,自然是他们才情完美结合的产物。

这种“隐显”关系指出了文章内外的关联性。但读者因为人情所关,常常只在意文章的“秀”处;或者囿于阅读的前见,而只关涉部分的“秀”点。于是一些有所隐伏、似乎更深远之处,或者即使也很显在而常常为人所忽视之处,就很难获得清晰呈现。于是,在理解作者与文本时,常常顾此失彼,甚至丢三落四,从而在文本一完整而丰富的把握上,留下阙失。

在鲁迅的白话小说《孔乙己》(以下称《孔》)里,读者一般看到的是一个四体不勤、迂腐麻木、穷困潦倒,在周围人的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社会无情抛弃而惨死的让人同情的形象。但是这个以鲁镇为背景所显示出来的情节和被众人包围的人物及其表现,充其量只是文本前台的“木偶表演”,而在文本的背后,提线操纵的,是在文本中露出一鳞半爪的那个在封建社会已然得势的丁举人,他才需要引起更多的注意。

丁氏与孔乙己当年同出于读书人,只是他科举得遂走进权势之列,而后者名落孙山,只能仰人鼻息。命运从此分野,渐至于混成一个“多余人”。从孔乙己被上流社会和底层社会共同弃置,可以看出小说要揭示的,并非泛泛批判所谓“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而是该思想与制度对无数无法通过科考的读书人的摧残和迫害。这些失意人甚至远不及不读书的俗人过得简单快乐。

这个独木桥游戏的制度性设计,“注定会成为一个只有极少数人成功的悲壮与耗费之举”。在一场场旷日持久的科考马拉松赛中,年轻人全部的热血、精力和智慧,不断耗费在起点,折废在路上和累倒在应试的终点,他们非疯即废,从而不会在体力和智力上对统治构成威胁。而侥幸成功的士子,则在世故的官场酱缸里差不多蜕变成人性扭曲的老油条。

孔乙己的悲剧正在这里。他存在的价值体系坍塌了,他的生存变得异常艰难。即使读书再多,再有学问,也会变得失去方向和意义。由于社会失势,他所有的举止都会遭遇尴尬,受到愚弄和嘲笑,他甚至遭到比他的生存境遇更差的人们的嘲弄和鄙弃。自然,他守酒店赊欠还款的规矩,他主动教小孩识字等,也就显得滑稽可笑了。而在科考生死博弈中连过两关的丁举人,代表了皇权在地方上的存在;但是,似乎只有不断降低孔乙己的身位并不断显示其龌龊、猥琐乃至污点和罪证,权势的影响力才能获得赫然的呈现。于是孔乙己所谓偷何家的书、偷丁举人家东西、连夜被拷打和写服辩等,迅速传播并被底层社会知悉,也就丝毫不显得意外。

本来,孔乙己读了很多书,尽管没有考中秀才(所谓“没有进学”),作为乡村知识分子,在知识匮乏的时代应该有很大用场,但却处处遭人捉弄,落下好吃懒做的骂名,混到无法生存的地步,最后居然被打折了腿,在无声无息中死去。小说所选取的,就是这个科考失意人最后最尴尬、最艰难的“末路时光”,从中折射出残酷的人性和凉薄的世道。

《祝福》隐性结构之一:寡淡的叔侄

发表于1924 年3 月上海《东方杂志》,后收入小说集《彷徨》的《祝福》(以下称《祝》),其文本的容量与结构、有关的线索与头绪及其所蕴含的深意,远比《孔》文复杂而繁多。要做更深入的解读,可能将变得特别困难。

就直观的阅读体会看,小说首先描写鲁四老爷衰败的书房,似乎喻示破败不堪的程朱理学不能成为在新的时代起指导作用的精神体系。在以往读者的阅读视线里,祥林嫂的生死存亡与鲁镇尤其是与受批评最多也最严厉的鲁四老爷密切相关。于是顺理成章,小说被描述为“通过祥林嫂悲惨的一生,表现了对受压迫妇女的同情以及对封建思想封建礼教的无情揭露”。

然而,这种归于制度性的批判,总觉得有些弃实打虚的空疏瓠落感。这种话语模式与过去相当长时间的道德与社会批评模式是联系在一起的。为此,必须选用新的批评范式。学者张旭东说得好:“(再一次)打开文本并不是只是一次技术性的形式细读;不是拿着一个工具箱,像拆瑞士钟表一样拿这个文本拆开细察,由此来操演新批评、解构、精神分析,或马克思主义批评技巧。打开文本的目的是重建文本与历史的关系,重建被作品封闭起来的这种关系同我们今天的相关性。”那么,今天怎么阅读这篇小说呢?

还是基于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篇中的“隐”“秀”之道,并运用在《孔》文中所使用的“隐性结构”,来尝试滗析出《祝》文的一些新意。

接前所引《隐秀》篇,刘勰说:“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隐含的规制特色在文外之义,但这个说法还可以商榷。隐含在文内的线索、情节与一些为人所忽视的细节之中,不可以吗?彦和接下来至精至妙的描述,正是此意,他说:“秘响傍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故互体变爻,而化成四象;珠玉潜水,而澜表方圆。”用现代汉语表述,大意为:隐含就像神秘音响旁绕相通,又像昏暗里彩文微微地放光,这既像是卦体上向着互体变化的爻象,又像是沟渠里蕴藏不露的珠玉宝石。故而,在互体里爻象呈现出复杂变化,于是化成卦体四象;而沟渠水底因含着珠宝,遂使得水面的波纹呈现各种或圆或折的变化。这就是丰富而变化的隐伏性结构。

刘氏精彩的描述,给我们认识和理解文本(尤其元素、线索与情节)上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思路。这与从文本解释学角度,从对作品外部背景与思想史的考察,转移到作品内部的诸元素、关系及结构进行研究考察,可谓古今谐振相契。

以结构主义“隐显”关系学来揭示文本,我们确实能够发现为人所忽视的、富含巨大信息量的线索与细节。很多为人们所忽视的地方,其实就是特别需要予以关注的所在。比如“我”与鲁四(即“鲁四老爷”)之间,过去很少研究和触及。又如,祥林嫂在丈夫祥林死后出逃鲁镇帮佣,再被婆婆野蛮抓回,旋即又被贩卖到山里并被强行与贺六(即“贺老六”)成亲,待到丈夫贺六死去孩子被“狼吃”,又遭贺六族兄驱逐,然后再度来到鲁镇做佣,逢人“疯癫”诉说,捐门槛,再到最终被鲁家辞退而流落行乞——这些情节里,究竟哪些对于祥林嫂是至为重要的?如何看待这些情节里出现的人物,如祥林嫂婆婆、贺六族兄、卫婆婆(即“卫老婆子”)、柳妈,以及鲁四、四婶(即“鲁四太太”)等?还有哪些情节可以钩沉?下面试作展开。

在《祝》文,我们先来看看小说中所涉及的两个知识分子:一个是年底回到故乡的“我”,一个是“我”的本家族叔鲁四。

一直以来,读者对鲁四的印象其实并不好,思想迂腐守旧,仇视新事物,忌讳很多,又颇有些道貌岸然,与青年人(即使是面对阔别的侄子“我”)也几乎没有共同话题。但他因为是监生身份,无论是在鲁镇还是在其家,都拥有相当的地位:妻子四太太对他是言听计从,鲁镇民众对他是敬重又害怕。他是鲁镇有地位、有权势和有经济实力的人,是真正有分量的人。

与外表阴沉、缄口慎言比较起来,鲁四的真实表现其实没有那么糟糕,甚至要好于《孔》文的丁举人和何家很多。他家雇用佣工,而肯于不计祥林嫂逃出和孀寡的名声,将其收留,吃住免费,每个月还开出稳定的工钱,即使后来嫌弃祥林嫂再蘸“不洁”而仅让生火烧饭,也没有借故克扣工钱,应该是不多见的。对于限用祥林嫂,也只是“暗暗地告诫四婶”而没有声张。而对于祥林嫂的弃用,大概也是到了实在不能使用之时。可以说,小说里待祥林嫂最好的莫过于这一家了。

对于“我”的政治倾向,鲁四还是顾及时代已然发生的变化以及叔侄的情面,只骂前面的康党而不骂后面的孙党。而到吃饭的时候,他也还是“俨然的陪着”。可见,还是很讲礼数与人情的。但作为行将过去的时代的价值观体现者,鲁四显然不能代表未来。

至于小说中的“我”,是一个五年前离开鲁镇去外地读书和谋生的青年知识分子,有学问,有见识,是思想上的新派,与鲁四的程朱理学、封建伦常之间似乎势不两立。但真实的情形可能并非如此。“我”对于鲁四也是格外注意,甚至特别小心,即使想“打听些关于祥林嫂的消息”,待见脸色不对时,还是咽到了肚子里。

与《孔》文的“我”比较起来,《祝》文的“我”要复杂得多。在《孔》文,“我”仅是咸亨酒店的一个非常边缘化的、生活于最底层的小伙计,处境与孔乙己其实不相上下,完全不知自己的真实情形,麻木愚钝,面对别人(尤其是孔乙己)的痛苦缺乏同情,常常与周围人一道取乐调笑,以满足自我,显示了人性中残忍的一面。这个小伙计,无疑是小说作者鲁迅的一次亲见亲闻的“看客”的体验。而《祝》中的“我”,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忧郁王子哈姆雷特,忧郁,多疑,延宕而逃避。

在小说里,“我”始终孤独无依,形影相吊。除了拜访几个朋友,一直蜷缩在书房。对家族、伦理亲情没有多大兴趣。本来是要回来做祝福和过年的,却最终发现与故乡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还有,与族叔四老爷有很大的思想距离;虽然同情祥林嫂的遭遇,却在面对她的思想问题上兜圈子,玩起模棱两可的把戏。

此外,“我”既与鲁镇隔膜,对眼前的世界也充满了怀疑,敏感多虑,甚至忧心忡忡。虽然在思想上倾向于激进的孙党,又担着启蒙与解救民族的重任,但是,“我”的负担却很沉重,甚至过于沉重而感到自己力量的弱小,时时深陷于自责之中。这让“我”在面对具体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时犹豫再三,最终形同袖手旁观、无所事事。

最后,“我”甚至感到无法面对现实和困境,于是选择了逃离。而逃离的一个荒唐的理由竟然是惦记起“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这无疑是一个庸懦的借口。

现在的问题是,鲁迅在小说中为什么要设计“我”这样一个亲历和见证式的次要人物呢?当然总的中心是“不过想利用它的力量,来改造社会”。在1933 年《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确实带有暴露和呈现的性质。

从“小伙计”到“新党知识分子”的设计,可以见出鲁迅思考社会问题更加深入,更为复杂,也更具心理的真实性。如果说孔乙己的形象还带有扁平人物的特征,那么祥林嫂形象的出现,无疑更为复杂而立体。

而且,正是“我”这个角色的深度带入感,让读者进一步走进了更为深邃而繁复的祥林嫂,也在同时,加强了形象与角色的陪衬与映衬效果。比如,面对祥林嫂的“灵魂之问”(还有“地狱之问”及“小康家庭梦之问”),“我”的回答模棱两可、空洞乏味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而这一反应与做法,也使得“我”莫名其妙地处于一个相反的地位。李欧梵先生说:“他与庸众并无区别,也是一消极的‘看客’。”将自身置于一个看客的地位,无疑是一时之间放弃了自身的责任意识。这是一个典型的哈姆雷特式的延宕和放弃。“对于魂灵的有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一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也许,人文主义者或者说启蒙主义者的痛苦正在这里吧。即使真的给指出了一条前路,带一身重袭旧包袱的末路人祥林嫂真能走出旧时代所设的困境吗?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写已行乞五年、艰难万状的祥林嫂见到“我”时,“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显然是抱着强烈的希望。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她的索求,绝非一时的起意。在她的心目中,显然已经怀疑并抛弃了旧有的对于鲁四一家的精神和价值依赖,应该是她也感受到新的时代微光了。这是小说在写作上很微妙的一处。

但“我”还是在支吾和含糊中让祥林嫂感到了绝望。可以说,在她命运的最后关头,“我”在客观上起了最后一击的作用。可以说,“我”仍然没有改变《孔》文中“小伙计”角色所带来的无力感,“我”仍然无法对抗那个传统社会所支撑起来的权力格局和一整套价值体系,尽管它确实已经破烂不堪、暮气沉沉。

《祝福》隐性结构之二:残暴的看客

与《孔》文比较起来,《祝》文不仅在“我”的设计上有较大的差异,即使是刻画所谓的群众等,也与前者迥然有异。

在写作《祝》文之前,鲁迅先生1923 年12 月26 日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文艺会上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演讲(即“《娜拉走后怎样》”),其中说道:“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对此,李欧梵先生评论说:

这段话表现了鲁迅对群众行为的描写中某些常见的特点:这些群众往往是些松散地聚集起来的“看客”,他们需要一个牺牲者作为娱乐的中心……这些“看客”不仅是消极被动的,而且有着残暴的恶癖。这段话里所写的人们“看剥羊”时的那种关注的神态就暗示了这一点。

这说明鲁迅对中国“看客”的认识较之以前更为深刻了。这种变化在《祝》文已经获得非常多的呈现。

需要说明的是,启蒙时代的鲁迅遇到了一个难题,就是昏昧的中国民众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但是,当先驱者们真正投身于这场运动时,却又发现中国“庸众”的昏昧已远超想象,让人感到无言的悲哀和绝望。他们没有是非、善恶、正邪之念,他们甘心于受奴,愚昧麻木,却又以欺负、消费比自己更弱小者为乐事。《孔》文中的那一班嘲笑孔乙己的“短衣帮”以及酒店伙计就是此类。还有一类更让人感到绝望的庸众,即是李欧梵先生所谓“有着残暴的恶癖”的庸众。他们不仅品咂别人的痛苦,还阴狠、恶毒,甚至某种条件下还参与或制造罪恶。他们喜欢看残暴剧,心性凶残,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在《祝》文里,我们看到了与表面印象绝然不同的两个面相:有权有势者并非一定恶毒,而普通民众并非无辜纯良。小说不少地方都写到,比如:“有些老女人没有在街头听到她的话,便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直到她说到呜咽,她们也就一齐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一面还纷纷的评论着。”又如:“她就只是反复的向人说她悲惨的故事,常常引住了三五个人来听她。但不久,大家也都听得纯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再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

人人都来消费祥林嫂:没有人正视她所说的话,也没有人寻思她何以如此叙说,更没有谁在意那个悲苦的女人内心失子的绝望。可以说,都没有。这究竟是一个什么社会呢?!

再如柳妈,由于嫌弃祥林嫂再嫁“不干不净”,并且“克”死二夫一子,是个“不祥”之人,不仅不予以同情,居然在伤口上撒盐,拿祥林嫂额头上的伤疤说事,肆意地调笑和恶讽。在遭到反击之后,又恼羞成怒,以更恶毒的心理,拿阴间的惨剧来恐吓对方。继而又施出恶主意,说什么“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其实,小说里已作暗示,“捐门槛赎罪名”纯属子虚乌有:“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对于长期以来身心备受煎熬的祥林嫂来说,宁信其有,并慎重其事,以至于提前“支取了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这十二元鹰洋,可是苦命的女人整整两年不吃不喝的辛苦积存啊。

相对于鲁四和四太太来说,“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只肯洗器皿”的柳妈尽管没有什么权势,却能逞一时之快,施出毒计,不仅耗费掉了祥林嫂所有的积蓄,还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祥林嫂的命运,而她的行事完全可以“不承担责任和后果”。可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柳妈制造了祥林嫂最后的悲剧。但后世的无数读者,都忽视并轻易地放过了柳妈这个人,而让待佣工不薄的鲁家来承担罪责。这在逻辑事理上显然是讲不通的。但鲁迅冷静、犀利,在他“画眼睛、勾灵魂”的手法里,一幅惟妙惟肖的形象顿时显现出来:“柳妈的打皱的脸也笑起来,使她蹙缩得像一个核桃,干枯的小眼睛一看祥林嫂的额角,又钉住她的眼。……”

这类残暴的、不用担责的看客,自然不在少数。

《祝福》隐性结构之三:凶残的族人

相对于柳妈这种杀人不见血的阴毒,来自于社会底层的残暴的“看客”们,一旦转身,即成为凶残的罪犯。而学界囿于阅读的程式化、标签化,常常将文本里的很多细节轻轻地滤忽了而浑然不觉。

钱理群先生说:“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中反复描写的看客现象,就是一种全民族的演戏与看戏。这样的全民表演,是一种极其可怕的消解力量:下层人民(祥林嫂、孔乙己们)真实的痛苦,有理想、有追求的改革者、精神战士(夏瑜们)真诚的努力与崇高的牺牲,都在‘被看’的过程中,变成哈哈一笑。正是这全民的狂欢,‘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得以继续排下去,‘人世却也要完结在这些欢迎开心的开心的人们’、这些‘看客’们之中。”

在这里,钱先生揭示了看客现象的泛滥情形与灾难性后果,令人怵目惊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引自鲁迅先生1925 年4 月29 日所写的《灯下漫笔》。这是何等深刻的警策之言!

现在看看《祝》文里被人称为“疯言疯语”的一段: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抬起她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说。“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掏米,米下了锅,要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一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别家去玩的;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寻。直到下半天,寻来寻去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他果然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手上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

这是祥林嫂在丈夫贺六春天死后不久,孩子又遭遇不测,于数月之后在卫婆婆的带领下,再次来到鲁镇,打破了她一贯的低顺与沉默,开口所说得最多的话。

一开始,她的诉说还有一些效果。“这故事倒颇有效,男人听到这里,往往敛起笑容,没趣的走了开去;女人们却不独宽恕了她似的,脸上立刻改换了鄙薄的神气,还要陪出许多眼泪来。”这可能激发了祥林嫂继续地诉说。但问题是,有几个人认真地听了,听了又做作何感想和思考?应该都没有。即使在学界,也有不少人认为她是在说真疯话,在讲梦呓语。有研究认为:“祥林嫂向他人告白自己的过失,希望得到别人的原谅,借此使被击垮了的自己获得释放,她的絮叨就是发自这种无意识的欲求。”……其实,这些都还需要再斟酌。

为什么祥林嫂如此絮絮叨叨、逢人便诉呢?大概就是希望别人能够听懂她所说的意思。她忍受着丈夫族兄的胁迫,忍受着亡夫丧子的悲痛,或许只有这种半疯半癫的方式,能够受到一星半点的作用。但是,在那个特定环境里,看客永远是看客,不会有多大耐心去倾听她悲苦的倾诉。试想想,祥林嫂除了不停地诉说,她还有什么办法让他人倾听其苦痛的心声呢?“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她的声音被遮掩了。以这种方式为弱者呈现,鲁迅的伟大正在这里。

再读这段被遮蔽的声音时,我们发现它既不疯癫也非呓语,而是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又带些言语策略的一段诉告。下面试着解析。

首句诉说追悔莫及。接着说出这次忽视看紧孩子的理由:冬天下雪封山,野兽乏食,下山进村是常态;而到了春天,食源丰富,野兽不会下山的。这是生活的经验,没有问题。“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在追悔的同时,还应该含着一份提示。与前面卫婆婆的话“春天快完了,村上倒反来了狼,谁料到?”一对应,就知道这个时节根本就没有野兽会下山进村来的。一切出乎意料,当别有所指。

其次是陈述事发当天的细节。说孩子阿毛早晨是被她叫起来坐到门口剥豆子的。“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是说孩子一直坐在门槛上,在家门口,决不会乱跑。然后陈述自己在家做事,距离孩子很近。过去房屋很小,房前屋后距离极短。而从祥林嫂的描述还可以知道,房子是前后门相通,门口如果出事他会很快赶到。而“劈柴,掏米,米下了锅,要蒸豆”,“叫阿毛”,时间并不长,孩子居然一转眼就不见了,所以做妈妈的“急了”。

再次叙说寻找孩子及结果。说“央人出去寻”而并没有提及“大伯”,这是一个疑点。“直到下半天”,说明所找时间很长。“寻来寻去寻到山坳里”,这一叙述又透露不少信息。原来一直在村子里寻找,其实前面已说“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再重复寻找,只会浪费时间。何况祥林嫂前面还说了“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再次确定孩子不会乱跑。想必平时祥林嫂早有思想准备,应该是时时嘱咐孩子,以免万一之失;而今天坐在门槛上剥豆子,是有事在身,根本不可能再跑到外面去玩的。所以孩子不会外跑,更不会突然不告诉母亲就擅自跑开的。现在可以知道的是,在整个村子里“寻来寻去”,不是祥林嫂的主意,那是出自谁的主意?如此兜圈子寻找,只会耽搁时间太多。最后怀疑到野兽,才找到山里,发现了惨象,令人目不忍视——孩子的残骸“躺”在草窠里。

但是,虽然在山里发现了,疑点仍然很多。孩子的小鞋子怎么会挂到“刺柴上”?如果是野兽拖行,鞋子只会散落在地面。所谓“挂着的鞋子”,大概是有人临时扔到刺柴上去,以作为孩子尸骸所在的标记吧。还有,“手上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说明孩子手脚一直没有软过,这根本不符合一个孩子见到野兽时受到惊吓的征象。况且,如果野兽真的出现在门口,受到惊吓的孩子一定会大哭大叫。即使猛然间被野兽得着,那也一定会本能地发出喊叫声的。如果是猝不及防间被野兽猛咬住喉咙,那么孩子直到死都捏着篮子没松手不好解释。因为孩子是在剥豆,从剥豆到捏着篮子是需要时间的。

还有,当祥林嫂要蒸豆叫阿毛,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一地”,结合手捏篮子,说明孩子是有过激烈的搏斗和挣扎的。经过此番激烈而没有声音,不符合被野兽咬拖的特征;而这个孩子又是很听话的,绝不会乱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遭人暗害,并且是有人捂住孩子的嘴巴后强行而迅速地带离的。那个人会是谁?其实读者读到“春天快完了,村上倒反来了狼,谁料到?现在她只剩了一个光身了。大伯来收屋,又赶她”时,就应该立即明白的。主凶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所谓的“大伯”。而从祥林嫂的描述看,参与寻找的一干人等都参与了这次谋杀。

再说,孩子没有发出叫声,起先一定是遇到非常亲近的人。从自然血缘关系来说,只有两种人可以亲近,一则当然是他的母亲祥林嫂,而另一则应该就是他的“大伯”了。可能的情形是,当那个“大伯”抱起孩子时,孩子当时没有拒斥。当“大伯”抱着孩子快速离开时,才四岁的孩子肯定急了欲喊叫,却被这个身强力大的成年人捂住了嘴。于是孩子挣扎、反抗,当然并没有用,很快就被夹走了。只有拿着小篮子的小手仍在挣扎、抗击,到死都没有松开过……

只是这一次,没有谁可替祥林嫂做见证了。所以她不能一口咬定主凶就是贺六的族兄。但是,事发必有原因,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都会有准确的判断。何况思维如此清晰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不清楚整个凶案的详细呢?

而“有法定财产继承权”的阿毛一旦没有了,对“只有暂时替儿子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祥林嫂会意味着什么,相信她比谁都清楚。当然,即使阿毛没有死,要想长大成人,还有很多“火焰山”要过的。按照等级社会的一些规则,孤儿寡母,人单势孤,母以子贵,只要幼弱的阿毛不能长大,则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就自动地转由家族支配。一旦这个孩子没了,那么祥林嫂不仅失子,还意味着将失去一切可支配的财产。

学者龚先砦统计了《甘肃通志》上所载的夺志未遂现象,其“强夺者包括多种类型。从比例上看,依次是舅姑、族人、夫兄弟、伯叔、父母、豪强、家人、母家叔等。这已大大超出了前代允许夺志者的范围,更为清律所不容”。能够无视法律所禁,不外是此类现象背后的财产夺占的诱惑实在是太难自禁了。而“夺志已遂”者自不待言了。

但仍然有人不明白,贺六的族兄何以要驱逐祥林嫂。有老师算了一笔账,说:“从小说人物卫老婆子与四婶的交谈中可知:他家有自己的住房,也有自家的山地(可供打柴、摘茶),还有自家的桑地(可供采桑养蚕),从这些细节看来,贺老六还真不是个穷光蛋。他家至少也是个自给自足的中等人家。”又说:“再替贺老六算一算结婚的花费。首先,他为了娶祥林嫂,光给对方的‘财礼’(实际上就是买老婆的钱)就支付了‘八十千’,折合成银圆是八十大洋。这还没算谢媒婆的钱和办喜酒的开销。一般情况下,谢媒婆的费用是‘财礼’的十分之一,即八块大洋;而办喜酒的费用如果跟祥林嫂的小叔子相当,那么也需要大约十来块大洋。这样,贺老六的婚事大概需要一百大洋的开销。……这对贺老六来说,也无疑是个大数目,一般的人家哪里出得起?”

不难看出,贺六死后,祥林嫂和其子阿毛的母子二人之家,仍然是一个小康之家。这个,就是小小年纪的阿毛何以被谋杀、祥林嫂何以被驱逐的背后的血腥而肮脏的经济学。对此,周作人早就说得明白:“……她大伯来收屋,便把她赶了出来。这情形与《儒林外史》里严贡生等她弟媳的儿子死了之后去接受财产的情形相似,因为收屋比争取财礼更好,所以‘利之中取大’了。”

这种令人恐惧的谋杀自己亲族以夺取财产的行为,向来是史不绝书。

祥林嫂以几近复读机的方式诉说,以致最后“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没有谁认真聆听,即使知悉她所叙的惨案,又有谁会过问?看客只顾自己“愚妄的欢呼”。这是何等冷漠而可怕、无情又无助的社会!

《祝福》隐性结构之四:挣扎的灵魂

有学者运用法国符号学家A.J.格雷马斯的“符号矩阵”,梳理了《祝》文里的几对人物关系,认为,“X”(祥林嫂)与“反X”(鲁四)构成强对立关系,“非反X”(“我”)与“非X”(柳妈)构成弱对立关系。但如此一来,不仅简单处理了人物关系,还有擅贴标签的嫌疑。作品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其实并没有理顺,并且还忽视了大量丰富的、深刻的细节。

而真正深入文本便不难发现,“X”(祥林嫂)与“反X”(祥林嫂婆婆及小叔子、贺老六族兄、柳妈、前来消费祥林嫂悲惨故事的人们等)构成强对立关系,而“非反X”(“我”)与“非X”(鲁四、四太太、卫婆婆等)构成弱对立关系。这个新的划分,不依《祝》文所呈现出的阶级性,也不依被读者忽略的不同的社会性角色,而是依于小说中的情节及其他人物跟主要人物祥林嫂的相互关系。

以上有关分析,前文其实已有较为详细的展示,不赘述。下面再说一点。

比如,在丈夫祥林死了之后,祥林嫂不愿意再嫁,守着所谓妇道固然愚昧,但她确有决定自己人生活法的自主权。不幸的是,她遭遇代表夫权的婆婆的野蛮迫嫁,其侵犯人的“基本权”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祥林嫂因不堪其辱,在卫婆婆带领下逃出卫家山,到鲁镇做佣工,实属迫不得已,让人深深同情。后来其婆家居然又在白日里采取极为野蛮的手段,将她捆回,然后又以高价贩卖到山里,即使是按照过去起作用的法律,也应该属于严重违犯。

《大清律》明确规定:“凡妇人夫亡之后,愿守志者,听。欲改嫁者,母家给还财礼,准其领回。”又规定:“孀妇自愿改嫁,翁姑人等主婚受财、而母家统众抢夺,杖八十。其孀妇自愿守志而母家、夫家抢夺、强嫁者,各按服制,照律加三等治罪。其娶主,不知情不坐,知情同抢,照强娶律加三等。”此等出自祥林嫂婆婆而为法律所严禁的捆绑强卖的手段,确实令人发指。

但妇女史学者龚先砦指出:“夺志者应当受到制裁早已写入大清律例,但现实中夺志者却较少受到惩处。”他以《甘肃通志》为例,说:“所记载的135人次夺志未遂事例中,仅有6 例有官府的介入。其中,4 例系妇女主动求告于官。”从这份统计数据看,只有微弱的4%有官府介入,其余绝大多数被侵犯就听任发生、无从过问。而“夺志成遂”就更多更难统计了。女性悲惨的历史,如果真正铺开写,实在是罄竹难书。

在《祝》文里,当祥林嫂被捆绑带走,对于此等严重犯罪行为,鲁四一家则采取了明哲保身、息事宁人的态度,鲁四欲言又止的“可恶!然而……”即指涉这方面。在他看来,祥林嫂婆婆捆绑固然不对,但祥林嫂是逃跑出来的,如果究诘起来,鲁家有窝藏嫌疑,说不清道不明,故而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而这,正是鲁四不能代表未来的表征。正是在这一点上,新与旧才见出分野。

而无权的祥林嫂在无法个人自主的情形下,被贩卖给了贺家,祥林家又再度严重犯罪。此时的祥林嫂反抗激烈,最顽强也最痛心。一路哭喊嚎骂,三个男人使劲按住才使她成亲;待一松手,又撞得头破鲜血直流,宁愿自杀也不愿就范,可见她多么看重做人的尊严和维护自我的意愿。这点,周作人点得明晰,说:“除了礼教代表的士大夫家以外,寡妇并不禁止再嫁,问题是没有她的自由意志。”自杀而不成,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人的权利”被彻底践踏而与禽兽无异,才是最为可怕而致命的。

这种“自由意志”或者说“自我意愿”,正是长期以来专制社会里,无数看客身上所缺乏的元素。当贩卖祥林嫂的犯罪行为仍然被视为当然、被赞叹时,中国社会的沉疴宿疾仍无药可治。当小说中四婶为祥林嫂婆婆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卫老婆子居然艳羡地夸赞事件的元凶——祥林的母亲亦即祥林嫂的婆婆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很有打算”时,我们就都知道,野蛮的丛林法则仍然公行,无数个祥林嫂正在和还将遭殃受难。小说在这里,衬以一般看客藐视“人的尊严”的议论,可见祥林嫂作为一个人尽管活得很卑微,但活得最明白。她是鲁镇(旧)时代活得最清楚的人。

所以,发生在祥林嫂身上的问题,她的不幸,绝非仅仅是“封建礼教”吃人杀人的问题,首先就涉及一个“人的基本权”的现实问题。鲁迅先生在1933 年10 月21 日所写的《关于妇女解放》里就作了一个再清晰不过的点明,他说:“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我以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话。自然,在生理和心理上,男女是有差别的……然而地位却应该同等。必须地位同等之后,才会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会消失了叹息和苦痛。”因为女人处于无权的状况(“经济权”自然无从谈起),所以她的尊严被漠视、被践踏。她的自由意志不申,控诉无门,于是命运便无怪乎像一根失根的蓬草要在风中飘泊了。

祥林嫂从来都是卑微的,但她倔强自强。祥林死了后,想立志守寡,却遭遇婆婆的再嫁逼迫。于是逃出卫家山,到鲁镇做佣,是她“较为幸福的时光”。工作虽然辛苦,但没有人压制,精神舒松很多,于是“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但三个半月后她还是被婆家捆绑带走,然后又像处置重囚犯,被五花大绑,高价贩卖到山里。祥林嫂的人格尊严被踩踏到脚下,故而她要以死相抗。不过此后却意外在绝处逢生,走了“幸运”——尽管生活还是清苦的,但上头没人压制了,又有自家的房子和田地,自给自足;加上生了儿子,所以生活正常了起来。一共四年,可能是她一生所经历的“最幸福的时光”。如果不出意外,她也可以娶媳生孙,静待天年。

但不幸还是发生了。丈夫贺六病死,接着是儿子遭人谋害,祥林嫂随后被扫地出门,掉进了更深的命运的渊薮,打击是沉重的。“手脚已没有先前一样灵活,记性也坏得多,死尸似的脸上又整日没有笑影。”在大家都以为她真的精神麻木时,却仍然努力地积攒工钱捐门槛以赎所谓的罪过。她还在做着那个曾经有过的“小康之家的梦”,并试图卸下往日的包袱,重新回到一个正常人的基本面。在捐门槛之后,又遭遇了不能碰触祭品祭器的待遇,这让她做人的自尊心大受损伤,于是精神严重地垮了。“很胆怯……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掏米。”最后离开鲁家,靠乞讨为生,但还是顽强地活了五年。

最后,遇到属于新的时代的知识分子时,发出灵魂等三问,表明她仍然是一个精神顽强,还想继续活下去的人。只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没再给她提供新的机会。

其实,祥林嫂还有一段被隐史。当其丈夫祥林新亡,她“年纪大约二十六七”,其时祥林“比她小十岁”,而其婆婆也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以女子十五岁初嫁算起,祥林嫂婆婆也不过三十二三岁,祥林成婚不过十六岁。时间往溯十年,彼时祥林嫂十六七,正是初嫁年纪,而其人生第一站显然不在卫家山。从十六七岁到二十六七岁的十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的原生家庭在哪,父母、兄弟、姊妹都有谁,又是如何到了卫家山的,也许只有卫婆婆知道。但断定她出逃卫家山,则大概没有问题。

但有一点是清晰的。王晓初先生说,祥林嫂这个“倔强的浙东劳动妇女”“又表现出生之意志的坚强和追寻人生幸福的不懈努力”。这个判断是准确的,没有错。她数次出逃(最后一次离开鲁家可能也是主动出逃),欲挣扎着摆脱命运的枷锁,应当是可以确定的。只是在那个女性无权的时代,其命运早被安排,挣扎愈甚则受惩愈深。尽管她倒在了旧年年底送灶日次日夜里或者后一日早晨,然后被茫茫大雪覆盖,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悲剧场,并不能让人平静。时间过去近百年,她临死前的“人生三问”,究竟该如何好好地生活,仍然拷问着每一个活着的灵魂。

①④⑤《文心雕龙校证》,王利器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第244 页,第244 页,第244 页。

②⑰《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8 页,第170-171 页。

③张旭东:《批判的文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 年版,第64 页。

⑥⑧⑨⑪⑮⑯⑲⑳㉒㉓㉔㉕㉖㉘㉙㉛㊱㊸㊺㊼㊽㊾㊿(5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三·鲁迅:〈祝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年版,第14-24 页。

⑦据周作人推测,本文的时代背景在民国八年即1919 年以后。详见《周作人自编文集·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第192 页。

⑩ 郭允剑、朱颖:《鲁迅之狂人与莎士比亚之哈姆雷特》:“莎翁和鲁迅都处在一个热情的时代,但他们都不被现实中的假象所迷惑,他们都能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审视社会,用自己的作品来给社会注入镇静剂。”(《金山》杂志2010 年第8 期)他们对现实都有过深刻的思索、怀疑和延宕,都有因为认识到现实黑暗的强大而自身力量不足所致的犹疑不决。

⑫⑬㊻《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6 页,第526 页,第615 页。

⑭⑱ 李欧梵著:《铁屋中的呐喊——鲁迅研究》,尹慧珉译,岳麓书社1999 年版,第87 页,第84 页。

㉑ 周作人说,这种世俗的迷信,在中国则很受印度的影响,特别是地狱,差不多全出于佛书。详见《周作人自编文集·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第195-196 页。

㉗ 钱理群:《鲁迅作品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55 页。

㉚ 宋杰、李梅妍:《鲁迅小说〈祝福〉中的“呓语”解读》,《名作欣赏》2012 年第23 期。

㉜㊷ 龚先砦:《从夺志未遂看清代甘肃妇女的法律地位——立足“甘肃通志”的考察》,《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8 年第4 期。

㉝㉞ 顾银乔:《贺老六是个穷人吗》,《语文新圃》2010 年第3 期。

㉟㊹《周作人自编文集·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第198 页,第197 页。

㊲ 张楠:《从“符号矩阵”探究〈祝福〉中人物关系》,《文学界(理论版)》2012 年第5 期。在格雷马斯“符号矩阵”里,文学故事起于“X”与“反X”的对立,但同时与“非反X”和“非X”发生关系。

㊳不同的社会性角色:比如,以鲁四代表儒道传统,以柳妈为佛教禁忌的倡导者。

㊴ 基本权:指公民依法享有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包括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等。

㊵㊶ 马建石、杨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446 页。

(52)王晓初:《鲁迅〈祝福〉的越文化解读》,《鲁迅研究月刊》2008 年第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