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加胜 王吉平 江琴 谭静雯 仇飞
高校是创新和知识传播的重要平台,也应是知识产权素养教育的前沿阵地。目前,我国愈发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等逐步完善。但在高校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如知识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科研成果评测机制不够健全等。针对这种情况,高校要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优化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文试图从高校的角度来探讨大学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在1999年,国家就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高校的教职工与学生尝试发明、创造和创新,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就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校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是高等院校以及所附属的教学研究机构以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等,高校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校的校标及其他服务标记;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法由合同规定的由高校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在2016年,国务院推出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和运用保护规划》这一规定,明确要求增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并要求对高校图书馆、科研机构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而在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联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推出了《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为高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中国高等院校数量众多,拥有大批科技创新人才和丰富的智力技术资源,这些数量众多的高等院校是中国科技创新的摇篮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源泉。近年来,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因此,对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增强,是使我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更进一步的重要阶梯,这种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二、高校与企业产业链合作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现状与評价
2020年11月中旬,15个国家共同签订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显而易见,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就此签订,意味着中国的将来会更加注重全球合作,国内的企业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产业链的合作,未来的分工与合作会更加细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国家优良的知识产权环境是企业研发创新成果的重要保障以及前提;反而言之,如果在缺乏基本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下,一方面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或者个人对研发创新投入的积极性,而另一方面则是对研发创新成果对于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意义造成不良影响。
美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是在“美国优先”的理念支配下,实施技术产权保护政策。一方面,美国限制别国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与美国科技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合作,以此防止美国的技术成果流向国外。别国企业在美国进行收购行为会受到严格的管控。另一方面,美国对技术产品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从而限制中国科技产品流入美国市场,以此确保美国科技企业在美国占有的市场份额。
而目前中国企业尚处在技术去美化的过程。但随着产业的升级以及产业链的细化,合作共赢是目前的最佳方式。在企业研发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该法条适用的前提是,委托研发合同有效,且合同得到双方的实际履行。但实际情况下,委托研发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履行的事实认定是一件较为复杂的事情。合作中存在合同约定不明隐忧的情况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司空见惯。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研发合作中订立的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合同格式较为简单,条款不够严谨,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预估不足。
因此,针对目前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不同处置情况,高校教师和企业联合,积极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探讨。而在这样的研究过程中,高校图书馆及科研管理部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高校知识产权的特点
首先,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本质上具有相较而言比较复杂的性质。许多高校专业学科齐全,各个专业存在着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渗透,这会导致形成多专业融合的科研成果,并且对于不同的知识产权的表达形式,使得高校面对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十分复杂且困难。其次,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具备全面与综合性。事实上,大学里的知识产权有很多种类,如专利、论文、设计等,从知识产权创立、申报、转化及动态的管理,在这期间所经历的步骤复杂繁琐,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因此要求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也需要具备多方面的能力,需要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背景,能够了解高校内多种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各学科科技成果发展的前沿以及发展的动态,还需要牢记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能更好地处理该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不强
与高等教育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问题如下:一些高校教职工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浅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认知不足;不少高校将技术成果、奖项、文章的申请鉴定数目作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作为教师晋升的考核目标,导致高校教师更加重视文章、著作和技术成果的创作,却未能对学校所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从而导致学校知识产权权益的损失。
(二)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高校人员和企业进行科研合作研发过程中,知识产权共享,带来的知识产权被模仿和盗用问题日益严重。通过研究知识产权的分享,产生了模仿和盗用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深入探讨和分析模仿和盗用的坏处,以便为产业链的上游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共享体系,为下游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共享体系,从而在大学和企业的合作框架下改善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在技术合作开发中,由于通常研发过程是由企业提供资金,致使高校研究人员在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够造成高校难以获得研发的科研成果的主动权;在需要技术转让时,学校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过低,转让成本低,也造成了高校的知识产权利益损失。除此之外,还有大学内的一些研究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大学知识产权,或者利用其持有的科研成果为他人或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造成大学知识产权的损失。EAAF780B-CEA0-45E8-9BA1-21E4AEB39C8C
(三)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难以有效转化
随着科学研究的稳步发展,高校教师的科研不仅促进了教师及科研反哺教学,也进一步带动了学生科技创新及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高校教师带动优秀的学生在科研道路上做出了不凡的成就,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了许多成果。但是这些知识产权中有许多难以转化为社会的实际使用。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难以转化的原因,第一是高校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的实际转化和应用不够重视;第二,高校研究的专利科研成果一般具备较强的理论性,但是如果将其转化成现实成果缺乏一定的有效性。由于综上所述的各种原因,大学知识产权的商业转化率很低,很难被社会所利用。
(四)高校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资金
许多大学没有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项资金,资金问题也导致了学校知识产权利益的损失,学校研究人员在申请成果登记后,由于缺乏资金和长期维护费不足,缺乏保护研究成果的动力,难以进行长期的坚持。
五、高校图书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优势
图书馆不仅是高校的重要特色,也是帮助高校发展的重要工具。图书馆可以帮助高校保管和整理文献资料,培养人才和进行科学创新工作。
以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为例,本校图书馆扮演着促进高校进行科研发展创新,推进人才培育的重要角色。图书馆围绕本校教育、教学及专业学科建设来规划馆藏。它为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电子、数字、网络以及更多其他类型的文件。图书馆安装了100Mbps的电信宽带网络服务,并与校园网相连。中国教育和科研网和互联网的信息可以在图书馆的工作区域内获得。此外,大学图书馆数据库的电子资源可以与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电子资源进行交互,通过大学网络向全体师生提供数字文献和信息资源。大学图书馆还推出了可以在大学图书馆完成的新项目,如科研项目的审批和审查、实验项目的鉴定和作业报告等,这些项目对科研人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指导。大学图书馆还与许多研究机构和学者建立了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他们可以有效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国家支持,刺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发展。
六、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的作用
根据教育部199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校徽、高等学校的各种服务标志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高等学校可能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它们包括根据法规或合同协议使用或拥有的知识产权。与企业专利不同,大学有各种专业和丰富的结构,跨学科的交流和渗透有利于创造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这些成果反映在科学论文、计算机编程、工程项目和产品设计图纸中。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和管理模式,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预防知识产权纠纷,发展科研基础,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利用知识促进大学和社会的发展。以南京科技大学紫金学院为例,该校科研管理部门主管科技与产业合作, 根据“十三五”规划成立科技与产业合作办公室后,学校积极整合资源、方向、平台和联合创新,重新审视管理办法,采取符合当前科研发展的激励措施,规范流程结构,规范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结构,进一步改善机构的管理和对成就的认可。一系列政策和保证的出台,进一步激发了高校学术人员的科研热情,高校科研工作进入了“量增质优”的局面。在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科技与产业合作部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讲座,选擇专利代理人,制定专利管理程序,为申请知识产权的师生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与栖霞县科技局的合作,及时审批专利投放到商业平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此外,国内大学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认识,以提高教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考虑到地方政府和自身的条件,大学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法规,设计和完善适当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对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持续管理、使用和继续转让,以及解决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都有适当的程序和文件。提高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奠定基础。其次,根据目前的情况,高校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构,配备独立的办公室、专业的管理和行政人员以及充足的资源,对学校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结 语
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的公司已经将工作重点从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转移到执行知识产权上。同时,有必要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大多数研究人员已经意识到,未来的国际竞争不仅需要通过大学培养高技能的专业人才,还需要有效保护和管理研究技术和创新,以实现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实现这些变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建设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斗争。 作为知识和创新的摇篮以及科学和技术进步的主要舞台,大学将在未来的知识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学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双重作用意味着大学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基金项目
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JSIP-2021-R-C11。EAAF780B-CEA0-45E8-9BA1-21E4AEB39C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