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球协会运营风险评价指标模型构建研究

2022-04-29 14:05刘永峰李鹏翼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因子改革

吴 林,刘永峰,李鹏翼

全国性单项协会改革,既关系到未来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关系到新时期体育运行方式的调整与变革[1]。中国篮球协会作为脱钩改革试点之一,在《中国篮协改革方案》与《脱钩总体方案》相关理论范式的引导下,虽框定了改革方案、流程与步骤,然经过协会实体化改革后,原有的公权失范、治理结构、职能属性转变对篮协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结果?“理论治理逻辑—实践策略实施”间的差别如何突破,苛待研究解决!更明晰来讲,由各方面影响因素,使得篮协在实际运营的结果与计划的目标出现偏差,实施过程中很多不确定性导致运营结果的差异,造成篮协运营损失,继而导致运营风险产生,使之运营风险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前人研究显示,多将风险焦点聚集于体育赛事管理,忽视对体育组织的风险研究,鲜有成果且缺少实证[2]。因此,亟须甄别篮协存在的运营风险,识别风险来源、描述风险属性与特征、评估风险带来的损失,针对不同风险进行管理应对,成为当前篮协发展的迫切需求。基于此,构建篮协运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对篮协运营风险做一理论建构,对其良性运营发展献计献策。进而,以篮球项目为切入点,探讨体育项目协会运营机制与评价,为协会改革提供一定启示作用。

1 中国篮球协会运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1 指标遴选

学界将运营风险定义为,组织主体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以及主体对环境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运营失败或使运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的可能性及其损失,其并不是指某一种特定的风险,而是包含一系列具体的风险[3]。沿承这一观点,可将篮协运营风险表述为,即为某一事件、事物或因素的不确定性,产生不确定性结果,导致篮协运营最终实施结果与期望存在差异程度,为篮协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且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突发性和多变性的特征。

基于概念界定,把握篮协运营风险基本特征与结构,评价指标的遴选遵循理论与实际并重原则、风险定义的准确性与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原则。采用风险分解结构法,将篮协运营风险分解成若干风险子项,以WSR方法论的视角分为社会风险源、政策风险源、法律风险源、操作风险源、财务风险源和人员风险源等六大风险源[4],在此基础上,对权威性专家、学者、教授等文献观点进行归纳总结,通过风险的层层分解,建立中国篮协运营风险识别树(见图1)[5-15]。度变迁与组织创新等风险,与当下单项协会改革走向密切相关,故命名为改革风险因子;第4个因子特征值为3.297,贡献率为11.668%,由经费运作、资产认定、品牌营销与商业合作等风险组成,与协会资金运作关联度高,将此因子命名为经济风险因子;第5个因子特征值为2.546,贡献率为8.532%,由用人机制、人事监管、领导职能等风险组成,与篮协工作人员的人员分流、与领导聘任联系密切,命名为人员风险因子;第6个因子特征值为2.314,贡献率为7.857%,包括国家政策、体育法律与行业法规等风险,与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相联系,故命名为法律风险因子。基于此,篮协运营风险最终指标集6类风险因子与28个观测变量。

表1 篮协运营风险评价指标解释的总方差分解Table 1 Totalvariance decomposition explained by the basketball association operationalrisk evaluation indicators

2 中国篮球协会运营风险评价结构方程模型

2.1 检验

结构方程模型(简称“SEM”)是基于变量的协方差矩阵来分析变量间关系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SEM的表达式为,公式1:y=∧yη+ε,公式2:x=∧xξ+δ,公式3:η=Βη+Γξ+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采取极大似然法对方程进行求解,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数都较为理想,模型拟合效果较好,因此可利用模型的解释进行验证性分析。

2.2 构建

经过AMOS软件分析,得到由管理风险因子(AR)、业务风险因子(OR)、改革风险因子(IR)、经济风险因子(ER)、人员风险因子(SR)以及法律风险因子(LR)所构成的结构方程模型图(见图2)。其中,矩形代表观察指标,椭圆形代表潜变量,e1-e28为观测指标的测量误差,二级风险因子指向三级风险事件,箭头上方所代表的是因子载荷;一级运营风险指向二级风险因子,箭头上方标明了每条路径标准化后的路径系数。

图2 中国篮球协会运营风险评价结构方程模型Figure 2 The structuralequation modelof China Basketball Association's operationalrisk assessment

2.3 实证分析

将问卷数据代入模型,通过对因子负荷分析可知,各个变量的T统计量都大于2,即认为因子负荷都显著大于0,表明变量与因子的相关性较为显著;因子1中的组织样态风险(AR6),因子4中的品牌营销风险(ER3),风险负荷均<0.5,按照负荷<0.5给予剔除的原则,两个变量予以剔除。此外,进行路径系数求解,得到6类风险因子之间的路径系数。其中,管理风险、业务风险、改革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人员风险与篮协运营风险的路径系数值分别为0.625、0.536、0.506、0.467、0.428、0.398,且显著P值均小于0.05,表明路径显著,路径系数均大于0,说明6类风险因子对运营风险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即风险值越高,篮协运营风险越高。其路径回归方程如下:篮协运营风险=0.625*管理风险+0.536*业务风险+0.506*改革风险+0.467*经济风险+0.428*法律风险+0.398*人员风险。

根据回归方程分析可知,1)由标准化的路径系数求解得知,6类风险因子之间呈显著正相关,一类风险提高,其他风险将随着提高,篮协运营风险排序依次为管理风险、业务风险、改革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与人员风险;2)六类风险因子的发生具有显著的特征,即往往不是单一原因导致,且伴随着分散性特征,两类因子正关联性较高,如管理风险因子与改革风险因子。当前单项协会改革趋势下,管理风险和改革风险是篮协面临的最大风险,且高度关联,篮协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引起协会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变化,继而产生篮协运营风险。3)结合风险因子负荷数据进行分析,各风险指标事件之间关联性较高,风险指标事件对篮协运营风险的影响,既表现出个体性影响,又具有关联性影响,某一风险因子爆发,将触发关联风险。此外,单个风险事件的偏离,对全局呈现出深刻的影响,阻碍篮协良性运营。4)在篮协运营风险管理应对上,可依据篮协运营风险评价结构模型,分别从管理风险、业务风险、改革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与人员风险等实施策略,进行风险管理应对的具体研究。

2.3.1 管理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由管理体制、运行机理、地方协会治理、议事决策、部门空转、技术垄断、权力寻租与会员服务。风险因子所包含管理运行在内的职能机理,在运营中所占比例过大。剖析管理风险产生的不确定性结果,深究其原因在于,固有体制机制下存在着“职责同构”加“条块分割”的内生逻辑,形成政社不分、自主性缺失的窘境[15];且在地方协会治理上存在着府际关系,造就地方自治能力不足[16];同时,在业务处理上存在着决策与执行相脱离的议事决策现象;涉及至组织样态中虚职现象以及委员会空转运作的问题;在业务开展上显现出技术垄断,如裁判申请、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注册等,引至出权力寻租现象;会员服务不到位或缺位,会员内部纠纷解决滞后。上述问题均折射出,篮协运营中应克服的管理风险障碍。

2.3.2 业务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联赛管理、国家队组建、后备人才培养、篮球文化建设与人员注册与管理等风险。业务操作是属于篮协固有使命与职责,常见以各种社会热点形式体现。

2.3.3 改革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管办分离、实体化、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改革风险指体制机制改革所引发协会属性、职能转变的不确定性结果,其特性与国家体育治理路径的宏观导向相联系[17]。在篮协改革过程中所表现出种种约束性条件,使改革充满了不确定性风险。早在1993年颁布的《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文件中,就提出篮协进行管办分离,走实体化路径,但由于诸多因素,改革效果不明朗,为规避改革带来的风险问题,最终产生篮管中心这一“特殊时代产物”。回顾过往协会改革发现,篮协改革存在着渐进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利益关系固化的桎梏。对此,非稳定的改革发展预期与现实成果的差别如何重构,此等系列问题下潜伏着风险因素,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演变为社会热点话题。

2.3.4 经济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经费运作、资产认定与商业合作。经济风险即篮协在经费获取、自主营收的运营环节中出现问题,而产生经济损失的结果。现阶段,篮协主要资金渠道来源是以政府买卖服务形式获取,通过总局进行资源配置,其必涉及到不同协会项目制下的资源竞争问题[18],势必受到全能政府的观念束缚。此外,CBA联赛作为篮协改革前最大的协会资产,然实体化后新成立CBA公司,替代篮协独立进行联赛运作,就牵涉出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同样从理论上看,对于球员无形资产的认定,同样模糊不清;商业赞助合作上如何合理、有序地进行商业开发,既发展篮球事业又达到市场盈利,此过程中如何规避风险,维护赞助商权益,成为迫在解决问题。

2.3.5 法律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国家政策、体育法律与行业法规等风险。过往中,篮协在处理篮球事业纠纷问题上通常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威进行裁决,且对法律风险事件的处理带有明显的滞后性和模糊性,如“职业联赛与俱乐部的违纪处罚”“地方协会越轨行为的整治”“协会人员行为的监督与约束”均缺少法律法规的制约。

2.3.6 人员风险因子 该因子包括用人机制、人事监管与领导职能等风险。实体化前,事业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由政府主导,往往以任务应对方式推行自身实践,目的上更多是为了完成政府交办的事宜,以竞技争光作为核心工作目标,采取的行政用人机制。现阶段随着实体化推进,篮协承接了中心行政体制内符号、产权等无形资源和人、物、财等有形资源,如何做好人员观念更新和工作方式转变,由“行政者”向“服务者”身份调整。此外,在篮协职能划分上,副主席职能虚化、弱化产生的社会偏离,继而引发组织样态的漏洞风险。

3 中国篮球协会运营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3.1 监控管理风险:打造“组织+服务+机制”的管理结构整合

管理风险,缘起于体制机制的基础缺失,表现出主观认知滞后与执行不力等困境,使得运营实施结果与期望值产生偏离,进而引至损失发生。应对上需回归其理论范式中,采取组织优化+服务升级+机制创新的结构整合进行内在联合,提升篮协内部风险控制意识,强化决策层内部控制能力,使之作为常态化管理风险应对的手段,对管理风险进行程序化监控。

组织样态优化:可效仿域外模式进行组织样态优化,如美国篮球协会,其组织特性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样式,自带社会化与分散化的特征,且协会自发性强。以董事会组织样式,采取的行动构成日常事务的决策行为,具有充分的约束力[20]。循此路径,结合我国社会运行环境,建立包括权力、决策、执行、监督在内的结构完整、职能清晰的内设组织机构,发挥常态组织的职能效力,提升内设机构参与运营的权力;强化决策层内部控制能力,对议事决策行为进行细化,避免职能滥用,监管委员会工作效率,进行常态化管理风险防范。

服务会员升级:其一,在会员服务上,确立兼顾政府与社会多元需求的行动策略,提升社会认可度和信任度,将政府委托转变为会员授权,实现服务能力由泛化向专业化的转变;其二,在地方协会的服务上,中央为地方减轻体制压力,消除府际竞争格局,加强地方协会服务职能培育,专注于地方会员服务的准公共职能[20];其三,地方篮协应积极借助各种策略寻求自主性的空间和制度环境,形成地方政府与地方篮协相互增权、共同型塑“强力政府、活力社会”的地方治理格局。

监管机制创新:建立以风险控制为限度的监管机制。一是构建监督机制,切实构建起司法、民政、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外部协同监督体系,强化篮协内部配套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21],践行篮协运行章程;二是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追究问责机制及退出惩戒机制,一旦发现“走形式”的空转部门与虚职现象,快速上报、予以取缔,对违规人员依法惩处,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3.2 控制业务风险:创设“事前+事中+事后”的业务驱动体系

业务风险的发生具有显著特征,即往往不是单一原因导致,且伴随着分散性特征。辨析各职能部门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以及组织程序和措施,形成三级风险管理网络体系,健全风险治理基础,加强风险意识,尤其是将提高业务管理活动处于关键地位,纳入风险管理专职机构制定与执行业务风险管理计划的全过程[22]。

第一道防线:在业务委员会及职能部门中,分别设置相应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在业务处理中及时识别、辨析与初步管理风险,做到事前控制风险;并对业务风险发生的概率、严重性、可控性程度进行定性分析,尽早识别风险成因及其发展趋势,做好事前风险防范与化解。第二道防线:成立业务风险监督小组,负责对业务风险的统筹组织、协调与规划,并对第一道防线实施监控,做好事中风险控制;对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进行控制和转移,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缩小其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实施风险减轻。第三道防线:由党委组织共同牵头组成风险应急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对前两道防线进行事后稽核、审查与监察等,对篮协内部控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对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合理性与风险可控性进行审计,对领导层与部门负责人进行风险责任审核,对信息系统进行监察,做到事后风险总结[23]。

值得注意的是,延伸至现实风险管理还需回归至实践治理之中。在此思路下,以三级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为工具性依托,重点需做好:涉及联赛管理风险,应由CBA公司以组建职业联盟组织样态,进行“委托-代理”的分权管理,篮协退居监督层面进行宏观监督,真正实现联赛自治。国家队组建,策略上宜着眼于平衡多边诉求,建立共赢机制。后备人才培养,宜采取打造我国金字塔式培养体系,以小篮球运动推广为契机,夯实篮球基础。人员注册与管理,篮协需以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协调注册管理问题。篮球文化建设,致力于普及与推广篮球运动,扩充篮球参与度,以公益活动打造出价值体系,打造篮球生态文化圈,上升至情怀视角,形成篮球文化自信。

3.3 降低改革风险:践行“重构+创新”的制度改革推进

过往篮协改革,常以行政工具手段进行技术化改造,多采取局部边缘修正,降低旧体制边际效益递减,递增新体制边际效益,改革难以不突破现行体制机制框架,以制度为核心的顶层设计难以揭示篮协改革的作用机制,表现出相同或相似的风险实践逻辑。针对此,提出将风险控制作为改革策略的前置要素,提供改革风险治理保障,以整体治理为导向,遵循制度重构与创新的篮协实际需求。

遵循这一风险控制理念,在篮协改革实践强调“风险控制逻辑”,改革过程始终保持强烈的风险规避意识。转变风险控制的政策执行思路,建立政社分开为基础的政社合作制度,该制度下是以篮球公共服务购买为载体,激发政社合作理念,基于民主平等、谈判协商、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确定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评估验收标准、资源配置、激励问责,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合同,规范政社合作机制[24],使得改革有落脚点。此外,围绕职能边界清晰、权责范围明确、管理运作独立的要求建构政社合作机制。明确界定政府和篮协各自的权力与责任,在各自行使其权力、保障其权益、恪守其职责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和篮协关系转型。还需民政部门提供篮协独立运营的法治保障,对政府体育部门随意干预篮协的运营行为进行法治约束,确保篮协自主运行的合法性;且篮协最终改革成果验收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总体把控,将之成果进行透明化公布。

3.4 规避经济风险:规范“联动+自主+均衡”的经济治理结构

经济风险涉及篮协的资源配置与“脱钩后”资产认定,牵涉出资产所有权和财务权分离的问题,其应对上宜采取规划篮协的资源配置,将经济风险损失规避至最低限度,可对财务支出、资产认定与商业赞助等风险源以及体系的执行轨迹进行规避,建立规范的资本运营理念,整合新型经济治理结构(见图3),营造经济风险规避前提。

图3 篮协经济治理结构图Figure 3 BasketballAssociation Economic Governance Structure

联动创收: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篮协,需做到将国有资产的商业联赛,进行盈利整合达到联动创收,联赛将赛季盈利分红反哺篮协,篮协则进行合理配置盈利使用,将资本的盈利分红是以公益性事业发展为目标,用于教练员、裁判员、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等,继而促进联赛职业化进程。篮协应做到加强资产监管,委托国家体育总局或民政部等专门机构(甚至是第三方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监管,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资产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自主造血:以市场化运作收益作为篮协一种补充性收益模式,将市场化经营行为和公益行为形成互补,积极承接中国篮球发展任务,包括小篮球、三人制篮球与国家队等,获得政府资金补贴;参与篮球社会服务,进行篮球资源分享的有偿服务,如:篮球教练员与裁判员培训、社会篮球培训机构的指导、组织运营社会地区性篮球赛事等,以此获取经费来源,进行自我创收。

均衡合作:篮协需在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约束下,服从市场机制规限,建立稳定、规范的商业合作结构,规范商业合作尺度,增强商业的约束行为,加大融资规制力度,以严密的规则将各种问责方式,问责主体、问责程序的监督等纳入法制轨道[25]。加快建立商业合作的协商机制,通过协商的方式,保证各利益主体在主观意识与客观行动上的协调一致,使体育决策责任分散、风险共担,以法治效力保障双边权益。

3.5 调控法律风险:营造“硬法+软法”的法律治理环境

法律风险深究其原因在于,一是硬法的缺失,形成法律模糊地带;二是软法的未建立,造成规则真空,最终导致篮协的权力与利益受损。因此,风险应对在于以法治效力构成组织约束力,采取硬法+软法同构方式,构建篮协的软硬法体系,实现篮协依法(硬法和软法)自治与善治,健全法律风险调控基础。

硬法是遵循《宪法》《民法》《体育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指导下,给予篮协发展的法律保障。其具体应对上:1)篮协基本权利和地位应得到宪法的保障,确立篮协在体育治理中的合法地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篮协治理主体地位。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对篮协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做出方向性指导和制度性安排,保障其治理行为的合法性与正义性。3)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体育治理程序规则,强化程序正义,减少政府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使合作治理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固化与保障,明确篮协适当治理范围与限度。

软法是规范组织内部成员以及利益相关者行为的依据,一经得到内部成员的认同,即可获得其合法性,主要包括章程、项目规则、规程、守则、准则、条例、规定、指南、意见等[26]。其软法的实施重在执行:1)以软法明确政府与篮协之间的关系,以契约来规范总局与篮协间的分工与合作,并清晰组织样态的内部结构和管理模式,发挥软法的规制效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篮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途径。2)以软法平衡会员与国家利益诉求,建立与完善如权责清单、平等协商与购买服务等制度,保障篮协享有合法的自治权、决策权、奖惩权与法人救济权,实现真正自治模式。3)加强体育部门对篮协章程制定与运行的监管,避免“软法违法”的现象,软法要及时依据篮协发展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完善和补充“规则真空”的地带。

3.6 防范人员风险:进行“理念+责任+能力”的人员价值优化

人员风险,其实质是人员价值定位与诉求,改变常态的工作理念,是防范风险的关键。应对措施上需防范人员风险产生的不确定性结果,明晰风险的现实困境,框定人员发展的现实诉求,在用人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提出“理念+责任+能力”认知价值优化,培育人员自我风险防范意识。

调整理念姿态。其一,加快人员意识调适与角色转型,实现治理主体地位的自我强化。组织内部要充分认识到有“为”才有“位”,积极发展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治理能力,实现职能稳定输出。其二,人员树立主体观念和意识,明确认识到自身的角色和地位,积极主动地为公众提供篮球服务,由“被动”参与变为“主动”,调整理念姿态。

强化责任意识。首先,篮协人员要加强意识学习,加强定期工作考核,要知责任、善作为,认识自身职能作用,认清自身角色定位。其次,脱钩后进入协会的行政人员,要真正理解篮协的内涵与功能[27],主动加强与篮协人员的互动与协商,塑造信任关系,增进合作与互惠,减小改革阻力。最后,规范篮协领导者权力运行,提升其决策运营的综合能力发展,并肩负识别、分析与监视运营风险的职责,推动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而促进篮协运营的科学化、民主化。

拓宽业务能力。从社会动员、资源协调、服务供给、信息获取等方面,提高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和发挥其协调、执行与整合能力,促成系统性、协作式、互动式的业务能力形成。充实人才队伍,吸纳职业俱乐部人才、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精英进入管理层,注重组织管理、市场营销、业务活动等不同门类人才的协调,形成稳定专业人才队伍。积极通过媒体宣传、公众呼吁或集体行动等手段展现人员工作属性的社会性、公益性和自治性等特征,树立篮协形象。

4 结语

本研究构建了中国篮协运营风险评价指标模型,根据三轮德尔菲确立包含6个风险因子与26个风险指标在内的中国运营风险指标评价体系。采用路径系数求解得到:路径系数值分别为0.625管理风险、0.536业务风险、0.506改革风险、0.467经济风险、0.428法律风险、0.398人员风险,篮协运营风险排序依次为管理风险、业务风险、改革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与人员风险,据此进行实证分析,提出风险应对管理措施。基于此,唯有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与篮协风险承受能力结合起来,妥善处理风险事件,方能防止风险事件演变为现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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