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道德宽容作为一种指导人们行为实践的伦理规范,在应对道德冲突、处理道德矛盾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日益凸显。道德宽容是在我国道德建设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它继承、吸收了中外道德宽容思想的优秀资源,是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学界对道德宽容的概念界定、适用限度及实现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学理性研究,但道德宽容在发挥其作为伦理规范应有价值的实践中需解决脱离现实生活、陷入相对主义、缺失宽容意识的风险,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关键词:道德宽容;主要成就;理论与实践;问题;发展取向
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2)02-066-06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道德建设仍存在着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消极影响,公民道德素质尚未达到能够完全抵制和消除这些消极影响的程度,这决定了当前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存在着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此外,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在国内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和国外思想文化冲击震荡的背景下,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价值冲突和道德矛盾。对此,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在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过程中逐渐形成。目前而言,学界关于道德宽容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仍有一些业已存在的问题尚待解决。
一、道德宽容的历史继承与实践需要
社会发展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展开的,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并与他人发生关系,努力理解他人并被他人理解,与他人发生矛盾并寻求解决矛盾的价值标准,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产生出种种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伦理规范。针对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价值文化相互碰撞和道德矛盾频发的现状,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在适应现实社会需要的过程中发展起来。所谓道德宽容,是指对他人的道德选择及其道德行为的容忍、不干涉,体现出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它继承了中外宽容思想的优秀文化资源,以其特有的伦理关怀为解决社会中的各种价值冲突和道德矛盾提供了思想资源和实践路径。
1.中外宽容思想文化的继承发扬
道德宽容是在对历史资源的继承和借鉴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在对伦理传统的扬弃中前行。
首先,我国的道德宽容继承了孔子、老子的宽容精神,孔子“推己及人”和老子“上德若谷”的宽容精神,已内化为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伦理规范。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其中蕴含着道德宽容的精神。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了推己及人的宽容思想。在《论语·阳货篇》中,孔子更为明确地提出“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1]其中,“宽”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宽容”,表现出孔子宽以待人的胸怀。无论是推己及人,还是宽以待人,这些伦理思想都展现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道德准则。老子则主张道“无为而无不为”。“无为之为”包含着主体与“他者”之间的联系,体现出主体对“他者”的承认和尊重。从中不难看出,老子思想中具有“宽容他者”的观念,认为“容”者最能表现“道”之思想。所以老子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2]由此,老子赋予“宽容”以形而上的依据,宽容思想可直接溯源于“道”。此外,老子认为,人应该做到“旷兮其若谷”,即为人处事应该宽容旷达,犹如山中幽谷,包容一切。这种“上德若谷”的思想充分展现出老子的宽容精神。这些传统的宽容精神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国现代道德宽容的产生提供着潜移默化的滋润。
其次,我国道德宽容作为伦理规范在形成过程中,也借鉴了西方宽容观念中的自由、平等、尊重等合理内核,补充和完善了我国道德宽容的规范标准和价值意蕴。中世纪末,由于基督教会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人们对自由、平等的要求与日俱增,追求思想解放的呼声日益高涨。对此,思想家洛克提出宗教宽容理论,他认为:“无论是谁,都不应当因为他的宗教信仰而被剥夺他今生的世俗享乐”。[3]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可以通过强迫性的手段来威逼他人改变宗教信仰,更不可因此而剥夺他人的基本权利,而应该对那些异己的宗教信仰者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伏尔泰也指出:“如果现在你们要别人容忍你们的看法,首先你们自己就不要是不能容忍异己的人,也不能是让人无法容忍的人。”[4]他主张每个人在对待异己的观点时应该尊重别人。近代西方的宗教宽容思想对我国道德宽容的实践产生重要影响,我国道德宽容吸收了西方宗教宽容中的自由、平等、尊重等合理内涵,丰富了其作为伦理规范的价值意蕴。
2.现实社会实践的迫切呼唤
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而产生,实质上是道德实践的呼唤,是对我国道德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国内、国际两方面问题的积极回应。
从国内而言,当前我国的经济基础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是多种层次并存,以适应多重利益主体的道德要求。另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封建糟粕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尚未达到足以完全抵抗这些负面影响的水平,这也决定了我们的道德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只有一种道德要求,而要有适应不同道德层次的人的道德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不平衡发展,表现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因此,在当前的道德实践过程中仍有不少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网络暴力现象、道德绑架现象时有发生等。现实实践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实际道德发展水平,怀着宽容的态度与人相处,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从全球角度看,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际之间的冲突不再仅仅是经济政治斗争,而是扩展到不同文明、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在全球化过程中,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各种价值观念充斥在耳边甚嚣尘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一部分人在各种价值观念的喧嚣中开始丢失本国、本民族精神价值的支撑,变得无所适从。当统一的价值标准受到冲击后,便可能滋生极端主义的土壤,随之而来则是秩序的混乱。世界发展的趋势要求我们必须要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同时以宽容的态度看待文明碰撞,才能使自身文明永葆活力。在全球化趋势下,我们必须塑造尊重价值差异性的文化交流氛围,秉持道德宽容的伦理精神和沟通态度,积极化解文明碰撞中的矛盾,从而去粗取精,实现社会发展进步。这也要求我们应该遵循道德宽容的伦理规范,用一种宽容的伦理态度指导社会实践。
二、学界关于道德宽容研究的现状
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其根本指向是为人们提供一种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这离不开理论的建构和完善。学界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道德宽容的概念界定、限度分析及实现路径的探索等方面。
1.道德宽容概念的界定
学界对道德宽容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界定,加深了我们对道德宽容的认识。从伦理学视角看,有学者认为道德宽容是一种行为方式,“可以概念为道德主体不去阻止、干涉那些异于自己的,或者是异于社会主流道德观的道德现象、道德选择、道德行为。”[5]有学者则认为道德宽容是一种态度,是指“在道德上对那些不够理想的以及负面的道德现象、道德选择、道德行为所采取的容忍、谅解的态度。”[6]也有学者从心理学视角出发,将道德宽容看作化解个人负面情绪的心理变化过程,“对道德宽容的理解聚焦于其较为狭义的侧面,即宽恕(forgiveness),并将其理解为个体从消极事件引发的愤怒、憎恨、恐惧、悲伤等负面情绪中解脱出来,饶恕犯过者的错误和罪孽,并不再渴望对其报复、惩罚的内部过程,也是一个亲社会动机的变化过程,其类型包括宽恕别人和宽恕自己。”[7]
雖然学界对道德宽容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区别,但学者们都认为道德宽容至少包含着三个要素:差异、不认同和不干涉。首先,差异是道德宽容的前提。这种差异涵盖文化传统、经济方式、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正是因为在世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我们才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分歧和冲突,也才会有道德宽容存在的必要。其次,不认同是道德宽容的重要因素。道德宽容正是在主体对他者不认同的基础上实现的。这种不认同是对异于自我主张的道德观念、道德实践的不认同。最后,不干涉是道德宽容的最终实现。只有不干涉他者的道德态度及行为,才能使道德宽容真正落实落地。
2.道德宽容限度的分析
学界普遍认为道德宽容是存在限度的,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是道德宽容的局限性。学界对道德宽容局限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廓清道德宽容与道德纵容、道德冷漠等概念的区别。例如,有学者以有无道德合理性为依据,指出道德宽容并不等于道德纵容,“道德宽容是个人或群体对可以容忍或具有一定道德合理性的道德分歧所抱持的一种容忍或包容态度。道德纵容则不同。它是对不应该容忍或不具有道德合理性的道德分歧进行容忍或包容。”[8]因此,道德宽容应该适度,保持在一定的界限内。道德宽容如果泛滥,只会导致价值观念的紊乱,走向道德纵容。另外,道德宽容也不等同于道德冷漠。有学者认为以行为主体是否有否定反应为标准,可以廓清道德宽容与道德冷漠的区别。“在冷漠的情形中,不干涉是行为主体对他者不关心的自然结果,与选择无关。而在宽容的情形中,行为主体对他者有一种否定反应……而之所以会出现不干涉的结果,是因为行为主体的选择。”[9]道德行为主体是否有自由意志的选择,成为区分道德宽容和道德冷漠的重要条件。总之,学者们通过将道德宽容与其他概念相区别,分析了道德宽容的局限性,丰富和完善了道德宽容的研究。
二是道德宽容的矛盾性。关于道德宽容的矛盾性问题,即学界对“宽容中存在着不宽容现象”如何认识的问题。有学者针对社会中的道德宽容,提出“宽容概念中潜在的不宽容和宽容的意识形态功能。”[10]这说明在社会中,道德宽容存在着宽容观念强化、滥用、贴标签现象,如将反抗者合理的抗争贴上不宽容、野蛮的标签,或使不合理的暴力得到辩护和谅解。也有学者指出,当我们谈论道德宽容时,“我们明知某个事物或某种举动是错误的,但我们容许错误的继续存在。”[11]由此指出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难以平衡的张力,理论难以合理地落实到实践之中。近年来,又有学者指出“是否应当宽容不宽容者”[12]的内在悖论性问题,通过分析宽容悖论的成因,指出宽容的“卢梭模式”和“罗尔斯模式”,并在中国哲学的视域下做出批判性反思。上述学者的努力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存在于道德宽容内部的悖论性问题。
三是道德宽容的相对性。关于道德宽容的相对性问题,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道德宽容与道德相对主义的关系问题上,由此产生了两种相对的观点。一种认为:“道德相对主义有力地推动了人类道德的平等与多元化发展,促进了人类世界的道德宽容。”[13]持此观点的学者指出,道德绝对主义过于强调道德的理想化、绝对化和强制性,因而缺乏道德宽容的伦理精神。而道德相对主义则强调道德的特殊性、变通性和多元性,并承认人的不完善性和有限性,在此基础上便存在道德宽容的应用空间。与上述观点相对的是,有学者认为伦理相对主义并不导致真正的宽容,“尽管宽容是一种美德,但是伦理相对主义者不能靠求助于它而使自己的立场获得完全的辩护”。[14]因为伦理相对主义否定了存在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当伦理相对主义者求助于道德宽容时,又肯定了存在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道德宽容。于是,道德宽容与伦理相对主义划清了鲜明的界限。概言之,学界从两种相对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道德宽容是否陷入伦理相对主义的问题,清晰地梳理了两种不同的思考进路,拓展了“道德宽容”研究的理论深度。
3.道德宽容实现路径的探索
学界对于道德宽容实现路径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学校的教育,二是社会制度的规约。
学校教育是实现道德宽容的重要路径。道德宽容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并不天生就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心灵之中,它需要教育机构和教育者不断地进行教育和引导,才有可能使道德宽容意识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具体而言,首先,应该培养道德主体的主体性意识。道德主体只有具备主体性意识,才能有自主选择的能力,才有可能对宽容对象作出理性判断,避免出现道德纵容现象。其次,道德主体要树立人格平等意识,摆脱唯我独尊、个人至上的狭隘观念。这要求道德主体都要尊重、理解他人,平等地对待他人。最后,道德宽容教育需要注重培养道德主体的价值多元化意识。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化都有不尽相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面对异己的价值观念,道德主体应当坚持差异性原则,尊重他人的价值选择,避免道德武断现象,践行道德宽容的实践。
道德宽容的实现也离不开社会制度的规约。学者们认为,仅仅依靠道德宽容教育培养人们的宽容意识是不够的,要使这种宽容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宽容实践,还必须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制度的規约,使道德宽容得到制度上的伦理关怀。如社会通过惩恶扬善的制度机制,既可以阻止人们在道德实践中陷入歧途,又能对道德上的善行给予肯定和支持。通过社会制度的规约,塑造宽容的社会氛围必然会对道德宽容的实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道德宽容实践中面临的风险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理论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指导社会实践。道德宽容作为社会的伦理规范不能局限于抽象的理论体系,还必须植根于社会的道德实践,在处理具体道德问题、具体社会关系中得到恰当体现,展现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然而,通过梳理当前的主要研究成果发现,道德宽容在发挥其规范作用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更好地回应实践。
1.脱离现实生活的风险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生活对于伦理规范具有内在的优先性,伦理规范源于社会生活,是生活经验和价值观念的结晶,它一经形成便会以相对稳定的形式固定下来。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是顺应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个人的道德选择和伦理秩序的完善提供价值指导作用。但是,它也对生活在一定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中的人具有某种既定性和约束性,这便容易引起另一个极端:相对稳定的伦理规范在不断变迁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其滞后性或超前性而脱离了生活本源,发展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异己力量,“有可能出现伦理的异化,即源于生活最终却由于脱离生活而反对生活”。[16]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道德宽容的规范滞后性而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变迁,二是因道德宽容的规范超前性而难以融入社会生活。前者易使道德宽容作为伦理规范在指导社会实践过程中失去其价值指导意义而变为道德束缚,后者易使道德宽容违背当前的伦理价值秩序而变为道德纵容。因此,伦理规范一经产生就必须融入社会生活之中,从抽象的理论规范向生活化、现实性方向靠近。在此意义上,道德宽容必须时刻注视社会生活的发展,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不断补充和更替其内容,使之始终内在于生活,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2.陷入相对主义的风险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进行,西方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等各种社会思潮传入我国并逐渐盛行,使我国社会各种价值观念相互碰撞,社会思想呈现多元化特征。人们置身于多元价值的混乱和包围之中,在价值选择面前变得无所适从。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一部分人否定社会价值标准的客观存在,突出强调价值和文化的差异性,主张通过道德宽容平等对待每一种价值文化,以致陷入相对主义。他们认为道德宽容不存在价值准则,打着所谓的“道德宽容”的旗号对待多元文化和价值。这种道德宽容相对主义的症结在于片面理解了道德宽容的价值差异性,而忽视道德宽容的价值准则性。实质上,道德宽容作为伦理规范必然承认客观价值标准的存在,并主张价值是一元性和多元性的统一。价值的一元性表现为社会的不同主体之间具有社会的、历史的价值统一性,价值的多元性表现为多元社会的不同主体存在着多元的价值观念。在此基础上,我国道德宽容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地位,正确处理一元和多元的关系,避免陷入相对主义。
3.缺失宽容意识的风险
房龙指出:“现代的不宽容,如同古代的高卢一样,分成了三部分:由懒惰造成的不宽容,由无知造成的不宽容,由自私造成的不宽容。”[17]第一种不宽容是由于人们习惯于特定习俗、举止而不愿变迁造成的,因此称之为懒惰的不宽容。后两种不宽容则都是道德宽容意识缺失的表现。前者由于无知而使人变得狂妄自大、自我意识膨胀,后者因自私自利而屈从于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的奴役,缺乏应有的道德宽容意识。
因无知而缺失道德宽容意识的不宽容者主要是受个人主义影响,过分强调以自我中心。个人主义强调个人本位,看待问题具有抽象性、片面性,缺乏辩证性和整体性,将个人置于集体之上。受个人主义影响的人群容易行事任我而不顾他人感受,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个性。这种狭隘的自私个性在人际交往中体现为不顾他人的优点和可取之处,不能看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从而排斥异己的看法和观点,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宽容。例如,在信息化时代,人们接触信息愈加方便快捷,一部分人借助各种工具获得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后便自以为博学,狭隘地认为自己的认知全面而正确,养成了偏执自大的骄纵态度。这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使他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不懂得以平等、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表现出宽容意识的缺失。
因自私而缺失道德宽容意识的不宽容者主要是受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极端利己主义将自我利益的优先性看作一切道德实践的基础。在逐利意识的驱使下,人们面对社会中的道德冲突首先考虑是否符合自身利益,一切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为指南。当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相冲突时,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促使人撕破种种道德观念,无情地掠夺利益。这种极端利己主义在人际交往中则体现为情感的淡漠、宽容意识的丧失。受到极端利己主义影响的人在面对道德冲突时,往往想到的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宽容之道,而是不择手段地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四、道德宽容研究的未来走向
纵观我国社会发展的现状,正如马克思所言:“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说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有别。”[18]现实生活总是千差万别的,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受所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影响也是各具特色。“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19]同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在实践过程中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并认为认识具有可错性,其拒斥了全知论的论断,结束了思想的专断,为道德宽容创造了存在的空间。从这个角度来说,道德宽容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活运用。
因此,面对道德宽容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道德宽容在未来的发展取向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質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其理论和实践价值。这即是要求道德宽容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在指导人们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人们的宽容意识,抵制个人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价值观。只有当道德宽容被人们由外在的伦理规范内化为内心的价值认同时,才真正有可能落实到社会生活之中,真正地回应了道德实践的现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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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al Tolerance and Its Research Achievements and Problems
YANG Hao-ran
(School of Marxism,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0, China)
Abstract: As an ethical norm guiding people's behaviors and practices, moral tolerance plays an increasingly prominent role in dealing with moral conflicts or contradictions. Moral tolerance is formed in the concrete practice process of mor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It inherits and absorbs the excellent resources of Chinese and foreign moral tolerance thoughts, forming the organic unity of history and reality. So far, academic circles have carried out some scientific researches on concept definition, application limit and realization path of moral tolerance, and made many achievements. However, moral tolerance, in the process of exerting its value as an ethical norm, still needs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order to better guide practices, such as the risks of isolation from real life, immersion in relativism, and deficiency of tolerance consciousness.
Key words: Moral Tolerance; Major Achievements; Theory and Practice; Problems; Development Orientation
收稿日期:2021-12-10
作者简介:杨浩然(1997),男,安徽阜阳人,2020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