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君 马 璇 刘丝嘉
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心理构念,“获得感”体现了新时代党和政府积极应答人民向往的执政理念,对分析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程度和状况、明确国家治理的侧重点以及稳定改革发展期的社会心态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改革发展进程的推进,民众的生活水平大为改善,尽管总体获得感在逐步提升,但纵向获得感的提升作用相对有限,横向获得感的平衡性也不够突出(王浦劬、季程远, 2018)。在此情况下,哪些因素会影响人民获得感的感知以及如何有效提升人民的获得感,是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迄今而言,聚焦于获得感影响因素和生成机制的众多研究,检验了个人发展、公平认知、实际获得、社会分层、政府承诺等对获得感提升的作用(黄艳敏等, 2017; 李涛等, 2019; 吕小康、孙思扬, 2021; 谢治菊、兰英, 2019; 徐延辉、刘彦, 2021),而其中从公共服务角度出发,探究获得感提升机制的研究较少,所涉及的内容也仅关注了服务结果或质量对公民获得感提升的作用(廖福崇, 2020; 缪小林等, 2020; 于洋航, 2021),未能充分把握公民需求进化的时代情境,忽略了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参与环节对公民感知的影响作用。鉴于此,本研究充分考虑民众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从公共服务参与环节切入,探究公民的服务参与行为对其获得感的影响机制及边界条件。
获得感是反映社会供给满足民生需求程度的重要指标(邢占军、牛千, 2017),也是社会公平公正发展的直接反映(谭旭运, 2021)。然而,居民获得感并不一定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成正比,因为获得的增多与获得感的提升之间,还有个体心理感知和“加工”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了公民的心理感受、情感体验、价值评判和理性反思(谭旭运, 2021)。目前来说,我国大部分民众已经满足了基本生活需求,处于向更高层次的社会心理需求进化的阶段。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改善公共服务的物质性供给,更要关注供给过程中民众的心理体验与需求满足。有研究表明,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获得感之间存在“中梗阻”的原因在于,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原光、曹现强, 2018),主要表现为供需不匹配。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引入公民参与,能在一定程度上桥接公共服务供给与大众需求之间的“豁口”,进而从需求侧提升获得感。根据自我决定理论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可以满足个体不同层次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个体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崔岩, 2020),在参与过程中收获的积极感受能有效增加其获得感。除了满足个人需求外,公民参与公共服务亦是与政府互动和接触的重要环节,个人的参与行为和情感体验无疑会受到政府特征和自身对政府认知的影响,本研究着重考察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两个变量的作用。首先,根据交易成本理论,收支成本高低以及是否经济,往往决定了个体的参与行为实施和体验(Chircu & Mahajan,2006)。与此对应,政府透明度会影响公民的参与成本和体验,政府透明度越高,公民在公共服务参与过程中就越容易获取到信息,这不仅更好地保障了其平等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较低的信息获取成本也使他们持有较高水平的参与意愿和满意度,进而更容易提升其获得感。其次,在探讨公共服务参与和个体获得感的关系时,本研究将政府信任作为高阶调节变量予以考察。政府信任与个体参与和获得感均存在一定相关关系(李涛等, 2019; 郑建君, 2020a),个体对政府的信任,提升了其参与意愿,是参与行为实施的诱导性条件。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水平不同,表明他们对政府存在认知和情感态度的差异,故而在公共服务互动中会表现出不同的参与意愿和行为选择。例如,当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符合自身需求时,信任政府的公民会选择沟通或等待,而不信任政府的公民则会提出质疑甚至选择退出,这都会影响其获得感。
综合上述,本文拟分析公民参与公共服务如何影响其获得感,并将反映个体对政府认知的心理变量纳入分析框架予以检验,重点考察政府透明度的调节效应和政府信任的高阶调节效应。本研究搭建的高阶调节模型结合了个体政治心理和行为变量,聚焦于被以往研究所忽视的公共服务参与环节,这将使研究结果更具理论和实践意义。
获得感是个体或群体在自我处境持续改善、自我状况不断提升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积极心理体验,是一种建立在“客观获得”基础上的主观感受(郑建君, 2020b)。作为衡量改革成效和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获得感不仅展现了民众对当下生活满意情况的即时反应,亦体现他们对未来发展的预期与信心(杨金龙、张士海, 2019)。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各类惠民政策的推广,中国民众的获得感在逐步上升(王浦劬、季程远, 2018; 文宏、刘志鹏, 2018),并维持在较高水平(杨金龙、张士海, 2019),但物质富足并不一定意味着获得感的提高。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获得感的“钝化效应”开始显现(辛秀芹, 2016; 杨伟荣、张方玉, 2016; 张青卫、崔亿久, 2021),即人民对美好生活有着更高期盼,而客观获得与他们的主观需求并不匹配,那么对实际获得的感知就会出现“异化”,致使获得感下跌。获得感的钝化,实际上反映了民众需求层次的高阶进化。因为获得感与人的需求息息相关,真正从人的需要出发,获得感就不能止步于物质上的满足感(唐钧, 2017)。目前,民生诉求日益丰富多样,有研究表明,影响人民获得感提升的原因之一是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无法满足民众的多元化需求(丁元竹, 2016)。公共服务涉及政府的各类民生政策,是民众获得感的物质基础。公共服务的核心逻辑是“服务逻辑”(曹现强、李烁,2017),个体获得感与服务供需匹配程度、服务过程中的感受密切相关,民众是否满意、是否有获得感,是评价公共服务的有效标准。同时,在提升治理效能的背景下,如何回应公众的多元化诉求,如何破除公共服务供给与获得感提升之间的“中梗阻”,还需从激发公众的公共服务参与入手,最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个体参与公共服务对服务改善、需求满足乃至获得感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个人亲身参与公共服务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与合法性(汪锦军, 2011; 张友浪, 2020),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彭向刚、张杰, 2010);另一方面,个体参与公共服务,有益于满足个体多层次的心理需求,进而带动其提升获得感。自我决定理论假设人们先天存在自主需要、胜任需要和归属需要三种基本心理需要,人们出于满足三种需求的动机来参与各种活动(Ryan & Deci,2000)。公民在参与公共服务时,依据自身意愿参与服务过程并提出相关诉求,会获得一种自我掌控的感觉,满足其自主需要;公民通过自身的能力和掌握的知识,能够在公共服务中发挥自身作用,满足其胜任需要;公民在参与过程中收获了来自参与伙伴的尊重、理解、支持和认同,强化了个体身份的同一性感知,满足其归属需要。作为一种合供(co-production)过程,公众对国家治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等过程的介入,不仅体现了多元主体参与对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同时也对治理效能、公民参与效能及表现、满意度、社会凝聚力、民主化感知以及个体对自我意识和基本权利的确认等具有强化作用(Voorberget al.,2015; 李华芳,2020)。公共服务参与是“政民互动”和公民之间社会交往的过程,公众通过参与,使其不同层次的需要有机会得以满足(例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所提出的尊重需要、情感和归属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进而获得积极的心理体验,这种积极的心理体验就是获得感。
据此,提出本研究假设H1:个体的公共服务参与对其提升获得感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政府透明度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政府建设程度进行的评价(张建, 2015),体现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水平和公民要求政府公布信息的可行性(Wu et al., 2017)。透明政府的概念凸显了治理结构的自我约束力和开放性,高透明度意味着民众对政府行政过程的普遍知情和参与。从交易成本的观点来看,成本是影响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因素,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下,公民不得不负担高昂的信息成本,这会降低其参与意愿,抬高其参与门槛。因此,信息公开是参与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政府的信息公开,很难有大众的参与(芮国强、宋典, 2012)。相关研究表明,政府公开环境信息直接降低了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私人成本,提高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罗开艳、田启波, 2020)。同理,在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当政府透明度高时,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信息隔膜较少,公民更容易获取有关公共服务的信息,从而降低收集相关政策信息的成本,这可以提高公民参与意愿,增加其有效参与行为。同时,在通过公共服务参与获取相同收益的情况下,付出更低信息成本的公民获得感显然更高。
此外,透明政府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互动(张建、李瑜青, 2015),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社会公平主张政府要努力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使公民平等地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政府信息是宝贵的社会资源,在合法范围内、按合理程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有效行使权利、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已有研究验证了政府透明度与社会公平感的相关性,即公民感知到的政府透明度越高,其所体验到的社会公平感也越高(Wu et al.,2017)。究其原因,政府透明度越高,则越有利于公众在参与公共服务过程中平等地获得和利用信息资源,这将进一步提升其社会公平感和公共服务参与的满意度,从而强化其获得感体验。
据此,提出本研究假设H2:政府透明度在个体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的影响关系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随着个体对政府透明度的感知水平的提升,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的影响效应显著增强。
政府信任指的是公众对政府为了实现、保护和增进公众利益而正确履行职能的状况及其可能性的心理契合性判断(王浦劬、孙响, 2020),是政府获取政治合法性、实现治理有效性、提升治理效率的民心基石(李燕、朱春奎, 2017; 毛万磊、朱春奎, 2017)。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建构和形塑的,公民观察和感受政府在能力、仁善、诚实等方面的表现,由此产生对政府的可信性评价(Grimmelikhuijsen, 2012)。新近研究也发现,在政府透明度(决策内容透明)与公众感知(社会许可)的影响机制中,政府信任表现出显著的反向调节作用,即随着政府信任水平的提升,决策内容透明对公众的社会许可感知评价的正向预测效力呈现下降趋势(张书维等,2020a)。政治行为是政治态度的自然延伸,在分析公共服务参与和个体获得感的关系时,我们已经将公共服务参与视为重要的“政民互动”环节,不同个体对政府的能力、回应性和道德水平等方面有不同预期,他们对政府的认知和情感态度差异,也体现为在公共服务互动中的差异性感受和表现。故而,我们认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与政府透明度对个体获得感的交互作用受到政府信任的高阶调节。
同时,依据张书维等人(2020b)提出的政府信任修复双过程模型,在认知路径中,个体的归因类型与风格特质不仅影响着其对政府可信度的评价,而且还通过其他中介因素对其政府信任的修复发挥着作用。归因理论认为,知觉者通过分析行动者行为的一致性、一贯性和区别性,将行动者的行为归因于行动者的本身、行动作用的对象和行为产生的环境,借此改变自我认知、调整自我行为。公民作为知觉者,会分析政府提高自身透明度的行为,并推断其意图,这一归因过程受到政府信任的调节。对政府持有高信任的公民,会倾向于认为政府的透明开放行为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一贯性和较低的区别性,将该行为归因为政府自身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因而比较信任政府公布的信息,这更有益于他们参与公共服务。反之,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越低,则越倾向于将政府的信息公开看作是一种低一致性和一贯性、高区别性的行为,并将这种行为归因于被迫提供或虚假提供,是暂时的、不可信的结果表现,甚至怀疑这是某种形式化的公开透明抑或是做秀表现,这对其公共服务参与势必起到反向作用。
据此,提出本研究假设H3: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对个体获得感的交互效应,受到其政府信任感知的调节作用,即在个体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均较高的情况下,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的影响效应更强。
本研究提出有关“公共服务参与和个体获得感关系”的高阶调节模型(如图1所示)。具体来看,政府透明度对个体公共服务参与和获得感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同时,个体的政府信任水平对其政府透明度评价的调节效应,还具有显著的高阶调节影响作用,即随着个体对政府信任评价水平的变化,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对其获得感的交互影响作用也发生显著变化。
图1 本研究的假设模型
本研究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调查项目。项目组在实地调研的3个省份中,选取40个村或社区,进行入户问卷调查(50份/村或社区),共获得有效问卷1944份,有效率为97.20%。在具体的调查执行过程中,每户参与调查的被试仅限1人,且必须为年满18周岁、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具体来看,1944份有效数据中,男性1104人(56.79%),女性826人(42.49%),信息缺失14人(0.72%);受访者的年龄分布在18~89岁之间(均值为36.83、标准差为10.46)。其他人口学统计指标的被试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被试分布及比例
1.公共服务参与
采用4道题目,询问被调查者在最近3年参与公共服务的情况,具体涉及表达参与、过程参与、志愿参与以及监督考评参与等内容;“有参与”计1分,“没有参与”计0分,最终将4道题目的得分加总,并把“0~4分”的分数格式转化为“1~5分”的数据形式,以此纳入假设模型的检验。
2.获得感
采用郑建君(2020b)编制的“获得感”调查问卷,该测量工具共计11道题目,包含有社会发展(4道)、民生改善(4道)和自我实现(3道)3个维度。所有题目均采用7点正向计分,备选项数字“1~7”分别代表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最终将所有题目得分加总取均值作为受访者的获得感感知得分。在本批次数据中,该测量工具的科隆巴赫α信度系数为0.95;同时,对多维结构的获得感测量工具进行效度的复核检验,结果显示:χ2=521.52,df=41,RMSEA=0.079,CFI=0.97,TLI=0.96,SRMR=0.028,载荷值在0.73~0.87之间,说明该问卷的结构(效度)具有较好的拟合表现。
3.政府透明度
借鉴于文轩(2013)有关政府透明度的测量思路,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可获得性水平两个方面,通过由2个题目构成的单维调查问卷进行数据收集。在题目计分上,备选项数字“1~5”分别代表从“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最终将2道题目的得分加总取均值获得该变量的得分。在本批次数据中,该测量工具的科隆巴赫α信度系数为0.87。
4.政府信任
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吕书鹏等人(2015)采用面向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政府的测量操作路径,通过2道题目来获取公民个体对于政府的信任水平数据。该调查问卷采用6点正向计分,备选项数字“1~6”分别代表从“完全不可信”到“完全可信”,最终将2道题目的得分加总取均值作为对政府信任的测量分数。在本批次数据中,该测量工具的科隆巴赫α信度系数为0.85。
运用SPSS 26.0和Mplus 8.3进行本研究的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具体如下:第一,在对测量工具的信效度进行检验的基础上,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并排除共同方法偏差效应对研究结果干扰的可能性;第二,针对核心变量进行描述统计分析,并通过相关分析初步探析变量关系,确定后续检验所需控制指标;第三,控制相关变量,运用分步回归分析对研究所提出的高阶调节模型进行检验;第四,绘制二阶、三阶交互作用图,并进行简单斜率检验和斜率差异分析。
针对本研究所关注的4个核心变量,运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变量关系的区分效度检验。鉴于个体公共服务参与的测量数据为类别变量形式,因此在使用Mplus 8.3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时采用了WLSMV估计法。除基准模型外,构建了4个竞争模型用于模型拟合的比较;其中,模型A将“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合并为一个因素,模型B将“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信任”合并为一个因素,模型C将“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合并为一个因素,模型D将“公共服务参与、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合并为一个因素。结果显示:相较于4个竞争模型,在各项拟合指标的表现上基准模型结果最优(见表2);这说明4个核心变量之间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适合进行下一步的研究假设模型检验。
表2 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
在本研究中,采用由被调查者自陈作答的形式收集数据,为避免同源偏差效应的干扰,我们采用两种方式对共同方法偏差影响进行检验,结果发现:第一,将4个变量的所有题目归置为一个因子,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标表现最差(详见备选模型E);第二,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将同源偏差作为一个未知的潜变量加入模型,其拟合结果不仅没有提升,反而有所下降,χ2=1134.05、df=132、RMSEA=0.063、CFI=0.86、TLI=0.82、SRMR=0.036。由此可以判断,共同方法偏差效应对本研究最终结果的干扰并不严重,可以进行对假设模型的后续检验操作。
对相关人口统计学指标和4个核心变量进行均值、标准差等统计量的分析。相关分析的结果显示:公共服务参与、政府透明度、政府信任与个体的获得感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且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政府信任之间也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同时,进入相关分析的人口学变量指标也与个体的获得感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需要在后续的分析中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检验(见表3)。
表3 核心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及相关分析矩阵
有关公共服务参与对个体获得感的影响关系,以及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对上述影响关系的调节作用,使用SPSS 26.0通过分步回归分析进行检验,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将人口学指标中的类别变量转化为虚拟变量,并纳入模型予以控制;第二,为避免多重共线性的影响,将除因变量之外的其他3个核心变量予以中心化处理;第三,按照主效应、二阶交互效应和三阶交互效应的检验顺序,依次进行回归分析。统计分析的结果显示:首先,公共服务参与(t=2.95、p<0.01)、政府透明度(t=19.17、p<0.001)和政府信任(t=22.62、p<0.001),对个体获得感影响的主效应显著(模型1);其次,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t=3.17、p<0.01)、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信任(t=-3.43、p<0.01)、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t=2.26、p<0.05)等三组变量关系,对个体获得感影响的二阶交互效应显著(模型2);最后,公共服务参与、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t=2.77、p<0.01),对个体获得感影响的三阶交互效应显著(模型3,其中公共服务参与的主效应不再显著,t=1.15、p=0.25)(见表4)。由此可以判断,在个体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的影响关系中,政府透明度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而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高阶调节作用。
表4 有关调节效应的回归分析结果
对于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的二阶交互效应分析(如图2所示),将政府透明度按照M±1SD的标准划分为评价高分组和低分组,在绘制交互作用图的同时,进行简单斜率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在政府透明度低分组群体中,个体的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的影响不显著(bsimple=-0.02、SE=0.03、t=-0.64、p=0.52);而在政府透明度高分组群体中,个体的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bsimple=0.06、SE=0.02、t=2.52、p<0.05)。
图2 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的交互效应
对于高阶调节模型,在政府信任高分组中,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的交互效应对个体的获得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bsimple=0.09、F=17.68、p<0.001);而在政府信任低分组中,公共服务参与和政府透明度的交互作用不再显著(bsimple=0.02、F=0.89、p=0.34)。将政府透明度、政府信任两个变量的得分划分为高分组和低分组,进一步考察个体公共服务参与对其获得感体验的影响作用(如图3所示),并运用简单斜率检验对高阶调节效应进行分解,结果显示:在政府信任低分组中,对政府透明度评价较低的群体,其公共服务参与对获得感的影响作用不显著(bsimple=0.06、SE=0.04、t=1.65、p=0.10);而对政府透明度评价较高的群体,其公共服务参与对获得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bsimple=0.10、SE=0.04、t=2.65、p<0.01)。在政府信任高分组中,对政府透明度评价较低的群体,其公共服务参与对获得感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bsimple=-0.14、SE=0.04、t=-3.59、p<0.001);而对政府透明度评价较高的群体,其公共服务参与对获得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bsimple=0.07、SE=0.03、t=2.04、p<0.05)。
根据Dawson等人(2006)的建议,对图3中四种情况下的回归斜率差异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高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与“高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t=-0.70、p=0.49)、“高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与“低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t=0.16、p=0.88)、“高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与“低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t=0.96、p=0.34),三组回归斜率之间的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而“高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与“低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t=4.21、p<0.001)、“高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与“低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 (t=4.49、p<0.001)、“低政府透明度、高政府信任”与“低政府透明度、低政府信任” (t=-4.36、p<0.001),三组回归斜率之间的比较表现出显著的差异。
图3 公共服务参与、政府透明度与政府信任的三阶交互效应
以往研究在分析公共服务供给对获得感的影响作用时,主要从服务供给的结果维度来考察二者的影响关系,未能分析和区分公共服务中的参与环节如何对个体需求的满足和获得感提升发挥作用。基于需求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归因理论,本研究拓展了有关个人获得感提升机制的分析视角,尤其在关注参与过程中公民对于政府感知的心理变量的基础上,探索了在政民互动过程中公共服务参与作用于获得感的机制及边界条件。本文以实证数据检验了所假设的高阶调节模型,研究发现有益于进一步厘清政民互动情境中的公民体验改善路径和获得感的提升逻辑。结果表明,公共服务参与对获得感提升具有正向影响,在公共服务参与和获得感的影响关系中,政府透明度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而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高阶调节作用。
首先,公民参与公共服务有益于其提升获得感。获得感来源于物质获得和精神感受,特别在物质获得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更需将公民的精神需求向前推进。根据自我决定理论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公民有着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例如自主、胜任和归属需求等。现阶段公众已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简单粗放的服务,而是主动地寻求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和获得体验。因此,他们渴望在参与中表达意见、寻求理解和认同,以及实现自我价值。而恰恰在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这些需求能够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从而增加了公众积极的心理感受,有助于公众获得感的提升。其次,政府透明度影响着公共服务参与和获得感之间的作用机制。政府透明度实际上代表了政务信息对于民众的可及性,在政民互动过程中,政府掌握着资源和信息的主导优势,如果民众要参与公共服务,他们必须要考虑参与成本的问题,只有参与信息的可及性较高、获取成本较低时,他们才更有参与意愿。况且,个人获得感的重要来源之一是社会公平感,政府开诚布公地向所有民众公开信息,使个体可以平等地知情、监督和参与公共服务供给,这会有效地增强其社会公平感知,进而强化个人的获得感知。最后,对政府信任的高阶调节效应的检验,更加明晰了政府透明度调节效应的作用条件。在参与服务的过程中,公民势必会与政府接触和互动,他们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会影响其对政府行为的判断和态度。例如,高政府信任者会倾向于对政府公布信息这一行为做出正面、积极的归因,这不仅增强了公众的社会公平感和参与意愿,还对其增加获得感具有积极意义。
本研究搭建的解释框架对于如何提升公民获得感有三点实践启示。第一,在现阶段,政府应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参与对满足公民多元需求和改善公民积极感受的重要作用,通过疏通、拓宽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的精准供给机制。政府不仅要鼓励和支持个体表达自身的实际需求,也要及时给予回应和帮助,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氛围中厚植人民的获得感。第二,要重视透明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方面,完善公众参与导向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公民获取政务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和均衡性,降低其参与成本,充分激发其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政民互动信息平台等途径充分吸纳公民需求,对公众重点关心的民生事项予以公开和解释,更好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第三,政府信任能将公民对政府持有的积极情感转化为较强的政策支持和参与意愿,政府要通过增强回应性和服务能力等方式,切实强化公民的政府信任感知;特别是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努力营造良性的互动氛围,带动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使其在参与中满足自身需求,收获积极心理体验。
在现有发现的基础上,本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本文关注的两个调节变量——政府透明度和政府信任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无法排除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或反向影响。例如,政府透明度在一定范围内会增强政府信任,但也存在因政府暴露短处或错漏而引起信任崩解的情况。因此,未来的研究设计需要比较多个时间点或特定情境下两个变量的效应,从而明确两者之间的影响关系,更精准地把握公共服务参与和获得感作用机制的边界条件。其次,本文对公共服务参与变量的操作化较为粗略,仅仅测量了样本在近3年内参与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忽略了诸如参与途径(如线上参与或线下参与)、参与形式(制度化参与或非制度化参与)和参与意愿(高或低,主动或被动)等细节对个体获得感的影响,在后续研究中要改善量表结构和题目形式,以进一步明确这些因素的作用。再次,在调节变量的检验上,本文更多地考虑了在公共服务参与中政府一方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公民个人的心理因素对其参与行为以及获得感的影响。之后的研究还应当考虑影响公民参与和获得感提升的个人心理变量(如政治效能感、政治知识、主观社会地位等),将参与环节作为中介变量进行研究,以拓展和完善本文提出的获得感提升路径。最后,本研究仍旧属于通过问卷调查对所获得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的类型,在因果确认和内生性问题上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对此,未来研究可通过设计平行行为实验的方式予以矫正、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