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艳兵,贾艳慧
(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 300191)
随着中国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全面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向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的购买力和消费欲望将不断增加,也直接促进了消费信贷范围和人群的不断扩大,消费金融已成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引擎。近几年来,国民储蓄率逐年下降,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逐年上升,这成为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坚实经济基础。
中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萌芽期、试点期、快速增长期和规范发展期,四个时期的发展特点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消费金融发展历程
当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为消费金融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和探索创新的空间。首先是消费金融的参与主体趋于多层次和多元化。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和注册的小贷公司以及2013年互联网金融井喷式发展推动了消费金融的发展。截至2019年9月底,中国共有27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营业。其次,消费金融多元化服务互为补充。不同类型的消费金融机构承担的消费职能不同,如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房贷和车贷业务。小贷公司则主要以现金贷为主,对于现金的用处不做严格规定。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则基于场景和非场景的消费贷更为大众所接受,受众群体打破了地域限制,便于获得贷款。第三,多样化创新在消费金融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各类消费金融参与主体都紧紧围绕科技和创新两大抓手不断提高自身企业发展,除了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外,以传统金融服务为主的商业银行也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消费金融业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小贷公司则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方面不断创新。总之,消费金融产业链中不断涌现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中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在近十几年中有了迅猛的发展,但是与有上百年发展史的西方消费金融体系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首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仍有待完善,信用风险是各类消费金融公司都非常重视的问题,目前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依赖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互联网金融的巨头企业依靠自身的大数据优势拥有独立的个人信用体系。这些信用体系都不能全面覆盖所有消费群体,征信体系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部分消费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机会,也限制了消费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其次,消费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和制度仍需健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无担保、无抵押消费贷款在消费金融机构业务中的占比很小,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不完善,缺乏相关的例如借款人违约处理、客户信用状况查询等体系和制度法规。第三,信贷配置结构不均衡问题仍然很突出,与发达国家消费金融高覆盖率相比,中国的消费金融信贷覆盖范围仍较小,且可获得性较低。目前中国消费金融的主体仍以房贷和车贷、信用卡为主,而这一类贷款的主要供给者是商业银行。但是商业银行贷款的限制条件使得授信群体范围较窄,而通过非金融机构和平台贷款的群体也有一定局限性,还有相当比例的人群无法获得消费金融。第四,风险防控和监管滞后问题仍然突出,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助推了消费金融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金融风险,如过度贷款、贷款违约、恶意催收贷款等,互联网金融和其他一些小贷公司的参与者门槛较低,还贷能力、法律关系、金融知识等参差不齐,政府对一些消费金融的监管不严也导致了金融风险发生率较高。
中央多次强调要“扩大内需”,扩大内需主要是指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两方面,扩大投资需求的制约条件较多,扩大消费需求就成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数量和消费质量的不断提高,消费已经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虽然下降了0.5个百分点,但消费作为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仍将进一步提升。加快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发展消费金融是重要着力点之一。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以其低门槛、灵活便捷、应用场景广泛等特性,让更多人享受到了消费金融带来的便利,丰富的消费金融产品能有效地激发居民的消费潜力和购买欲望,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识,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消费升级又称消费结构升级,即在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提高的基础上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过程1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wiki.。消费升级主要表现为消费内容的不断兴起和消费品质的不断提升。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消费水平存在差异,消费需求结构的不同,中国的消费升级会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随着中国消费机制的不断完善,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消费金融的发展能有效助力消费升级,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不同需求。随着居民消费观念与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群成长为消费的主力军。年轻人的消费理念是重消费轻储蓄,因此对消费金融接受度和使用度更高。随着“90后”“00后”年轻群体履约能力不断提高,消费额度和使用频率将不断上涨,也为消费金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既丰富消费者的借贷选择,又能促进消费品的供给,优化产业结构,直接助力消费升级。
在新的发展阶段,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的国内大循环成为新发展格局的主体,中国消费金融也因此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对消费金融的发展赋予了新内涵、新要求、新思维、新举措,通过科技创新、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等举措让消费金融向更深层次发展。
在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发展对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保持9.7%的高位增长,成为中国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加快经济的数字化发展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今后很长时间内数字产业公司、5G通信网络、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项目将会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促进高水平产业循环的形成。消费金融的数字化发展与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创新是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要素,消费金融的发展更需要创新,通过技术和数据要素等整合产品、客户、风控、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等能力与资源,探索数字化消费金融发展新生态,扩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费金融服务。从需求侧来看,消费应用场景的创建和消费需求的激发也离不开数字化发展。
“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是以国内大循环进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新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中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以消费为主导,投资发挥关键作用,进出口发挥支撑和优化功能的阶段。消费金融作为推动消费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消费金融供给侧的多元化发展成为消费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国仍然选择了基于金融双向开放的国际化道路,金融开放为扩大消费金融供给主体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的融合,跨境资金流动将更加频繁,将吸引更多的国外资本进入中国消费金融市场。从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和开放力度来看,未来外国资本进入中国消费金融领域的空间很充足。考虑到中国现有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外资占比很少,因此未来加快推进外资参股或控股设立消费金融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中国供、需体系都将产生深刻影响,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为金融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并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需从“有”向“好”转变,充分发挥出金融的基本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发展中的永恒主题,完善金融风险治理体系,健全风险管理模式是消费金融发展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消费金融在向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和场景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考虑金融风险防范问题。消费金融发展中突出的高杠杆现象使得债务没有分散化,带来的高风险若得不到有效释放,将会对机构的不良率和业绩增速带来冲击。同时,行业局部问题、结构性问题、资金流向问题等直接增大了消费金融行业的不确定性。从微观上看,许多消费金融机构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科技已经赋能到精准营销、智能贷前、贷中、贷后、反欺诈模型以及智能客服全流程信贷服务中,尽可能通过科技手段防范金融风险,从宏观管理来看,政府管理部门要寻找更有效的渠道和管理机制来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消费金融体系既要激活活力,又要引导投向,还要保证系统稳定。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消费金融必然会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要充分认识消费金融的作用,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导消费金融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以科技金融为动力,以普惠为方向,以监管为保障,逐渐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已经在经济发展中展现了强大的力量,科技赋能消费金融主要表现为:在消费金融应用领域的赋能、在风控环节(建立智能风控体系涵盖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等)赋能、在营销环节(打造具有针对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智能营销体系)赋能、在服务环节(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复借率等)赋能等。要从政策上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壮大,不断加大科技力量的投入和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加强消费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合作,以金融科技手段从业务、产品、服务、运营等多方面进行创新和试验来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不断扩大消费金融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模式,提升消费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要加强金融科技公司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效率,赋能消费金融全方位发展,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为民生消费、消费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消费金融的发展也会促进金融科技的创新迭代。
消费金融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存在发生潜在风险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需要严防严控。互联网金融因为受众广泛、区域差别巨大,潜在风险更难以把控。因此,在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中也更需要合理适度的监管措施。要在监管政策和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消费金融的监管体系。构建从外部监管到内部防御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实现统一的监管政策和差异化的监管模式相结合,建立高效安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要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对消费金融机构合理的监督和处罚机制,要对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加强对消费金融机构的监管。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消费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不仅能保障消费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也能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目前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专门立法系统还不成熟,在快速推进消费金融发展的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要从完善专门性、规范化和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过渡到出台国家性的消费金融统一法规,为中国消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做好保障。完善的征信体系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另一重要基础,由于消费金融供给主体不同,使用的征信系统也不全面。因此,完善国家征信系统,提高征信的覆盖率是当务之急。目前传统的金融机构采用的是央行的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公司依据的是自身的大数据系统,其他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则采用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征信系统,多种征信体系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要整合征信机构,对征信信息统一管理和使用。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个人征信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在多种资本参与征信体系建设的同时,要将其纳入国家中央征信系统,作为重要补充。即以央行信用数据库为主,以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共同构成国家征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人群广泛、信息更加多元的征信数据库。
当前,商业银行仍然是消费金融的参与主体,而商业银行除房贷和车贷之外的消费信贷业务占比偏低,这与民众的消费意识和对消费金融的接受度都有密切关系,民众对消费金融的认知度和使用度仍较低。因此,政府部门和从事消费金融的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多种渠道对消费者开展消费金融的普及宣传,扩大民众对消费金融的认知度和使用消费金融的群体范围。同时,消费金融的核心群体年轻化趋势明显,对于年轻人在进行超前消费的过程中,还要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防范过度借贷给个人带来的危害,通过消费金融的普及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消费观念,促进居民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