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
朋友说,她有两件事追悔不及。
一件事是:她新婚不久,抱着刚满月的孩子回家。那天,一家人散步回去已晚,楼道很黑,母亲怕她穿着高跟鞋摔跤,执意替她抱孩子上楼梯。在转弯处,母亲一个趔趄,好在反应及时,赶紧单膝跪地保护好了孩子。上楼后,她对着孩子左看右看,问个不停:“宝宝伤着没,宝宝伤着没?”却没有问过母亲,有什么事,哪里痛。母亲说自己没事。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她起床给孩子冲米粉,经过母亲的房间,听见父亲嗔怪:“你看,膝盖都破皮了,都肿成这样了,还说没事。”她本来想第二天看看母亲的伤势,但忙着赶车,居然忘了。
另一件事是:母親肝癌住院时,她的朋友刚刚帮她找到一份新工作,抽不开身,她不想放弃来之不易的新工作,便委托弟弟好好照顾母亲。十几天后,母亲病情恶化,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她才不得已请了两天假赶去看望。
那天,母亲看到她特别兴奋,晚上10点,突然说想吃柿子,朋友累了一天有些累,便安慰母亲:“今天太晚了,放心,我明天早上一大早就帮你买柿子去。”没想那天凌晨3点,母亲病情急剧恶化,撒手人寰,母亲最终也没能吃上柿子。
母亲走后,朋友常常回忆起母亲对她的好,自此便知,她丢了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本可以做个“好孩子”,譬如,母亲摔倒时扶起她,并查看她的伤情,问一下“哪疼”;譬如,不要那份工作了,守在母亲身边,握着她的手陪她度过人生中最后的日子;还有那天,不管多晚,也要出去给母亲买柿子……
我们是父母,同时也是儿女,我们对孩子关怀备至,呵护有加,却忘了该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那些渐渐老去的父母,我们应该像爱孩子一样爱他们,给生命两头同等的爱。
(摘自《大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