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 率先实现“四个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标准化工作基础好、区域代表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探索率先实现“四个转变”。这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四个转变”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我国标准化发展将实现的4个目标,即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意见》共包括8个方面内容,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推动全域标准化,实现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实现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实现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标准化创新发展合力;加强试点管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意见》明确,通过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切实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新路径、新举措,推动全国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