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贺 唐开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之前血糖水平正常,在妊娠期经过诊断确诊的糖尿病,是由于妊娠所诱发的一种暂时性糖尿病,多数患者在产后能恢复正常[1],但是对产妇和婴儿的危害巨大。GDM 对产妇和婴儿会造成短期和长期影响,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GDM 对产妇和婴儿的短期影响主要是使产妇在妊娠时会产生较多的并发症,比如HDP、羊水过多,另外也可能导致生产困难、出现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的风险增加,甚至更严重者会威胁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GDM 对产妇和婴儿的长期影响是会导致后代患2 型糖尿病的几率增加,以及增加代谢综合征的发生风险[2]。据国际糖尿病联盟(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2013年统计,全球20~49 岁妊娠妇女患GDM 的发病率为14.2%,其中中国GDM 的发病率为5.5%[3],并且患有GDM 的患者二次妊娠期出现GDM 的几率增加50%。近年来女性分娩后引起的肥胖成了一种全球性趋势,并可能是由GDM 导致,但是目前尚无明确的证据。近年来对于GDM 的病因学研究逐渐深入,但是对于GDM 具体的病因机制尚不清楚,目前认为病因主要包括有遗传因素、胰岛素抵抗、炎症因子和脂肪因子等[4]。胰岛素抵抗是目前接受度较为广泛的病原学猜测,机体对胰岛素的生物和生理反应降低,导致胰岛素的分泌增加,会抑制肝糖原的产生,并且可以导致机体内微小血管的狭窄、血压升高并会导致HDP,而高血压又会对产妇的重要脏器产生不同程度的广泛损害。在孕期由于身体虚弱,摄入营养过剩,会导致孕妇的BMI 增加,从而增加了一系列的风险,并且很容易将肥胖遗传给后代,产生巨大体重儿的几率也明显升高,也可能导致产儿在儿童阶段过于肥胖。目前,较多研究关注到了孕期的BMI 与母婴结局之间的关系,并且认为孕期的体重过高或过低均对母亲和婴儿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实时监测孕期母亲的BMI 对于判断母婴结局非常重要。因此,作者推测在GDM 患者中也存在这种关系,即GDM 母亲的体重对母婴的结局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设计本实验,观察在GDM 患者中BMI 及其变化对母婴结局的影响,以便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现将实验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7年9 月~2019年4 月期间在本院住院分娩的GDM 患者120例。所有纳入的受试者均做糖筛查试验,标准如下:①空腹血糖(FBG)测定:当患者的FBG≥5.1 mmol/L 时可以直接诊断为GDM。当FBG≥4.4 mmol/L 且<5.1 mmol/L 时,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②OGTT:诊断标准如下:禁食>8 h。检查时在5 min 内口服含75 mg 的葡萄糖液体300 ml,分别测定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2 h 的血糖水平。3 项血糖值应分别<5.1、10.0、8.5 mmol/L(92、180、153 mg/d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GDM。所有患者均对本实验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在妊娠期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肝炎等其他慢性病史,不能配合完成试验者。
1.2 方法 由经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在孕前和孕期分别测量孕妇的身高和体重,并通过公式计算BMI,BMI=体重(kg)/身高(m)2。并且根据测量出的孕前和孕期BMI 计算BMI 变化量,在此过程中务必保护孕妇的人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由专业医疗救助组立马救治。根据孕前检测的BMI 将孕妇分为低重组(BMI<18.5 kg/m2,23例)、正常组(18.5 kg/m2≤BMI<24.0 kg/m2,68例)、超重组(BMI≥24.0 kg/m2,29例)。根据妊娠期BMI 变化幅度将孕妇分为A组(BMI 变化<4 kg/m2,44例)、B组(4 kg/m2≤BMI 变化<8 kg/m2,60例)、C组(BMI 变化>8 kg/m2,16例)。
1.3 观察指标 比较低重、正常、超重组及A、B、C组的母婴结局,包括HDP、胎儿窘迫、巨大儿、低重儿、产后出血。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 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低重、正常、超重组的母婴结局比较 低重组的胎儿窘迫、低重儿、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正常组,超重组的HDP、巨大儿、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正常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1。
表1 低重、正常、超重组的母婴结局比较[n(%)]
2.2 A、B、C组的母婴结局比较 A组的低重儿、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B组,C组的HDP、胎儿窘迫、巨大儿、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B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2。
表2 A、B、C组的母婴结局比较[n(%)]
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与孕妇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着很大的联系。孕妇孕期饮食、营养不良等极容易导致不良母婴结局的产生[5],导致胎儿发育存在缺陷、畸形等。除营养不良外,营养过剩也容易导致孕妇出现妊娠不良结局。有研究指出,预防胎儿出现慢性疾病的最佳时期就是从妊娠开始一直到胎儿出生后2年的时间[6]。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则需要从生命开始孕育时进行。GDM 大多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糖代谢出现异常而导致的,极大的增加了不良妊娠的发生率。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现阶段很多孕妇都呈现出超重、肥胖等现象,严重的出现了GDM,增加了巨大儿的出生率。胎儿出生以后,较正常胎儿更容易患2 型糖尿病或者肥胖症。孕妇在妊娠后的激素水平较正常女性会产生较为明显的改变,造成孕妇胰岛素敏感性显著降低以及碳水化合物等代谢功能出现明显障碍[7,8]。中国由于地域和经济以及各地区医疗水平的差异较大,对于调查GDM 在我国的流行病学情况相对复杂,并且都是以个别地区的研究调查为主,并不了解较为全面的情况。相关研究按照2006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DA)2004年版诊断标准对我国18个城市的GDM 发病情况进行调查,发现GDM 的发病率为4.3%,这是目前对于我国GDM 调查相对大规模的研究,但是近年来由于人民经济条件的提升,GDM 的发病人数逐年增加,目前的GDM 发病率已经大幅度上升[9]。随着肥胖人群的增加,导致患各种慢性疾病的人群数量剧增,目前控制体重已经成了健康生活方式的当务之急。通过调查江苏省2010年常往人群慢性病,并通过统计学方法探究其危险因素,发现随着BMI 和腰围(WC)的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等的患病率风险上升,并且发现BMI、WC 每增加1个标准差,高血压患病风险分别增加57%和58%,糖尿病增加53%和64%,血脂异常增加61%和67%,因此可以得知控制BMI 对于预防各种慢性病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研究结果显示:低重组的胎儿窘迫发生率、低重儿发生率、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正常组,超重组的HDP 发生率、巨大儿发生率、产后出血发生率发生率高于正常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发现在孕前不论是BMI 过高或者过低,均会增加HDP、胎儿窘迫、巨大儿、产后出血、低体重儿并发症发生的风险,当患者的18.5 kg/m2≤BMI<24 kg/m2范围内时,患者发生并发症的风险明显降低。于是推荐孕前将BMI保持在18.5 kg/m2≤BMI<24 kg/m2能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另外,A组的低重儿发生率、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B组,C组的HDP 发生率、胎儿窘迫发生率、巨大儿发生率、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B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当4 kg/m2≤BMI 变化<8 kg/m2之间时,能有效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但是该实验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由于纳入样本量的数量较少,按照BMI和BMI 变化的范围进行分组,每组的患者例数不一,并且主要集中在BMI 正常值范围和变化范围为4 kg/m2≤BMI 变化<8 kg/m2之间,根据每组并发症的发病率来相互比较,但由于各组例数存在差异,导致比较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并没有按照例数的多少进行权重分析,是本研究的一大缺陷。
综上所述,当将GDM 患者孕前BMI 控制在18.5 kg/m2≤BMI<24 kg/m2正常范围,并且将孕前和孕期之间的变化范围控制在4 kg/m2≤BMI 变化<8 kg/m2时,能有效降低妊娠后并发症的发生率,对于母婴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