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0月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扎实做好的“基本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围绕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就如何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发言,给出了各自的真知灼见。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篇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通篇贯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一个高举旗帜、彰显法治、人民至上、担当作为的好报告。报告充分体现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强烈责任担当,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立法工作节奏快质量高,监督工作找得准督得实,代表工作亮点多成效好,自身建设抓得紧力度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为全省各级人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了示范、提供了指导。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体现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有担当、履职为民重实效、固本强基提能力四方面特点。为不断推动深圳市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从以下两方面给深圳市人大工作提供支持:一是加快推进《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立法工作。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合作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一直未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区的加快发展。希望一方面省人大常委会督促省政府尽快审议《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送审稿)》并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另一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收到省政府议案后,加快审议进程,为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大力支持和指导深圳探索功能区人大工作模式。在功能区探索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背景下与时俱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圳各类功能区俱全,应当在探索功能区人大工作模式上先行示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新鲜经验。希望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和指导深圳有序开展功能区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功能区人大工作模式,不断丰富拓展深圳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基层实践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与会代表步入会场(李军/摄)
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珠海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珠海人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珠海人大学堂”,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总书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立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立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澳门医疗人员、教师在合作区执业规定,推动合作区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法治珠海建设等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珠海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民生保障不断加强、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实施、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着力打造“四个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把机关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省人代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权履职的新形式、新路径,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定和有序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拓宽人民参与立法渠道。在落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重点工作任务过程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汕”字和“特”字上下功夫,充分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驻汕单位、行业协会、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积极发挥全市7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广泛征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营造法律法规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拓宽人民参与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探索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代表依法履职渠道。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使代表“活跃”在群众身边,把联络站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依法履职,努力为佛山市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要坚决听党话,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认真履职,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小切口”立法、区域协同立法。围绕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速推动《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立法;强化广佛立法协同,继续做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审议。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善于从服务的角度深化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和理解,让“一府一委两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实施“巩固基层、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基层固基础。三是要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丰富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佛山实践”。结合佛山实际,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穿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决定等各项工作中去。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落实报告精神,着力在立法工作上突出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生态保护、新型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在监督工作上精准发力、增强实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实施情况,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旅游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监督。加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办理代表建议的跟踪检查力度,强化人大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着力在代表工作上完善机制、激发活力。举办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使代表第一时间进入角色、担当责任、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督办委员会作用,推动代表的“好声音”落地见效。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代表联络站的阵地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在自身建设上提升素质、增强本领。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继续加强机关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实际,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省人代会的部署转化为市人大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聚焦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战略定位,综合运用好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职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助力产业兴市,推动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百亿级水经济产业集群和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聚焦“融湾”“融深”,围绕营商环境、深河产业共建开展监督;聚焦民生改善,围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件民生实事”开展检查;助力生态优先,狠抓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持续巩固河源绿色生态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对农村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粮食安全开展监督,支持灯塔盆地创建农高区;助力依法治市,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审议,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助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发展,为全省系统性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加快实现共同富裕作出应有的努力。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重点开展文明行为、扬尘污染防治、农村村民建房等立法。围绕壮大实体经济,对招商引资、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等开展视察调研,促进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对美丽圩镇特色乡村建设、古镇古村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等监督,助推梅州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围绕打造文化名城,加强对梅州城区“一城两坊”保护开发、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足球特区建设等监督,推动文化事业、文旅产业繁荣发展。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以及落实河湖长制、推行林长制等视察调研,助推梅州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围绕重点民生事项和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对教育、医疗、平安梅州等重点民生事项监督,推动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改善,提升共同富裕成色。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学习、看齐,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聚力依法履职,在加快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中展现惠州人大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坚持以更加精准的定位、更加深入的介入,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始终做到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在助推惠州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丰富“代表统一活动日”等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广泛地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力量和智慧。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在汕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汕尾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法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立法任务,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坚持突出经济和平安“两张报表”、纵深推进“三大行动”的监督重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升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发挥。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代表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老区发展短板中的主人翁作用。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推进。着力打造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动各地积极打造“线下+线上、网上+掌上、联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将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各项工作部署逐项细化落实到东莞人大新一年工作中,立足“双万”新起点,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依法履职尽责,为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的站位把牢政治方向。砥砺奋进勇争先,以更大的力度发挥人大作用。完善年度“一要点四计划”,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东莞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找准人大监督切入口、着力点,让人大立法更加有效管用、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力、重大事项决定更加科学民主,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人大智慧”。牢记宗旨守初心,以更实的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用好全市370个代表联络站,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总结了经验,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接下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三个一”。一是坚持一个核心,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一项制度,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坚持维护一部宪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发挥“三个作用”。即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这“三个监督”的作用,以及发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作用。第三,落实好“四个机关”建设。围绕“四个机关”定位,打造政治坚定、民主集中、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常委会机关班子,以及政治坚定、服务人民、遵从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
我们要结合江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样本。继续推进江门“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带动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江门侨乡优势,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制定《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华侨权益保护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为落实“侨乡赋能”工程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深化民生“微实事”机制,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任务要求,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方面围绕阳江“两个定位”发展要求,推动“123+N”工作安排落地落实等方面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打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的“组合拳”。另一方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导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为推动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此外,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全面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根本政治制度自信,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工作实际,在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更加注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建设成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拓展民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建好用好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民意表达“直通车”作用,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更加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成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围绕“十四五”规划的推进实施,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人大监督的督查促进作用、人大决定的支持支撑作用、人事任免的保障导向作用,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更加注重强化服务保障,努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茂名市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担责履职,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大格局、大背景下去考量、谋划和推进。二是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科学谋划好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助力“一府一委两院”推进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坚持以人民中心,精准作为。以推动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票决的十件民生实事、办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等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建章立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作为,完善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网格化体系,架设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桥梁,以高质量代表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茂名的深入践行。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着力提高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质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肇庆新篇章,作出人大应有的担当和贡献。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职行权,助推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提升立法、监督等工作质效。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肇庆立法特色,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招商落地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聚焦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定位”“四个振兴”“六个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产业强市、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生态文明、社会保障等专项监督,强化监督问效,切实增强监督工作质效。
清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振“精气神”、把握“时度效”、锤炼“胆识谋”、奋力“闯创干”,推动清远经济社会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二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始终。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开展《清远市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探索开展耕地保护、“基层网格化管理”立法。加强对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工作监督,提高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监察和司法工作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把担当实干精神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以“坚持一线站位,对标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要求,谋划好全市“十四五”人大工作。积极打造一批“清远市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使人大工作始终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代会精神,紧扣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作用。围绕潮州所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行得通、真管用的精细化法规,使制定出来的法规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欢迎、实心信服、自觉遵守的良法。监督工作进一步精准靠前,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潮州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开展有力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国有资产、政府债务、乡村振兴等情况的持续跟踪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连心桥”“粘合剂”作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做好人大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更好地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下去、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凝聚起来,切实做到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拿出赶考的心态、拼搏的状态、奋进的姿态,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科学民主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以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推动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以优质高效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以从严从实要求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凝心聚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基层人大的指导支持力度,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工作上持续深化协同联动机制,多组织一些五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练江等跨区域河流污染治理的代表活动,加强联动,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对标看齐省人大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将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贯彻到市人大各项工作中。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两山”理念在云浮开花结果。探索云浮特色立法道路,扎实做好《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进一步检验立法效果、确保立法质量。深入开展《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法规解答和宣传工作,提高法规的知晓度,促进法规贯彻执行。以刚性监督聚力“三大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委提出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一体发展的部署,以精准有效监督推动产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中心工作落地落实,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以擦亮“四个品牌”引领云浮人大工作出新出彩。完善“微网格+人大代表”履职新模式,管好用好“微信代表监督议政群”,深入推进“三议一评”分组跟踪监督法,在全市63个镇街全面推行“三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