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构建“全警+全民”反诈格局 遏制电诈犯罪

2022-04-13 13:49
中国防伪报道 2022年2期
关键词:反诈浙江诈骗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一大突出问题,浙江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坚决贯彻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打防治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积极构建全警反诈和全社会反诈新格局。2021年,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1.26%,破案数同比上升31.06%,全省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

顶层设计 坚决打赢反诈人民战争

自2021年4月25日召开全省打防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以来,浙江各级公安机关全面部署、强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十条刚性措施,加强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构建全警参与、职责清晰、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的全警反诈体系。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反诈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强势推进。制定各警种反诈任务清单,严格督促相关警种主动履职,落实打击、管控、预警、反制、宣防、治理的工作要求。

浙江省委政法委、省联席办下发《浙江省“全民反诈”十条意见》,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行业监管、公安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社会反诈体系。融入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的体制优势,建立“警格+网格”的预警劝阻机制,让反诈措施及时、高效落地。

以打开路 坚决遏制犯罪势头

2021年,浙江公安共组织3次“钱潮”系列打击行动,同时开展“断卡”“断流”“长城”“百日会战”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实现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精确打击。2021年,浙江公安集群战役累计打掉团伙235个,抓获3743人,破案4533起。全年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5.08万名,同比上升149.26%,累计止付、挽损25.8亿元。同时,浙江公安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攻坚,百万以上案件破案率达90.87%。

系统防范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2021年以来,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打造反电诈涉网新型犯罪预防应用,从技防和心防两方面筑牢反诈铜墙铁壁。

依托浙江数字技术的优势,浙江公安将大数据思维深度应用于预警反制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预警信息汇聚、分发、研判和反馈工作闭环。2021年,预警劝阻群众共计850余万人,成功劝阻止付25.8亿元;处置涉诈网站73.7万个、涉诈网址访问284.33亿人次;对1145名潜在被骗群众采取资金保护,止损6235万元。除反电诈应用以外,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切口、小场景应用,台州推出开卡码、衢州研发涉网犯罪源头综合整治平台、湖州推出反诈一哥等,服务基层反诈一线。

同时,浙江公安联合银行、电信运营商等部门全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空间。2021年,共处置涉诈手机卡346.74万张、涉诈短信5.24亿条、涉诈电话1.11亿次。

此外,浙江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还创新推出反诈奶茶、反诈快递、反诈主题公交、反诈书房等宣传项目。同时,积极开发新路径,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宣传。

2021年浙江电信网络诈骗立案6.5万起

在2月14日召开的浙江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介绍,2021年该省共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5万起、损失38.9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08万人。全年百万元以上案件破案率超90%,劝阻群众850.58万人、劝阻止付25.8亿元。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触网群体多,随着诈骗手段不断更新升级变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处在高位运行。

“从诈骗类型看,投资诈骗、刷单刷信誉、购物消费、贷款诈骗、冒充电商客服诈骗是主要诈骗类型,占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三,其中投资类诈骗案损量特别巨大。”政委表示,受害群体中40周岁以下占大多数,其中18-27周岁为高危受骗年龄。

为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浙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2019年至2021年,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1件8978人,起诉6568件19463人。

如自2020年10月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突出对职业“贩卡”和行业“内鬼”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3172人,起诉11048人。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介绍,浙江省检察院针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两卡”犯罪发现的新问题和难点问题,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制发四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十余项完善建议,四家单位及时完善举措推进整治。

据审判数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浙江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568件,审结6437件,共判决被告人1932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被告人947人。

“从审判实践看,近年来浙江各地审结的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析说,2020年浙江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同比上升29.66%,2021年同比上升16.88%,增速趋缓。

该专员表示,同时结合公安侦查立案的数据,2021年已出现上升拐点,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案损额实现“双下降”,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数量也将会进一步升中企稳。

電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金华“12·30”特大杀猪盘案件

2021年,浙江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联合侦办一起特大投资理财类“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境外回流诈骗犯罪嫌疑人共452名,查获涉案金额1.57亿元。

犯罪分子通过交友或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以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寻找受害人并获取信任,然后引诱受害人前往自己搭建的虚假平台进行投资、赌博,最终骗取钱财。

提醒:1.网络交友无法确认对方真实身份,需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对方说辞,对身份不明的网友不能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2.投资需谨慎,要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资;3.保持平常心,高额回报是陷阱;4.你看中的是盈利,诈骗犯罪嫌疑人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案例二:杭州“2·28”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

2021年2月,杭州发生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詐骗案件,被骗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共打掉洗钱跑分、贩卖“两卡”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拨打受害人号码,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自证清白进行汇款,从而实施诈骗。首先,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筛选,确定作案目标。

提醒:1.“公检法”等机关不存在所谓“安全账户”或“清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提现转账;2.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一定不能透露给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络留下个人信息;3.如果接到陌生电话无法判断是否为诈骗时,请立即拨打96110。

案例三:林某龙等人网络直播诈骗案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林某龙成立厦门某传播文化有限公司,下设总监、艺人经理、艺人助理、主播、人事等岗位。除两名女性主播外,其他人员多为男性。艺人助理负责冒充女主播身份在婚恋网站上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与被害人聊天,并让被害人下载注册“美岁直播”APP看主播直播、刷礼物,艺人助理骗取被害人首次充值后,由艺人经理接续与被害人聊天,如被害人提出见面,则通过安排女主播与被害人语音、视频、见面等方式继续骗取被害人信任,再通过虚构刷礼物、冲榜单、完成PK任务后会和被害人奔现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充值打赏。经查明,林某龙等人半年时间共骗取2000余名被害人324.9万元。

提醒:以健康心态参与网络直播互动,切不可抱着“猎奇”“猎艳”等不良心态,以免落入违法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在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同时,网络平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直播行为的常态化排查和技术管控,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强化各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对列入“黑名单”的主播实施严格联动管理,净化网络直播空间生态。

案例四:薛某等人涉“两卡”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8年起,毛某平等人(另案处理)利用虚假贷款APP软件实施诈骗。某服装学院学生薛某应毛某平要求提供自己微信收款二维码帮助诈骗团伙收款、转账。薛某在其微信被限制收款、接到相关单位微信涉嫌诈骗的短信警示后,仍纠集其女友张某、高中同学刘某硕、大学同学郝某国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或银行卡帮助收款、转账。刘某硕、张某、郝某国明知薛某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碍于朋友、同学情面帮助转移资金。其中薛某帮助转账34000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0000余元。刘某硕、张某、郝某国分别帮助转账为16000余元、12000元、6100元。

提醒:非法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简称“两卡”)问题较突出,特别是犯罪分子大量收购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等用于接收、转移赃款,导致诈骗资金迅速流转、拆解、混同,极大增加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难度。部分在校学生被裹挟参与到“两卡”犯罪中。2020年10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断卡”行动。

案例五:孙某华等人“虚假兼职刷单”诈骗案

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11月,孙某华伙同王某等人组建诈骗集团,以某资产管理公司作掩护,组建多个团队,部分团队下设外宣(推广)、培训等部门,利用网络招募同案犯杨某、陈某等作为推广、培训、急聘人员,并约定分赃比例。该诈骗集团以孙某华为首要分子,以招聘网络兼职之名,由推广人员在网络上发布日赚高额报酬等虚假兼职广告,先以提供小额佣金任务的方式,吸引被害人注册微信息、微助手等软件,后由培训人员诱骗被害人缴纳升级VIP会员费和升级钻石VIP会员费,对未缴费的会员由所谓的急聘人员采取回访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继续诱骗其缴费,另安排后勤人员等配合实施诈骗犯罪。该诈骗集团共骗取人民币3亿余元。

提醒:“不限时间,动动手指、日进千金”对求职者诱惑极大,有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幌子博人眼球,具有很强欺骗性,被害人中不乏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网络平台确实能提供一些兼职工作,但招聘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求职者要审慎判断、多方考量,不仅要选择正规可靠的平台,还要坚决拒绝预付保证金、先行垫付资金的兼职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六:聂某磊等人“虚假中奖”诈骗案

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聂某磊、张某等人租用了办公场所,先后成立两家公司,通过网络招聘和熟人介绍等方式陆续招募赵某佳、郭某丽等数十人为销售客服或兑奖客服,组成犯罪集团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间,各被告人或管理队员、督促业绩,或总结、完善话术,传授话术等分工合作,并按照一定比例提成。各被告人通过虚构珠宝公司员工身份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低价购手镯、货到付款”广告诱骗被害人购买廉价手镯,发货时附送一张几乎全部能够中奖的刮刮卡,并以抽中优质手机、名牌手表等奖品的方式欺骗被害人打电话咨询,后兑奖客服、销售客服以话术骗取被害人陆续支付保价费、电子隔离箱租用费、派送费等,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提醒:中奖类诈骗属较传统的诈骗手法,借助互联网技术更新迭代,中奖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花样翻新较快、迷惑性更强。不少电诈分子借助QQ聊天工具、微博客户端、网站页面等冒充官方平台客服发布、传播虚假中奖消息,再通过话术逐步诱骗被害人上当,大家要尽量无视所谓“恭喜中奖”类消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或要与经正规渠道查询所得的官方客服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并对相关违法线索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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