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学教材编写出版的十个维度

2022-04-13 13:03姜洁
文化产业 2022年8期
关键词:法学教材课程

姜洁

教材建设是国家事权

建设教育强国,必须有高质量的教材体系作支撑。近年来,一系列顶层设计明确了教材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对教材编写、出版、选用等提出了新要求,迎来了教材建设和发展的新时代。具体而言:2016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教材是国家事权,提出要健全国家教材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教材体系建设。2017年,国家教材委员会和教育部教材局正式成立,负责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教材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20年,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了《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四个教材管理办法,提出了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等。

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其关键环节之一,就是要加强对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的建设。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加强对法学教材编写出版规律的研究。筆者结合二十多年的编辑出版经验,拟从以下十个维度勾勒法学教材出版的重要面向和关键环节。

知识传承与时代使命

这是就教材出版的宗旨而言的。

教材出版是一项知识传承工程,要反映人类文化知识积累的优秀成果。例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在法学教材中对这些思想精华进行总结提炼和创新性发展,必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精髓,增强中国人民的法治文化自信。

教材出版是一项肩负时代使命的创新工程,要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要求,体现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例如,根据《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除了要编写专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外,还应当在所有法学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形成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立足学术前沿、门类齐全、学段衔接的法学教材体系。

政治性与学术性

这是就教材出版的导向而言的。

法学教材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教材建设是国家事权”的核心要义就是,教材建设应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因此,法学教材应贯彻《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要求,自觉融入课程思政的内容,使学生在润物无声中真正实现爱党、爱国、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法学教材还应当体现学术性。首先,应坚持教材的基础性,科学、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基础知识,阐释清楚学界普遍认同和定型的知识体系。其次,教材应当遵守本学科学术规范,进行严密逻辑推演,建构科学理论体系。再次,教材还应进行学术创新,紧跟学术前沿,而不是墨守成规,因袭旧说。

教学适应性与前沿引领性

这是就教材出版的目标而言的。

教材是服务于教学的,必须能够满足教学需求,即具有教学适用性。编辑应当关注教改方向和动态,熟悉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尤其要关注新兴学科、专业和课程,要对相关领域的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耳熟能详;还应关注新时代学生的需求,要站在学生的角度,采用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

同时,教材还应当具有前沿引领性,要以前瞻性的理念和全球化的视野,讲清楚过去研究什么、当前研究什么,中国研究什么、世界关注什么。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学术一定要“预流”。什么叫“预流”?就是你要进入世界学术的主流,如果不能做到这一步,那你就是不入流。

名家大家与学界新秀

这是就教材的作者遴选而言的。

一部优秀的教材,一定出自优秀的作者。作者政治上要过硬,师德要优,学风要正,对待教材编写态度要认真;应当熟悉教学规律、了解教学需求,能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还应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要亲自创作而不是随意“分包”,担纲主编的还应负起统稿之责。

倘若能够做到上述几点,那么,不论是名家大家还是学界新秀,对出版社而言都是求之不得的。名家大家固然好,其自带光环和流量,但学界新秀更需去挖掘、去培养。作者和出版社是彼此肯定、携手成长、互相成就的,只有彼此磨合,信任对方,才能诞生好的作品。

随着《普通高等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颁布,教材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这肯定会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投入到教材建设中来,还能保证教材的新颖和活力。

独著式与主编制

这是就教材的编著方式而言的。

我国的法学教材建设经历了三次重要的发展期。第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司法部组织编写的法学统编教材,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素材。第二次是90年代末教育部确定法学14门核心课程后组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进一步推动了法学教材的发展。第三次是2011年以来启动并持续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重点教材。这三次全国性的教材编写活动,采取的都是主编制。主编制的好处是,有利于发挥作者各自的研究特长和志趣,缩短教材的编写周期并利于教材推广;但其劣势也很明显,最突出的就是编者的学术观点不统一、写作风格不一致导致书稿观点矛盾、前后重复等问题,既加大了主编统稿工作的难度,也会给学生学习造成一定困惑。

法学界亦涌现出一批独著式的经典教材,如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朱庆育教授的《民法总论》等。与主编制相比,独著式有较多优点:可避免多人共同编著导致的观点不统一甚至前后矛盾的现象;有利于确保教材行文风格统一;有利于作者从整体上把握教材的难易程度;还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和控制教材的篇幅。

笔者认为,无论是独著式还是主编制,都是可行的,具体应综合教材的属性、作者在学界的建树、各编者的合作态度和编著风格等因素来研判。

学界通说与一家之言

这是就教材的内容定位而言的。

教材不同于学术专著,应当采纳学界通说,即教材出版领域的共识。例如,目前法学院校普遍使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采取的就是通说,即对学界广泛认同的、已经定型的、权威的理论进行介绍。这种提纲挈领、简明扼要的编写方式,既避免了教材内容过分庞杂,也给教师授课留有余地。但要在教材中贯彻通说还是很不容易的,其不仅要求作者要对本学科有深入的研究,还要有宏观把控能力,更要求作者要保持适度的克制,避免“夹带私货”。

还要注意的是,通说和前沿总是相对而言的,采纳通说并不能成为妨碍学术创新的理由,因为在知识爆炸时代,学术创新是时时进行的,前沿性的新学说可能很快就会被学术界认同。

从读者的实际需求来看,“一家之言”的教材也不一定不畅销。例如,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著作权法》教材,将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与现实发展紧密结合,融入国内外新立法、判例和前沿的学术问题讨论,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研究成果。这样的教材,对于学有余力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来说,就非常解渴了,可谓一书在手,走遍天下。

理论性与实践性

这是就教材的内容设计而言的。

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实践教育,所以法学教材应当具有实践性。《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明确要求,“法学类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6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

教材具有理论性,应能全面反映课程的知识体系,结构科学,章节合理,逻辑性强,表述精确。那么,如何在教材编写中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呢?不妨通过案例解析、法律规范分析、数据论证等多种方式,通过问题导引、以案释法、拓展阅读等具体栏目,将实践的因素融入理论阐释中。例如,可通过导入案例、穿插案例、延伸案例等,解析典型案例,针对案例焦点,提示案例分析思路。又如,为加深理论理解,可以对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解说,必要时对法律规范的沿革、在实践中的应用也进行适当的解析。

数字化与立体化

这是就教材出版的形式而言的。

新时代对出版提出的新要求之一,就是利用技术优势,做好融合出版。《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指出,要组织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教材與课程密切相关。课程早已突破了传统的线下课程,包含线上课程、线上线下融合课程、虚拟仿真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多种类型。而教材实现数字化、立体化的具体路径如下:一是通过AR、VR等技术支撑,融合纸质教材与富媒体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互通,提供整体教学解决方案。二是围绕教学场景,研发数字教材,整合文字、图表、图片、音视频、3D动画等多媒体技术,提升教材使用的体验感。三是通过资源整合、多校联合的形式,打造界面友好、检索便利、形式新颖、业态丰富、资源海量的优质线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从而实现教材和教学平台的混合教学、教材和教学资源库的融贯使用。

引进来与走出去

这是就教材的版权贸易而言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影印、翻译、改编等引进了一大批外版教材,如“美国法精要系列”(影印版)、“伊曼纽尔法律精要影印系列”(影印版)等。作为对国内教材的有益补充,外版教材在促进中外法学交流、开阔学生视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选用境外教材既要扩大开放,积极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要严格把关,坚持“按需选用、为我所用”。

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逐步提高,特别是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号召,出版社应当整体谋划、提前布局,善用中宣部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等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新文科与新法学

这是就教材出版的方向而言的。

新文科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在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向的过程中,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具有中国特色、学科交叉、技术融合的鲜明特征。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新法学教材建设,应当实现“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西打通、知行打通、古今打通”。

以人工智能法学专业为例。随着人工智能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以及将人工智能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已有不少法学院校,如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课程,相关教材、理论著作、研究报告等也渐趋丰富。但也要看到,开设人工智能法学专业、课程的高校并不是很多,如果扎堆出版,容易导致质量良莠不齐、资源浪费。因此,此类选题研发一定要慎重:一是抢占先机,看准了就要做;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注重产教结合、学用结合;三是坚持融合创新,注重人工智能与法学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着重构建新的学科体系;四是坚持开放共享,注重吸纳司法和执法领域的创新成果,注重吸收人工智能科技产业界发展经验;五是坚持分步实施,采取循序渐进、分期实施的方式推进教材研发。

中华书局创始人陆费逵曾表示:“立国根本,在乎教育。教育根本,实在教科书。教育不革命,国基终无由巩固。教科书不革命,教育目的终不能达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法学教材编写出版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出版责任,牢记时代使命,顺应数字技术发展、学科融合的新潮流,在教材内容、形式和作者建设方面守正创新,力争为广大法科师生提供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高品质教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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