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茹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 100025)
2022年4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 28846—2022《红领巾》[1](以下称“新标准”),是对GB/T 28846—2012《红领巾》[2](以下称“旧标准”)的修订。新标准对旧标准考核项目和指标值进行了验证评估,并根据目前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对红领巾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了提升。新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帮助相关人员理解和执行好新标准,现对其内容进行解析。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团组织,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为了规范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旧标准,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近年来,部分地方反映,市场上的红领巾产品存在缝制工艺粗糙、面料稀疏和掉色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性、庄重性。为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的制作使用管理,提升红领巾产品的质量,维护少先队组织形象,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会同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有关单位于2020年提出对旧标准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升红领巾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少先队员需要和保障少先队员的身体健康,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旧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制成的红领巾”,新标准适用于“以机织物制成的红领巾”。基于市场上红领巾织物类型现状,同时考虑针织物保型性不佳,不适于制作红领巾,新标准明确规定用于制作红领巾的织物为“机织物”。在标准修订过程中,产品调研发现市场上有免打结形式的产品。需要强调的是,免打结红领巾是不规范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时一定要采用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机织面料,同时避免采用免打结的形式。
红领巾的形状和尺寸在《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中青联发〔2017〕21号)中有规定,红领巾分小号和大号2种规格,分别是底边长100 cm、腰边长60 cm,以及底边长120 cm、腰边长72 cm。新标准规定的红领巾规格尺寸与《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相同。
旧标准将红领巾的规格作为外观质量章节的一部分,且没有规定规格标注形式。新标准将红领巾的规格作为单独一章,规定“红领巾的形状为等腰三角形,分为小号和大号两种规格。”此外,新标准参考了围巾、披肩类产品的标注形式,规定红领巾的规格以cm为单位标注其各边尺寸(例如100 cm×60 cm×60 cm、120 cm×72 cm×72 cm);考虑到大小号红领巾的尺寸是固定的,只标注“小号”或“大号”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也知道其尺寸,所以规定“也可标注‘小号’或‘大号’”。
生产企业要按照新标准要求在产品使用说明上标注产品规格,标注形式可以为各边尺寸和大小号中的1项或2项。检测机构要关注产品说明中规格标注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
1.4.1 纤维含量允差
按照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3]的规定,红领巾产品使用说明中应标注纤维含量。产品实际纤维含量偏差要符合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4]规定的允许范围。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由试验结果可知,目前市场上的产品以纯棉、纯涤纶、涤棉混纺和桑蚕丝为主,且很多宣称纯棉或棉布的样品与检测结果不符,实际为纯涤纶产品。
关于红领巾的材质,在旧标准实施意见征集中,有少先队辅导员和学生家长提出在标准中规定红领巾的材质,但意见不尽相同,包括采用纯棉、绸布(纯涤纶)、涤棉混纺材质等。鉴于消费者需求各异,且产品标准中不宜硬性规定红领巾的材质,红领巾的纤维含量会在使用说明中注明,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选购,因此新标准中未规定红领巾的材质。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面料采购时一定要对纤维含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产品开发的需要。同时,产品使用说明和销售宣传一定要与产品实际纤维含量相符,避免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虚假宣传的现象。
1.4.2 甲醛含量、pH、异味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红领巾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直接与皮肤接触的可能,属于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少先队员的年龄在6~14岁之间,属于儿童,所以新标准中明确规定红领巾基本安全类项目要符合GB 31701的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的要求。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甲醛含量、pH、异味3项均合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中,7个纯棉样品中有3个不合格,其他样品均合格。
值得关注的是,纯棉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的风险较高,生产企业一定要按照纺织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避免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以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安全。
1.4.3 断裂强力
为了保证红领巾使用中的牢固性,新、旧标准均设置了断裂强力考核项目,考核值为≥180 N。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96%的样品符合标准要求。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调整了断裂强力试验参数。断裂强力试验采用GB/T 3923.1《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5],其中规定一般隔距长度采用(200±1)mm,拉伸速度采用(100±10)mm/min,这对于小号红领巾样品的取样有一定难度,所以新标准将断裂强力试验的隔距长度调整为(100±1)mm,拉伸速度采用(50±5)mm/min,使试验方法更具可操作性。
检测机构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规范断裂强力取样过程,以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1.4.4 提升多项色牢度的要求
旧标准中,耐摩擦色牢度中干摩擦色牢度为≥3-4级,湿摩擦色牢度为≥3级。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干摩擦色牢度均≥4级,湿摩擦色牢度1个样品为2级,其他产品均≥3级。综合考虑儿童产品质量需高要求以及实际样品的测试结果,新标准将干摩擦色牢度由≥3-4级提升至≥4级,湿摩擦色牢度保持≥3级。
旧标准中,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水色牢度中变色为≥3-4级,沾色为≥3级。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变色均达到4-5级,沾色均≥3-4级。综合考虑儿童产品质量需高要求以及实际样品的测试结果,新标准将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水色牢度的变色由≥3-4级提升至≥4级,沾色由≥3级提升至≥3-4级。此外,为了提高试验结果的一致性,新标准明确“采用单纤维贴衬测试”。
旧标准中,耐皂洗色牢度试验采用GB/T 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6],试验条件采用C(3),变色为≥3-4级,沾色为≥3级。考虑到C(3)条件的洗涤温度为60℃,红领巾实际的洗涤温度一般达不到60℃,所以新标准采用A(1)条件,洗涤温度为40℃。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耐皂洗色牢度变色均达到4-5级,沾色除1个样品为2-3级外,其他均≥4级。综合考虑儿童产品质量需高要求以及实际样品的测试结果,新标准将耐皂洗色牢度变色由≥3-4级提升至≥4级,沾色由≥3级提升至≥3-4级。此外,为了提高试验结果的一致性,新标准明确“采用单纤维贴衬测试”。
新标准提升了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和耐皂洗色牢度的要求,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的试验参数,以保证产品具有较高色牢度水平,同时有效降低使用过程中染料向人体转移的风险,从而提高了产品的使用性和安全性。生产企业要严控红领巾面料色牢度质量水平,保证面料符合新标准要求。检测机构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调整耐皂洗色牢度的试验参数,以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1.4.5 新增耐唾液色牢度
低年级小学生在佩戴红领巾时,有可能把红领巾放到嘴里,存在织物掉色的风险。他们一般佩戴小号红领巾,所以新标准针对小号红领巾增加了耐唾液色牢度考核项目。其考核值参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7]中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要求,将耐唾液色牢度变色和沾色级数定为≥4级。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1个样品的沾色为≥3-4级,其他样品的变色和沾色级数均≥4级。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面料采购时要增加耐唾液色牢度考核,保证面料符合新标准要求。检测机构要先根据产品的规格标注判断产品类型,对于小号红领巾要进行耐唾液色牢度测试。
1.4.6 新增耐光色牢度
红领巾在使用时可能受到光照或光照和汗渍同时作用,一些色牢度差的产品在掉色后,染料可能沾染到少先队员皮肤或衣服上,影响人体健康和衣服美观。关于耐光或汗作用的项目有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和耐光色牢度。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试验结果为绝大部分的红领巾产品的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均较好,达到4-5级,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稍差,其耐光色牢度的级数较低。因此在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和耐光色牢度中,选择更能够区分红领巾质量的耐光色牢度作为新增考核项目。
从耐光色牢度试验结果来看,涤纶产品的耐光色牢度基本达到4级,含棉产品的色牢度稍低一些,一般为3-4级,有1个样品的耐光色牢度<3级。考虑到红领巾采用的涤纶织物和纯棉织物本身耐光色牢度的特点以及消费者对纯棉红领巾的认可度等因素,将耐光色牢度定为≥4级,纯棉产品可降半级。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面料采购时要增加耐光色牢度考核,保证面料符合新标准要求,特别要注意纯棉产品存在耐光色牢度不合格的风险较大。检测机构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耐光色牢度测试,需要注意,纯棉产品测试结果≥3-4级时判为合格。
1.4.7新增燃烧性能
红领巾属于儿童产品,需要符合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8]的要求,所以增加了燃烧性能考核项目的要求。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面料采购时要增加燃烧性能考核,保证面料符合新标准要求。
1.5.1 规格尺寸允差
从产品外观质量控制的角度,标准中规定了红领巾规格尺寸偏差考核项目。新标准对大小号红领巾统一要求,在腰边长和底边长尺寸允差方面,考虑到红领巾比较薄,形状为三角形,腰边的尺寸控制有难度,而且其尺寸偏差对使用的影响程度小于服装产品,所以调整为-1.0~+2.0 cm;在两腰边长互差方面,因为红领巾是等腰三角形,两个腰边长的差异不能太大,所以增加了两腰边长互差≤1.5 cm的要求。
生产企业要优化裁剪工艺,严格控制红领巾各边尺寸范围,保证两腰边长互差符合新标准要求。
1.5.2 颜色及色差
红领巾代表红旗一角,在《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中规定红领巾颜色采用国旗红。GB 12983—2004《国旗颜色标准样品》[9]中规定了化学纤维织物(不包括人造纤维织物)、丝绸和棉布这3种材质制成的国旗上红色要满足的要求。新标准按照红领巾材质与国旗颜色标准样品要求相对应,规定“合成纤维织物、丝绸、其他纤维织物制作的红领巾颜色分别以GB 12983中化学纤维织物、丝绸、棉布制作的国旗颜色标准样品的红色为准。”其他纤维织物制成的红领巾主要是纯棉红领巾、涤棉混纺红领巾。
在色差考核方面,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国旗颜色标样,无法采用变色色卡评级,影响了标准的实施。仪器测定色差法是将样品经测色仪测试后,用色差公式对颜色的明度、色调、彩度进行综合计算,进而全面评价样品颜色和标准颜色的接近程度,因此新标准增加了仪器测定色差法。考虑到如果有国旗颜色标样,以灰色样卡评级为宜,所以规定“以变色灰卡评定为仲裁方法”。
按照GB 12983—2004国旗颜色标准样品的红色规定,纯涤纶红领巾以化学纤维织物的红色为准;桑蚕丝红领巾以丝绸的红色为准;纯棉和涤棉混纺红领巾以棉布的红色为准。采用仪器测定色差法对收集的样品进行检测,根据色差测定结果、样品颜色对比情况,将色差要求定为ΔEcmc(2.0∶1.0)≤3.4。
生产企业在开发红领巾面料时,要先评估其颜色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目前市场上没有国旗颜色标样,所以要保证按仪器法测定色差后结果符合新标准要求。检测机构要根据新标准规定,采用满足测试要求的测色仪以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1.5.3 裁剪和缝制
裁剪和缝制是产品外观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要求更为严格,主要包括增加了“原则上,过于稀疏的织物不用于制作红领巾”的规定,避免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劣质织物制作红领巾,影响少先队员形象;增加了“腰边和底边缝份重合长度不应超过2 cm”的规定,避免红领巾的腰边和底边缝份重合长度过长,导致红领巾在使用前就产生卷边;针迹密度由≥10针/3 cm改为≥12针/3 cm,避免由于针迹密度小而容易产生脱线;增加了“红领巾的两个锐角应闭口缝合固定”的规定,避免红领巾的两个锐角没有闭口缝合,在使用过程中容易脱散;增加了“红领巾上不应有残留金属针”的规定,降低少先队员使用安全风险。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面料采购时,不要采用过于稀疏的织物;在产品缝制时要改进工艺,控制腰边和底边缝份重合长度、增大针迹密度、采用锐角闭口缝合等。此外,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残留金属针检验。
1.5.4 外观疵点
根据红领巾部位的重要程度,旧标准分为1部位和2部位,且只检验产品的正面。新标准对外观疵点要求更为严格,不再区分1部位和2部位,均按重要部位考核,不允许有条状疵点、斑疵、缺纱、破洞和破边等,并将线状疵点允许长度由≤2 cm缩短为≤1 cm,并且检验产品的正反面。
生产企业在红领巾出厂检验时要加严外观疵点要求,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检测机构需要注意产品的正反面均应进行检验。
纺织产品的检验规则一般包括抽样规则和质量判定。红领巾产品质量判定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当一批样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在内在质量评定时,抽样数量要满足内在质量所有试验项目的需要。当样品的各项测试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内在质量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内在质量不合格。
在外观质量评定时,抽样数量依据GB/T 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10]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按一般检查水平II,接收限为AQL=4确定;对抽取样品按外观质量所列项进行单件产品外观质量评定。当单个样品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样品的外观质量合格,否则判定该样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然后再根据不合格样品数是否超过接收数(Ac)来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红领巾产品的包装材料应适当,确保储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受潮、不散落。旧标准规定“产品按箱包装,每箱20包。每包10条,规格相同。包装数量也可按协议或合同规定执行”。红领巾产品的包装数量一般由企业自行决定,所以新标准删除了产品包装数量的规定。
另外,市场调研中发现一些红领巾产品上有耐久性标签,标签上印有商标。由于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其庄重性和规范性,新标准增加了“红领巾产品上不应有耐久性标签、商标标志等”的规定。
(1)红领巾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新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要对红领巾面料的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和燃烧性能等重要内在质量考核项目以及各项外观质量把好关,提升红领巾产品质量,同时也要做好产品的标识标注,及时更新执行产品标准年代号。
(2)检测机构要尽早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新标准,在充分理解新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测试,以保证试验数据的有效性,特别要注意新标准调整了断裂强力试验参数和耐皂洗色牢度试验条件,明确了耐汗渍、耐水和耐皂洗色牢度采用单纤维贴衬测试,增加了采用仪器测定色差的方法。检测机构也要及时配备满足红领巾色差检验要求的测色仪。
(3)相关监管部门在标准实施后,要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红领巾产品进行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有力促使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让高品质红领巾在少先队员胸前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