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宇堂 时国庆 殷增宽
父亲不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办?日前,在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由该县广安街道三十里店村申请撤销监护人蒿某资格案,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落下法槌时,被遗弃的蒿氏三姐妹终于有了新的监护人。
2021年3月,方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10岁的蒿丙被韩某性侵案件时,发现受害者蒿丙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姐姐蒿甲、蒿乙,她们的母亲痴呆,离家走失多年,至今下落不明。其父蒿某不务正业,四处流浪,从2014年起就没有对三姐妹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三姐妹在伯父蒿某一的救济下赖以生存,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检察官决定给三姐妹寻找一个安全温暖的家。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三十里店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三姐妹的保护。2021年12月,三十里店村委会作为申请人,向方城县检察院申请要求撤销蒿某的監护权,指定三姐妹的伯父蒿某一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
今年1月20日,方城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琨、郑军出庭支持村委会提起撤销蒿某监护资格之诉。庭审中,被申请人蒿某明确表示其不具备抚养、监护蒿甲、蒿乙、蒿丙的能力,而蒿某一愿意担任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方城县法院当庭判决撤销蒿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蒿某一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检察官们为了让三姐妹回归到家庭温暖的怀抱,除了从法理与情理等方面出发,让蒿某一切实肩负起对三姐妹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外,还指派一名检察官具体帮扶监管。虎年春节期间,检察官为三姐妹送去了过节用品和新衣服,同时向县委、政法委为三姐妹申报了两万元的救助资金。
“检察机关加强与社区、社会外部联合,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立体保护、救助,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的有益探索,也是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成功实践。”河南省人大代表郑海鸥得知此案后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