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慧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2020年底我国的脱贫攻坚已经顺利完成。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并总结扶贫成果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中国这张举世瞩目的扶贫成绩单令人惊叹,但也应注意到各种自然、社会与市场风险使得贫困具有很强的反复性。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巩固脱贫成果,深化扶贫举措,成为乡村振兴时期需要持续努力的方向。
新的阶段,以举国体制进行非常态资源动员的主流扶贫模式业已结束。我国的反贫困事业需要在更宽广的理论视野中重新审视已有的反贫困模式,在学理层面探究与总结各种不同的农村反贫困路径,为之后的扶贫工作厘清认识、明确方向。已有的研究中,对扶贫机制的总结研究主要集中在按照扶贫主体进行分类研究或对已有扶贫经验的模式进行理论提炼,从反贫困的深层原理上进行分类探究的相对较少。由于致贫原因的复杂性与扶贫举措的综合性,结构的单一性视角或“结构-行动”“结构-文化”的二分法的解释都面临着挑战。基于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在对贫困归因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中国农村反贫困路径的理想类型,结合具体案例对各种不同的反贫困路径类型进行对比分析,呈现不同类型的反贫困路径的特征与机制,以期对后扶贫时代的反贫困工作提供参考,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要厘清反贫困路径的不同作用机制与原理,首先需要从学理角度对贫困成因的不同解释进行归纳与澄清。已有研究对贫困成因的解释是多角度与多层次的,有从不同学科理解贫困生成的角度去追溯其产生的根源[1-2],也有超越学科角度从贫困发生角度对贫困者主体与外在结构进行二元归因[3],也有对具体时空条件下国家贫困因素的归纳与例举[4]。综合学界对贫困成因的讨论,贫困主要的发生机理包括三种类型,即结构归因、行动归因与文化归因。
贫困的结构性解释是宏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取向的,倾向于将贫困归因于社会制度、环境、秩序等外在的结构性条件的不合理。早期在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就揭示出了导致雇佣工人极度贫困的原因——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劳动技术的改进,在一定资本构成中不变资本的投入相对增加,可变资本的投入相对减少,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相对过剩人口,也即一方面是工厂工人的工资被压到了最低限度,另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劳动工人半失业、全失业最终在最底层陷于需要救济的赤贫境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指出,造成这一贫困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与“资本家-工人”二元对立的阶级结构[5]。讷克斯则通过研究指出,资源结构不平衡也会导致贫困形成,经济资源的匮乏容易导致低收入情况在供求两侧形成循环累进效应从而导致贫困地区深陷贫困的泥淖[6]。导致贫困产生的其他结构性因素如社会制度[7]、阶层结构、空间环境等也在反贫困过程中不断被发现,如空间作为贫困群体生活的载体,因恶劣的地理环境这一自然条件导致相应落后的基础设施、教育资源、社会环境等,造成了深度贫困的产生[8]。
尽管导致贫困生成的外在结构因素是多样的与多层次的,但总体而言,贫困结构性成因的共性都在于不合理的结构导致了社会资源的不平等配置,进而形成了处于资源分配劣势地位的贫困群体。
行动主义归因倾向于将贫困的原因与责任归咎于行动者自身及其行动,具有较强的个体主义倾向。贫困者的行动意图、资源禀赋、能力和权利、行动模式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不足、缺失或障碍都有可能导致贫困。贫困者自身反贫困内生动力的缺乏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因素[9]。有学者研究指出,由于过度依赖直觉思维系统而较少使用理性思维系统,贫困户易产生乐观或悲观偏见从而导致内生动力不足,陷入贫困[10]。也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由于农民的社会流动、自利性和信息的缺乏导致贫困群体对反贫困行动的低参与度,造成了在扶贫实践中主体性障碍[11]。阿玛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中分析指出,权利的匮乏使贫困群体既无法通过自身资源禀赋也无法通过交换权利获得食品束,从而制约了其摆脱贫困的可行能力[12]。贫困者自身在文化层次、劳动技能等方面综合表现出的人力资本和可行能力短缺使其难以持续地从外部环境中获取维持基本生存收入而导致长期贫困[13]。就国际与国内的经济发展外部环境而言,行动主义对贫困群体应对贫困的可行能力局限主要特指的是面对市场风险的可行能力不足。
区别于结构和行动归因,文化主义倾向于将贫困归咎于贫困群体所共享的某种非益贫性价值观念、社会文化与意识形态。奥斯卡·刘易斯指出,贫困文化是一种有别于主流文化的亚文化,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的穷人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表现出一种穷人对无力改变的现状的悲观与沉溺、对社会制度的排斥与反叛,从而使贫困状况难以改变[14]。
贫困的文化归因可以分为贫困文化持续论、文化适应失败论两种解释亚型。前者认为,贫困文化本身作为一种文化结构具有封闭性和相对独立性,往往容易通过影响贫困者的价值观念进而产生消极的行动取向,阻碍贫困群体的向上发展[15-16]。贫困文化还会历史地传递与延续,造成贫困的长期持续乃至代际传递[17]。后者则认为,贫困的形成是由于贫困群体本身所持有的文化在特定的社会发展情境中的适应失败造成的[18]。这种文化适应的失败是处于底层贫困群体及其所共享的价值观念难以适应新的或正在发生的社会转型和由富人制定的文化规则,从而难以实现贫困状态的改变[19]。相比主流的现代化观念,贫困者相对传统的文化观念滞后于经济发展需求,从而将贫困者排除在现代化发展之外[20]。
反贫困实践的作用机制基于上述三种贫困成因,中国农村反贫困路径可以相应地归纳为三种类型,即结构主义路径、行动主义路径、文化主义路径。这三种路径分别针对的是三种不同的致贫原因,倚重的反贫困主体和核心的作用机制也相应地有所不同。
制度结构、环境结构、资源结构、经济结构等一种或多种制度性或结构性因素的单一或叠加作用形成了贫困。基于这一判断,结构主义路径下,贫困问题的解决也必须通过调整或改变不平衡的社会结构、不合理的制度设计来实现。
调整与改善社会制度与结构的目标离不开国家与政府的行动。国家贫困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影响着贫困个体处于其中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21]。扶贫政策持续供给直接关系到贫困问题的解决。扶贫政策的制定就以改变不合理的制度性因素为导向,扶贫政策的落实就是破除中国农村结构性贫困的实践过程。李小云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70年的反贫困历程进行了广义性扶贫实践、发展性扶贫实践、精准脱贫攻坚时期中国扶贫的新实践的阶段性划分,阐明了国家为扶贫事业进行政策的持续性调整与供给[22]。
在我国扶贫政策的落地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现途径就是我国的专项财政扶贫机制。农村扶贫事业离不开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与巨量的扶贫资源倾斜。学者们也不断聚焦于农村专项财政研究、以项目为载体的资源下乡等研究。如倪志良、郝志景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财政扶贫过程中使用效率较低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向[23]。王裕根通过项目制联系国家与农民的机制分析,解释了扶贫资金转化为实际反贫困资源的路径并指出了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体制内资金损耗问题[24]。
整体而言,中国农村反贫困的结构主义路径有强烈的政府与国家主导色彩。实际上,在面对结构性贫困桎梏的情况之下,也只有超越个人之上的国家与政府有能力通过制定与落实扶贫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财政的扶贫功能,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制度或结构因素,使整个社会环境向益贫的方向良性发展。这种自上而下的以解决农村贫困为目标、以财政资源倾斜为保障的扶贫方式,体现了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也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行动主义路径将贫困归咎于贫困群体自身。行动者的资源禀赋、能力与权利、行动模式等因素共同影响着贫困的产生。在此基础上,行动主义路径倾向于影响或改变贫困者的行动,尤其是其经济行动,从而实现反贫困的目标。我国农村扶贫客观上是一种公共资源的提供,相对分散的贫困农户要对接自上而下的扶贫资源,有一种提升集体行动能力的客观要求[25]。因而,行动主义路径主张突破单一行动者的限制,通过合作的方式改变贫困的状况。
我国农村的贫困是以低于现行标准的家庭收入为参考的。通过对家庭分工合作研究,贺雪峰提出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即在当今城乡二元融合的背景下年轻子女进城务工,而年老的父母在家乡农村务农[26],从而使农村家庭可以相对全面地释放家庭劳动力,在城市化进程中获利,增加家庭总体收入,摆脱贫困局限[27]。
行动主义路径倾向于贫困农民的组织化,加强农民之间经济层面的互动与合作,从而改变贫困状况。在这一意义上,农业合作社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降低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脱贫[28]。在这一益贫性组织特征基础上,合作社可以与国家精准扶贫建构协同机制,成为扶贫事业的有效载体,同时完善合作机制助力长效扶贫[29]。2017年9月,据工商总局最新统计,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有193.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46.8%,平均每个村有3家合作社,其规模还在稳步增长[30]。在过去的农村反贫困实践中,已经有不少社会组织深入贫困地区帮助农民开展经济为主的合作来增加收入,如香港乐施会与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在安徽阜阳、广西横县、云南楚雄多地推动建立的单一或综合性农村合作社的实践。
经济合作既是农民合作的基础[31],也是农民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与增收脱贫的主要方式。可以说,中国农村反贫困行动主义路径的精髓就是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从孤立的贫困状态转变为经济合作,保护贫困农民的利益,调动其自身的主动性,促进农民积极合作增收。
文化主义反贫困路径,一方面基于独立、封闭的贫困文化限制贫困者潜能的理论认识,一方面也源于对国家结构性扶贫举措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与深度贫困农村效益较低下的实践反思。在整个国家经济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些贫困区域的贫困文化以其自身固有的价值伦理,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与贫困的改善[32]。贫困问题的症结在于维持贫困生活方式的传统贫困文化对精准扶贫及其携带的现代主流文化形成了包围和切割的阻碍困境[33]。但同时,有学者指出,贫困文化也是可变的,可以通过文化改造发展出现代性意识[34],融入文化现代化的潮流,消除对扶贫的阻力[35]。因而,文化主义反贫困路径,就是以改变原有的贫困文化为突破口,使其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为突破贫困文化的藩篱、改变农村贫困的现状,不少学者都从不同的方向与角度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与讨论。赵迎芳通过对文化扶贫中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的分析,提出可以通过整合公共文化资源,运用数字化、产业化等手段,加强教育投入,增加贫困群体的文化资本,实现文化扶贫的效力[36]。辛秋水指出破除贫困文化需要从文化贫困的“人”入手,通过全新知识与信息、科学观念与技术的输入改变贫困群体文化落后的面貌,从根源上消除贫困文化的滋生[37]。方清云则补充指出,应加强贫困群体的子代教育与培养,使他们掌握脱贫的知识与技能,阻断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38]。桂胜、赵淑红的研究创新性地探索出了通过倡导乡贤返乡以其学识、经验、财富和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改造、乡村文明建设的文化扶贫新路径[39]。
尽管具体的扶贫举措各有差异,但文化主义路径的关键在于对贫困文化的现代性改造,通过帮助贫困群体掌握市场观念、经济技能、知识文化等现代性价值伦理,从内源性方面有效地激发了贫困主体的反贫动力,促进贫困问题的解决。
三种类型的中国农村反贫困路径各有其特点,在实际的农村反贫困实践中也有诸多差异。为了对这三种路径进行深入、全面的描述与分析,笔者选取了三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将抽象的类型还原到扶贫案例的具体情境之中,以“解剖麻雀”的方式细致地分析与呈现三种不同类型的反贫困路径。结构主义路径、行动主义路径与文化主义路径对应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是河南省国家级贫困县X县的一个贫困村P村扶贫案例、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绿耕”)的云南省平寨村扶贫案例、学者李小云及其团队的云南省河边村扶贫案例。由于后两个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为了分析内容的清晰性,故在文中不做匿名处理。在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方面,三个案例中P村扶贫案例主要来自于笔者团队2017年的驻村调研观察与访谈获得的一手资料并采取了定性分析方法,平寨村扶贫案例与河边村扶贫案例则主要来自学者张和清及李小云团队的相关扶贫文字、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多种二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采取了文献分析法。
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的扶贫实践过程中,中国农村的扶贫举措往往是综合的,结构主义、行动主义、文化主义反贫困路径也时常混合交叉出现;但各贫困农村陷入贫困的原因不同,扶贫突破口与主要机制也因地制异,扶贫举措会在结构主义、行动主义、文化主义反贫困路径中有不同侧重。本文所选的三个典型案例在实际扶贫过程中也存在多举措并行的状况,但由于村庄扶贫实践过程中呈现出对三种不同类型反贫困路径的明显偏好,因而这三个案例在扶贫核心机制的差异层面具有典型性,可以作为反贫困理想类型比较分析的具体情境和讨论基础。
P村位于河南省国家级贫困县X县下辖的JS街道,整个行政村现有村民713户,2620人。全村耕地面积3386亩,人均耕地1.29亩,该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县内及外出务工和村内种养殖业,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7730元。2016年,P村识别到贫困户112户284人。2017年县里再次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时,P村仍有贫困户28户69人,含新识别2户2人,贫困发生率为2.63%,距离村贫困发生率2%以下的贫困村脱帽标准还存在一定距离。
为实现脱贫目标,X县动员了所有的县直机关、部门参与扶贫工作,成立驻村工作队,专职负责贫困户评选工作。JS街道作为乡镇一级,又成立了扶贫责任组,将县一级驻派的扶贫工作队与乡一级、村两委协同纳入具体的扶贫工作中来。扶贫责任组的设置是P村贫困治理政府责任制的重要机制与体现。P村的责任组包括了4名县直机关的驻村工作队成员、2名乡镇工作人员和1名本村村支书。从P村的扶贫队伍组织架构来看,扶贫责任组的设计形成了县乡村干部的责任捆绑连带机制,在行政力量上为P村的精准识别提供了基本的组织保障。
在对P村贫困精准识别的前提下,扶贫资源按照一定的政策措施精准投放。县乡一级为促进P村贫困农户的增收脱贫,采取多种形式的直接与间接帮扶手段。直接帮扶举措包括种养殖补助、加工业补贴、教育补助、医疗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各类补助,本质上是县财政向贫困户的直接转移支付,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了基本的财政兜底。间接帮扶项目的资金则大多来自县政府融资为贫困户小额参股,以盈利预期较好且周期较长的扶贫项目或合作项目经营为依托,最后按贫困户股本给予分红。以合作帮扶为例,X县政府以每户贫困户不超过5000元的额度补助农户参股合作项目,依托当地增收效益好且适合规模发展的合作社与大企业的优质项目带动,贫困户通过参股企业的盈利分三年获得5000元本金与利息,由此得以实现相对长期与稳定的增收。与直接的财政补贴相比,间接扶贫项目的运作环节更为复杂,能够在更长周期为贫困户免除市场风险,为实现经济增收创造条件。但本质上看,这仍是向贫困户发放的一次性直接补助的变体,通过系列金融运作的复杂设计最终实现扶贫资源流向贫困农户。
总体来说,P村扶贫案例集中体现了结构主义路径在扶贫实践中的运作。这一路径以党政机关干部为主体,运用政治权力调动各类财政项目资源以及政府对于地方企业的巨大影响力,实现当地经济资源结构的重构,让被识别出来的贫困户成为这个资源重构过程中的受益者,从而达到反贫困的目的。
平寨村是云南东北部曲靖市师宗县五龙乡下辖的一个行政村,含6个壮族村,2个汉族村。全村347户1469人,壮族占总人口80%以上。2001年社工介入之初,村里属于严重贫困状况,水、电、路都不通,村民年人均纯收入不足300元,许多家庭缺粮并且负债,被迫外出打工。村民为了生计,曾砍树种植生姜等经济作物,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但由于农产品价格不稳定,收益非常有限,同时还造成了水源污染、土壤板结等生态问题,陷入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重压力之中。
“绿耕”将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与平寨村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发展出了一套“整合的社区工作方法”,将城乡社区理解为衔接微观个体与宏观社会的连接点与接触面以及社区中的各系统组成的复杂社会生态圈,通过寻找社区中居民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促进居民的公共参与,实现居民间的互助与自助,形成社区公共性与支持网络,实现良性发展[40]。2007年起,“绿耕”注意到生计问题是农民最关注的核心问题,并随即将工作重心调整到了平寨村生计问题的解决上。通过对村内部资源的整体考察,“绿耕”认为良好的空气、水源等生态资源与营养价值高的特色老品种水稻、传统的种植技术与农民间较紧密合作生产的关系等条件是村庄发展生态合作种植的优势。同时,社工可以通过链接城市市场,通过城乡公平贸易合作帮助农产品销售,实现农民的增收脱贫。
在资产建设方面,“绿耕”为平寨村探索出了通过合作种植高品质老品种水稻解决生计问题的方案。在社工组织的推动下,村民开始建立并参与生产互助组,开始以轮流互助种植的方式进行老品种稻谷试种生产。进行老品种水稻种植的整个时期,施用绿色农家有机肥、使用传统的耕种技术进行病虫害防治、排水防倒伏等精细劳动实践,保证了老品种水稻的丰收与品质,也增加了互助组农民间的合作与信任。生产合作既形成了种植过程与收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也为村庄内部老品质水稻定价与其他公共事务的协商合作提供了基础。
在城乡合作方面,为保证平寨村老品种水稻有稳定的市场,“绿耕”通过事前与城市社区确定购买意向,帮助搭建城乡公平贸易平台,将传统优势转换成了村庄的资产。通过生产者和终端消费者的直接交换,城市的消费者获得了可以信赖的安全健康的食品,城市小区的业主们甚至可以选出代表直接到平寨村来参与农作物的耕种过程。相应地,生产者坚持不用化肥、农药、除草剂,以大量的劳动付出和产量的减少为代价,获得了农产品的健康价值,同时也通过城乡合作平台为这些不易识别到健康价值的农产品赢得了合理的定价(平寨农民共同参与讨论,内部先讨论计算出了按传统种植方式绿色生产出大米成本,并随后与城市消费者公平协商将每公斤红米售价定为6.71元(1)资料来源:张和清、杨锡聪、古学斌《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为核心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模式》,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根据张和清等学者的记录,2007年经村民与社区居民协商最终将平寨村老品种谷子市价定位6.71元每公斤。据查,2007年,主要的大宗稻米(粳米、籼米)均价区间在2300~2800元每吨,也就是2.3~2.8元每公斤。详见焦善伟《2007年稻米市场行情回顾与展望》,载《粮油加工》2008年第2期。可见,当时平寨村老品种水稻6.71元每公斤的市价是以大约3倍于普通大宗稻米的价格参与城乡公平贸易过程的,因而为村民的生产增收创造了条件。)。在城乡合作平台中参与合作的双方都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典型的互利共赢(2)参见张和清《农村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28页。。与此同时,传统的生产技艺和地方文化的价值也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农民的合作意识和生产信心也能得到提升,生态环境在这一过程中也得到了保护。
河边村是云南省勐腊县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的一个传统瑶族村落。有村民57户,村民生计的主要来源是种植甘蔗、采摘砂仁以及到附近打零工。2015年,人均年收入为4303元,人均支出为5098元,村内家庭负债率达到了80%,大部分村民的经济情况都不容乐观。整个村庄的基础设施也非常落后。村民住房破旧且都无卫生间、窗户等基本结构,村内还存在较原始的人畜混居状况;村内外交通不便,无硬化水泥路;村庄教育落后,青少年辍学率达到了50%以上(3)资料来源:李小云团队发布在“小云助贫”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河边实验:从精准脱贫到乡村振兴》,发布时间2019-01-06,最后查询时间2020-12-31。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I7fDZPC-uE18OyVSmNhGvg。。
在对河边村村民收支情况的摸排过程中,李小云发现当地人缺乏储蓄的意识,如相互帮工建房的过程中烟酒肉食开销巨大,有挨家挨户杀年猪吃猪肉等习俗[41]。村民的支出主要用于教育、医疗、烟酒以及购置摩托车等方面,而村户生计主要来源是种植甘蔗、采摘砂仁以及附近打零工,村民收入相对较低而且不稳定,负债现象很常见。现代教育和医疗以及消费主义的影响拔高了河边村这个偏僻村落的消费欲望与消费水平,大众文化已然通过电视、外出务工等途径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状态,然而村民的生计能力和水平却仍然保持在原来的状态,难以支撑刚性的消费支出。作为一个相对偏远贫困的少数民族村落,河边村受到了具有扩张性的现代性影响,但村庄与村民的发展观念、减贫能力等方面仍与发展主义的现代性之间存在断裂。
在对村内主要资源与发展限制条件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李小云团队为河边村量身定制了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为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为辅助性产业以及原有的种养业为基础性产业的复合型产业发展道路,将代表现代性的市场机制与商业逻辑引入河边村。李小云团队组织村民将原先陈旧传统的瑶族民居进行修整,在保留原先瑶族建筑特色的基础上加入了符合现代住房基本功能需求的卫生厨房、卫生间、窗户等基本结构,摇身一变成了还可以提供游客居住服务的“瑶族妈妈客房”,成为具有经济功能的家庭民宿。同时,通过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并开发雨林鸡蛋、木瓜、柚子、芭蕉等当地特色农产品,河边村的农产品可以克服距离城市市场相对较远的现实因素,增加农民收入(4)资料来源:公益时报网站的一篇新闻稿《河边村,一位大学教授的扶贫试验》,作者李庆、皮磊,发布时间2017-08-29,最后查询时间2020-12-31。参见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yaowen/12339.html。。
技能扶持方面,考虑到旅游服务业作为河边村的主导产业,李小云也注重为村民开展客房服务、厨艺技能等服务行业培训课程,如组织河边村妇女出访希尔顿酒店学习(5)资料来源:李小云团队发布在“小云助贫”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西双版纳最美的一抹粉色——河边妇女的访学之旅》,发布时间2019-03-15,最后查询时间2020-12-31。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SbdOw07pRXI-wXID0iygOw。,邀请西双版纳美食协会入村开展烹饪培训(6)资料来源:李小云团队发布在“小云助贫”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西双版纳州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赴河边村开展烹饪技能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5,最后查询时间2020-12-31。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f7IG2K8UxIZEktsMkhfczg。等,帮助村民学习并掌握“外面的世界”的知识与技能。
教育培训方面,李小云及其团队在小云助贫中心办公室的二楼开设了免费的儿童活动中心作为全村的幼儿园,向河边村的瑶族孩子们教授普通话并开展知识教育,使主流的现代文化和发展观念在村庄儿童的成长早期植根。通过向村内年轻人教授电脑打字、软件操作、发票开具、创业培训等知识与技能,引导与帮助“雨林瑶家专业合作社”成立与发展,提升河边村年轻人组织合作发展、协调运转的能力,培育河边村未来深入发展的新鲜血液与接续力量(7)资料来源:李小云团队发布在“小云助贫”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一个大学教授的扶贫实验:让年轻人回村,不只是种地搞农业》,发布时间2019-05-30,最后查询时间2020-12-31。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Y1VRVavqQ6RgOxd1ZBnMDA。。
上述案例的细致呈现可以管窥不同的反贫困路径的作用差异。接下来,通过案例间进一步的比较可以揭示出不同反贫困路径在介入主体、核心举措和反贫困路径发生作用的机制等方面的区别以及各自的优势和短板差异。
P村反贫困实践的主要介入主体是地方扶贫工作队与扶贫责任组,这是由县委县政府抽调各部门的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一道组成的驻村队伍。这一组织架构打破了政府科层制的常规运作,被临时性地整合进P村开展扶贫工作。这些干部通过各自部门的资源和自身掌握的政策信息,带入了大量的扶贫资源,并以点对点帮扶的形式将这些资源以项目下乡的形式直接输入到户。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结构主义反贫困路径,因其看待贫困的视角是“资源的缺乏”,并试图通过干部进村精准调入资源来实现反贫困的目的。
平寨村的反贫困实践是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直接推动的。“绿耕”在对平寨村内部资源摸底的基础上,挖掘传统农业生态、健康、环保的优势,搭建城乡合作平台,促进了村民在合作中增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民的主体性。这一案例体现出了行动主义的反贫困路径的核心特征,即以农民的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干”中“学”,在行动中成长,在合作中摆脱贫困。
河边村的反贫困案例源自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带领的团队在深度贫困的少数民族农村开展的一项扶贫实验,他们试图在扶贫实践中思考和探索现代化发展语境下的亚文化社会摆脱贫困的可能。在这类地区,福利分享、平均主义、缺乏储蓄、注重即时的快乐(如酒、肉消费)及庞大的仪式性开支等都是常态,这种低水平物质供给条件下集体性生存的策略被刻写在了地方性的民族文化之中。然而,在现代化的语境下,这种“抑制进取”的封闭性的地方文化却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使其陷入低水平均衡的陷阱中难以自拔。因此,河边村的反贫困实践更多地体现了一种文化改良的况味。市场逻辑的引入,实质上也是积极探索少数民族的传统社会伦理和技能与现代性的工具理性和生存技术的有机对接。
X县扶贫工作队在P村的精准扶贫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驻村扶贫、项目下乡的举措。精准扶贫的制度安排以及相应的配套政策,一方面保障了党政机关单位以完成政治任务为目标导向的超常规的运动式扶贫,另一方面提供了大量以项目形式向农村贫困户倾斜的财政资源的投放。这使得大量行政性的人力资源和财政资金源源不断地以输血的方式从外向内注入村庄。从最初的整村推进的开发式扶贫到精确识别动态管理的精准扶贫,其间通过不计成本的组织成本的投入有效规避了开发式扶贫过程中因为精英俘获而导致的“瞄不准”难题,使得贫困户能够真正受益;但从作用机制上看,这其实是在结构主义路径下对过去通过“涓滴效应”进行资源调配方式所做的改进,并未跳出结构主义视角下的贫困观。
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平寨村通过对村庄内部高质量老品种水稻生态价值优势的发掘和搭建点对点的城乡贸易平台,促发了贫困村村民参与城乡互惠合作,提升了自身的协作能力、谈判能力和自信,为后续的生态农产品公平贸易和贫困户增收铺平了道路。诚然,这个过程同样离不开外部资源的注入,如社工的帮扶及其为村庄链接的城市市场资源,但其注入的资源的量却相对结构主义路径而言要小得多。更为重要的是,在社工组织帮助形成稳定的村庄内部生产合作与城乡贸易合作后,农民能够通过村庄整体的资产建立和能力建设实现再生和循环。其要义都在于通过组织再造实现村庄自身“造血”功能的培育。
与前面两种反贫困路径相比,河边村案例的特点就更加鲜明,文化转型是其核心机制。通过对传统瑶族民居的现代性改造、原有生计模式的结构性调整以及村民食宿服务能力进行培训,引导河边村的村庄文化传统、技能与现代性的市场机制与商业逻辑相对接。这种面向边陲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的反贫困路径之所以强调文化因素,毋宁是“输血”和“造血”方案都不足以使其跳出贫困陷阱。在这些地区存在为数众多的低于贫困线之下的农民,在他们形成的群体文化中,物质上的不富足并不会被看作是一种“问题”。 在这种语境下,文化认知上的某些调整,“进取”动力的赋予,就显得更为重要。换句话说,经济层面的“输血”和“造血”固然必不可少,但文化意义上的“活血”(8)“活血”是中医术语,指借用药物或特定的运动,促使气血恢复旺盛状态的一种综合方法。笔者借用这一概念来指称对河边村进行现代文化引导与转型,激活村民主动接受与拥抱市场,激发村民转产增收的动力与积极性的过程。,即引导村民主动拥抱市场,激发村民转产增收的动力与积极性,此时却更具有优先性。
在结构主义路径的反贫困案例中,X县扶贫工作队的精准扶贫实践无论是人员的配置还是项目资源的跟进都体现了扶贫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资源整合与整体协调,其优势在于现代民族国家作为一种“权力容器”所具有的高位势能。一方面,政府能够以其政治合法性确保精准扶贫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得到持续性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党政干部的权威身份也使得其在村庄中开展工作时能够有效克服行动的阻力和协调成本,使得项目资源的势能获得延伸。作为当前最为主流的反贫困模式,这种以政府力量为主体的结构主义路径获得了最大比重的资源保障,具有直接施力的特征。但也应看到,以政府权力势能背后的输血式扶贫,因其具备时间属性且纳入了组织考核,在实践中极易忽视贫困户自身的主体性,将真正的反贫困主体变成扶助对象,最终蜕化为一种外生性的资源植入,而贫困户自身是否具备了在市场中搏击的能力和抗风险属性,则往往会沦为次要目标。同时,贫困户识别的一般标准在高度差异化的具体情境中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失灵与瞄准偏差,造成村庄场域下的资源分配不公。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为中心工作的县乡单位几乎所有机关均投入了一线扶贫中,这隐性地耗费了巨量的组织成本,同时由于挤占了行政资源会对常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在中心工作模式为主要机制的县域党政体制下,扶贫工作被遴选为党政部门工作的中心,并以目标责任的形式下沉治理任务[42],易使本就忙碌的一线扶贫干部为应对繁重的考核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行动主义路径下,平寨村城乡合作反贫困实践的最大特点,是将反贫困的焦点集中在贫困农民自身的组织化与合作化,通过资产建设和联合行动弥补单个贫困者行动能力不足的缺陷。相应地,这一反贫困路径的最大优势是对农村贫困群体的行动能力与潜力、合作可能性等主体性因素的深度挖掘,通过特定的策略和载体使反贫困主体在行动中调动起自身反贫困的能动性。然而也需要认识到,由于小农自身资源的碎片化和低流动性、合作需求的多样性和乡村社会日益原子化的现实,将相对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开展合作的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善分不善合”的小农尤其是贫困户自身组织能力、协商能力、表达能力的培养也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因而在村庄先赋性资源有限、社会资本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极易形成对外部介入力量的依赖性。
文化主义路径下,河边村展开的扶贫实践,源自李小云团队基于村庄内部资源分析后为其量身定制的发展规划。这一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对村庄传统文化逐步进行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引导,培育村民的致富动力与应对市场的能力。这一文化主义的反贫困路径最大的优势在于因地制宜,针对深度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特征开展反贫困工作,强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引导和移风易俗。通过教育培养、技能扶持等方式弥合少数民族的传统社会伦理和技能与现代商业和市场逻辑之间的文化断裂,因势利导地完成其与现代文化的有机衔接,实现地方社会文化的转型。然而,这种地方文化和传统生存伦理转型的过程并非易事,需要注意贫困主体可能存在的认知困境、情感困顿和价值失落,处理好现代发展体制下的文化中心主义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不适应,平衡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与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综上,为清晰展示三种农村反贫困路径的内在差异,笔者将上述案例比较的结果通过表格的形式予以呈现,如表1所示:
表1 典型案例的反贫困路径比较
将不同理想类型的反贫困路径还原至三个典型案例中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了上述比较结果,对不同反贫困路径在实践中的表现与作用机制差异进行了较为全面与深刻的呈现。回归到对中国农村反贫困路径进行总结提炼的理论目标本身,笔者试图对这三种路径在案例中的比较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抽绎与提炼,以呈现三种反贫困路径相对一般性的机制差异。
结构主义路径对贫困原因的主要判断是资源结构不合理,农村贫困群体出现制度性资源配置的不足。举国体制下,党政机构成为政治性的扶贫责任主体。在突破资源结构性障碍的过程中,党政机构能够以其具备的自上而下的合法性完成项目资源的调度、政策匹配与人员协同。这种在全国范围内超常规的贫困治理运动,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调动大批资源,并相对精准地完成面向贫困农户的资源输送,然而在实践中也呈现出了财政负荷偏重、组织成本过高、一线扶贫干部力不从心或形式主义、贫困户主体性不足、扶贫考核运作的官僚主义等问题。
行动主义路径对贫困的理解视角是个体行动能力陷入困境。由于农村贫困户个体自身难以找到行动能力提升的途径,许多社会组织(如社工机构、公益组织、乡村建设团队等)便开始介入,以农村贫困群体的行动能力提升为切入点实现反贫困目标。大量的成功案例显示,实现贫困农民增收脱贫的关键是资产和能力建设,而其有效途径则是对农村社区的组织再造,协助组织贫困农民加入社区范围内的合作行动,逐渐突破个体行动能力不足的困境。合作社的实践活动有利于贫困农民主体性的调动与潜力的发掘,也有利于降低社区与外部市场之间的交易成本。然而在当前村庄精英流失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的成本仍然较高,农民行动能力的培育见效较为缓慢,对于村外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依赖程度较深且短期内难以摆脱。
文化主义路径看待贫困成因的视角是贫困文化的限制。文化主义的反贫困路径就是使贫困文化向发展主义的现代文化转型,其核心机制是使贫困群体走出贫困文化的制约,释放出内源性的发展动力。在具体实践中,有诸如政府、高校、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学者个人等多元行动主体积极介入。目前相对较为成功的贫困地区的文化转型,其核心机制是通过因地制宜的针对性设计和倡导较为顺畅地实现了地方社会传统生存伦理与现代文化的衔接与过渡。但是,由于各类贫困地区的地方文化传统具有高度的差异性,因而针对某一特定地区、特定民族、特定地理生态范围设计出的反贫困方案并不一定能够适用于其他地区,其在可推广性上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板。
笔者将上述比较结论以表格的方式予以呈现,如表2所示:
表2 中国农村反贫困路径的比较分析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收官,未来我国的扶贫事业将迈入“后脱贫攻坚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会接力精准扶贫,巩固与延续农村反贫困事业。尽管名义上不再称为“扶贫”或“脱贫”,且行政力量介入扶贫实践的力度会大幅下降,但仍以党的组织作为乡村新型治理体系的主导力量,改善农民相对贫困问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43-46],发挥以资源调配为核心机制的结构主义路径在“面”上作为反贫困事业的保底功能。行动主义路径由于其专业性和在扶贫实践中展现出的有效性,在后脱贫攻坚时代,将通过一线社工组织和专业扶贫机构等主体,成为一种以相对贫困的农村社区为单位线性推进的有效扶贫路径。新时期,由于多年来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持续推进,文化主义路径指向的与主流现代文化存在较大区隔的深度贫困村庄数量已越来越少,逐渐呈“点”状分布。文化主义的反贫困路径在考虑地方文化是否“抑制进取”基础上,进而采取改变还是保护地方传统文化的策略也值得进一步思考与商榷。
致谢
感谢熊万胜教授、袁松副教授、刘炳辉副教授等学者在本文撰写过程中给予的诸多帮助,受益颇丰。当然,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