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打招呼”,警惕!

2022-04-06 09:55宗合
党员文摘 2022年4期
关键词:影响力利益案件

宗合

在专题片《零容忍》中,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的案件引人关注。“打招呼”是周江勇贪腐中的一个关键词。他利用职权“打招呼”,为多名商人在获取低价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取利益。

对于一些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来说,相对于其他贪腐行为,“打招呼”可谓成本最低,最容易做到。因此,“打招呼”也成了一种最容易的腐败。

对于海南省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長李昌充来说,给自己家人安排一份工作,“就是打声招呼的事”。他凭借自己在畜牧系统的威望,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儿子、堂妹安排进畜牧系统工作。

一声招呼,可以帮助企业在竞标场上“秒杀”对手。某公司老板程某某欲投标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下属派出所一个装饰改造项目,找到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员工冯晶。冯晶利用在开标现场负责抽取评标专家和专家签到的便利,为程某某“打招呼”,让程某某毫无悬念“竞标”成功。

在不少“保护伞”的案例里,打招呼是他们干预执法司法、包庇黑恶势力的一个手段。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原镇长徐红梅请人出面打了个“招呼”,街头恶霸李忠义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就在移送审查起诉前被派出所撤回;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小鹿给公安机关“打招呼”,让他们关照某黑恶势力头目,导致该涉黑案件长期被搁置。

一声招呼,“价值千金”。

领导干部替人“打招呼”,那可不是“白打”的。事情办成后,数额不菲的“感谢费”也轻松到手。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给某法院院长“打招呼”,让其照顾某公司股东的诉讼案件。公司股东达到了诉讼目的后,送给张家慧的丈夫100万元。

一声短短的“招呼”,可能扯出长长的利益链条。

A替B给C打招呼,D请E托F打招呼,G借H的影响力给K打招呼帮L办事……这里头,错综复杂的人情、犬牙交错的利益,都能用一声“招呼”串联起来。

“打招呼”这事儿,甚至不一定需要领导干部本人开口,他们的身边人,比如配偶、子女、司机、同学,都可能狐假虎威,借领导干部的影响力说情打招呼。

湖南省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凭借与领导“说得上话”的便利,就能帮人调动工作,从中捞取好处费。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原党支部书记周忠慧,本是机关单位里的一名司机。他伙同不法商人崔利彬向时任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邹某打招呼,协调处理狮子山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后,周忠慧收到275万元,拿出135万元给崔利彬,崔利彬再向相关干部行贿5万余元。

从近年查办的案件来看——人事安排、招标投标、贷款审批、资质办理、行政执法……“打招呼”在各行各业都屡见不鲜: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为化工企业逃避环保检查出面“打招呼”;有领导干部以亲属名义与他人合作入“干股”注册公司,向关系密切的民营开发商“打招呼”帮助“合伙人”承揽工程,以“分配利润”的名义收取好处费;有经信委的领导向工作人员“打招呼”,让液化气站在不符合相关工作原则的情况下,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一个党员干部只要拥有了某项权力,常常就会有各种人通过各种渠道,或直接或迂回地请他们“打招呼”。手中权力越大,管辖范围越广,提着钱物上门来请求“打招呼”的人就越多。

“打招呼”本质上是滥用职权,绕开制度,暗箱操作。当“打招呼”变成了一种潜规则,人人都被裹挟其中,做事不老老实实按规定来,习惯于托熟人“打招呼”,程序和规则形同摆设,那社会还有什么公平和秩序可言。

“打声招呼”,隐晦的字面下,掩藏着权钱交易的本质。

某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打个招呼那么管用,没别的原因,就因为他们手中的职权。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京日就看得很“明白”:“我手里有权、你手里有钱,你给我钱,我就可以为你摆平‘麻烦’。”在他的“关照”下,送钱企业的车辆可以超载,酒吧、歌厅可以不被检查。

“被打招呼”的人又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就甘于听这一声“招呼”?

如果“打招呼”的人在职务晋升、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具有影响力和相应决定权,被“打招呼”的人饭碗掌握在他们手里,也就不得不服从命令。也有的人被“打招呼”,碍于情面帮了忙;当然,有的也能从非法利益中分得一杯羹。

一声“招呼”,破坏了上下级、同事间、政商间清清爽爽的关系,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公平正义,绝对不能姑息。

“打招呼”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打招呼”的人、“听招呼”的人、请托别人“打招呼”的人,一旦问题被曝光,谁也逃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通过“打招呼”谋取利益,可能涉嫌受贿。打招呼的人与被打招呼的人,可能涉嫌共同受贿。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力“打招呼”谋取利益,可能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送钱请托别人“打招呼”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人,可能涉嫌行贿。

破解“打招呼”的怪圈要加大查处力度,震慑那些不守规则的人;同时,要扎紧制度的笼子。

比如,纪检监察机关为了防止内部“打招呼”干预案件,制定了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规定,如果纪检监察干部有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制度是外在的,最终得靠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自觉。

当别人请你帮忙“打声招呼”,请你坚持原则,管住自己的嘴。一声“招呼”出去,你必被裹挟其中,最终害人害己。

那么,如果你被“打招呼”了该怎么办?

有人稀里糊涂听了招呼,帮人办事,结果就被牵扯进去,悔不当初。但也有人坚持了原则,面对别人的“打招呼”,勇敢地说出了“不”。

浙江省平湖市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凯明在查办一起违纪案件时,被调查人托了张凯明的一位老同学前来说情。“如果是为了案件的事情,就什么都不要说了。”张凯明还没等对方开口,就堵了回去。对方一听,也只好打消了说情的念头。后来该案的被调查人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只有心存戒惧、敬畏手中的权力,才能行稳致远,不在“招呼声”里翻车。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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