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铁路资金结算安全风险的对策研究
——资金结算V7.0子系统的应用

2022-04-01 02:25
海峡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头寸资金

曹 洁

(南昌铁路资金结算所福州结算室,福建 福州 350013)

1 概述

铁路行业点多、线长,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结算网点多、资金分散,容易造成较多的资金闲置浪费,沉淀资金无法合理盘活,达不到资金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铁道行业内部资金调度和监控的重要机构,铁道资金结算中心成立于1994年,其初衷是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办理内部结算,监督内部货币资金收付,调剂流动资金余缺,为提高全行业资金使用效率提供有效平台。

铁道资金结算中心机构设立3个层级,实行逐级管理,包括: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设立的铁道资金结算中心;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专业运输公司、铁科院集团公司等设立的资金结算所;各资金结算所下辖的结算室。其主要职责是为铁路单位开立内部账户,办理内部结算,监督内部货币资金收付,承担内部资金调剂,归集银行账户余额,研发推广银企直连、内部网银。

铁道资金结算中心于2020年5月组织下辖结算所、结算室开始试运行资金结算V7.0子系统,新系统于2020年10月正式上线。它克服了原有RFS系统业务功能陈旧、单一性明显、记账滞后等缺点,实现了集团公司开户单位与合作银行之间信息系统联网交互,在资金归集、运作、监管、调控、信息反馈等方面取得了飞跃性进步。它改变了传统的柜台支票手工核验的对外付款方式,增加了内部网银客户端,结算中心只需接到开户单位通过客户端发送系统的指令,加以电子验印,辅以人工核验基本要素,再通过通讯链路传输给银行就可以完成付款或转账,手工票据交换一跃提升为信息系统电子数据自动交换,铁路单位可以足不出户远程转账,研发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V7.0操作系统基本思路

新系统紧跟电子信息技术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脚步,满足了“网络银行”“网上报税”“使用小额支付系统”等电子支付要求,大大提升了平台结算和管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在大幅减少人工作业比重的同时实现了系统自动运算、分析、编写等功能,降低了人工操作风险。新型结算方式使结算部门在资金结算、筹措、调控和计划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真正发挥了结算部门在新模式下应有的管理作用。

2 资金结算的业务风险与原因分析

在企业管理中,资金被视为企业经营活动的血液,是贯通企业活力、顺畅企业经营运行的核心命脉。随着电子支付平台的广泛联网应用,资金结算业务面临的风险隐患越来越大,这要求结算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梳理分析结算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把好安全防控关。目前资金结算存在的风险有:

2.1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结算部门依托操作系统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信息互换,在传递票据、结算凭证和其他业务信息的过程中,必须以健全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准绳,防范安全漏洞,杜绝安全风险。

根据《结算室会计岗位职责及业务分工条例》规定,结算业务办理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密切合作、相互牵制的要求。但实际工作当中,一是受人员限制,风控岗位一般由稽核后督人员兼任,无法细致、全面地履行风险管控职能。二是记账与对账岗位交叉重叠,业务流程的相互分离存在盲区,混合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结算人员超期限未轮岗,调岗、离岗时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离岗交接登记簿》,导致发生错账溯源时责任不清。

根据《铁道结算中心结算日常管理规范》要求,一是中心不得将结算凭证、单据等交由非结算人员传递,任何一项结算事项必须依据单证处理,不允许先处理业务后补单证。在对账时结算室与合作银行之间缺乏严密的交换制度,有时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为赶进度先记账而后交接纸质单据,违反了审慎原则。二是因当日冲账不影响银行积数,隔日冲账因影响到银行积数问题而采取的冲销流程,科目与当日冲账不同。结算人员在系统冲销错账时出现错误选择日期的现象,导致影响开户单位日均存款积数的风险。三是V7.0系统附件补录上传业务只要1人完成,不符合一笔业务双人完成的要求,造成附件审核卡控漏洞。

2.2 柜台结算业务审核不严谨

一是在结算过程中,因结算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风险。这和结算人员的工作学习态度直接相关。思想松懈,不积极主动学习新业务新知识,专业化程度不高等现象都是许多风险隐患产生的“温床”。二是因审核票据票面要素不严谨产生的风险。随着结算领域电子化的普及,票据票面原来经常出现的金额大小写错误、上下联不一致等问题逐渐消失,审核重点转移到票据用途流向是否合规和大额支付手续是否完备,通过系统卡控和人工审核综合防范资金外流风险是当务之急。

为防范柜台操作风险,可以借鉴银行业实际操作经验,将柜台结算业务分为识别、评估、控制、检测、报告五个审核监测流程,充分调动接柜人员的职业经验与职业敏感性,将识别和评估环节作为屏蔽审核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3 头寸调拨管理程序不规范

资金头寸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支付、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为保持合理备付头寸,防止账户透支,须秉持“统一调度、头寸集中”的原则。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如下:一是各开户单位预约大额资金未按计划上报,导致总户透支的风险;二是总户资金头寸调拨未经领导授权审批,打乱资金池“一盘棋”整体规划;三是头寸调拨收缩过紧,无法满足开户单位需求,反之则资金容易积压,增加机会成本。必须考虑如何在“多头寸”与“缺头寸”之间把握一个合理的度,使头寸调拨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规范头寸调拨管理程序的关键在于保证信息与沟通渠道的高效畅通。结算室与开户单位、上级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一个交叉信息网,确保信息在结算部门内外部之间快速流转、提炼和加工,在保证结算中心上调资金比例的前提下,留足备付资金,保证各开户单位正常资金往来。

2.4 稽核后督职能执行不完备

一是稽核人员职业敏感性不强,执行稽核事务时抱着不得罪人的思想,导致资金安全产生漏洞。二是稽核面过窄,仅针对柜台结算业务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而没有扩展至内部资金调剂体系、内部资产质量、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节点。三是未出台相关的稽核查处处罚制度,风险与效益不挂钩,稽核人员权威性不足,对违规问题往往不了了之,没有起到应有的预警作用。四是重检查而轻整改,导致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应全方位无死角地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踪整改”的稽核检查一条链。

3 防范结算业务资金风险的对策

规避风险,将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是铁路结算部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首要任务。完善内控机制,把好柜台结算关,规范头寸调拨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拓展稽核广度和深度是保证结算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3.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体系

建立和实施一套统一、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助于提升结算中心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所有部门的共同参与。在日常结算业务中,应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的各项原则,尤其应注重岗位制衡,按岗位实名进行内控设置,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互联互控的机制。严禁将办理总户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与企业法人章分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每笔结算业务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办理,并保证后督随时检查核对。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为不相容岗位,严禁同时兼任。结算室单独设置风险控制岗位,履行风控监督职责的人员须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利用大数据信息,根据结算业务细化风险管理控制流程,对所有业务均能做到预防与控制相结合。

以《铁道结算中心结算日常管理规范》为指引,根据结算室日常具体业务制定《结算室错账调整处理辑要》,秉承防范在先的宗旨,针对易错环节归纳整理调账步骤。根据单位具体情况,不断补充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特别要加强开户环节、大额支付环节、对账环节制度检查,使所有业务都能遵循内部控制规范,从制度上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违规现象。

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环境不够优化。事实证明,提高结算人员的积极参与意识,定期考核培训工作能力,制定系统的、合理的、与工作实际紧密联系的内控机制都是改善优化企业内部环境的有效举措。

3.2 改革柜台结算流程,防止违规运用资金

作为柜台结算工作人员,在记账、复核、综合管理等工作岗位上须把好第一道审核关,在V7.0新系统正式上线后,大幅减少了人工输入的工作量,着重于电子传输与审核,对由客户端(开户单位)传送过来的支票的各项要素,如资金用途、流向、金额、关键要素、支付审批手续等实施网上监督,防止资金违规运用。对票据严格把关,按规定付款,对于业务用途和单位户名中出现的敏感词汇,如“出借”“诉讼”等,应由本级业务主管一次授权和上一级部门领导二次授权才可审核通过。

除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的基本金融要求外,还必须执行集团的各项规定,如《铁路单位现金管理暂行办法》《铁路单位大额联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大额联签制度和大额资金动态报告制度,重点关注交易要素、业务凭证及相关影像资料,发现问题应拒绝受理。对预算外、超预算或无预算及可疑支付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定期组织柜台结算人员学习培训,加大问责力度,从思想根源上重视错账问题。既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宣传,又要熟悉网银系统的操作程序。将铁路结算要求和银行金融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资金安全管理意识,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隐患。

3.3 规范头寸调拨,归集整合资金

结算室总户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和资金结算所之间的资金划转,结算中心各网点之间资金数额不等,当某一网点资金出现困难,可以用其他网点的资金进行周转。铁路单位应提前向结算室提供资金支付计划,建立资金支付计划上报制度。开户单位可采用线上自行上报或线下向结算室提交纸质资料上报,资金支付计划分为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短期计划即发生1000万元以上的大额付款业务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结算室,长期计划由资金结算室根据单位申报录入结算系统,纳入系统资金支付监管范围。

结算室与开户单位应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以便及时调度头寸,防范总户透支风险。对内应密切关注本级大额资金动态和结算所上级的资金调剂要求,以“保证结算支付,满足内部调剂,集中有偿使用”为原则,精准掌握资金动态,在保证必要的银行存款储备前提下,尽可能压缩总户货币资金余额,积极配合结算所资金上调或回调沉淀资金,确保留存结算头寸合理降低,较大限度地向结算所上调资金,在为结算所获得资金收益的同时,也为国铁集团资金归集整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4 加强信息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自资金结算V7.0子系统上线,结算部门结束了手工入账的历史,实现了电子通存通兑的目标,通过大数据运营、多维分析、调度资金,资金的监控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但事中监控功能尚显不足,建议在系统中嵌入资金用途、性质、额度等方面的事中监控规则,加强账户和科目监管。

在内部信息传递效率得到大幅改善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信息管理,严禁违规互联,严禁“一机两网”,做到专机专用。关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避免授权不当,禁止不相容职务账号的交叉操作。实行权限和口令管理,根据不同的业务操作进行不同级别的授权,系统重要口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并定期更换。

3.5 定期交流学习,重视稽核后督

随着结算业务的电子化普及,稽核手段也应与时俱进,以风险监督为主要工作方向,对结算业务流程、资金运用、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单位账户及资金往来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等开展全覆盖检查,尤其重点关注各成员单位的大额支付和大额联签单的报送情况、内部调剂业务的执行情况和结算业务的冲账情况。通过系统监控所辖铁路单位账户资金动态,对用途不明确或可疑的资金往来进行询证,对关键信息予以记录、分析,通过对帐、年检、备案等方式监管账户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预警。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整改相结合,更重要的是针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后续监测机制,将问题的起因、类型、整改效果记录在案,提出整改建议,总结整改经验,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

随着结算业务从服务型向管理型转变,稽核整体工作更要打开思路,不能僵化和流于形式。一要定期组织稽核人员学习培训,拓展稽核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二要与银行加强合作,借鉴银行工作经验,拓宽业务面,召开分析会对系统内外发生的案例、问题进行讨论,加强关键薄弱环节的梳理分析,提升稽核人员的职业敏感。三要改变传统稽核理念,从“查错纠弊”的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向前延伸(主动防范),制定“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研讨”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四要坚持客观公正、廉洁从业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财政金融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引导结算工作走上良性轨道。

4 结束语

随着铁路机构体制的改革发展,结算中心操作系统也经历了由RFS系统手工记账升级为V7.0子系统的全电子通存通兑,结算方式由单纯内部结算转变为内部结算加归集银行账户,工作重心也由结算层面向资金管理方面转移。一次次的华丽转身彰显出不断进步的脚印,但安全风险须臾不可忘,只有时刻保持职业敏感和风控能力,才能发挥优势,把好铁路资金支付监管关,为保障铁路交通运输高效运行提供可靠的“资金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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