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河章 上官福明
(1.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福建 福州 350028;2.福建华茂防雷减灾服务有限公司,福建 福州 350028)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2017年7月,国务院修订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明确规定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由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负责,其中油库位列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的首位,凸显油库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2020年6月,中国气象局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在防雷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要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不断完善安全标准体系。2021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2]。
我国是原油消费和生产加工大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类油库超过3000座。由于油库储罐存储了大量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加上储罐通常建在空旷场所,如因防雷安全管理不到位遭受雷击,可能会导致罐内重大危险源发生爆炸、泄漏,并对附近设备造成影响,并进一步引发多米诺效应,对储罐周围的人员、设备及建筑物等造成破坏[3]。例如,1989年黄岛油库遭受雷击引发爆炸安全生产事故,此次雷击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给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惨痛的教训,同时也推动了现代防雷技术的发展。
目前针对油库的防雷安全管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有效杜绝和防范监管部门滥用权力、过度干预市场活动,避免执法扰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但是在日常监管中,也存在各地设定抽查比例、频率的标准不同,同一个地区未区分对象简单的采取同一套标准,未能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真正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亟待提升。
因此,在油库现有的防雷安全管理模式下,根据油库防雷安全生产特性,开展防雷安全动态评价分级管理,促进有限的监管力量精准投放到真正的高风险场所和区域,进一步确保防雷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根据油库的防雷安全管理能力、油库的雷电风险,将油库的防雷安全分为A、B、C、D四级,从A级到D级,防雷的安全等级逐步降低,危险性逐步升高。具体分级如下:
A级:企业完全具备防雷安全管理能力、雷电风险控制能力、防雷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防雷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能自下而上的开展防雷隐患排查,能及时将各类防雷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B级:企业具有较强的防雷安全管理能力、雷电风险控制能力、防雷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防雷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及时组织整改排查出的防雷隐患。
C级:企业防雷安全管理能力、雷电风险控制能力、防雷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较弱,部分防雷安全隐患需要通过外部督促检查才能发现。
D级(危险级):企业未达到防雷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以上水平或虽达到防雷安全标准化企业水平,但未按标准化要求运行,防雷安全管理、雷电风险控制、防雷隐患排查和治理流于形式。
2.2.1 防雷安全管理等级划分方法
防雷安全管理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划分,标准分ST满分100分,分值越高,安全等级越高,具体分为四级:当ST≥90时,应划为A级;当75≤ST<90时,应划为B级;当60≤ST<75时,应划为C级;当ST<60时,应划为D级。
2.2.2 标准分ST的计算方法
标准分ST按式1计算:
ST=SEM×TVM×FRM×LDM
(1)
式中,ST——防雷安全分级标准分;SEM——防雷安全管理能力评分;TVM——储罐容量等级系数;FRM——储罐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系数;LDM——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系数。
2.2.2.1 防雷安全管理能力评分(SEM)
防雷安全管理能力评分(SEM)采用百分制,由防雷安全管理情况(25分)、防雷装置安装及运行状况(40分)、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25分)、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情况(10分)等四个部分的评分组成,详见表1。
表1 防雷安全管理能力评分(SEM)
2.2.2.2 储罐容量等级系数(TVM)
储罐容量等级系数(TVM)与油库的等级和油库储罐总容量(TV)大小有关,具体分为五级:当1200000m3≤TV≤3600000m3时,此时油库为特级油库,TVM值取0.97;当100000m3≤TV<1200000m3时,此时油库为一级油库,TVM值取0.975;当30000m3≤TV<100000m3时,此时油库为二级油库,TVM值取0.985;当10000m3≤TV<30000m3时,此时油库为三级油库,TVM值取0.99;当1000m3≤TV<10000m3时,此时油库为四级油库,TVM值取0.995。
2.2.2.3 储罐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系数(FRM)
储罐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系数(FRM)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有关,具体分为3级,详见表2。
表2 储罐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系数(FRM)
2.2.2.4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系数(LDM)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系数(LDM)与全国雷电灾害风险普查结果有关,具体分为三级:当风险级别为Ⅰ级时,表示雷电灾害风险极高,此时LDM取值0.97;当风险级别为Ⅱ级时,表示雷电灾害风险高,此时LDM取值0.985;当风险级别为Ⅲ级时,表示雷电灾害风险一般,此时LDM取值1。
防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属地油库防雷安全分级评价工作,并公布分级结果,将油库防雷安全分级评定结果记入防雷安全信用档案,并根据安全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动态调整。防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防雷安全分级评价工作时,可以作为专项工作开展,也可以结合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打分评价工作,也可以委托具备防雷安全分级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工作。
所有油库起始默认防雷安全级别为B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年油库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违法行为查处、防雷安全事故处置等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行政区域内的油库的下一年度防雷安全分级进行动态调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油库的安全等级调为D级:
(1)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的;
(2)存在防雷装置未经设计核准进行施工或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行为的;
(3)存在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开展定期检测工作行为的;
(4)存在安全隐患的,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的,经防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仍然拒绝整改行为的;
(5)发生防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6)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或案件调查的。
根据油库安全等级划分结果,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和管理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
(1)对A级油库予以“信任”,支持A级油库抓好巩固和强化自我管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为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
(2)对B级油库予以“鼓励”,促进B级油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年至少进行1次。
(3)对C级油库予以“鞭策”,推动C级油库改进防雷安全生产条件,要督促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提升防雷安全生产级别。对整改难度大、问题繁琐的,应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专家论证和整改落实情况应报当地防雷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年至少进行2次。
(4)对D级油库予以“整顿”,督促D级油库采取有效的雷电灾害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努力提升防雷安全等级。防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整改指令,提请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油库提出申请,防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其授权的第三方技术服务评估机构组织复核评估,达到C级以上级别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报送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通过研究油库的防雷安全管理能力以及面临的雷电风险的动态变化,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对油库的防雷安全进行动态分级,并针对不同的防雷安全等级给出了管理的建议,为油库防雷安全的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