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齐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系统推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函》(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因地制宜补齐城市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意见》明确目标:2022年6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单元划分(居住社区规模确定)、调查摸底、试点确定等工作。2022年下半年起,全面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2025年年底前,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6项重点任务:
合理划分工作单元。应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居住社区应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1.2万人口规模为宜。各地级以上市指导所属县(区、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工作范围,明确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工作单元。
完善建设标准。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以及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机制的具体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等长效机制,作为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主要依据。
制定工作方案。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本市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开展居住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摸清工作底数。在调查发现建设短板的基础上,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任务落实,编制本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年度工作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建设。要认真对照完整居住社区的六大建设目标以及绿色社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具体工作要求,联动开展社区整治提升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
同步落实新建住宅项目设施配建。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设施配建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规模较小的新建住宅项目,要在科学评估周边既有设施基础上按需配建;规模较大的,要合理划分成几个规模适宜的居住社区,按照标准配齐设施。
促进共建共治共享。要在工作中深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要积极探索推动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助力提升社区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