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一个人的村庄》是作家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少年时是村庄里的一个闲人,全书就是以这样一个“闲人”的角度,诗意地描述了黄沙梁这个远离城市的村庄,作者在描述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时,自觉地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怀着对自然的独特观察,展现了荒野之美以及在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村庄的独特价值,凝结着作者自身的家园意识和万物共生共感的生态整体观。
关键词: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生态;生态整体观;家园意识
在《一个人的村庄》这篇回忆性散文集中,刘亮程着重呈现的不是乡土社会性的记忆,而是对乡村的自然体验,自然不再是童年回忆发生的背景,而是真真正正成为了文章描写的主体。虽然作者是在回忆故乡,但故乡的记忆更多是风、树、鸟、狗、驴等自然之物来具象化,记忆中的人和事反而隐藏在自然之后。刘亮程曾说:“大地养育出一个会说话会书写的生物,肯定不是让他只知道书写自己”[1],正是怀着这样对大地的谦卑姿态,刘亮程在文中书写和歌咏着自然万物。
一、经验的自然
刘亮程笔下的自然是经验的自然,他与自然的接触不是高高在上的观察评价,而是去体验自然,与自然共感。在村庄或者荒野里不被人注意的地方,人们饲养的狗和驴、树上的鸟、忙碌的蚂蚁、荒野里的虫子和忽然盛开的花,都是作者试图去感知的对象。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去接触一项事物,往往是通过知性逻辑的思维方法获得对事物的认识,不能获得对事物的完整感受,就如同舍勒所说:“世界不再是真实的、有机的家园,而是冷静计算的对象和工作进取的对象,世界不再是爱和冥想的对象,而是计算和工作的对象。”[2]20对自然的知性认识使人们忽视了大自然的神秘威力,人们无法体验到自然的真实力量,从而丧失了面对大自然时应有的谦逊态度,以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去统治、占有自然。
刘亮程则走进荒野去体验自然,自然的广袤和神秘注定了不易被人完全感知,“真正进入一片荒野其实不容易,荒野旷敞着,这个巨大的门让你在努力进入时不经意已经走出来,成为外面人,它的细部永远对你紧闭着”[3]46。刘亮程早已意识到自然的深不可测,但依旧调动所有的感官去拉近自己与自然的距离,试图感知彼此的联系和影响。荒野中沉睡的少年被各种各样的小虫子叮咬,瘙痒的感觉拉近了虫子与少年的关系,少年便与虫子有了更深层次的情感联系,猜测这些虫子会喜欢上自己“对我的血和肉的味道赞赏不已。有几个虫子,显然趁我熟睡时在我脸上走了几圈,想必也大概认下我的模样了。现在,它们在我身上留下几个看家的,其余的正在这片草滩上奔走相告,呼朋引类,把发现我的消息传播给所有遇到的同类们”[3]23。在作者眼中这些虫子不是害虫或者益虫,被虫子叮咬也不是一件令自身厌烦的事情,而在与虫子相知相交的过程中,人类能感知到虫子的情感,能体会到虫子简洁快乐的生存境况。但荒野就像是一扇巨大的“门”永远不会完全向人敞开,哪怕作者已经尽可能地深入荒野,所得也是有限的,“我从草木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我自己。我不懂它们”[3]47。作者所获得的只是自己全部的生命体验,无法完全自由地去体会自然。虽然对自然的认识有着天然的有限性,但作者已经凭借自己敏锐的感受力,用知觉、触觉、嗅觉等与自然交流,试图敲开紧闭的荒野之门,往自然深处更进一步,也正是在对自然的经验认识中感受到了自然的无限,怀揣着敬畏之心去发现自然的神性,展现自然的强大力量,从而建立其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共生共感的生态整体观
在作者描绘的黄沙梁的世界中,人、动物、植物是一个整体,各个物种之间休戚与共。在《春天多远》一篇中,作者描述了一场饥荒下自然界物种的困境与死亡。人、草、牛、鼠,我们无法说谁决定了谁的命运,自然界是息息相关的一个整体,正如洛伦兹提出的“蝴蝶效应”,自然界中的万物是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自然有其本性,万物皆遵循自然法令。
人往往自认为是大地上至高无上的生命,因此不顾自然法则任意而为。村里曾经修建过一条长达百公里的引水渠,将一片海子的水引来浇地,全村日夜挖掘,最终的结果却是“海子却干涸了,沿渠滚滚而来的是黄沙和尘土”[3]89人类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对待自然的态度都是以自身的需要和好恶来决定。刘亮程则反思人的自大与狂妄,当人类遇到挡路的灌木时,往往一锨铲掉,作者却在反思“我的铁锨毫不客气地断了它一年的生路,我却从不去想是我走错了路”[3]40。
他认为黄沙梁里的万物都是平等的,从来不会以村庄里的主人自居,哪怕是自己饲养的家禽,也认为“从来不属于谁”。他的文字一直试图在消解人的主体性,他说:“驴日日看着我忙忙碌碌做人,我天天目睹驴辛辛苦苦过日子。”[3]9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关系是“彼此生活的旁观者、介入者”[3]9,刘亮程不仅写自己眼中的动物,还写动物眼中的人类。“看”这一行为代表着主体的选择与审视,观看者总是以自我为主体审视物我关系。刘亮程打破了人对动物单一的观看行为,也意识到动物对人类的观看,“在马眼中,你不过是被它驮运的一件东西”[3]20。这一角度消解了人的主体性,正是对人类中心主义视角的转变,也是生态主体间性原则的体现。
刘亮程认为“一个作家的基本信仰应该是万物有灵”[4]。在他笔下,人与动植物是可以气息相通、情感相融的。荒野中生长的植物,也会有其独特的情感和声音,而人是可以听到这种声音的。“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3]45这种欢乐的情感是能被人感知到的,草丛边的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3]45,生命的气息在这一刻相融相通,人們对自然生命的知觉也被全然唤起。人与村庄里共同生活的动物是同喜同悲的,收获的季节,丰收和喜悦不仅属于人,也属于万物,“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孤独和尴尬”[3]51;一只虫子的死亡也会带来其他事物的沉寂,“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在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为死了一只小虫而从此沉寂的这片土地”[3]86。这种人与自然共悲共喜共命运的状态,同样意味着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抛弃,是人与自然的融合。王诺先生说:“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与自然的融合,这不仅是生态审美的极乐境界,也是生态批评的终极理想。”[5]
三、荒野的原生之美
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不仅描绘了黄沙梁,还展现了一片更为广阔和神秘的荒野之地,对荒野进行了独特的审美观照,展现了荒野的原生之美。荒野不能等同于黄沙梁这个村庄。李天在《当代生态文学中人地关系的研究》中认为荒野是“客观无人涉足的以大自然为核心,这里是一个无限空间并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黄沙梁属于田园,是“人为核心的有限空间”[6]。虽然黄沙梁和荒野都保持了某种自然的状态,但刘亮程笔下的荒野是比黄沙梁更为广阔神秘的无人涉足的自然原野,呈现出独特的美感。
荒野之美是一种原生之美,荒野在地理上远离人类生存之所。刘亮程少年时所在的荒野是离村子大半天路程的野地,人类尚且无法占有和改造这片空间,因此这篇野地保留着生命世界的本相和自然的完美。这是一种生长的美,生命在这里生生不息地繁衍,万物生灵拥有同样生长的自由,大地的灵性会公平地赋予这里的每一个存在,动物、植物、土地都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荒野滋养了万物的生长,动植物旺盛地生长让刘亮程感受到生命的流动,“我能感觉到它的枝枝叶叶还在长,而且会长的更加蓬蓬勃勃”[3]34。这种生命力使荒野中的动植物都无比坚韧,充满生命的力量,在野棘丛生的荒地中,被铲倒的灌木不会就此死去,“会从老地方重长出一颗来,还会长到这么高,长出这么多枝杈,把我铲开的路密密封死”[3]40,这便是罗尔斯顿笔下“一种天然的自主性与自然维持的能力”[7]。天然的生命力远远强于村庄或城市中的同类物种,荒野滋养了万物生长,而万物充满野性的生命活力也展现了不受规训的原生之美,这也正是荒野的美感所在。
这种原生之美蕴含着神性的力量。荒野中的动物物种多样,“有的头顶尖角,有的嘴龇利牙,有的浑身带刺,有的飞扬猛蹄”[3]40,而且生物往往不是个体性的存在,而是作为生物群落与大地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整体,荒野中的它们都是“成群的,连片的,成堆的”,身处其间的人在荒野中面对万物的野蛮生长,便会认识到自身的渺小,对自然的谦卑在刘亮程的散文中展现为荒野的神性。如刘亮程笔下的很多动植物都具有超越其自然属性的神秘力量,他觉得荒野中的“蒿草”可能不是蒿草,而是被别的什么东西伪装成草,“白天它们伪装成草,成片地站在荒野中”“一到夜晚便变得狰狞鬼怪,尤其有风的夜晚,哪些黑影着了魔似的,号叫着,拼命朝村庄猛扑,无边无际都是它们的声音”[3]161。身处荒野之中,一切都具有神秘性,看到一个慢慢变化的黑影,便会感到“惊慌和恐惧”,其实那不过是一棵树的影子。工业革命后,由于科学技术的强大,人们实现了对自然的“祛魅”,自然丧失了神秘感,人类也丢弃了对自然的恐惧和敬畏。生态美学家曾繁仁认为,“正是这种‘祛魅’成为人类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从而造成严重生态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8],从而提出对自然的“返魅”“部分地恢复自然的神圣性、神秘性与潜在的审美性”[8]。刘亮程的散文便实现了这样一种审美理想,荒野的无限注定了万物是人类无法占有和掌握的,从而恢复了自然的神圣性、神秘性和潜在的审美性。
四、家园意识的呈现
《一个人的村庄》还凝结着刘亮程鲜明的家园意识,传达着作者在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的交汇中寻求灵魂诗意栖居的理想诉求。“家园意识”是生态文学和生态美学的核心范畴。曾繁仁先生认为,“家园意识不仅包含着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而且涵蕴着更为深刻的、本真的人之诗意地栖居的存在真意”[9]。家园意识直接指向当代人的生存困境和精神危机。因此,刘亮程笔下的黄沙梁,已经不只是普遍意义上的自然和社会意义上的新疆乡村,更是抵抗精神焦虑、实现自己本真存在的回归与解放的理想之所。
城市化似乎是所有人的未来,“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3]162,即使偏僻如黄沙梁,也要不可避免地走向城市化道路。在刘亮程看来,城市文明并非值得人们去追求的未来,而是像一场天边大火,将睡梦中的村人全部吞噬。刘亮程的人生轨迹也逐渐驶出了黄沙梁,先是随后父到达元兴宫村,接着来到城郊乡农基站当管理员,后来又到了乌鲁木齊。刘亮程这样回忆自己离开家乡的道路,“我有点可惜自己,我不愿像那根木头一样朽在这个院子里。我离开了家。再后来,我就到了一个乌烟瘴气的城市里”[3]361。刘亮程为了让家里有个好光景,让父母兄弟互相照应,把父母和兄弟从农村搬到了县城,但是搬到了县城之后,“我还是不满足”,又向往着把全家搬进乌鲁木齐,“一户农民,只能靠这种方式,一步一步地走进城市,最后彻底扔掉土地变成城市人”。[3]374然而,随着脚步一步步进入越来越大的城市,随之而来的是家园的荒芜,“荒凉却从背后步步逼近,它更强大,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3]374。刘亮程所追求的家庭兴旺在一步步实现,而物质家园与精神世界的荒芜也在步步随行。他的文字里透露出对城市文明的抗拒,城市太冷漠,往往在楼房门外加上一道防盗门。城市又是千篇一律的,若是按照城市的样子规划乡村,会“把像镰刀形状的黄沙梁村规划成长方形或者正方形”,会“人工配种,让家家户户的牛变成一种牛,鸡变成一种鸡”[3]318。
进入城市多年,刘亮程依旧认为自己不是现代人,他在黄沙梁的自然中获得了稳定独立的自我认同,建立了亲近自然、超越物欲的人格。尽管已经离开黄沙梁多年,但刘亮程所有的梦都回到了17岁以前生活过的黄沙梁,时时出现的梦代表着刘亮程在身体和精神离乡后,漂泊的心灵催生着对精神还乡的渴望。他说:“我的心中只存放一个村庄,完完整整,那些牲畜、人、草木、阳光雨水和脚印,连夕阳下弥漫的尘土都一粒不少。”[3]397刘亮程追寻的还乡不只是新疆的黄沙梁,更是黄沙梁背后所代表的传统文化。他说,凡是老户人家都有许多“老根底子”“老户人家柴垛底下压着几十年的老柴禾,或上百年前的一截歪榆木。全朽了,没用了。这叫柴垛底子。有了它新垛的柴禾才不会潮,不会朽掉”[3]200。乡土社会之于整个社会而言,就如这“老根底子”,乡土社会的存在,可以让人们在工具理性的冰冷尺度和物欲横流的都市社会中获得灵魂的诗意栖居。
五、结语
刘亮程在都市文明的席卷下,不为灯红酒绿的繁华所诱惑,而是描写了这样一个大地上的事皆是家事的乡村,与自然的亲近,对荒野的神秘性书写,家园意识的呈现,无一不在引起人们对科学、技术、工具、理性的反思和批判,呼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类本真存在的回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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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M].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8]曾繁仁.当代生态美学观的基本范畴[J].文艺研究,2007(4):15-22.
[9]曾繁仁.试论当代生态美学之核心范畴“家园意识”[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8.
作者简介:冀慧莹,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民间文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