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可,何丽敏,刘海波
(1.山东大学 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山东 青岛 266237;2.军事科学院 国防科技创新研究院,北京 100091;3.中国科学院 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 100190;4.中国科学院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9)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要途径。2015年,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之前,我国军民融合体系经历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等阶段,军民融合效率仍有可提升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军民融合发展思想变迁反映出国家对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其本质在于优化资源配置,目标在于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1]。在科技领域,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对于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新时代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指出:“要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军民融合技术发展与应用是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打造良性循环、促进国防科技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幅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必须打破军民分割,实现军民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和激活军民协同创新的巨大潜力[3]。
从技术视角分析,军民融合技术是指应用于军用和民用两个领域的技术,即当时或者潜在满足军事应用与民间应用的技术[4]。通常而言,军用技术普遍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但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部分军用技术完全有应用到民用领域的可能。随着民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如果能达到特定军事用途或可应用于军用产品时,也可以在国防领域应用,本文将这类有着军民两用用途的技术称为“军民融合技术”(也可称之为“军民两用技术”)。具体来说,军民融合技术包括3种类型:一是先为军用后转民用的军转民技术;二是先为民用后转军用的先进民用技术;三是开发时即考虑适用于军民两用的融合技术。军民融合技术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从国防安全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以有限投入实现国防科技实力提升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双重效应。
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是科技领域实现协同创新的重要方式,大力发展军民融合技术,可以减少国防和民用研发领域中的重叠成本,增加技术双向溢出,实现富国强军。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不断努力,虽然取得显著成效[5],但目前我国整体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仍然不高[6]。在军民融合领域,技术特质、资金困境等因素制约着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模型,寻找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现阶段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找准成果转化中各类主体定位和发展困境,对于推进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使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视角创新。将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看作知识转移与流动,利用知识网络模型构建研究框架,以转化过程中涉及的技术、信息、组织、资本、人力资源和社会环境为核心要素进行案例分析。第二,研究对象创新。聚焦于军民融合技术,重点关注军民融合技术与一般技术成果转化存在的不同。第三,数据来源创新。本文使用数据与原始素材均以调研获取的一手数据为准。
发展军民融合技术起初是西欧国家在国防创新模式和民用生产模式关系发生改变的环境下,面对国防预算下降及成本增加的一种策略回应[7]。军民融合发展是军民社会化大生产分工不断深化、组织结构模式不断演进的过程[8]。Bitzinger[9]指出,军民融合是将国防和民用生产基地相结合,使用通用技术、制造工艺和设备、人员和设施满足国防或商业需求,军民融合发生在设施、公司和部门3个层面;胡冬梅等[10]通过分析我国军民两用技术现状,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国内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工作逐步向全面、协调、可持续方向发展,初步实现了粗放型向集约型、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 形成了军民互动的良好格局。
当前,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尚涛[11]研究军民融合企业技术转移与知识积累机制,认为技术转移驱动下的技术积累机制使军民融合企业呈现出特殊的知识结构和竞争力特征。技术能力、组织知识不足严重制约着军民融合企业竞争力提升,导致技术转移不畅、产业竞争力低下和企业持续成长乏力。马大来等[12]指出,军民融合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以地方高校为承载平台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尤为重要;赵黎明等[13]利用微分博弈模型分析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中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技术共享问题。第二,军民融合产业集群。董晓辉等[14]选取四川省军民两用核技术产业集群、陕西省军民两用航空产业集群、湖南省军民两用工程机械产业集群3个典型案例,从战略、知识、组织和制度4个方面进行比较,归纳出依托型、互动型、嵌入型3种不同的军民协同创新模式,指出我国需要加强规划制定、产业链构建和政策保障;彭中文等[15]基于国际比较视角构建军民融合型科技工业协同创新体系,认为应该搭建一个由政府、军方、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平台,激发多方主体创新活力,发挥各方科研优势,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乔玉婷等[16]指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提出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模式、第三方模式、PPP模式3种主要产业园区模式;田庆峰等[17]基于扎根理论分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影响因素,通过影响因素间的交互关系构建系统动力学模型,从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内涵、结构、功能实现3个层面揭示要素融合机制。第三,从经验借鉴视角探究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发展。杜兰英等[18]通过总结美国、俄罗斯、日本、英国在战略规划、管理模式和军民两用技术推广方面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现状,从政策制定、技术推广和融资渠道建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对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有益的建议;李海海等[19]通过分析美国、日本、俄罗斯、以色列4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模式,指出我国应从优化科技协同创新环境、加快新兴产业空间集聚、重视军民两用人才建设、加强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开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朱启超等[20]探究日本军民融合发展情况,指出其在军民两用技术战略规划制定、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成果转化和税收激励等方面采取相关举措发展军民融合技术。
如何促进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研究主要包括成果转化实践与成果转化政策等。早期军民融合技术研究重点探讨成果转化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技术市场化迫切需求等问题(刘希宋等,2006)。随后,葛永智等(2008)结合世界发达国家和军事强国军民两用技术溢出、转化特征与规律,指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溢出特征明显;郭韬等(2017)通过构建军工集团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组合赋权—TOPSIS法对我国10家军工集团技术推广能力进行评价,发现层次化差异明显;周阳等[21]基于四川中物技术2004—2017年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发展历程,挖掘了不同时代背景下军民融合技术转移路径演化与驱动因素;李慧等[22]综合运用关键词词频分析、文献分析和调研访谈法,通过因素识别和提取,从转化主体、转化模式和转化环境3个方面构建包括8个因素的分析框架,基于DEMATEL法对各影响因素间的因果关系及影响程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转化主体意愿与能力、转化模式匹配度和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是影响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的关键要素;蔡建峰等(2021)以我国参军民企为研究样本,从技术特性、技术接收方、技术转移方、关系与环境5个维度构建参军民企技术转移行为影响因素及内部机理模型,指出技术特性对技术转移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参军民企技术能力、吸收能力、军企转移能力、参军民企企业网络关系和制度环境建设对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方面,Lee & Sohn[23]证实如果一项军事技术本身可以应用于民用领域,并且可以在不同领域融合,那么这项军事技术就有价值,这为研发军民两用技术提供了有力证据;章磊等[24]从军民融合政策演化历程入手,系统梳理与军民两用技术研发相关的政策法规,并以现有政策文本为基础,从政策工具和研发活动两个维度构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政策分析二维框架,发现我国军民融合存在研发活动不均衡、宏观层面政策多、供给型政策少等诸多问题;何培育等[25]研究认为,当前我国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在制度设计、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方面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配套落地政策不健全、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机构不完善、技术转移效率低下及市场化需求不匹配等问题,指出应逐步建立符合技术转移客观发展规律和市场需求的军民融合技术转移管理制度;周长峰等[26]指出,军民两用技术知识产权归属与分享存在权益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尽快建立能够有效平衡各方权益关系的军民两用技术知识产权归属、利用与分享机制。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虽然分析了军民融合成果转化特征、障碍和方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针对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单一或部分环节问题的探讨较多,全流程梳理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关键性问题的研究较少。第二,以企业视角开展的研究较多,以高校、科研院所等军民融合技术生产者视角开展的研究较少。第三,针对军民融合成果转化政策的宏观性、系统性研究较多,关于军民融合技术异质性的研究较少。因此,要更好地解释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面临的困境,应以科学理论为依据,以一手数据为基础,系统探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问题。鉴于此,本文基于知识网络模型,将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看作知识流动,提炼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路径中的核心要素并构建分析框架,挖掘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可为畅通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渠道、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管理学领域对知识网络的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瑞典工业界,用于解释科学发展中的知识生产和传播活动。随后,学者对知识网络研究有了不同的解释。王铮等(2001)认为,知识网络是指从事知识生产的个体在物理上形成的网络,如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组成中国科学院知识网络;Sharda等[27]认为,知识网络是由专家、信息、知识等汇聚形成的社会网络;Seufert等[28]使用知识网络一词阐述人、资源及两者之间的关系;Phelps等[29]认为,知识网络是由知识链构成的用于知识共享和知识创造的网络体系。在知识网络发展与应用方面,Seufert等(1999)指出知识网络是一个动态结构,认为知识网络框架包括3个要素:一是行为主体(个人、团队、组织);二是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三是各行为主体在各自关系中所运用的资源和制度特性。3个要素被组合在一起,通过知识创造与知识转移积累和使用知识,最终实现价值创造;Filieri等[30]通过分析医药网络演变历程,探究网络内部演化过程对知识传递的逐级影响,表明网络配置在知识传递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网络研究逐渐从框架架构转向内部配置、从促进知识转移转向控制知识转移。
综上所述,学者关于知识网络的认识存在一定共性:第一,知识网络由知识创造(生产)主体、客体等要素连接而成。第二,知识网络除本身的互动外,还与外界环境发生联系。第三,知识网络通过内部结构改变促进知识传播与转移。基于此,本文将知识网络定义为在知识创造、传递、转移过程中形成的各要素及其互动关系之和。
知识网络是有效解析知识流动路径的一种理论模型,可用于研究知识传递和转移过程。张勇等[31]基于知识创造视角研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技术融合模式,而本文则从知识流动视角展开,认为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通过知识流动完成。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过程性,因此军民融合技术衔接是关键。Kulve & Smit[32]指出,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构建一个满足不同部门技术成果转化和合作需求的关系网络十分重要。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实质上就是军民融合技术在大学、科研机构、军工单位及民用企业等主体之间溢出、传播和转移的过程。因此,本文构建知识网络模型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2.2.1 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核心要素互动关系
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过程,其中涉及到的关键主体包括以大学、科研机构为代表的技术生产者(简称“生产者”),以军工单位、其它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需求者(简称“需求者”),同时还有政府、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者。军民融合技术发展的根本在于生产者在技术端进行持续研发,发展动力在于需求者的具体应用,而技术市场转化则是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是将技术成果作为知识合集进行交易的活动,转化能否成功与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种资源要素密切相关。因此,构建一个多要素优化结合的知识网络对于军民融合技术转化至关重要。本文依据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实践流程,对成果转化中涉及的关键要素及其互动关系进行分析(见图1)。
(1)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微观主体。纵观整个成果转化过程,企业、科研团队、成果转化专家、第三方组织等微观主体不断发生交互。科研团队首先进行技术研发,随后形成技术信息,这些信息通常通过3种渠道输出:一是直接与外部潜在需求者对接;二是通过信息平台直接上传;三是将技术信息传递给成果转化专家团队,由专家团队进行科学评估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信息传播,最后由需求方军工单位或其它企业与生产者实施具体成果转化项目,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有第三方中介组织(技术转移机构)参与。
图1 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流程及其要素互动Fig.1 Process and elements interaction of dual-use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2)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涉及多要素互动。有些要素在整个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断流动,本文将其称之为流动性要素,如技术要素、信息要素和资本要素,这些要素承担了整个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网络的互动。人力资源要素、组织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对于网络运行起调控作用,其中社会环境要素主要在外部发挥作用,而组织和人力资源要素则在生产者内部发挥作用。具体而言,技术要素是成果转化的基石,没有技术,转化将无从谈起;信息要素的顺畅流动是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的核心,信息如果不能及时传播,将会极大地影响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效率;资本要素在信息通路中传递、交互,经由组织要素的协调控制和社会大环境的宏观包络而流向各自价值实现的方向。多种要素互动贯穿于军民融合技术从开发到转化并产生社会经济效应的全过程。
(3)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存在内外部交互。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团队、成果转化专家和技术信息平台属于生产者内部系统,需求者(军工单位或其它企业)属于生产者合作方,对生产者来说是外部因素。本文将这种内外部交互关系划分为3种:一是内传内交互,即在生产者内部进行信息传递。在此过程中,成果转化专家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与科研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技术进展,对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市场分析和投资评估,决定信息披露方式及成果转化方式,专业性较强;二是内传外交互,即生产者向供给者输出供给信息和技术成果,这种信息传递通常需要通过技术信息平台实现。这类平台作为生产者与需求者对接的桥梁,发布与处理军民融合技术信息,搜集外部需求信息,并对军民融合技术进行适当的市场推广;三是外传内交互,即外部需求者向生产者提供需求信息并对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需求者既可以对接成果,也可以对接科研团队。
2.2.2 基于知识网络的模型构建
图2 案例分析模型中的核心要素Fig.2 Core elements in the case studies
表1 案例分析模型核心要素及重点Tab.1 Core elements and key points of case study model
(1)信息要素。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要素分析主要是指从军民融合技术信息流动性出发,重点在于军民融合技术信息披露和市场需求信息的获取与对接,其中军民融合技术信息披露包括政策要求、机制流程、平台建设和披露策略,军民融合技术信息获取包括获取渠道和获取机制。
(2)技术要素。技术要素分析需要从军民融合技术属性出发,探究由技术属性造成的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困境,主要包括技术两用属性和技术产品化实现能力,其中技术属性甄别、应用场景判断和技术综合管理是技术要素与其它要素有效结合的关键。同时,军民融合技术还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科技安全[33]。
(3)资本要素。资本要素为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提供运转动力,重点包括技术研发、成品、中试和批量生产各环节资金链的运行情况。同时,科学合理的权益分配及整个网络资金链的生态化管理是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知识网络运行的重要保障。
(4)组织要素。组织要素作为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中内部协调和调控的节点,是整个科研机构军民融合技术转移的中枢,承担着整个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网络管理职能,影响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效率。
(5)人力资源要素。人才既是军民融合技术的生产者,也是推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需重点关注人力资源要素中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技术人才引进与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和人才激励机制等。
(6)社会环境要素。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模型中,外部社会环境要素对转化效率存在重要影响。除国内良好的法律环境、营商环境外,军民融合技术特殊性决定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也会对军民融合的技术开发与转化产生重大影响。
在苹果发布Beats1之前,已有其他公司涉足网络音乐电台,例如HaKt Radio不仅可以为听众定制专属的音乐电台歌单,还可以让观众跳过不喜欢的歌曲,该网站每周有将近245万人在线收听音乐广播。[9] 虽然这个数据是非常可观的,但该平台的知名度和流行度仍旧不高,这是由于人们需要下载专门的软件才能使用。 对比自动包含在所有苹果设备中,只需要点击已更新的苹果音乐就可以使用的Beats1来说,后者一开始便在起跑线上占尽了先天平台优势。
案例分析基础数据和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实地调研、专家咨询与文献阅读方式获取。2017-2019年,笔者所在团队在北京、上海、大连、西安等城市对大学、科研机构、军工单位、其它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等开展多次实地调研或专家访谈。为保证研究质量,除一手资料外,还通过相关机构官方网站、历史材料等收集数据。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过程,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生产者与需求方扮演着不同角色。我国大学、科研机构这类技术生产者大都由国家出资,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等价值目标,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本文调研发现,在当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大学、科研机构积极寻求战略转型:一方面,它们希望通过继续承接包括国防项目在内的各类国家项目,研发科研成果以完成自身使命;另一方面,它们希望在现有军用或民用技术的基础上开发更多军民融合技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于国防军工与民用领域需要。大学等科研机构作为军民融合技术的生产者,在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中面临的障碍与困境更突出,现有研究对生产者的关注较少。因此,本文基于生产者视角,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关键问题进行分析。
本文重点选取深度参与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的科研机构作为主要案例研究对象,因保密性要求,隐去调研中涉及到的机构名称等信息。基于本文构建的知识网络案例分析模型,从信息、技术、资金、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环境6个要素分析调研对象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实际情况,归纳其面临的关键性问题。
3.2.1 信息要素
信息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体现在:第一,市场供给信息披露渠道不畅。一方面,生产者主要与合作过的需求者(军工单位或一般企业)保持信息交流,也会通过一些渠道主动向市场披露技术以吸引市场需求。虽然这种探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但这种向市场披露技术的机制和方式存在偶然性、随机性等问题。另一方面,生产者缺少向需求者披露技术的平台。信息披露平台大多以传播一般技术为主,限于军民融合技术的特殊性,已有平台对军民融合技术信息的传播有限。现阶段,生产者还没有意识或条件组建一些统一、专业化的军民融合技术数据库,使得技术信息向外界扩散的能力和速度下降,致使供需双方信息交接不对称。第二,需求信息获取不稳定,生产者缺少获取军民融合技术需求信息的有效渠道和机制。在民转军方面,生产者仅了解有过合作的军工单位需求情况,对于军事领域的新需求缺乏了解和沟通渠道,难以在新方向上与军队开展有效合作。在军转民方面,生产者对于有军转民潜力的技术缺少民用应用场景,对需求方向的判定主要依赖自身及生产者行业影响力。
3.2.2 技术要素
技术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体现在:第一,军用与民用技术标准和诉求不同。军用和民用两大领域对技术性能、指标等要求存在巨大差异,各项技术标准要求不一致。通常来看,军用技术更注重技术的可靠性,而民用技术则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主要考虑技术可产品化程度与技术产品化成本收益。第二,军民融合技术产业化难度大。一方面,部分军民融合技术相关项目系统难度较大,中试和产品化过程面临高度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科研机构一般注重技术先进性而很少关注产能,导致部分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存在产能不足问题,进而导致军民融合技术转化落地困难。
3.2.3 资本要素
资本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体现在:第一,资金链流动面临挑战。在生产者和军方技术项目合作过程中,生产者与军方签订和支付合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部分项目采用后资助方式,即先制造出成熟产品后方能获得军方资助,这种后资助研发模式对于生产者资金流带来巨大压力。第二,权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虽然现在部分大学、科研机构开始探索成果转化奖励分配机制,但这些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因为军民融合技术涉及国家安全审查与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等,难以确定转化价值,无法激励生产者主动参与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
3.2.4 组织要素
组织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体现在:第一,技术管理与保护较弱。不同生产者之间虽然存在交叉研究却未对技术数据库进行整合,导致科研机构之间无法通过合作交流等方式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同时,国防专利保护与一般专利保护遵循的法律不同。《国防专利条例》中存在部分特殊性规定,使得国防专利权利人享有的权力与一般专利不同。赵丽莉等[34]指出,已有法律条款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实施机制、军民科技成果转化规则、风险评估、安全审查、许可机制等细节尚未明确,其适用性有待探索。第二,生产者组织结构不完善。科研成果从生产到推广再到转化整个过程衔接机制不畅,目前大学科研机构缺少复合型专家负责军民融合技术开发预见、需求评估、场景应用设计等工作。此外,外部第三方组织在军民融合领域专业化经验不足,能够承接相关项目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有限。
3.2.5 人力资源要素
人力资源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体现在:第一,生产者人才结构单一。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需要各类高层次人才参与,除科研团队外,还需要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等复合型专业人才。第二,生产者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除少数深耕国防领域的大学科研机构外,大多数生产者往往采用传统教育模式培育人才。而军民融合技术领域人才要求更复杂,既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又能严格保密纪律,军民融合技术科研队伍和成果转化队伍人才培训尚未形成专业规范模式。
3.2.6 社会环境要素
社会环境要素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缺少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投资环境与产业生态。科研成果转化过程需要各种资金、团队的相互配合,当前军民融合大环境还在不断完善,军方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开放持谨慎态度,从而对军民融合技术长期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适宜的承接环境和产业生态。对于地处经济不活跃地区的生产者而言,由于技术领域的特殊性,缺乏能有效承接技术推广的产业环境。例如,陕西、重庆等西部省市军民融合技术转移效率较高,而有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如广东)技术转移效率反而较低[35]。第二,科研成果在军民领域之间的流动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由于国际关系局势紧张,面对美国的单边主义,导致部分企业对承接军民融合项目存在一定顾虑。对民营企业而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更是不敢涉足军方应用产业,由此抑制了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本文通过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主要涵盖的信息、技术、资本、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环境6个要素组合,构建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知识网络模型,从生产者视角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见表2)。第一,生产者虽然积极挖掘市场需求,但缺少获取军民融合技术需求信息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缺少向需求者披露科研成果的平台。第二,由于军民两用技术标准和诉求不同,导致成果产业化困难;同时,技术管理是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第三,生产者在资本管理前端面临融资困境与资金链短缺等问题,在资本管理后端存在权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第四,生产者在组织管理方面应积极创新,承担成果转化核心中枢职能的专家和信息平台等组织机构尚未建立。第五,生产者往往拥有强大的科研队伍,需要引进管理人才、成果转化人才,以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第六,生产者普遍缺乏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投资环境与产业生态,国际环境变动也会影响科研机构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
表2 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存在的关键性问题Tab.2 Key issues in transformation of dual-use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本文通过构建知识网络模型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提出如下启示:
(1)从政策视角分析。一是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36],搭建国家层面军民融合(军民两用)技术供需集成与项目发布一体化平台,拓展需求者与生产者军民两用特定技术信息获取渠道。二是完善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评估机制,对项目设立到项目完成再到军民两用产业化进行全流程监测,对绩效好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团队予以奖励。同时,建立生产者与需求者互利共赢的项目合作机制。三是培育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投资环境与产业生态,在部分地区(尤其是军工产业较为发达地区)开展产业生态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鼓励“民参军”,消除企业参与军方项目的顾虑。
(2)从生产者视角分析。一是促使军民融合技术与市场对接,搭建军民融合技术信息发布平台,为内部提供需求信息,向外界披露技术信息。在保证保密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军民融合中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成果数据库进行整合,通过协同方式促进生产者之间的合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制定技术研发规划。在技术研发初期对技术趋势与产业化情况进行预判,对有可能实现军民融合的相关技术采用特定研发路径,在达到军用标准的同时,尽可能地满足民用产业需求。三是针对军民融合发展特征进行组织结构创新。通过组织架构重建,主动调整科研组织结构,由按照学科布局适度调整为面向行业应用、行业服务、技术创新及面向国际前沿的科研布局。同时,完善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推广—转化”全流程组织结构和衔接机制建设。四是优化资金管理,既要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又要适当放权,给予科研人员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适当的自主权,为技术发展与成果转化提供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五是除采用提高成果转化岗位津贴、设立专门奖励基金等方式进行人才激励外,还应继续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加强人才教育,既要培育发展新进人才,也要提升现有人才能力[37],并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