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光荣
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最高民主类型,是人类民主政治的崭新形态和最优形态,还是人民民主特质的准确表达。全过程人民民主准确表达了人民民主的全主体性、人民民主的全方位性、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人民民主的全持续性、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性和人民民主的全保障性。厘清了人民民主的特质,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优越性和显著成效,更加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制度优势和高效的治理效能,更加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相信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一种适合中国实际的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的实实在在的制度性安排,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习近平;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特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2)02-0014-10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最高民主类型,是人类民主政治的崭新形态和最优形态,也是人民民主特质的准确表达。厘清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所具有的人民民主特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民主的全主体性
民主是与专制相对立的,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与超越。在专制社会,统治者独自掌握控政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凭其意志独断专行,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统治者独揽大权,擅权恣行,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于一身,言出法随,举国上下一体遵行;广大人民群众毫无民主可言,即使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只有最高统治者才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自由,因为朕即国家、朕即法律、朕即江山。
由于专制制度阻碍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代表当时先进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打出求民主、求自由的口号,进行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宣告封建专制制度被推翻,从而建立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民主成为了资产阶级最大的政治遗产并以此为炫耀的资本,资产阶级标榜其民主是终极民主、是具有普世价值的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自恃民主优越,打着拯救世界的晃子,兜售所谓民主价值观,并以此来干涉他国内政。其实,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是狭隘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也是虚伪的民主。从表面上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被选举权,但财产资格的限制和昂贵的竞选费用将绝大部分人排除在外,正如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1],包括议员、总统等在内的选举成为有钱人的游戏;从表面上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但昂贵的医药费用将弱势群体排除在外,导致其一些基本人权也得不到保障;从表面上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鼓吹所谓“民主”“自由”,好像是“民主”的化身,充当其他国家“民主的教师爷”,实则是“西化”“分化”这些国家,为其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披上合法的外衣或遮盖布,站在所谓道义的制高点上迷惑世界从而干着丑恶的勾当。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之所以是少数人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是由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的,是由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决定意识形态,包括民主在内的政治主张绝对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也就是说,是为占人数极少数的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从中看到了资本主义民主的自私性、狭隘性和虚伪性,也看到了这三性后面的决定因素,看到隐藏其中的内在矛盾不可克服,因此,提出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要让所有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我国人民民主才是全主体人民民主,即符合条件的每个人都参与的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毛泽东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这个问题时,提供的答案是“民主新路”,即“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这里讲的“人人起来负责”就是全主体人民民主,即凡是符合条件的每个人都能参与的人民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得以建立起来,也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人民开始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主人。人民这一概念不仅表述到国体、政体之中,而且也冠之到政府、公检法、军队、国防之中,就连使用的货币也冠以“人民”二字,其意味在于告诫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才是国家的真正主人。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无论在新时期还是在新时代,追求和实现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之一,也是检验民主真假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脱贫路上、新征程上一个也不能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少”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是为全体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在追求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征程中,也要做到“一个也不能少”,即让全体人民当家做主。
二、人民民主的全方位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到国家事务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到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方方面面,还涉及到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人民民主,也是最真实的民主。
國家事务包括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问题和公民财产权益问题等,管理好国家事务是国家管理中的头等大事,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管理至为关键。新中国成立伊始,就是用民主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各地土匪,中国共产党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将其埋葬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为了稳定社会秩序,防止和铲除敌特分子的破坏活动,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得到人民群众及时提供的有价值情报,从而将其一网打尽;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方面也是让人民起来负责、让人民监督政府,防止权力异化和滥用。现在,国家事务管理更加民主化,便捷的建议直通车方式、公之于众的电话号码以及电子邮箱等,有利于政府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经济和文化事业既是党的事业,也是人民的事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就规定了经济政策,即实行“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规定了文化政策在于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无论是经济政策还是文化政策的制定都充分吸收了包括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是充分体现民意的民主决策;尔后,在实施这一经济政策和文化政策过程中,也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做到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通过开展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扫盲运动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为了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到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从而撰写了《论十大关系》,其中前四个关系都围绕经济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成为指导经济建设的光辉著作。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书中提出了指导文化建设的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从而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文化事业的精神。现在,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民主进程有了长足发展,大到国民经济计划的制定,小到社区文化场所的修建;大到惠及民生的经济文化政策出台,小到社区旧楼改造、文明走廊的修建,都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集思广益,民主协商。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起草过程就是一个坚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过程,网上留言就达到100多万条。
社会事务也叫公共事务,是指面向社会,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目标,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或创造条件的社会活动。每个公民不仅是政治人,更是社会人。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处理好社会关系、管理好社会事务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要广泛地吸纳社会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要由人民群众普选而推出的代表来执行社会公共管理的各项决策。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必须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中,使其成为社会的主人。毛泽东明确提出要用民主方式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这其中就包含了大量的社会事务问题,并提出民主的方式主要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更好地处理包含了大量社会事务问题的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还提出:“共产党员要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任何时候也不能离开群众。”[2]邓小平主张用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方式来管理社会事务,并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的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在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的讲话中、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都提到要民主管理社会事务,并将其纳入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
三、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覆盖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民主既要讲过程,更要讲成果;过程很重要,成果更重要;只有过程没有成果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只讲成果不讲过程的民主就会出现民主断层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实践革命性原理告诉我们,实践成效与实践过程相一致、与实践活动相一致,才能称得上是革命的实践。同样的道理,只有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一致,才称得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巴黎公社在追求过程民主,但却没有最终实现成果民主;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在追求过程民主,但却最终也没有实现成果民主。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一直为实现民主共和、实现三民主义而不懈努力,但最终也没有建立真正民主共和的国家,也没有最终实现三民主义,从而留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遗憾。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一直为实现民族解放、人民解放,为实现国家独立、人民民主而不懈努力,而且真正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实现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人民民主,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而不仅体现了过程民主,还体现了成果民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是如此,新时代更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人民民主的过程性,而且也非常重视人民民主的成效性,因此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4]335百年党史既是民主奋斗过程史,也是民主成果实现史,可以说既体现了过程民主,也体现了成果民主,是一部追求、实现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
全过程人民民主覆盖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程序民主,也叫形式民主,是指实现民主过程的先后顺序及相关制度性规定,强调民主的机制、规则和程序,主要从政体层面阐释民主,旨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实质民主,也叫实体民主,是指民主的目标、内容、主体与价值,主要从国体角度阐释民主的正义,旨在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实质民主决定程序民主,程序民主又制约着实质民主的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共同存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建立,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也确立了实质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确立了程序民主。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实质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多次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全过程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与此同时,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程序民主也极为重视,他认为这一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4]332,要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全過程人民民主覆盖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是指公民以国家主人的身份而不通过中介和代表直接参与、讨论、协商、决定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民主形式。间接民主又称为代议制民主,是指由公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来参与、讨论、协商、决定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民主形式。直接民主可直接反映人民的意愿,间接民主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来反映人民的意愿。当今几乎没有民主制国家实行直接民主,都是实行代议制民主,即间接民主,连直接民主的发源地希腊现在也是实行间接民主。而我国不仅实行间接民主,还实行直接民主,如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城乡基层实行群众自治制度,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并且还在不断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从而真正做到了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的全覆盖。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理念和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的政权叫人民政权,建立的武装叫人民武装,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唯一出路叫民主新路,政治协商会议也叫人民政协,人民民主不仅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体现,还成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活生生的实践。所谓国家意志,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存在和推动发展而产生的诉求,是个人意志的集合,具有诉求整体性、行动统一性和执行公共性的特征。在我国,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就是将人民意愿通过民主立法转化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的政策主张就是通过民主决策将大众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自然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体现了两者的全覆盖。
四、人民民主的全持续性
西方民主不是全持续民主。这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资本主义自私自利的本性所决定的。其国家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注定其天生就是对资产阶级实行民主,对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不可能实行真正的民主;其国家制度也决定了要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资本主义国家无非是整个资产阶級的代名词,其制度自然是为整个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和保障;资本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资本主义的本性更是唯利是图,出于其自私自利的本性,它也不可能对广大人民群众实行真民主,不可能实行持续的民主。由此,其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了休眠期;二是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三是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被冷落。
而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才是全持续人民民主。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我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性所决定的。其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民群众有投票权,在投票之后还有广泛的参与权。投票权是指公民在选举国家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时所享有的表达自己选举意愿的权利,是公民选举权的最重要内容,体现了平等选举、一人一票的原则。在我国,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在选举县级以下人大代表时行使投票权,也可以通过间接选举的方式在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时行使投票权;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在基层选举或企事业单位选举中行使投票权,还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选举中行使投票权。不仅如此,投票后仍可继续行使参与权,人民民主没有进入休眠期。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诸多方式参与立法机关的法律制定与修改,可以参与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与完善,可以参与司法机关的改革与调整,等等。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之中,行使着广泛的参与权。
二是人民群众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承诺,在选举之后获得了承诺的兑现。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党和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承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百年党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兑现自己承诺的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正在向强起来迈进。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也都相继承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再到习近平,一代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都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获得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也是由人民选举产生,都有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的承诺,无论从党性层面、从职责层面、从监管层面都要求其兑现自己的承诺,实践证明:他们中绝大部分都用实际行动兑现了或正在兑现承诺,并且涌现出许许多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人民公仆和优秀基层工作者。
三是通过民主立法制定了法律和制度,在制定之后还得到遵守和执行。我国宪法和法律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是通过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两者都体现了民主立法的原则。法律和制度如果得不到遵守和执行,将会变成一纸空文,也是对民主立法的极大蔑视和不尊重。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求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还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严格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是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由人民群众参与制定,在制定之后还受到人民的监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权力运行也必须要有规矩,即规则和程序。在我国,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的制定过程是充分发扬了人民民主的过程,是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过程。在制定过程中,既体现了人民意愿,又体现了国家意志;既体现了人民民主,又体现了顶层设计,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人民意愿、符合权力运行规律的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之后,权力行使者能否遵守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人民的监督排上了用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监督是最广泛、最有效的监督,大量“朝阳大妈”的出现及监督功效的发挥就是明证。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4]78
五、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全链条,也包括上述五个民主各自全链条,还包括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的全链条以及“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4]337的全链条等,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人民民主。
首先,是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全链条人民民主。西方民主只重视选举民主,哪怕是这种选举也只是披上民众选举这一合法外衣的选举,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的选举,是资产阶级争权夺利和平衡矛盾的工具,是只具有仪式性的“选举日民主”[5]。而我国不仅重视选举民主,要求“保障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165,还特别重视协商民主,将协商民主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4]96。除此之外,还特别重视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从而形成全链条式人民民主。正因为有这五个方面的全链条人民民主,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郑重指出: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6]。
其次,是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各自全链条人民民主。就选举民主而言,有人大的选举民主、党内的选举民主和基层的选举民主,基层的选举民主又包括村委会的选举民主、居委会的选举民主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民主,从而形成选举民主的全链条人民民主。就协商民主而言,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从而形成协商民主的全链条人民民主。就决策民主而言,有决策前的调研、起草、议题设定,有决策中的协商、对话、方案比较,还有决策后的实施、评估、执行调整等,从而形成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閉路循环、全链条式决策民主。就管理民主而言,既包括民主管理国家事务,也包括民主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还包括民主管理社会事务,从而形成全链条式的管理民主。就监督民主而言,有人大监督、大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具体而言,有通过人大代表或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监督,有通过电话、信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的监督,有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还有通过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进行的监督,从而也构成全链条监督民主。
再次,是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的全链条人民民主。人民的选举权是指人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人民的知情权是指人民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人民的参与权是指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有参与国家公共生活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参与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两个方面的权利。人民的表达权是指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有表达自己对于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与观点的权利。人民的监督权是指人民具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将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从而构成人民民主权利全链条呈现,既是我国人民民主的主观要求和客观表现,又是我国人民民主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亮丽风景线。
最后,是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的全链条人民民主。党和政府最怕的是听不到人民的声音,经常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有助于党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利于提高治理能力和推进治理现代化,有利于及时改正错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和政府在决策时经常听取来自人民的声音,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2020年9月17日就在湖南主持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来自农村、社区、企业等方面以及来自教育、科技、卫生、政法等战线的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时也经常听取来自人民的声音。如欢迎人民群众对决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认真对待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人民民主的全保障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政治保障,有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作制度保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法治保障,有具有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程序作程序保障,因此,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保障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为人民求解放、为民族求解放、为国家求独立的奋斗过程中取得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国家谋富强的奋斗过程中取得的,是人心之所向、众望之所归,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4]335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强领导和根本政治保障,才能保证人民民主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稳步推进、有序前进。正因为有党的领导,我国领导层才能做到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才能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才能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才能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才能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等等。
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制度保障。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4]33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4]229,它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供制度保障和制度渠道,做到“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4]23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以及区域自治的权利,从而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层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是基层直接民主得以保障实施的制度,是保证人民群众具有畅通反映意见和建议渠道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立法体制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以及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明确规定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无疑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大法保障。立法要求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求由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立法,立法体制机制的建立无疑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提供了普通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要充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无疑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受公平正义提供了法制保障。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从而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法定途径和法治保障。
具有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程序规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程序保障。如何规范人大民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提供程序保障;2021年3月对上述“一法一规则”进行了首次修改,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写入其中,既凸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又为其提供了更加健全的程序保障。如何规范协商民主,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协商民主的渠道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有助于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如何规范政党协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有助于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除此之外,还有《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等,规定了人民政协工作的程序、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程序、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程序等,從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程序保障。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民民主的全主体性、人民民主的全方位性、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人民民主的全持续性、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性和人民民主的全保障性的准确表达。厘清了人民民主的这些特质,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优越性和显著成效,更加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制度优势和高效的治理效能,更加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相信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一种适合中国实际的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的实实在在的制度性安排,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648.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547.
[3]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
[4] 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5] 鲁品越.全过程民主: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1):84.
[6]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9.
责任编辑:周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