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颖,贾春香,李 立
(1.内蒙古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10;2.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近几年,党和国家为了解决经济与环境失衡的问题,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构建和提升环境规制体系,颁布了一系列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环保标准和地方制度,保护环境不仅是当下加以重视的问题,更应考虑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下,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如何以及怎样走好绿色发展这条道路是当下最需要思考的问题,政府通过制定并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来干预企业的创新发展,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技术创新发展水平,为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提供指导意见,因此探究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发展水平影响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对不同观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为今后学者的研究指明方向,也为政府和企业进行环境治理提供一定的依据。
随着学者们对环境规制的理解越来越深入,环境规制已不再是纯粹解决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外部性这一市场失灵现象,而是为了改善环境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全员共同参与,通过制定并实施规章制度来约束和管制他们的行为,既是政府实施环境管理活动的工具,也是一种社会性规制。
对环境规制的衡量,如表1所示。
表1 环境衡量
关于绿色创新的概念,学者们从两种角度对其进行了解读,第一种是从创新的角度,认为绿色创新就是在生态和环境方面进行创新;第二种是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认为绿色创新是一种环境技术变革,可以在环境技术、绿色技术以及清洁技术方面实现创新,学术界对其概念的认识尚未统一的原因是因为对其产生的价值界定不同。不管从哪方面进行解读,以保护环境为初心的生态创新和技术改进都可称之为绿色创新,它是一种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包含了生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共同含义,在制度组织方面进行发展和转型,在相关技术方面进行研发设计,减少和避免因发展经济带来的环境损耗。
绿色创新的衡量主要有以下几类:①王锋正[6]等人的做法,从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角度来考虑;②于芝麦[7]的做法,选取上市公司的绿色专利数量作为衡量指标;③杨丹[8]等人的做法,从投入和产出两方面进行测算。
大部分学者支持环境规制会促进绿色创新的发展,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对企业的经济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对绿色创新的投入,短期时间内会给企业带来成本负担,但长期内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Walley N[9]认为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二者之间并没有矛盾冲突,而是和谐共生的关系,拥有环境规制的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投入,不仅会加强企业的经济运行,最重要的是会给企业带来商业机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从实证的角度来看。孙冰[10]等人研究环境规制对中国制造行业绿色创新的双元影响机制,结果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其中包括绿色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但对二者之间的积极作用程度是不同的,前者的积极作用程度要大于后者。
二者之间还存在负相关关系,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新古典经济学里的“抑制说”认为环境规制会让大型企业将资源转移到环境保护领域,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影响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另一方面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最终导致企业净利润减少,所以环境规制会削弱绿色创新水平。Chintrakarn[11]以美国制造行业为研究对象,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的实行对于该行业的绿色创新发展并没有任何的促进作用。Zhao[12]和张江雪[13]经过实证研究也发现企业的创新发展水平会因环境规制政策的推行而被抑制,因为企业环境治理成本的增加会对其研发投入产生影响,形成一种“挤出效应”,而环境质量的改善则对管理销售产生“约束效应”。谢荣辉[14]利用两阶段模型来检验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同样得出环境规制与绿色生产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者之间除了线性关系以外,还存在非线性关系。于克信[5]发现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二者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张娟[15]研究得出环境规制增强,绿色创新减弱,反之环境规制减弱,绿色创新则增强的“U”型关系。环境规制按着手段不同可分为行政控制手段、自愿型、市场化工具以及隐性环境规制。孙振清[16]等人经过实证研究得出行政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发展之间呈“U”型关系,而市场化工具则与其存在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关系;根据主导对象不同可分为行政型、市场型和公众参与型。张国兴[17]认为行政型环境规制与绿色产出之间呈“U”型关系,市场型环境政策与创新产出存在倒“U”型关系,而公众参与型对其影响则远低于二者。
对于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所以二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更为错综复杂,比如调节变量的存在。丁潇君[18]选择行业作为调节变量,行业异质性会影响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二者之间的关系。刘光富[19]以绿色形象作为调节变量,结果表明其正向影响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二者之间的关系。于克信[5]以政府支持作为调节变量,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对于大部分资源型企业来说,政府可以通过提高环境规制水平以及政府创新补助对绿色技术创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来探究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的关系,总体来说可分为正相关性、负相关性、U型或倒U型关系,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还会受到环境规制类型的影响。除此之外,二者关系还会因为调节变量的正负取向而受到影响。因此,对于政府而言,环境保护的关键就在于如何通过环境规制来促进绿色创新的发展,但环境规制不能简单地从成本的角度衡量,若有些企业的创新遵循不是绩效优先,对环境规制的反应性会因此不同,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企业属性、地域、不同类型政策、规制对象的目标偏好等等。另外,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建设,比如政府补贴;目前中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完善环境规制来保护环境,有利于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