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逻辑进路

2022-03-24 22:00:38韩振峰程刘畅
理论探索 2022年5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发展

韩振峰 程刘畅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 100044)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如何看待社会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整体布局、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成果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于中国共产党谋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在吸收国内外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基础上,鲜明揭示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特征,科学阐释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路径,形成了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在新征程中深刻把握习近平就促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对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实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清晰的理论定位、科学的整体布局、有力的保障措施、良好的环境氛围中统筹谋划、积极探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进路,在新征程中完成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方向指引。

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刻把握公平正义的理论要义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必须在动态发展着的理论中形成深刻认识,才能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问题。习近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基础上,基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始终以对公平正义价值认同的“不变”应“多变”,以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多变”促“创新”,对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回应。鉴于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构建要在内在不变的价值追求与外在变化的时代环境的统一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原则和方向。

善于继承才能开拓创新。习近平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是其理论基础。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但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全面把握中不难发现马克思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马克思对整个资本主义的批判和研究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控诉与揭露”〔1〕。他从处在社会关系中“现实的人”出发,思考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面对资本的逐利性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变迁中出现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增大,逐渐形成少数资本家对工人剥削和压迫的态势,马克思通过剩余价值理论揭示、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分配的不公正现象和劳动者被剥削的实质,这一理论也成为阐释社会发展中不公正现象和劳动者贫困状态的逻辑前提。基于此,恩格斯又结合人民的发展权益认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109此外,马克思在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设中,论证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剥削和私有制,在实现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必然性,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指明了努力方向。习近平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历史主动精神,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发展实际的基础上认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3〕13这一理论定位强调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为新征程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科学指引和理论遵循。

在时代发展新问题、改革创新新任务和人民权益新诉求的叠加之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没有现成的模板套用,需要在结合具体的实践中坚持积极应变和主动求变的原则探究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审视新发展格局下的社会实际,习近平立足于时代发展之变、目标任务之变、人民需要之变,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整体性进程中思考公平正义问题,结合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价值取向,对相关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阐释,与时俱进地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发展。具体来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新时代应该“实现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怎样实现公平正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客体和空间方位等发生的巨大变化,他指出主体由政府负责呈现出政府主导、社会治理、个人协同等多元参与的趋势,客体由社会领域渐次辐射到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生态领域,空间方位上进一步凸显平衡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诉求。这些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奋斗目标高度的理论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在科学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将奋斗目标由最初的寻求民族独立、国家发展推进到实现民族复兴,并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来协调社会各领域之间的发展水平,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擘画公平正义的社会图景,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习近平强调在社会的动态发展中要始终以价值原则和核心理念不变坚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则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目标。他指出:“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4〕553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美好生活愿景。因而,以全体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为基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不断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解决人民难题,持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满足人民关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不仅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理论深层次的价值意涵和价值导向。二是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理念不能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新征程上,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发生动摇,甚至改变,便会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实根基、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消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守正创新,进而改变中国共产党鲜明的价值底色、方向立场。因而必须把握核心理念不能变这一前提,突出马克思主义的鲜明指导,辩证看待社会公平正义理论内涵“变”与“不变”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妥善处理好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继承和理论创新的边界,夯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基石。

二、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夯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

习近平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4〕55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以当代社会改革发展为逻辑起点,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在人们创造财富的实践中探索利益调节的问题,将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贯穿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始终,使之成为满足人民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和现实追求。

一是在经济发展目标上注重物质生产或经济发展是满足社会发展基本需要的现实,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夯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具备价值判断倾向的社会意识,与现实物质利益具有紧密关系。具体来说,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社会理想,并不是抽象和空泛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反映出人民满意程度的价值标识,受制于一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代表着未来生活中的社会发展形态,物质的充裕内在地满足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物质条件的要求。故而,要牢固树立在持续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奠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具体来说,要在增加社会财富的具体行动中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诉求,在实现物质生活充裕和精神生活富足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如受自然地理位置因素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区域、城乡之间发展和分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因此要以物质上的共同富裕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城乡工农贫富差距问题。在物质充裕的基础上,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实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跃升,这表明提升人民的满足感是动态的、具体的和多样的,要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践活动中,在精神层面不断满足人民对于个性彰显、尊严体面、内心愉悦等发展的需要。

二是辩证地看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注重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协同并进的整体思路。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3〕97通过经济发展奠定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并不是说就等着经济发展起来了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3〕96。如若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或短期内会积累大量财富,但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看,易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甚至压缩未来发展空间诸多问题,反而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而,要在精准识别与界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的前提下,在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得到实质性的提升中,将社会配套设施、区域发展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等同经济发展协调一致,平衡好发展规模和速度的关系,切实做到合理、高效、公正地配置和分配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在经济发展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要在不同阶层中畅通人才和技术流动的渠道,形成恰当的收入分配格局,将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在不同领域之间提高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的效率,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在不同地域之间形成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而不是彼此抑制的状态;在同一地域注重缩小城乡和相对发达地区的差距,协调好经济利益同社会和谐、生态保护等各方面的关系,避免出现失衡从而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要充分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强调:“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5〕827这一论断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探索提供了现实依据和价值遵循。共享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以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区分和辨别共享发展的目标所指,消除单纯关注财富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中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不同于西方少数人掌握社会财富背景下采用社会福利制度等补偿方式来体现所谓公平正义的做法,新时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探索建立公平、合理、有效分配体系的现实路径。特别是在基础而又关键的领域,如针对民生短板问题,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办好教育、保障医疗、促进就业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综合发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提升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以此来减少不同阶层之间因代际积累而产生的贫富差异和落差心理。同时也要注意“共享成果”并不是“坐享其成”,坚决否定养懒汉行为。在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注重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避免出现只追求“公平”而不考虑“效率”所导致的“平均主义”倾向,只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所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强调做大“蛋糕”、做好“蛋糕”和分好“蛋糕”之间的辩证关系,把握好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合理张力,在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中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在认清先富、后富和共富之间的动态关系上,承续先富带动后富的理念,切实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实际和基本国情的共富之路。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习近平强调:“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3〕96习近平以战略性和全局性的眼光谋篇布局,提出并设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为新征程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筑起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和融汇于法律施行的各环节,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习近平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4〕553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在依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中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所需、所求和所想,是不断巩固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区别于社会道德风尚和伦理家风层面的道德约束,法治是以刚性约束协调社会多元利益带来的冲突,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规范。一方面,要把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贯彻到法治中。“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6〕131,是其内在价值目标。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使得人民对于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也随之提高。结合司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要落实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使得社会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得以体现,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增加社会成员对于公平正义的认同感、获得感。另一方面,正如习近平在强调公正文明执法时所讲:“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7〕法治保障的制度设计要注重把握人文关怀和法治规范之间的动态平衡,在满足人民正当权益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将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治理效能,使人民真切体会到有温度且公正、讲原则的法治制度。

二是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明晰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要求,划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标线”。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涉及建立社会公平正义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践活动正常运行、合理展开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3〕95针对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呼应人民群众对切身发展利益的诉求,能够有效消除不利于促进公平正义的障碍。权利公平事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着重强调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社会地位,保证公民依法享受的各项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障,高度耦合了人民群众平等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内在需要,是新征程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前提。机会公平则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生存和发展等环节平等地享有参与、选择和竞争等机会,有助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使得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得到合理配置。注重起点的公平保障人人都有拼搏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在社会资源占有、发展机遇获取和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故而,要使公共资源向基层、农村、相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使之在教育、就业、住房、健康等方面享有更多发展权益,使得全体社会成员能处于同一起跑线。规则公平突出社会全体成员要遵守规则,不能因身份、地位等因素而产生特殊化权力,必须依据开放、公正、清晰的规章准则来约束不正当诉求,消除特权和腐败现象,避免出现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的现象,运用规则化解社会利益纠纷和矛盾争端,打破既有利益的藩篱和不正当的人情关系网,防止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垄断,让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益。

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构建公平正义与和谐秩序良性依存的社会治理格局,标注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线”。社会治理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公平正义所面临问题和挑战的积极回应。习近平将维护公平正义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认为“我们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8〕185。首先,坚持“善治”的理念。党和国家在对社会问题和隐忧的治理中使得社会正义不断由应然走向实然,避免社会出现混乱和无序的局面。即以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来应对由社会财富增加等因素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应对社会偶发性事件或特定社会情景,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其次,要注重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依据治理的准则和规范,有效协同国家、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关系,在平等协商、对话的基础上形成多元有序共治的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9〕。在发挥共建合力、形成共治格局和共享发展成果的顶层谋划中维系社会秩序,打造出政府和市场双向互动、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参与的发展模式,避免形式主义作风下社会治理制度同社会治理实效相背离的现象,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平正义环境。

四、以文化认同为纽带,涵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10〕6从文化角度思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要求在文化传承中保持文化认同,在与社会公平正义相互推进和共荣共生中,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来弘扬社会新风、涵育社会正气和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牢牢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精髓,坚持在不忘本来和吸收外来的有机统一中深化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认同。首先,要在把握文化之“根”中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追寻公平正义的优良品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关于社会公平正义重要论述重要的文化底蕴和思想来源。如孔子关注因财富的悬殊而影响社会稳定有序的状态,认为社会分配要“不患寡而患不均”;韩非子提倡“刑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的法治理念,彰显了法律面前无高低贵贱之别、人人平等的价值旨趣。庄子认为:“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强调统治者只有按照公正的原则治理国家,才能实现天下太平。因此,要汲取传统智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良好氛围的形成。此外,应“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11〕13,在“中外结合”中把握公正理念的精神实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深厚的文化支撑。整体而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全人类共同的道德理想和价值追求,要在对照、吸收和借鉴中明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理念同资本主义剥削实质根本区别的基础上,吸收和参考西方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理念中的合理成分,挖掘人类文明中值得借鉴的思想资源。

二是学习和体悟百年党史,以生动的革命文化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现实观照、价值指引和实践借鉴。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凝聚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中,要在深入剖析、体悟百年历史经验中获得连接历史、把握现实和擘画未来的智慧启迪。革命文化记载了中国共产党人探索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脉络,直观地表现出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一贯主张,成为涵养社会公平正义的文化形态。习近平指出:“学习党的历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12〕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人民的切实利益为出发点,开始探索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如在土地政策和农民土地所有制方面,1922 年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便鲜明提出:“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困农民。”〔13〕98而后的《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国土地法大纲》等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行了不懈努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行进一步的尝试和探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大改造”的完成等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制度基础、创造了物质条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更是进一步表明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主张。邓小平在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的基础上,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共同富裕”来解决不同地区收入分配差距。面对市场经济发展对社会公平正义所带来的考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进一步契合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新篇章。对内历史性地解决了贫困问题,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以坚持筑牢根本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制度、不断创新重要制度来构建更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对外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人类共同价值等指明维护公平正义的世界意义等。

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在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的辩证统一中形成健康良好的社会公平正义氛围,以此来凝聚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共识。如若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仅驻足于一种强烈的内心向往和精神追求,便容易受到错误社会思潮影响,致使不公正风气侵蚀灵魂和毒害思想,易产生享乐、躺平的不良心理和浮躁、消极、不安的负面情绪。习近平指出:“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3〕14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超越了狭隘现实利益和物质纷争的界限,承载起社会共同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形成精神追求的交汇面。公正理念内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有着巨大的包容性和张力,适用于不同群体,是连接不同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精神纽带。故而,要尊重不同阶层、群体认知和文化的差异,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维度综合发力,以此对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满足不同人民群众发展诉求。在国家层面,注重优化社会生态环境,加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教育引导和典型示范使得全党和全社会凝聚起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认同。在社会层面,要利用好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文化资源,以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成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同时也要注重分配好文化教育资源,凸显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公平,充分发挥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在此基础上形成涵育公平正义的良好文化氛围。在个人层面,不断提高公民思想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境界,提高个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潜在认知和行为意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养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等不得”和“急不得”辩证统一的历史进程。一方面,正如习近平强调:“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3〕95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从具体化、可操作的角度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进行梳理和总结。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在于落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综合性工程,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在实践过程中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等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并非一帆风顺和一蹴而就。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3〕97要坚持久久为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不盲目超越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而应在相应的物质生产方式中将正义的价值理想内化于社会现实之中的“ 社会正义”〔14〕,要以锲而不舍和沉着有力的姿态,为切实解决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而持续奋斗。

猜你喜欢
公平正义发展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中国核电(2021年3期)2021-08-13 08:56:36
选任好人民陪审员 让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
人大建设(2019年7期)2019-10-08 09:03:42
坚持公平正义 增强裁判效果
人大建设(2018年11期)2019-01-31 02:41:12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人大建设(2018年11期)2019-01-31 02:40:52
从HDMI2.1与HDCP2.3出发,思考8K能否成为超高清发展的第二阶段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华人时刊(2017年21期)2018-01-31 02:24:01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北方交通(2016年12期)2017-01-15 13:52:53
关爱弱势群体 维护公平正义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
汽车零部件(2014年9期)2014-09-18 09: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