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文梦
(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是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体系的自觉认可、自愿接受和自主遵循的系统过程,由多种要素、多重层面和多个环节构成,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活动。1948年,传播学奠基人之一哈罗德·拉斯韦尔明确提出由五个基本要素构成的传播过程,即“五W”传播模式,实现了对复杂的传播现象、过程、环节的高度抽象和凝练。他指出:“描绘传播行为的便利方式必须回答五个问题:谁(Who)?说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取得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1](P.35)“五W”传播模式构成了传播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为研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问题提供了恰切的理论范式和研究视角。系统是由各个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五W”传播模式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体系的要素组成主要包括四大子系统,即主体系统(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合二为一)、内容系统、媒介系统以及评价系统,分别回答了“谁来认同”“认同什么”“怎么认同”以及“认同如何”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向大众传播、进而内化为品德思想并外化为品德行动的基本问题。基于此,本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五W”传播模式,探讨各子系统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的张力与互动,勾勒出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一个全新分析框架,避免以往研究中宏观与微观的断裂以及单向灌输的片面化弊端,从而明确未来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新思路。
在广义的传播主体系统视角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系统包含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两大要素。整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系统须以两类主体的互动关系为出发点,明确两类行动主体对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目标定位和行动策略,从而使两者在良性互动中相互促进、相互建构。
作为一种科学理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是由少数人向多数人普及、由少数精英走向多数大众的过程。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系统的源头分析,中国共产党、社会精英、理论工作者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推行主体,必须对“受众”进行思想引导,此时,推行主体应扮演“传播者”的角色,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首要前提。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接受主体通过推行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获得信息,以满足其自身对先进文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过程中由推行主体到接受主体的外化系统运行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既受到受众自身文化水平的制约,又受到其内在心理接受图式的影响。由于接受主体的年龄阶段、文化程度、社会地位、思想认识等存在差异,必然会导致各接受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接受度和认同度不同。并且,具有不同身份和职业的推行主体在传播某一信息时,必然会有针对性地选择接受主体,以期引起其所希望的反应。要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第一层次传播”,必须建立覆盖“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分层推进”各环节的系统模式。其一,要以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部门等为依托,加大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科学性、真理性的研究,探究其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实践意义等,并善于把握和运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事例来解读和呈现科学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系统理论。其二,要组建一支政治坚定、功底扎实、熟悉基层、优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队伍,从群众关心的社会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出发,“用简单的推论或恰当的例子来说明从这些材料得出的主要结论,启发肯动脑筋的读者不断地去思考更深一层的问题”[2](P.322),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具体、生动的实践,使党的创新理论为民所知、为民所用。其三,在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中,推行主体应当承认、思考并精准地审视不同受众的思想特点、行为规律、愿望需求,从不同的受众群体、不同的传播渠道的特殊性出发,因人施教,通过“分层分众”的方式方法确立不同的目标、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形式、传播不同的内容,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普及化助推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乘势而上。
接受主体是指接收信息并作出反应的人。有效的信息传播活动是建立在反馈基础上的,是一种双向流通的互动过程。毋庸讳言,单纯地从“五W”传播模式的固定内涵解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会忽略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对象(受众)的主动性及其反馈作用,后人在“五W”的基础上增加了“传播意图”(What Aim)的要素。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系统的运行中,接受主体的作用同样不可忽略。“从过程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包含两个阶段:马克思主义‘化大众’阶段以及‘大众化’马克思主义阶段,我们称其为马克思大众化的二阶性。”[3]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同样包含“化大众”与“大众化”两个阶段。“大众”即接受主体,泛指人民群众、人民大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4](P.154)因此,将接受主体和推行主体视作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同样地,将二者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主力军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5](P.9)马克思既强调了实践活动之于理论认识的重要性,也指明了群众认同理论的迫切性。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系统的建构中,受众不仅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学习者,而且是潜在的传播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推行主体曾经也是意识形态传播的“受众”,而第一层次“受众”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通过自媒体和互联网等途径自觉或不自觉地会成为信息的第二层次“传播者”,这展现出影响渐渐扩散的“涟漪效应”。同时,接受主体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行为和效果又可以为推行主体选择传播内容、传播方式等提供源源不断的大数据参考,此时“受众”就变成了信息传播的“生产者”,而“推行主体”则作为信息的“收集者”发挥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受众”。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普及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大众互育者”自我教育的作用和优势,动态开展受众主体的互帮互教活动,进而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化过程中自觉地运用和推广,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行创造性的建构。
在传播学的广义理解中,一方面传播者是相对于受传者而言的,另一方面凡是凭借一定的手段传递信息的均可称为传播者。整体性是系统的最本质特征,只有确立人民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才能使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同时达成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与实践,从而协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相互规定、相互依存,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参与者,既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又统一于实现价值精神传递的使命中。”[6]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完整链条分析,推行主体与接受主体之所以能在持续的良性互动中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双重逻辑,不仅在于推行主体自身理论自觉地推动,而且在于接受主体生活实践的不断强化。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经由推行主体的传播而被接受主体所认同,接受主体在利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满足其自身的需要后转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新的“传播者”,促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实现书面存在向社会存在的转化并使其嵌入日常生活,从而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外化和内化的双向建构中实现“理论掌握群众”和“群众掌握理论”的有机统一。
在社会复合型人才不断增加和人民文化水平整体提高的背景下,传播者和受众的角色在“五W”传播模式中日益模糊化,客体“主体化”意识逐渐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推行主体”越来越多,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兼具“传播者”和“受众”的角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为“接受主体”转化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者”提供了基础。只有把握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的互动合作关系,结合社会信息化的优势发展条件,使各行各业各司其职,积极探索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的接榫点,以平等交流的意识构筑“共生效应”,打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知行合一的内在逻辑,将自上而下的外生式模式与自下而上的内生式模式相结合,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无限层级的传播和认同,从而齐心协力地画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同心圆”。
作为一种多方面相互联系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不同意识形式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功能。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必须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系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其层次性、整体性、立体性有机结合、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清晰展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层次,应明晰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在“认知—解释”层面、“价值—信仰”层面、“目标—策略”层面的构成要素。认知层面关乎民众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解释层面的意识形态;价值层面关乎社会成员所坚持的信念和理念,即信仰层面的意识形态;目标层面关乎意识形态的具体建构,即策略层面的意识形态。三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经由“实践→理论→实践”的系统发展过程。认知和信仰层面相对稳定,策略层面则须在前两者的指引下发挥作用。
其一,认知认同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认知—解释”层面。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而且需要人民群众在认知层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识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容建构必须坚持破旧立新、守正创新,用中国理论去解决中国问题,通过透彻的理论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使理论能够为大众所了解、熟知。其二,情感认同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价值—信仰”层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既要使大众“口服”,又要使大众“心服”。大道至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最高境界,主体在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中必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尤其是要以“接地气”“通民情”的语言和形式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内涵传达给大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可以覆盖最大多数受众群体的通俗理论读物,实现处于高级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与大众的对话,使马克思主义“润物细无声”地生根发芽、入脑入心。其三,实践认同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目标—策略”层面。人民大众学习和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最终目标是将其付诸社会实践,达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相互建构、彼此护航,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内容的最高层次是尊重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达到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武装大众的目的,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成为大众的行为准则并指导大众实践,使其在上升为大众信仰的同时外化为日常生活常态。
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丰富性和抽象性及其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的多元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应将理论的内容在多样性的社会关系运行空间中客观、整体地呈现出来。
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其科学性和真理性已经得到并正在继续不断地得到亿万人民实践的证明。将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指导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之本、认同之源,是我国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7](P.13)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须臾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因此,优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容系统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在坚守信仰、坚持信念、坚定信心中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当今的“具体意识形式”。“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8](P.12)坚持和培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成为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最为鲜亮的底色。此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朴素唯物论、重伦理、讲仁爱、求大同、尚和合等思想文化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扎根中国最深厚的思想文化背景。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7](P.13),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融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使接受主体建立情感共鸣。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是平面化、静态化的理论体系,应当保持与时俱进的活力和生命力。在理论传播中,必须着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立体性,在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外延”。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具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核的部分。毛泽东指出,“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9](P.70)。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奋斗,不忘初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胸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代迸发出更加光辉的理论魅力和实践光彩。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关键是“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铭刻脑海、扎根心田、融入血脉、终身铭记,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10]。只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道义力量、实践力量、创新力量。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外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政策策略、行动纲领、运作方式等,例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等,属于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相辅相成的部分,可以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形式。“当代我国意识形态的战略重构,必定要坚守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不动摇,并根据世情、国情和党情的变化,与时俱进地推进其外围的创新。”[11]当今时代信息交流和不同文化之间的互动沟通日益频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容建构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开放胸襟,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有选择地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与其他优秀思想文化融合共生,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五W”传播模式下传播渠道特指传播媒介。意识形态推行主体传递的信息要顺利到达接受主体的接收视阈,必须以各种传播媒介为渠道,架构起沟通交流的桥梁。只有积极寻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大众思想文化的共通意义空间,才能达到最佳传播效果。
目前,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介和互联网等新兴传播媒介在内的大众传播媒介是传播学中着重关注的传播渠道。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媒体融合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媒介系统已由纸媒传播、口口相传、广播电视传播等传统的传播方式转变为多种媒介的融合发展,导致了多层面的复合化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临思想交锋的形势更加严峻,意识形态领域大致形成了红色、黑色、灰色三个思想舆论地带。如何把握全媒体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是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媒介系统必须要面对的重大课题。
新兴媒体赋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突出的创新功能,其在一定程度上以直观、形象的方式使理论教育摆脱了单调、枯燥的状态,既丰富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手段,又提升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效果。在互联网驱动的大数据时代,强调信息传播的“时”“效”“度”,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在理念、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的与时俱进和创新性发展。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应当完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协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不能搞‘一刀切’、‘一个样’。要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12](P.318)媒体融合发展体现在对新兴媒体渠道的充分利用上,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将大数据嵌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全过程,加强网络舆情治理,重点抓好网上舆论场,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舆论引导新平台, 严防“低级红、高级黑”的现象,使之更为科学、精准、高效。此外,在当今传播环境下,传统媒体仍然具有权威性、稳定性等优势,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具有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共识、协调社会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要鼓励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观念革新和技术革新,不断改进采写方式,扩展传播渠道,从而发挥出其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的“举旗定向”的作用。
传播学专家埃弗雷特·罗杰斯将大众传播过程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信息传递过程的“信息流”,可以由传媒手段直接“流”向受众;二是经过组织传播、人际传播等多个环节的过滤,作为传播波及过程和效果产生的“影响流”。例如,信息通过媒体渠道传至意见领袖,再由意见领袖传递给他们的追随者。由此,两级传播模式即可发展成为多级传播模式。
组织传播是组织成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组织传播主要依靠党员干部的层层传达和过滤来实现,是一种由“党内”到“党外”、由“上级”到“下级”的传播过程,目的明确,有利于对社会舆论的强效引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百年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并走向复兴的重要方略。在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意识形态认同全面领导的前提下,党员干部只有加强与受众的沟通,给予其充分的话语权,才能切实发挥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从而保持传播通道畅通。此外,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组织、非政府组织、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信息传播作用,就应当为受众提供一个开放的学习平台,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传播方式的重要补充。
作为一种面对面的传播,人际传播具有互动性好、反馈及时、自由度高等优点,是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重要方式。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P.139)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意识形态认同必然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基础和一定社会中人的因素息息相关。随着精英群体在社会场域的日益壮大,民众间人际传播的方式越来越重要,虽然此种传播方式大多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明确的主题,但当各类“意见领袖”参与时便会谈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国家惠民利民的方针政策等内容。由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中,应积极培养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意见领袖,着力构建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舆论场”,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网络和传播格局,创新网络监管机制,从而将主导意识形态内化为民众信仰、外化为民众生活实践。
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成员普遍遵守的、按一定秩序办事的一套行为规则。“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12](P.54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国家和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提供了坚实保障。
用承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各项制度观照、回应现实的过程不仅是增强中国共产党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的过程,而且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的过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聚焦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蓝图,部署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尤其是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加以锚定,为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必须遵循相对稳定的制度规范,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媒介依托,坚决抵制错误腐朽思想的侵蚀。其一,完善意识形态认同制度的建构机制。在制度建构中要彰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民本关怀,既要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全面领导,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和统筹作用以及共青团、工会、妇联、慈善团队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群策群力,资源共享,形成各方协作、合力攻坚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制度格局。其二,明确意识形态认同制度的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抓好抓牢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责任管理机制。其三,落实对意识形态认同制度的部署。通过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有效地链接国家、执政党与民众,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的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还原为生活主体,只有把制度的落实和解释权力看作行动主体实现其自身目标取向的基本途径,才能有效解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中“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评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传播效果和获取大众反馈是认同的“最后一公里”。“参与度”“认知度”“满意度”按照接受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验—认知—实践”的维度依次递进, 建构了“角色互动”和“角色评价”的双重逻辑。
“参与度”即民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接触和体验情况,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评价最基础的单位。在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相对单一。随着制度的快速变迁和社会生活自主性的增强,社会多元化趋势日益显著。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就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与冲突。同时,社会进步使得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意识逐步提高,理性表达、平等对话的呼声日渐增强,尤其是受众对于运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创新实践有着新的诉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内在动力日益显现。
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落细、落小、落实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大众日常生活世界入场的过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归宿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成为民众自身的价值秉性系统,从而激发民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发挥主力军和主人翁的作用。“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3](P.82)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只有与日常生活充分衔接,才能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提高民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各类话题讨论与分享的参与度不仅是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之建构目标与评价标准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是否真正“接地气”“通民情”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工作质量的切入点,形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日常参与度的良好反馈机制。只有提高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积极性,使其在实践中感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价值,才能促使理论与生活的关系从“割裂”走向“融合”,从“疏离”走向“共生”,才能避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政治资源的流失和政治权威的削弱,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直接效果、间接效果、潜在效果的统一。有效的日常参与度既能够引导受众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认知,又能够避免自上到下、命令式的认同实践。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消化、理解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以及其他先进思想的过程,最关键的评价指标是推行主体发出的信息经由媒介系统传播至接受主体,从而使受众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自觉地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从推行主体看,要把推行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推进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在干部考评机制中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评价因素,并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从接受主体看,要建构更科学、更精准、更可操作的评价体系,把群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清楚不清楚、喜欢不喜欢”作为衡量理论认知度的基本指标,真实地反映接受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观感受和心理体验,使之成为检视和印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质量与水平的关键依据。具体而言,理论认知度的评价标准包括“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广度”是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覆盖面,其标准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群众的数量及其是否被多数人所学习和掌握。“广度”不仅包括精英阶层等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和阐释,更重要的是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包括各个阶层、各种职业、各个民族在内的普通群众理解和认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度”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层次。在理论认知度评价中,由于不同受众的认知层次不同,对其评价标准也应具体分析。高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和群众的意见领袖要对意识形态的基本概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内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精神实质等进行深入研读,对其生成逻辑、思想精髓、价值意蕴等形成系统、全面、准确的认知。由于一般受众的知识水平和生活阅历有限,对其设置的评价标准应相对较低,但有效的认同必须达到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思想力量、精神力量和情感力量的认知与弘扬。在理论认知度评价中,我们既要重视当前受众的认知程度,又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现实,与时俱进地研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现实情况提出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在合理规划中实现理论认知认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4](P.28)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最终目的必须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使社会公平更加可触可感,达到人民满意度的最大化。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P.10)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以此获得接受主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和先进文化的需求日益扩展,推行主体和接受主体均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效果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必须长期重视并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长而不断完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14](P.25),这指明了“人民至上”是评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效果的落脚点。人民满意度的提升要通过良好、畅通、长效的社会评价机制和反馈机制来实现,该评价系统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为建构导向,依靠鲜活的社会实践扎根于时代,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问题,并完善基层群众的反馈渠道,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受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力和为人民群众“立言”的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7](P.11)当前,只有营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良好氛围,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创造条件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挥出对国家建设的指导功能,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持续积累,在人民自身需求的不断满足中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魅力。
总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抓住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时代机遇,结合信息传播的“五W”分析模式,统筹优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系统、内容系统、媒介系统、评价系统,发掘创新途径,才能用“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并塑造坚实的群众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