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青
(上海交通大学 设计学院,上海 200240)
2021 年4月中旬,清明时节将过,溧阳天目湖的白茶季方兴未艾。天目湖东岸Z村的空气中弥漫着炒制茶青的香气,村后起伏的山野上仍有星星点点的采茶工在辛勤劳作。山上传来的割茶机声音却让笔者疑惑——作为国内高端绿茶的代表,天目湖白茶竟会使用大批量低端茶常用的割茶机?事实并非如此:茶工手中的割茶机并未将茶芽和嫩叶收割到布袋中,而是弃置一旁作为养料。初看起来,这是一种令人费解的浪费行为。要知道,茶树每年可抽芽两到三次,明前茶叶娇嫩,适合制作高端茶,晚摘茶叶则用于味道浓郁的平价绿茶或红茶。在天目湖,茶农主动“割茶”的行为意味着只保留价格最高、产量最低的“明前茶”,而放弃廉价但量大的“明后茶”。
这样“自断一臂”的行为背后,存在着一套与农业产业化趋势相悖的实践逻辑。在中国,强调生产、加工及流通整合的“纵向一体化”[1]路径长期作为政府支持的主流方案,一般基于如下立场:规范行业生态,以标准化茶企替代非正规的小农生产,以维系茶叶品牌的“正宗性”,亦有利于行业管理和税收[2];提升行业竞争力,以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大农带动小农,让先富起来的龙头企业为小农提供工作或其他收入[3]。而天目湖茶农的割茶行为,构成了对农业产业化的隐性对抗,让人联想至关于“内卷化”和“去内卷化”的讨论。如黄宗智所言,内卷化的根源在于劳动力过剩、劳动用地少、劳动附加值低等农业生产问题[4],然而茶叶无法简单归入“高度内卷化的‘糊口’农业”之列。放在历史语境下,茶叶作为中国南方广泛种植的经济作物,虽然亦存在与棉花等产业类似的过密化特点[5],但往往能以一种看似“内卷”的生产方式实现“去内卷化”逻辑下的较高劳动报酬,乃至呈现一定程度的资本化动力。因此,对于茶农的产业化或“去内卷化”进程的分析,亟需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视野。
无论是农业企业带动的农业产业化路径,还是以密集劳动为代价的“内卷化”方向,都不能完整体现当代茶农的选择——两者皆未充分展现茶农在产销链条中的能动性。茶农的“去内卷化”行为对于政府顶层逻辑以及学界对“内卷化”的认知提出了有力质问:非正规小农经济必定会破坏“正宗性”吗?分散化的小规模生产一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吗?小农的积累和致富道路只能寄希望于大农或合作社吗?
这三个问题指向了本文的核心叙事。通过两个代表性茶区的调查,从三个层面进行回应:茶村小农如何基于兼业模式适应竞争压力极大的茶叶生产,如何受人情网络的约束而确保茶叶品质,这种产销模式又如何物化于小农的分散化生产空间。这种围绕个体能动性的产销模式不仅契合19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茶业以家庭化生产应对日增出口量的历史语境,且更有利于在当代维系茶叶的正宗性、产销平衡与健康行业生态,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产业动力,对于乡村振兴事业中如何真正以农民为中心带来启示。
文章选取的两个田野地具有相似的茶叶生产背景,又反映出不同的时代语境和“去内卷化”路径。G村位于福建南平武夷山,Z村位于江苏溧阳天目湖东岸,两者分别位于知名茶叶——正山小种(及其代表金骏眉) 和天目湖白茶——的核心产区。
G 村所产红茶金骏眉,是在正山小种基础上结合高端绿茶工艺创制,2006年初推出时便卖出2000元/斤以上的高价。为了在高端市场打开销路,当地茶企通过编写模仿古制的茶诗《骏眉令》、将木结构萎凋楼用作制茶展示地等方式,营造新茶的“正宗性”。“稀缺性”话语也一直存在茶叶营销中,无论正山小种还是金骏眉,都必须采摘“正山范围” (与G村村域范围基本重合)内的高海拔茶青制作[6];金骏眉更是要求谷雨前后10天内的“头芽”。比起传统茶叶的采摘方式,金骏眉采摘的“浪费”十分明显。
在Z村,浪费不只为了名义上的“正宗性”,也以政府和茶农自觉联盟的方式控制市场供给。1997年起,溧阳引入业已成名的“安吉白茶1号”并逐步大范围种植,2010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保护。天目湖白茶售价更胜安吉白茶,一般在500-1000元/斤(某些稀缺品种可卖至2000元/斤)。为了限量供给以维持市场价格,政府积极宣传水源地生态保护的话语,控制天目湖周边的种植面积,近年来又陆续以2万元/亩的价格买断天目湖周边的大批茶山,让其逐步荒废并野化;茶农亦以“割茶”行为予以回应,有人向笔者道出了深层原因,“第二春的茶卖不上价钱,有的人拿来做红茶,但大多数人不采,可能卖的价钱还不够付采茶的工钱哩!”(访谈资料,2021年4月) 当然,减产依然与多数茶农的生产直觉相悖。笔者在调查中也曾偶遇农村妇女偷跑到被收购弃种、已长到一人多高的茶树丛中摘取茶芽。
正宗性没有可参照的“传统”,稀缺性又自然引发关于生产权分配的争夺,这样的产销策略也将两个茶村的茶农置于激烈的阶层竞争之中。大茶企往往是正宗性的发明者和定义者,而小农在作为被动惠及者的同时,亦借助其向上的流动性对市场施加不可忽略的塑造力。在G村,龙头企业曾与十几家大中型茶企为了金骏眉的商标使用权对簿公堂,最终金骏眉被法庭裁定为所有茶农皆可使用的通用品种,大茶企却对此哀鸿遍野[7]。同样,四家天目湖白茶规模企业在2004年牵头成立“常州市天目湖白茶专业合作社”,在政府支持下全面实施“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对中小企业形成压制;溧阳政府每年举办面向茶企的茶博会,当地茶农却表示,“那些活动都是给大茶企搞的,跟我们小老百姓没什么关系。”(访谈资料,2021年4月)
尽管小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依然受其市场占有度和政治影响力的限制,但接下来本文将其放在历史话语下,展现这种模式所指涉的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特征具有远超其市场份额的意义。
18~19 世纪的中国茶叶生产体系基于广大农村人口,形成足以与英国、荷兰的工业化殖民地相竞争的高强度生产,长期保持最大茶叶出口国的地位。这种竞争力是由分散化的小作坊式生产和层级化的金融收购系统所维系的。如波尔、福琼等西方茶叶考察者曾描绘的,在19世纪中叶的武夷山,“红茶一般种植在山的较矮处,或者村民家的院子”[8];山中分布“不下999座寺观”,“僧侣在庙宇周围种植茶树,每年自己采茶”[9]。家庭和寺庙生产的初制毛茶经由茶贩、茶庄、茶客、茶栈等中间商之手,由各国洋行从广州、上海、福州等地远航出海;而洋行为了控制产量和质量,将从银行获取的贷款通过“银行-洋行-茶栈-茶庄-茶农”的纵向责任制体系渗透至农村。在这一产销制度下,茶区的图景大多相似,多数“茶农将茶叶种植作为第二职业,管理方式也很粗放。”男性在茶叶之外还要负责谷物种植,或到乡村工厂打零工;大部分女性亦“需同时承担薪资工作和家庭女性劳动的双重职责。”[10]如加戴拉所指出的,中国农业的分散化模式始终能在不发生结构性转变的前提下应对不断增长的贸易[11]。
这种模式的小农生产对于农村社会的安定、茶叶品质的稳定也有显著好处。首先,兼业家庭的生计锚固于土地,有助于社会稳定——作为对比,19 世纪末福建等地建立的现代化茶厂大规模招募的茶工多系“客氓”,每到“谷贵茶亏,则相聚剽敚”,给地方治安带来极大困扰,在地方居民的抵制下纷纷以关停告终[12]。其次,茶叶品质由销售端控制。19世纪的茶叶商人不再“仅仅是专门从生产区和贸易港口之间往返穿梭的商人”,而“同时监督生产的全过程”,深度参与到茶叶的加工和精制中[13]。彼时的收购体系亦不同于当代语境下“中间商”构筑的剥夺性体系,产量和需求的不对等让茶农拥有更大选择权,常有“五六十个买家相互竞价。”[10]作为中间商的“茶客”借助外国洋行提供的预付款深入至山区收购,也将世界对茶叶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变化的口味传递到广袤的中国腹地,刺激着土地、茶树和劳动的调配,中国的小农家庭也因这种收购体系的作用,深刻而敏感地卷入全球市场。
这是否构成一种以网络化的分散小农为基础、没有“资本化”的工业化?刘仁威一语中的,中国农民家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能够在现代世界的“资本积累模式中发挥核心作用”,由此应重新考量“资本主义作为一种以自由市场和自由劳动为特征的标准”[10]。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先逻辑是否适用于中国特色的茶叶生产,是值得打上问号的。
当然,茶叶史中的分散化种植和集中化收购并非不存在对小农的隐性剥削,小农深陷于土地,使其在坚强的整体之下显现出个体的局限性。而在城乡一体化的当代背景下,小农的能动性无疑对资本集中化和小农生产的辩论提出了新的可能性。20 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和市场复兴让农民获得新的机遇,但政府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大多忽视了小农在体制中的弱势地位。如仝志辉、温铁军批判大部分合作社为“假合作社”,大户成为“中间商”以低价买进农户产品、高价卖给部门和资本,形成“大农吃小农”的现象;由此认为只有多层次的综合合作才能为兼业小农提供更多利益[14]。黄宗智基于对“家庭化过密化生产”的论述,揭示了“小农户+大商业资本”模式的逻辑,认为龙头企业和中间商利用农村的廉价辅助劳动力,获得了高于雇工经营的资本主义规模生产的利润[15];尽管他赞赏“地票交易所”“农超对接”等方式对农户利益的提升,但仍承认加工销售规模化的必要性,并以“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16]为小农的韧性辩护。然而,销售端的规模化仍可造成农民的“半无产化”——如武广汉指出的,小农在生产领域的“自主”实际掩盖了其在流通领域从属于中间商的“影子雇工”身份,而农民唯有自己掌握产品的流通才能恢复个体业主的身份[17]。
可见,大多数学者对于小规模销售的可能路径仍持怀疑或不看好态度。当代小农参与到流通环节所遭遇的困难在于缺乏稳定的销售网、灵活的谈判权;供需对等均衡也是重要前提。尽管小农在10余年来的电子商务发展、乡村旅游等“消费革命”带动下获得日益多元化的渠道[18],但小农在销售端的能动性依然受到来自政府、农业企业的制度性限制。如笔者在武夷山观察到的,龙头企业利用其对“定价权”的垄断,榨取消费革命带来的商业利益,将试图实现阶层跃升的中农挤出市场,重回原料供给者境地[19]。颜燕华对安溪铁观音产业的研究亦指出,政府将传统生产方式改造为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生产的逻辑与茶农基于生产技艺、农时安排和社会关系的灵活产销之间存在根本张力;以“正宗性”名义对压茶机等“非正宗”生产方式的整治,实则是对小农灵活生产实践的“剥夺式重塑”[2]。
纵观历史至当代的产销策略,当今主流农业政策的偏颇在于对小农能动性的忽视,以及对于销售端对小农影响力的忽视。以下将借助田野实证来展现,小农能动性源于产量控制导致的议价权、兼业模式提供的灵活性、人情网络锚定的稳定销量和品质。笔者的田野报道人皆具兼业特征——不同于农民在城镇中从事非农“副业”所构成的“半工半耕”[15],而在更多情况下,城镇中的“副业”已成为支撑农民家庭收入的“主业”;同时,由农村辅助劳动力生产的农产品也不再是为了补贴家用,而成为兼业者在城市维系人情网络的“礼物”。这种具有人类学意义的“礼物”不仅有助于开拓客户群体,更帮助兼业者耕耘城镇中的“主业”,进而在城市生人社会中立足。为此,茶村小农利用有限的宅基地,建造了兼具居住、生产、销售等功能的功能混合性住宅,用这种分散化空间支撑其兼业的开展。
本文所定义的具有能动性的小农,指的是年产量1000斤左右(不超过2000斤) 的茶叶生产者,有时亦可进入中农之列[19]。在Z村和G村,这类小农是相对广泛存在的群体。他们既有一定的上升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适中的产量让他们无需承担过大的产销压力,有充沛精力从事兼业。小农的兼业模式一般有几种:1) 在邻近的贸易城镇开茶店,可兼营土特产;2) 从事与茶叶不相关的行业,如做生意、公务员等;3) 在农村老家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旅游产业。兼业的类型和程度在男女之间亦存在差异。多数情况下,女性是相对锚固于茶产业中的一方,其兼业更体现于横跨家庭和农业生产的状态;男性的兼业则较为灵活,地理活动范围更广,产销茶叶往往成为副业。兼业行为的印证可见于笔者在G村发现的“家店错位”现象——男性因长期不在农村,将城镇中经营副业的商店视为主要居所,而农村的老宅则成了经营人情网络的店,很多妻子抱怨自己在农村老家“就是个帮佣”[7]。
本文的论述主要来自两位报道人。Z村的周总(约45 岁) 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制茶师,几年前利用宅基地的富余空间开设茶厂,繁忙时要雇佣几十名采茶工。让笔者惊讶的是,他的主业并非做茶,而是建筑工程承包商,“我就是喜欢琢磨做茶而已……每年在家待两个月,做个2000斤茶……”“这么多茶怎么卖?在外开茶店吗?”“不,大多数都不卖。我在外包工程嘛,每年有大几百斤茶都是送客户朋友的……我弟在北京开茶店,也帮我卖一些……剩下的不多,朋友买买就差不多了,很多喝过我的茶的朋友都是回头客。”(访谈资料,2021年4月) 周总的生产规模让他几乎跻身中农行列,而建筑工程生意显然也没有好到让他放弃茶叶生产的地步。两份营生形成了你中有我、互相依存促进的关系。
G 村的刘总(约38岁) 是村里的青年才俊,曾当选村干部。因其家族为外来移民,分到的茶山少、位置边缘,对其参与市场竞争造成了限制。但刘家的几兄弟家庭都具有很强的奋斗动力,如叔叔刘润发所言,“我是我们村除了Z公司(村龙头企业) 外最早做茶的几个人之一……(因为高价) 很多茶农都愿意把茶青卖给我……我便自己背着麻袋,挨家挨户地去武夷山和福州卖掉……”(访谈资料,2016年4月) 这种跃升动力还体现在,2012 年金骏眉刚走红时,刘总便号召几户亲戚新建住宅,新宅不仅具有整齐划一的“徽派”风格,还拥有民宿、用餐功能,成为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刘总在2017年考取县镇公务员,这随之成为他的主业,家中的茶叶生产则由年迈的父母经营,每年产量1000~2000 斤。
两个茶村,一个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平原,一个在交通不便的闽北山区,但两个村的茶农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依托兼业与人情网络的产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兼业为茶农带来了茶叶销售的稳定客源。如果说农业产业化体系将大多数小农想象为锚固于土地的生产者,不得不依存于大户或中间商的收购,那么兼业小农则拥有在城乡之间流动的灵活性以及建立自主茶叶销售渠道的主动性。不论是在城镇开土特产店、从事其他行业,还是在农村经营休闲民宿,茶农利用自己的社交逐步积累起可靠的客户群。如G村王女士,朋友圈卖茶是她的主要经营手段,“我们没有那些大茶企的金字招牌,只能通过多结交点你们这些城市里的朋友,慢慢把自己的品牌做起来吧!”(访谈资料,2015 年10月) 一位在G村旅行的茶叶爱好者告诉笔者,“现在网上卖茶的品质大多不能相信,三姑镇的茶叶店也大都是外地人开的,只有直接向茶农买才可靠!”(访谈资料,2015年8月) 相对可靠的朋友客源让这批兼业小农成为少数跳脱龙头企业对定价权的控制的幸存者[19]。虽然这些朋友圈客户是为了比其他渠道更低的价格而选择小农,但价格仍高于大户或中间商的收购价,这一利润空间让他们在茶青收购、采茶工雇佣市场上获得更强的自主权。
其次,茶叶作为“礼物”,稳定了兼业所需的人情网络,同时减小了茶叶销售的压力。有人可能认为,朋友圈销售不足以支持年产1000~2000斤的茶农生计,确实如此。但如周总所言,他每年所产近半数的茶叶是作为礼物送给生意上的客户和朋友。他自豪地告诉笔者,“我还接过南京某大学的工程项目呢,当时经过朋友介绍在饭局上认识,送了她几斤茶,后来她一直买我的白茶,又因为机缘巧合给我介绍了那个工程。”(访谈资料,2021 年4月) 茶叶作为礼物,不仅助他开拓了施工生意,还帮他结识了更多喝茶的客人。而刘总作为公务员,需要维系人情网络的场合更是多不胜数。笔者最初经某地方官员介绍与他见面时,他便对官员半开玩笑地说,“这辆车开山路不好,我现在难得回村,你有需要的话拿去开好了。”(访谈资料,2015年10月) 不难推测,礼物换来的人情偿付间接提升了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境遇,实际需要销售的茶叶数量因此变得更少。
另外,人情网络对于稳定茶叶品质形成很强的牵制作用,消费端的个体口味往往可直接塑造生产端的个人实践——这让人联想起近代茶叶买办对生产端的控制,比市场监管或行业标准的控制具有更强的渗透力和持续性。在笔者调研中,常听到类似“给客户订制茶”“看客户的口味来做”的说法。以小农每年1000斤左右的可销售量而言,几十个稳定客户便足以消化。其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到礼物的人或需要送礼的中间人,大多与茶农形成某种互惠关系,是茶农精心维系的社会资源;另一类则是因社交网络发展出的购茶者,一般购来自饮。这两类人的共同特点是,喝茶习惯牢固、对茶叶的品性较为了解,对品质有很高要求。为了博取客户的信任,茶农甚至坦率地告知哪种茶是“正山”茶青做的、哪些是“外山”茶,不再对这一茶界“机密”讳莫如深。因此,茶叶的好坏与官方标准中的正宗性并无关联,而取决于每个客人的口味偏好。正宗性的定义由此不再仅把握在少数茶界精英的手中,而成为一个众包的、流变的、却始终维持高水平的品性。
受到近年乡村振兴事业的提振,很多茶村开始迎接形形色色的旅行者。G村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区,一直是自然爱好者的热门目的地;而Z 村所在的溧阳,也拥有“一号公路”等标志性旅游产品。二者都是理想的招待客人之所。笔者在溧阳调研期间居住的民宿,老板原是厨师,旅游兴起后辞职将自家房子改造为农家乐,主营住宿、餐饮、旅游包车等服务——当然也不免向住客推销自家茶叶。这座农家乐成了他维系和拓展人情网络的基点。更多情况下,茶农的人情网络为原本偏远的农村带来人气,结交朋友是大多数茶农乐此不疲的活动;他们慷慨地给到访的客人提供好茶,也让茶叶生产与人情网络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
依托于兼业模式和人情网络的产销策略,催生了茶农在宅基地改造中的特定空间策略。笔者曾将这类建筑定义为“厂宅”——在茶产业发展驱使之下、扎根于乡村农宅建设语境之中,将家庭、生产、经营空间融于一体的当代乡土建筑[20]。厂宅的出现,除了解决茶农在“一户一宅”限定下茶叶生产设施的短缺,更能适应兼业茶农将客户带到家中体验农家生活、观看茶叶生产的新需求。如刘总的新宅,除了一层用作茶叶生产外,还容纳了10多间客房。他说,“我家的民宿基本没有对外经营,都是用来招待熟客和朋友的。”(访谈资料,2016年4月) 相比之下,周总的厂宅改造投资较小,一层容纳茶叶加工不同工序的设备机械,另配有餐厅、厨房和简朴的品茶间,二楼由主人自住,三层阁楼则用于解决高峰时期采茶工的临时住宿。无论如何,他们都在宅基地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地开发了农村住宅的空间潜能。
对于茶农而言,原本普通的农村住宅营建活动,成了一种兼具功能性和象征性的空间实践。在Z 村,这种策略限于小规模、功利性的改造,建筑外立面没有整修,维持了普通农房的特征,只是高效利用了宅基地的空地来实现功能拓展;也没有提供民宿,因为市区的旅游设施十分便利。而在对名义正宗性更重视的G村,厂宅则被作为茶农参与市场竞争的象征资本。在农村攀比性的“家宅换代”传统[21]影响下,他们斥巨资建造豪华的厂宅,让不少中小农深陷债务之中——这类厂宅的建造对于试图实现阶级跃升的茶农具有远超实用性的意义。但是,两者都兼具“居”“产”“销”的功能,为小农的兼业生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是否拥有小规模、分散化的产销空间设施,成了小农能否有效利用兼业模式和人情网络参与茶叶市场竞争的关键所在——在G村,政府因保护区规定而限制农民新建住宅,不时有农民在更新厂宅时与巡查队发生冲突;相比之下,龙头企业很多年前便拥有了保护区内唯一受允许建造的大型茶厂。这样的张力,恰体现了空间策略在农村资本积累和阶层流动中的重要地位。
茶村小农的产销模式可总结为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茶农的兼业启发了人情网络的建设,拓展可靠的客源,并有效控制了茶叶产量和价格;人情网络反过来让兼业模式更有利可图,并对茶叶品质形成了隐性约束,维系了市场规则;功能混合的厂宅策略最终确保了兼业和人情网络的可持续。三者构成了茶农能动性地参与市场竞争的稳定闭环,也为当代中国茶叶市场构想了一条纵向一体化之外的、由小农自主开辟的替代路径。此处应补充的是,本文面向的茶农群体有一定限制。一方面,正山小种和天目湖白茶都是代表性的新型名优茶,既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市场需求和供给相对均衡,又没有过大的传统包袱,生产的正当性也未完全把控在少数“代言人”手中。另一方面,本文的报道人无法代表所有小农,而是小农阶层中积极向上流动的群体。这部分小农既可能借助相对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城乡社会资源实现阶层跃迁,也随时可能因市场萎缩、政策变化和大户压制等原因而重回小农身份。
无论如何,具有上升动力的中小农很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名优茶的生产主力。就像中国茶叶史所证明的,分散化的农村家庭完全可以满足以不断增长的城市中产家庭为基础的消费需求。反观龙头企业和大户:其产业链的经营成本造成茶叶过高溢价;茶青收购的不可控因素大,不得不大量采用外地茶青,反而成了茶叶“正宗性”的潜在威胁。对大户和小农关系的考察或可借鉴西方的名酒市场——尽管法国、英国的酒业皆存在资本深度介入,但大批中小型酒庄依然构成了市场主体,贡献了很多受消费者追捧的顶级名酒。对茶农而言,兼业提供的多元化收入进一步疏解了产销压力,更能与当代乡村振兴事业有机结合,让乡村振兴的实效真正落实到农民——当然,也要警惕人情网络的销售模式对于农村社会及家庭关系的反噬,如夫妻长期分居带来的关系淡漠、政治“寻租”的制度危险等潜在危机。
与其一味将政策红利倾斜于见效快、易联结的大茶企,不如遵循共享、共担、共荣的概念,给小农以更多机会:一是由政府控制与小农联盟上下并举,约束茶产区的产量和质量,进而推进小农共担的市场管理和商户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政府搭建的宣传平台应更多向小农倾斜,与其举办只为宣传渠道业已充裕的大茶企搭台的茶叶博览会,不如支持以中小茶农为主的技能竞赛。三是警惕圈层化、金字塔型的正宗性建构和品牌的权属化。制定规则的顶层少数专家和传承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容易造成更严峻的社会分层,而本文展现的众包式品质控制或更能促进茶叶品牌的健康发展。四是保护小农能动性的首要关切应是保护分散化的生产设施。尽量鼓励小农更新家宅以获得生产、销售的空间设施,鼓励灵活、集约、环保的空间策略,让小农的兼业模式得以维持,整个茶叶市场也会具备更可持续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