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琳
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组部”或“组织部”)是中央主管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中央的重要工作机构。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壮大起来,中组部也是如此。中组部于1927年随中共中央机关从上海迁到武汉。从4月中旬到10月上旬,在武汉约半年时间。其间,国共合作破裂,大革命失败,中组部承担并完成了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中组部在武汉的短短几个月,创下组织工作的数个“第一次”,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组部的建立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共成立之初,由于人员少,中央机关办事机构不健全。但从创立之初,党就把组织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中共一大、二大的领导机构中没有设立组织部,但是都有专人分管组织工作。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在上海召开。当时,全国共有50多名党员。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中央局由3人组成。书记陈独秀“总理党务”,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时,全国的党员有195名。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5人: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陈独秀为委员长,政治运动和宣传由蔡和森主管,劳动运动由邓中夏主管,青年运动由高君宇主管。其间,党的自身建设发展等组织工作,由张国焘负责。
青年时期的毛泽东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全国的党员有420名。会议决定加强中央领导机关的建设,成立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5人组成的中央局,推选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兼中央局委员长,总理全党党务;毛泽东为中央局秘书;罗章龙为中央局会计;蔡和森仍然主编中央机关报《向导》;谭平山主持国共事宜。中央局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正式成立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内负责日常工作的常务机构。中共三大已进一步认识到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组织工作的必要性。
1924年5月,第三届中央执委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决定:“中央及区亦应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分担责任”,“秘书兼组织部,组织部之下另有‘统计分配’及‘交通’的职务”。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组织部。中共三大后,毛泽东任中央局秘书。所以,毛泽东是中共中央第一任组织部负责人。毛泽东当时住上海英租界甲秀里,作为党的秘书,“协助委员长负责处理中央局的日常工作”,“管理党的财政、行政,并对于各区各地方及本党一切机关之财政行政负责”,兼管组织和党务,非常繁忙。同年12月,由于工作过于劳累而患病,毛泽东请假回湖南“养疴”。1925年1月,中共四大召开。毛泽东未参加会议,也就未再继续负责组织部工作。他兼任中组部部长半年多,加强在产业工人中的建党工作,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完善党的组织设置,为建党初期的组织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共四大召开时,全国有党员994名。中共四大选出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9人: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项英、瞿秋白、彭述之、谭平山、李维汉;中央局委员5人: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陈独秀任中央总书记。此时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而组织工作却相对滞后,“出席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同志批评了组织部工作”。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规定:“新的中央须特别注意设立一有力的中央组织部,实际上真能指导地方之党的组织。”在中央局成员分工上,陈独秀兼任中央组织部主任(部长)。在陈独秀主管组织部时期,1925年2月,中央组织部配有秘书尹宽,不久即调离。1926年底前后,中央指派周恩來做组织部工作。不久因上海工人武装起义的需要,周恩来转做军事工作,所以组织部又处于无人负责状态。因此,中共四大后,组织部名义上已建立,但领导不是专职,工作人员不稳定,后期实际上不存在了。
1926年9月至1927年春,随着北伐战争的发展,国民政府迁都武汉,武汉成为革命的中心。中共中央在上海的办事机构陆续迁往武汉。1927年4月中旬,陈独秀及尚留上海的中央机关和工作人员全部到达武汉,中组部也迁到武汉。
中共四大召开后的两年多,党员人数迅速增加,1927年上半年全国党员猛增到57967名。这时大量的组织工作摆上中央的工作日程。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共五大在武汉召开。陈独秀在大会报告中对自己没做好组织工作进行了自我批评。他说:“中央的工作做得最好的是宣传工作,做得最差的是组织工作……第四次代表大会以后,由我来主管组织部的工作。后来,组织部实际上已不存在了,因为不论是我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在组织部里工作过。”中共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提出了在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任务。中共五大后,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组织建设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第二章第十九条对党中央机关作出新的规定:“为党的各种专门工作,各级党部得设立各部管理之(如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等等)。”中共五大召开以后,中央各工作机构很快建立健全起来,中组部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正式成立的。
李维汉、郑超麟等人回忆:中共五届一中全会后,中央决定调李维汉(又名罗迈)任组织部部长,陈乔年任秘书长。李维汉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在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五大闭幕后他回湖南移交工作。因为相继发生夏斗寅和许克祥叛变事件,武汉至长沙的铁路中断,李维汉不能到武汉就职。5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蔡和森、陈独秀、陈乔年、瞿秋白、张太雷、周恩来等。会议议题是研究中央及有关省委的人事问题。经讨论,会议决定:“特立——组织部。”“特立”即张国焘。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确点名任命中央组织部领导人。当年5月下旬至6月底之前,张国焘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张国焘是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26年9月到武汉,是最早到汉的第四届中央局成员。他在武汉期间事情较多,没能顾及中组部的具体工作。因此,中组部工作实际由陈乔年主持。陈乔年于1927年4月中旬从上海到武汉,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5月以后,陈乔年一直在中央机关工作,参加或列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5月14日至6月18日,他先后参加、列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9次,是中央机关和组织部的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几乎每天开会,每次会议都研究干部问题。需要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组织部提交,会议决定的干部任免调动事宜交由组织部落实。这些工作基本都由陈乔年负责。6月下旬,李维汉到武汉,就任组织部部长。陈乔年仍然在组织部,协助李维汉工作。中组部内部设有秘书处、组织科、党员登记处等部门。
7月12日,中共中央进行改组,成立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成员有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被称为“五人临时中央”。陈独秀被停职。这个机构只存在25天,未明确分工。其间,党的大事都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周恩来、张国焘、李维汉共同主持党的机关和党员隐蔽、疏散、撤离等工作。
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实行革命总方针的转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临时政治局。在8月9日召开的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当选为常委。苏兆征兼管工委,瞿秋白兼管农委和宣传部等部门,李维汉兼管组织部和秘书厅。八七会议后,李维汉继续担任中组部部长。随后,中央又先后决定杨匏安、陈佑魁、叶文龙、庄文恭等人为中组部秘书。因各种原因,他们并未完全到职。其间,陈乔年调任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1927年10月上旬以前,中共中央机关陆续迁回上海,中组部亦迁走。李维汉在处理相关事宜后,最后一个离开武汉。
中组部在武汉成立后,建立了办公机关,先后有多处办公地。一是汉口贯中里,洪扬生等人在此做党员登记工作。二是汉口铭新街13号,这里是组织部机关所在地。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中组部和中宣部都设于此。
在武汉期间,中组部在复杂的形势下完成了中央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927年初至8月,由于革命形势的变化,也因为党中央在武汉,全国各地到武汉找党和向中央请示汇报工作的党员、干部有数千人之多。他们到武汉后,需先接上组织关系,再由组织部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到武汉的党员先在旅馆或者同乡会住下,落脚之后,再去找中组部。然后,经中组部与其原所在省份党组织联系,确定身份后再安排工作。他们或被分配到各地,或到中央在武汉的各机关工作。党组织关系在浙江省的宋侃夫,就是这样被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上的。1927年3月,宋侃夫从上海到武汉,住在汉口宁波会馆,随后找到一个姓王的熟人。王介绍宋找到中组部,中组部的人经核实后,才正式介绍宋侃夫到中宣部去。宋侃夫于1981年10月回忆,中组部给他开具了盖有长方形图章的介绍信,内容是“宗祖之”介绍给“宗宣之”。他拿着这封介绍信与中宣部工作人员尹宽接上头。尹宽带他去见中宣部部长蔡和森。后来,宋侃夫被安排在中宣部秘书处鼓动科工作。1927年4月中旬,四川省来了一批党员,其中郑鼎勋、黄达全、张鸿次、刘荣简、赵世兰5名党员直接找到党中央。5月15日,中央决定先把他们交给组织部,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分派工作。赵世兰在参加五大后,被中组部调任武昌市委妇委书记、湖北省委秘书。当时,各地来汉的党员都是经中组部转移组织关系并安排到各个岗位的,中组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中组部还对全国党员进行统计汇总,使党中央掌握党员人数精确到个位数。
八七会议会址
调动配备干部是组织部的重要职责。根据五大修订的党章规定,将地方党组织统一设置为省委、县(市)委和区委三个层级。1927年5月中旬至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决定成立13个省委,决定了各个省委的组成人员,任命了省委书记。如将陕甘区委改为陕西省委;成立顺直省委,负责京、津、唐和河北、绥远、察哈尔、热河等地党组织;成立山西省委;成立东三省省委,将大连、哈尔滨原南满、北满两地委改为市委;将广东区委改为广东省委;成立四川临时省委;等等。中央的这些决定在会后均交由中组部逐一落实。如1927年5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张太雷任湖北省委书记,还通过了湖北省委成员名单,决定交组织部落实;5月29日,组织部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交安徽省委问题议题,中央决定成立安徽临时省委,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同时决定安徽宿县、凤阳划归江苏省委管理,由组织部通知江苏省委,等等。中共五大前后,各地党组织缺少干部,许多党组织向中央提出调派人员的请求。这些问题经中央研究决定后,都交给组织部进行协调调动。如5月中旬,北方地区党组织要求派人支持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组织部向鄂省委再调”。下旬,上海党组织提出要人请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中央组织部、湖北省委、省总工会与上海方面共同商量来解决这一问题”。6月19日,江西省委也提出请增加工作人员,中央决定交由“组织部与中央军事(人)部商量解决”。
中共五大召开后至6月底,中共中央开过46次会议,几乎每次会议都研究人事干部问题,会后均由组织部逐一安排落实。其间,中组部按中央要求为各省调度配备了大量工作人员,充实完善了各级党的组织机构,加强了地方党组织的力量,指导了各地的工作。
1927年6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了中央组织部的提议,决定了各党团书记的人选:国民政府党团干事会书记谭平山,秘书杨匏安;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李立三;全国农民协会临时书记任旭;中华全国学生总会党团书记唐鉴;中华全国济难总会党团书记蒋毅。为了解决党团问题,中央要求组织部先定出办法。组织部在与相关党团组织共同商议并制定办法后,再提交中央会议研究。如1927年5月中旬在研究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建立黨团组织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中央军人部定名单报告中央组织部,由组织部召集开会,中央派人参加。
中组部还负责在中国的外国共产党组织的有关事宜。在6月4日的会议上,组织部提交了韩国共产党支部加入中国支部的提案,会议经研究同意其加入。
5月底至6月初,中共中央接到地方党组织如何处理违纪党员的请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交由组织部通知中央监委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组织部照办无误。
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武汉白色恐怖严重,中共党组织迅速转入地下。组织部在“五人临时中央”领导下,对集中在武汉三镇的党员干部进行疏散。由在国民政府中任职的同志筹集经费,然后依据被疏散同志的选择和工作需要一一进行分配,为他们解决交通、经费等问题。当时,凡能秘密返回原籍工作的,被派回原籍;不能返回原籍原地的,被派到其他地方工作,其中大部分被派到南昌参加起义,一部分人被送到莫斯科学习;留下部分党员干部在武汉坚持斗争。对于不能撤离武汉的当地党员干部,则进行隐蔽,继续坚持地下斗争。宋侃夫和刘淑琴回忆,宋当时去浙江和刘去上海,都是由罗严负责分配的。分配宋侃夫工作时,李维汉还找他谈话。
在危急关头,中组部同其他部门一起,疏散和安排了大批党员干部,为中国革命保存了力量。
在武汉期间,中组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组织路线。特别是八七会议后,对组织工作进行重大调整,实现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历史性转变,为中国革命的伟大转折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参与制定中共五大党章,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
为筹备五大的召开,1927年4月,先后在汉成立了由瞿秋白、毛泽东负责的农民委员会,由李立三负责的职工运动委员会,由张国焘负责的组织委员会,为大会准备所有材料。党的总书记、第四届中组部主任陈独秀,五大后的中组部负责人张国焘、李维汉和陈乔年应该是起草《组织问题议决案》的主要成员。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组织建设方面作出重大创新,如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正式确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次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第一次明确党组织四级架构并规定各级党组织的职权和任务,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团的设置及职责,第一次专章规定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等。
二、创新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初步确立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
在武汉期间,中组部按照党章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一是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根本制度,也是中组部的根本制度。中组部在进行各项组织工作时,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二是实行党员登记制度。中共五大党章规定:“凡党员由一地党部转到另一地党部,须在该地党部登记成为该地党员。”党员登记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对到汉的党员进行全面登记并分配工作。三是实行干部审查制度。在中央选派任命各省委组成人员和调派党员干部的过程中,对拟定的干部人选进行审查,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中组部进行的。四是实行干部任免和调派制度。中央任命各部(委)部长(书记),选派各省委领导干部,一般由中组部办理相关程序和调动手续。中共驻国民政府党团、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等党团书记名单就是由中组部拟定后,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的。五是实行党费制度。中共五大党章明确规定党费收取标准,如规定党员每月收入在30元以内者,月交纳党费2角;30元以上至60元者交纳1元;60元以上至80元者交纳3%。具体由组织部执行。六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中共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提出了“政治纪律”的概念。
三、贯彻八七会议精神,积极服务武装起义这个党的中心工作。
1927年7月中下旬,“五人临时中央”作出武装起义、秋收起义和召开紧急会议三大决策后,中组部就把武装起义作为此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同中央军委、工委和农委积极配合,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军校学员、共青团员和工农积极分子进入贺龙、叶挺部队和国民革命军第2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第4军教导团等部,为武装起义准备骨干力量。八七会议后,中组部和各省委组织部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选派党员干部特别是军事干部到全国各地领导武装起义,开展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为土地革命战争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整顿恢复和重建各地党组织,为革命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中共中央在武汉期间,对全国党组织进行了两次恢复整顿和重建工作。一次是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党员干部和革命群众被逮捕杀害。中组部根据中央的部署对上述地区党组织进行恢复重建工作。第二次是汪精卫集团“分共”后,大革命失败,全国各地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斗争,许多党组织被破坏,党员人数锐减,好多个县市缺书记,军事工作更是缺人。为此,中共中央和中组部在领导武装起义的同时,大力开展组织整顿和重建工作。
首先,恢复、整顿和重建党的各级组织。8月至10月,党中央先后成立北方局、南方局、长江局和广东省委、满洲省委,调整和改组湖南省委、湖北省委、江苏省委、浙江省委、江西省委等。中组部根据中央要求,及时调配干部、办理手续,通过秘密交通网向各省、市派出干部和工作人员,恢复重建各省、市党组织。通过恢复整顿,各地党组织得以恢复和发展,党员人数逐步增加。
1946年,周恩来、邓颖超、董必武、李维汉(右起)在南京梅园新村
其次,建立党的秘密组织系统,建立全国的秘密交通网。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现时主要之组织问题上的任务,就是造成坚固的能奋斗的秘密机关。”《议决案》特别强调:“现在最重要的問题,就是武汉党部转入秘密状态的关键,因为此处有好几千党员而大半都是没有经过秘密状态的,中央应当帮助湖北省委进行这种改组的工作而直接的督促他。”中央组织部对此项工作专门发出文件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各地党组织陆续转入秘密工作状态,开展艰苦卓绝的地下斗争。
五、加强自身建设,创造组织工作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组织部部长人选,而不再是兼职。设置秘书一职,秘书在部长外出时主持日常工作,初步健全了中组部领导体制。
第一次制订《组织部工作计划》。5月2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中央组织部工作计划,通过。提政治局讨论。”工作计划的制订表明中组部工作在武汉已经步入正轨。
第一次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如秘书处、组织科、党员登记处等具体工作部门,配备若干名专职工作人员,从根本上改变了部长或者秘书一人办公、无工作人员办事的现象,初步完善中组部的工作机制。
第一次有了独立办公地。在武汉期间中组部有多处办公地,工作人员办公和居住在一起。条件虽然艰苦,但办公地相对独立,这既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党员干部,又有利于安全保密,危急情况下便于迅速转移。
1927年4月至10月,中组部在武汉既经历了大革命由高潮走向失败的重大挫折,又经历了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工作方式由半公开转向秘密斗争,工作重点由服务于工农运动和国共合作转向服务于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在异常复杂的革命斗争中,中组部创立了建党后组织工作的辉煌业绩,为大革命深入开展和土地革命战争兴起奠定了组织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并为后来中组部的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武汉时期,成为中组部工作的重要转折点和新的历史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