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周梅
陈小贤和张小五都是某职专的学生,两人相约在国庆假期外出旅游,但是陈小贤的父母不同意支付其旅游费用。陈小贤正在苦恼之际,张小五提出:“咱们偷一辆电动车之后再转卖,旅游费用不就有了吗!如果运气好,还可以大玩一场呢!吃香的喝辣的,这生活别提多滋润了。”
陈小贤对张小五的计划大加赞赏,两人一拍即合。没几天,他们就发现市区的大桥底下有个停车场,里面有不少没上锁的电动车。9月20日凌晨,两人终于瞅准了机会,在该停车场盗窃价值人民币3800元的电动车一辆。
张小五将盗窃的电动车放在网上售卖,恰巧被电动车失主王义仁发现了。王义仁假装与张小五交易,在约定的交货地点见面后,王义仁将陈小贤和张小五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到案后,陈小贤和张小五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赔礼道歉,并将被盗电动车返还失主,希望取得失主的谅解。结合案件事实和犯罪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办理该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陈小贤家境普通,重视友谊,好面子,与母亲的关系不太好;而张小五家境宽裕,学习成绩较好,父母对他十分宠溺。为进一步帮助陈小贤和张小五,检察机关在征得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决定联合团委、妇联、司法社工组织,对二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不起诉帮教。针对陈小贤与父母沟通不足的情况,组织他参加关爱孤寡老人、探访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丰富他对社会的了解,让他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体会父母的辛苦;针对张小五自控能力较差的情况,为他安排心理辅导课程,帮助他学会自我控制和情绪管理。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公益活动中,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为社会、他人作贡献,也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我们始终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全社会在关爱未成年人的同时,未成年人也要学会把爱传递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