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明
(霍山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安徽 六安 237200)
通常情况下,应依照相关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标注,从而明确出厂产品情况,满足我国食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净含量的标注,应当保证和商品名词保持并排,同时和商品名词距离较近。反之,如果标注位置不够显眼,或者只存在于角落里,则很容易增加消费者对商品的辨识成本,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内容,在包含文字的同时,应包含法定计量单位,后续将商品各项信息同步标准,例如商品生产企业、加工地、配料等,从而帮助消费者建立对商品的印象[1]。
商品检验标本的选择,应采用随机数表法,从而避免影响商品合格率。如果商品来自同一批次,则应以统一性原则作为选择样本的标准,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样本加强检验。通常情况下,样本通常在零售现场选择较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检测零售商品的质量,作为商品零售质量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具体而言,分层抽样法就是将商品分层,在分层商品中选择一定比例的商品,通常情况下,零售商、批发商、生产厂家应用这种抽样检测方法较多。除此之外,也可采用等距抽样方式,由于每种商品在生产环节上都会有一定时间差异,因此在商品生产和包装环节,可采用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检验方法,都需要依照科学标准,落实相关要求,同时在检验成本上尽量控制,避免对经济效益造成损失[2]。
当前社会背景下,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市面上的商品类型逐渐增多,商家的商品类型也可能在批次上出现较大差异。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产品存在转移现象,或者已经售出,则不会归于检验范畴。面对检验数量较大,数以万计的情况,应当分批检验,从而令检验结果有明显提升。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体积标注商品净含量信息,通常会以密度法为主要检验方法,通过密度和体积的相关公式,明确密度值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此判断商品达到合格标准。商品密度可能因为温湿度等物理性质发生改变,因此在检验阶段,应当选择物理性质不变的检验环境,保证对商品的科学储存,在密度不存在巨大波动的情况下,才能开展检测工作。一般检验商品的环境应选在密室中,温度应控制在20℃左右,上下温差不能超过2℃[3]。
另外,针对温度较低的商品,应适当预热,降低环境温度和介质之间的距离。检验之前应当对各类称量仪器进行充分清洁。在完成称重之后,应当将样本向体积范围中注满,后续进行二次称重,获得定量体积重量。由于商品检验工作要求较高,因此检验人员应当依照相关要求进行研究,和检验标准数值相符合,完成商品准确参数的计算过程。
通常检验结果都会有一定误差表现,需要结合相关标准控制具体误差值、平均偏差和标准差等,应当进行修整,结果一般保留一位小数,也可以保留两位小数[4]。
检验以质量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相对简单,可通过商品实际重量和商品皮重作差的形式,获得商品的实际含量,因此应保证质量的准确性。实际检验中,以电子测量仪器为主,在选择电子仪器时,应当以20%商品短缺量的最大允许值为标准,控制最大允许误差。
与此同时,在电子衡量仪器选择阶段,应重视检定分度值和实际分度值关系是否符合标准,通常情况下,前者应为后者的10 倍。而对于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和实际分度值之间则保持相等关系。因此可以将实际分度值作为检定分度值的确定依据。在测量商品皮重时,应当在商品重量的准确度要求基础上,选择准确度更高的仪器[5]。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方面:
若商品净含量在0-50g 之间,应选择电子天平,分度值应在0.01-0.5g 之间;50-100g,应选择电子天平,分度值应不大于0.5g;100-200g,应选择电子天平,分度值应在0.5-1g 之间;200-300g,如果选择电子天平,分度值应不大于1g,如果选择电子秤,则检定分度值应为1g;300-500g,应选择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在1-2g之间;500-1000g,应选择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应不大于2g;1000-10000g,应选择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应在2-20g 之间;10000-15000g,应选择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应不大于20g;15000-50000g,应选择电子秤,检定分度值应在20-100g 之间。
除此之外,如果商品处于冷冻状态,或者检验固体或液体两类商品,应当依照相关规则进行分离,或者对商品进行预处理。如果是一些会受水分影响过多的商品,例如肥皂、面粉等,导致净含量有较大程度的改变,则应依照相关规则,对方法进行修整,避免影响最终的检验结果准确性[6]。
若是针对以体积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商品,则可通过密度法、绝对体积法,或者相对密度法进行检验。温度计、密度杯、智能液体密度计、电子天平、电子秤等都是常见的测量仪器。前文说过,由于密度法容易受到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为避免产生较大误差,应当严格选择合适的检测环境,并选择精度较高的仪器,最大程度减少误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检测质量,针对不同的商品,最好选择不同的检测方法,以达到较高的检测准确性。
具体而言,密度法应选择温度计、容量瓶、密度被、智能液体密度计、电子天平、电子秤等检验设备,以5mL-50L 为标准控制量程。一般密度法对于一些密度均匀,或者即使不均匀,可通过摇匀混合方式提高密度均匀度的液体商品适用性较强,例如牛奶、水、食用油等。检验时应重视控制标注净含量,不能选择太小的容量瓶。商品重量的误差应最大程度准确测量,以低于0.1g 为标准控制误差。在检验阶段,应当以智能液体密度计为主,如果用到密度杯替换容量瓶测量,则应完成商品密度的测量、密度杯的标定体积应控制在低于0.001mL。
整体来说,密度法具备较高的准确度,在检测方式中具备较强的适用性。但是其操作复杂性较高,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7]。
绝对体积法的检验设备,主要包括温度计、分度吸管、量筒等,以10mL-2L 为标准控制量程,通常针对一些不具备较高粘稠度、流动性较强的液体商品应用程度较多,例如饮料、啤酒、白酒、矿泉水等。检验之前应当依照量筒准确度要求,校准量筒量程。读取液面示值时应保持视线平视,避免读数出现误差。在倾倒液体时应缓慢进行,直接向容器底部倾倒,避免液体在容器壁上停留。即使有停留现象,也需要最大程度的控制误差,以低于1mL 控制液体挂壁量。绝对体积法不具备较强的操作复杂性,但是检验准确性不易控制。如果检测误差在5mL 左右,应当重新选择检测方式,实现检验准确度的提升,防止出现误差。
相对密度法检验设备,主要包括温度计、容量瓶、密度杯、智能液体密度计、电子天平、电子秤等,以5mL-50L 为标准控制量程。对于一些流动性较差、粘稠度较高,同时具备较高密度的液体商品,例如洗涤液、洗洁精、洗发水等。检验过程中,应当选择具备较高准确度的电子天平,分度值应到0.1mg。用密度杯在填充商品时,应当不留缝隙,避免产生较大检验误差。商品内容物净含量称重应提高可靠性和准确性。相对密度法相较于其他两种方法,不会因为密度杯体积的误差因素,构成较大影响,测量误差应当控制在0.001g以下,这样才能实现商品相对密度值准确度的进一步提升。但是相对密度法操作复杂性较强,主要是因为天平和密度杯具备较高复杂性[8]。
除此之外,如果针对可乐、汽水等碳酸饮料,或者啤酒等,由于此类液体商品具备一定气压,在检验过程中可能会不断生成气泡。基于此,应提前准备消泡剂,不用太多,仅需0.2mL,检验之前加入液体商品中,达到消除气泡的效果。
以长度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商品检验方法主要为称重法、直线法与仪器法。商品长度并不会受到环境的过多影响,举例来说,铁、铝、铜膨胀系数,通常会在2.3×10-5mm/℃,如果是常温环境下,100m 伸缩量通常在0.1m 以下。具体而言,直线法主要检验设备为钢卷尺、钢直尺、红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范围不大于50m,如果商品不具备较大长度,或者类似电缆、导线、绳索、壁纸等拉直难度较小的商品,则可通过直线法达到检验目的。检验之前应最大程度拉直商品,不能有明显弯曲状态。如果用到夹具固定商品,则应将夹取部分作为检验长度的一部分。若长度较长,应分次检验,最大程度地将误差降低,设备应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校验[9]。
称重法主要包含电子天平、钢卷尺、钢直尺,量程不小于50m,商品应保证重量分布均匀,例如电缆、电线。称重仪器应适当选择,电子天平分度值应控制在0.1g,电子秤的分度值应在2g 以下。为避免因为重量不均分布的情况,应当选择不同段取平均值,最大程度地降低误差。截取段落应以商品两端为主,避免破坏样本,如果商品直径在1mm 以下,可更换其他检验方法。
仪器法检验设备为线缆长度测量仪,量程在50m以上。对于一些具备较强刚性,或者横截面相对固定的商品,例如电缆、导线等,仪器法适用性较强。需要注意的是,若用到机械式长度测量仪,应合理控制夹持滚轮的直径,将误差尽量降低。若是应用电子式测长仪,应针对脉冲当量系数进行校准。为保证仪器准确度较高,应依照相关核查标准校准仪器,避免影响仪器可靠性和准确性。
以面积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检验方法主要包含计算法和仪器法。计算法主要包含钢卷尺、钢直尺、游标卡尺等。如果商品有残缺现象,或者形状边缘相对整齐,则可通过计算法达到检验目的。检验注意事项上,应选择形状相对规则的商品,且检验阶段,商品形态应相对固定,不能有拉伸或弯曲现象。检验时应当多次测量,取多次测量的平均值,避免误差较大,同时依照相关要求校准设备。
仪器法需要用到专用的面积测量仪,对于透光性较差的商品,例如人造革等相对适用。在检验时应当依照相关要求使用,检验阶段的商品不能有弯曲现象,为避免误差较大,应连续测量5-6 次,取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10]。
综上所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的开展,应当和商品特征高度结合,针对性选择检验设备,依照相关要求,控制检验误差,检修检验设备,实现检验准确性的提升。